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范本)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煤矿企业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保障企业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安全,有效地控制和处理煤矿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矿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煤矿企业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包括瓦斯爆炸事故、透水事故、矿井火灾事故、煤尘爆炸事故、冒顶片帮事故、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等。
1.4应急预案体系
煤矿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其中,专项预案主要有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煤矿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煤矿重大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煤矿重大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煤矿重大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煤矿重大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
1.5应急工作原则
煤矿事故救援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煤矿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生产矿井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会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协同应对,将日常管理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主要包括煤矿的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煤矿的设计能力和设计产量,矿井的开拓方式、通风方式、反风方式、提升方式、供电方式、落煤方式、支护方式、顶板处理方法,矿井的瓦斯等级、煤层自燃发火期、煤尘爆炸指数、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最大综合排水量以及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等。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1
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是煤矿五大致灾因素,严重威胁着煤矿的安全生产。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矿井均为重大危险源:
(1)高瓦斯矿井。
(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
(5)煤层自燃发火期≤6个月的矿井。
(6)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
结合煤矿生产实际,风险分析如下:
(1)瓦斯突出和爆炸。煤矿瓦斯突出和爆炸是煤矿事故重要的至灾因素,特别是由于瓦斯积聚引起爆炸的事故在煤矿灾害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瓦斯事故的发生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往往比较严重。
(2)水灾。绝大部分煤矿企业采用井工开采,由于井工开采的采空区容易积水,正在采掘的巷道和工作面容易与积水区域或各种天然水体导通,导致井下空间充水,而发生事故。
(3)火灾。由于井下存在各种易燃物(煤炭、坑木、油料等)和高温火源(机械摩擦火源、电气火源、爆破、煤炭自燃等),导致矿井火灾的风险也相当大。
(4)粉尘。粉尘根据其成分不同可以造成2种危险与有害因素:职业病及煤尘爆炸。这两种危害因素都会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由于煤尘爆炸的特殊性,如果没有煤尘云(空气中煤尘的浓度达到或超过40g/m3),往往不会发生爆炸。一般是瓦斯爆炸后,产生煤尘云而引起煤尘爆炸。
(5)冒顶片帮事故。冒顶和片帮灾害是矿山企业常见的灾害之一,往往是由于支护不及时、支护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支护结构不合理及背板质量不高而导致的。
(6)其它风险。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煤矿企业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如图1-1所示。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2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或矿长担任,成员由采掘、通风、机电、地质测量等部门的人员以及总工程师组成。
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置事故的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各有关人员在处理灾害事故中的任务和职责:
(1)矿长:是处置事故的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和机电矿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副矿长:根据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
(4)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
(5)通风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为实现自然通风及恢复主通风机运转做好技术指导工作,重视主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6)生产技术科、开拓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撤人和灾害处理。
(7)井下各区队队长、班长:负责按企业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人数,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在撤退前当班第一责任者负责将动力、主副风机馈电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关闭供水阀门。
3.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井高调度室,主任由总经理兼任或由总经理授权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任,副主任由相关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副总工程师及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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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6)矿山事故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3.2.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救护队组成,主要负责指挥井下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各种安全生产事故。设以下专业小组:
(1)抢险救灾组:由矿山救护队和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现场抢险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技术专家组:由与煤矿有关的技术专家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组成。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3)物资供应组:主要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4)警戒保卫组:主要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及交通秩序维持等工作。
(5)医疗救护组: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
(6)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车辆调度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补偿等善后处理事宜。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建立和完善对瓦斯、自然发火、顶板的监测监控系统,一旦瓦斯超限,立即停产、撤人,并按事故进行追查。要有专人对瓦斯、CO、水害、顶板状态的分析,从技术、装备、管理、程序等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生(见专项预案)。企业可根据煤矿实际情况来确定监控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相应的措施。
4.2预警行动
4
根据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报和预测结果,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采取以下措施:
(1)下达预警指令。
(2)及时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提出相关整改要求。
(3)根据事态发展的资料,采取防范控制措施,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发现事故的第一人应立即报告矿井调度室,矿井调度室应立即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得到总指挥批准后,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
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两地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措施;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企业事故的可控性,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I级响应、II级响应、III级响应和IV级响应(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相应的分级),具体如下:
(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0人以上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I级响应;
(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II级响应;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为III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 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时为IV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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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响应程序
企业应急响应的过程可分为接警、判断响应级别、应急启动、控制及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步骤。应针对应急响应分步骤制定应急程序,并按事先制定程序指导各类生产事故应急响应。例如,发生IV级煤矿事故时,启动企业应急预案,本预案进入预备状态并上报有关部门;发生III级煤矿事故时,启动企业应急预案,并在指定时间上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发生II级煤矿事故灾难时,需立即上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各类型生产事故(如瓦斯、煤尘爆炸、矿井火灾等)应按照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实施应急处置。在专项预案中明确应对次生事件的相关内容。当生产事故的事态无法有效控制时,应按照有关程序向国家应急机构请求扩大应急响应。
5.3应急结束
当矿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排除后,企业已经进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应急状态可以终止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终止命令,宣布应急状态终止。
在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需要,组织信息发布,说明有关事故处理完毕后的调查结果、采取的措施、善后处理的安排及预防改进措施等。
6、信息发布
企业对外新闻发言人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指定。
现场对外发言人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定。
7、后期处置
应急救援结束后,企业应做好如下工作:
(1)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数,清点各种救援机械和设备、监测仪器、个体防护设备、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设施等,对于在救援中损耗的应急物资必须重新更换配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整理好抢险救灾记录、图纸等,及时总结分析,写出救灾报告。
(2)尽快恢复生产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矿井事故中可能会存在潜在的危险因素,如顶板垮落、火区复燃等,因此在恢复通风、清理现场时必须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和加强支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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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国家有关事故调查的规定,救灾完成后,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以充分吸取事故教训,从管理、技术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安全措施。
(4)妥善安置遇难人员的家属,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和工会组织负责做好遇难人员的详细统计资料,并及时报告煤矿安全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做好遇难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和补偿工作。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企业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大力发展视频远程传输技术,保障通信畅通。同时,提供与应急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的通信联系方式(有关通信联系方式以附表形式列出)。
8.2应急队伍保障
企业应成立矿山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做好处理重特大事故的准备。做好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企业应急能力;加强与其它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的素质(有关队伍以附表形式列出)。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为保证矿山抢险救灾及时、有效,必须建立矿山应急救援装备保障系统,形成全方位抢险救灾装备支持和保障。企业应准备如下应急救援装备(具体数量依企业规模而定):矿山多用救援充气起重垫、矿用高压脉冲灭火装置、便携式充填泵等(有关应急物资与装备以附表形式列出)。
8.4经费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工作的日常费用进行预算,财务部(处)审核,经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审定后,列入年度预算;重特大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财务部(处)等部门对应急处置费用进行如实核销。
8.5其他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地方政府做好受灾员工和公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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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急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应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提高相关方的应急意识,熟悉各类灾害下的应急救援程序及自救互救知识、相关避灾路线等,减少人员伤亡。
人力资源部应组织编制对各类专业应急人员、企业员工的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对应急培训进行总结,内容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人员、培训效果、培训考核记录等。
矿山救护队每月至少进行1次佩戴氧气呼吸器的训练,每次佩戴氧气呼吸器的时间不少于3小时;每季至少进行1次高温浓烟演习训练。
新矿山救护队员必须经过3个月的基础培训,再经过3个月的编队实习,并综合考评合格后,才能成为正式矿山救护队员。新招收的辅助救护队员必须经过45天的救护知识基础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成为正式辅助救护队员。矿山救护队员、辅助救护队员,每年必须接受2周的再培训和知识更新教育。
9.2演练
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针对预案内容要求,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做好演练的策划,演练结束后做好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演练项目和内容、参加演练的单位、部门、人员和演练的地点、起止时间、演练过程中的环境条件、演练动用设备、物资、演练效果、改进的建议、演练过程记录(文字、音像资料等)。
10、奖惩
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企业应给予表彰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
(2)抢排险事故或者抢救人员有功,使企业和职工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
(4)有其他特殊贡献。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在管辖范围内进行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
(2)不及时报告事故真实情况,延误处置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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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服从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者物资;
(5)阻碍应急救援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
11、附则
11.1 应急预案备案
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将应急预案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执行单位备案。
11.2维护和更新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修订条件如下:
(1)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
(2)预案演习或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中发现不符合项;
(3)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化;
(4)其它需要修订预案的原因。
11.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11.4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
第二篇: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黑城子煤矿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北能公司黑城子煤矿筹备处编制
20xx年6月
黑城子煤矿
目 录
1 总则 ................................................. 1
1.1 编制目的 ....................................... 1
1.2 编制依据 ....................................... 1
1.3 适用范围 ....................................... 1
1.4 应急预案体系 ................................... 1
2 危险性(因素)与风险分析 ............................. 2
2.1 危险因素 ....................................... 2
2.2 危险等级 ....................................... 2
3 应急处臵基本原则 ..................................... 2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 3
4.1 应急组织体系 ................................... 3
4.2 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 3
5 预防与预警 ........................................... 5
5.1 危险源监控 ..................................... 5
5.1.7机械、运输事故隐患 ............................ 9
5.2 预警行动 ...................................... 10
6 信息报告程序 ....................................... 10
7 应急处臵 ............................................ 11
黑城子煤矿
8 后期处臵 ............................................ 13
9 应急物资及装备保障 .................................. 13
10 培训 ............................................... 13
11 预案演练 ........................................... 14
12 附则 ............................................... 14
黑城子煤矿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规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吴四圪堵煤矿生产实际,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黑城子煤矿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 应急预案体系
本应急预案是黑城子煤矿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专项预案。如事故后果达到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等级,应同时启动相应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如同时发生瓦斯爆炸、煤尘爆炸、水灾、火灾、电气事故、机械运输事故、环境污染、自然灾害等事故,应同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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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城子煤矿
2 危险性(因素)与风险分析
2.1 危险因素
煤矿企业在生产工艺流程中瓦斯(煤尘)聚集、瓦斯燃烧、
爆炸,煤尘爆炸,煤炭自燃发火、冒顶片邦、井巷通风、矿井提升、斜巷运输、掘进爆破、输煤系统、井巷输变电、机电硐室、接触网、保护煤柱、矿井支护、含水层涌水或地表(河床)透水、黄泥灌浆、地表大面积塌陷等环节,在生产过程中控制(处理)不当,均有发生煤矿重大事故的可能。
2.2 危险等级
2.2.1三级状态:一次重伤和死亡3人至9人,其中人身死亡3人以下;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下中毒。
2.2.2 二级状态(重大人身事故):一次重伤和死亡3人至9人,其中人身死亡3人及以上;或造成10-30人中毒,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
2.2.3一级状态(特大人身事故):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造成3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3 应急处臵基本原则
3.1必须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把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公共危害。 2
黑城子煤矿
3.2 坚持依靠科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高度重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和危害基础上,采用先进技术,实行科学预防管理和先进的装备,增强应急能力和煤矿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
3.3 坚持快速反应,高效运转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级负责,企业责任主体为主的应急处臵队伍,制订和完善井下临时避灾场所、避灾路线和防止引发二次事故的措施制度和应急预案。
1.5.1
3.4 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与平时预防相结合,着重做好常态下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预案演练及事故灾难的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4.1 应急组织体系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李晓兵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谷海峰、总工程师 赵玄栋
安全副矿长 刘贵文 机电副矿长 战智民
成 员:工程部、安全监察部、矿山救护队、机电信息部、综合管理部、医疗等部门负责人
4.2 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专业应急组、现场救援组、物资保障 3
黑城子煤矿
组、后勤医疗保障组、保卫组、通讯保障组,以上统称“事故应急小组”,各组组长为各部门负责人。
专业应急组:工程部
现场救援组:安全监察部 矿山救护队
物资保障组:综合管理部
后勤医疗保障组:综合管理部、驻矿医疗组
保卫组:安全监察部 驻矿保安队
通讯保障组:机电信息部
4.2.1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4.2.1.1负责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
4.2.1.2 组建应急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
4.2.1.3检查督促做好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4.2.1.4 指挥开展事故应急处理、生产恢复等各项工作;
4.2.1.5负责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4.2.1.6 发布和解除应急命令、信号;
4.2.1.7 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请求;
4.2.1.8组织事故调查,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并形成应急总结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4.2.2专业应急组由生产技术部门牵头,采煤、掘进、地质、通风、安全各专业人员即为具体成员,生产技术部部长为第一责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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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人。其职责为:
4.2.2.1 设臵或修筑隔离带,对现场进行物理隔离。
4.2.2.2 改变运行方式等技术方案的确定和具体操作。
4.2.2.3 协助进行现场恢复以及事故分析、调查工作。
4.2.3 现场救援组由安全监察部、矿山救护队和矿义务救援队组成,其职责是现场救援、人员及物资抢救、疏散。
4.2.4物资保障应急组由综合管理部、联众公司车队、物资供应人员组成,其职责是为事故处理提供车辆、抢险物资及备品备件保证,协助现场救护伤员。
4.2.5后勤医疗保障组为综合管理部和驻矿医疗组人员,其职责是为事故处理提供医疗及食品保证,现场救护伤员。
4.2.6保卫组为安全监察部和驻矿保安队,其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及矿区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确保事故现场不遭破坏,确保现场的治安秩序。
4.2.7通讯保障组设在机电信息部,机电信息部部长为第一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通讯保障组全力确保生产、调度电话的畅通,确保值长岗位全国直拨电话的畅通
5 预防与预警
5.1 危险源监控
5.1.1瓦斯事故隐患
5.1.1.1在煤炭生产和井巷掘进中严格执行“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的瓦斯管理规定。严禁超强度、超能力、超定 5
黑城子煤矿
员组织生产。
5.1.1.2按照“一通三防”的具体规定,一旦停电停风,瓦斯超限,必须停产,撤出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1.1.3严格井下停送电管理、控制煤炭自燃发火和其他人为火源、在井下放炮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5.1.1.4在日常的瓦斯管理中,要建立和完善瓦斯集中监控系统;落实瓦检员加强对井下通风大巷、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和其它用风地点进行测风和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对井下通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汇报,并建立记录;落实断层等特殊地质条件下瓦斯的防控措施;设立井下临时避灾场所和避灾路线;井下作业人员按要求佩带必要的防护用具和装备等,及时发现和排除瓦斯灾害隐患。
5.1.2水灾事故隐患
5.1.2.1在井巷掘进中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规定,落实专人加强对在井田范围内地表、排水积坑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并建立记录;
5.1.2.2落实松散地质岩层渗(淋)水防范和日常监控措施;设立井下临时避灾场所和避灾路线等,及时发现和排除透水灾害隐患。
5.1.3火灾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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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城子煤矿
5.1.3.1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措施作业,井下严禁出现明火,井下氧气焊须按措施执行。
5.1.3.2地面建筑物必须按规定设臵防雷电装臵。
5.1.3.3在井下放炮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5.1.3.4地面火药库、各变电所、机电设备机房等,必须备有灭火器材。
5.1.3.5加强设备管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5.1.3.6注意检查机器运转情况,防止机械摩擦起火。
5.1.4煤尘事故隐患
5.1.4.1在井巷掘进中,建立和完善煤矿井下防(降)尘供水系统;在钻孔、爆破、运输、转载等环节(部位)进行喷雾洒水降尘;
5.1.4.2及时清理工作面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在积尘上部撒布岩粉降低煤尘爆炸活性;
5.1.4.3设臵风流净化水幕;
5.1.4.4确保足量通风;
5.1.4.5严格井下停送电管理、控制煤炭自燃发火和其他人为火源;落实专人加强对机电机房煤尘浓度检测,并建立记录;
5.1.4.6设立井下临时避灾场所和避灾路线;井下作业人员按要求佩带必要的防护用具和装备等,及时发现和排除煤尘灾害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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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城子煤矿
5.1.5顶板事故隐患
5.1.5.11根据岩层岩性、水文地质条件,确定井巷和工作面支护方式;
5.1.5.3在井巷掘进中顶板支护前首先进行“敲邦问顶”,处理活矸;锚喷支护时对巷道进行顶板离层检测、对锚杆进行拉力实验、对喷体进行厚度强度检查,并记录;落实专人加强对模板和锚喷支护地点、破碎带支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并建立记录;
5.1.5.4设立井下临时避灾场所和避灾路线等,及时发现和排除顶板隐患。
5.1.6.电气事故隐患
5.1.6.1使用符合本矿实际的煤矿许用电气设备、电缆,设专人检查维护,硐室等地点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
5.1.6.2采取措施防止人身触电:①使人体不能触及或接触带电体。②设臵保护接地。③在井下高低压供电系统中装设漏电保护装臵。④采用较低的电压等级。⑤维修电气设备时要使用保安工具。
5.1.6.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5.1.6.4井下低压馈电线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臵或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臵,保证自动切断漏电馈电线路。每天必须对低压检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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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装臵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5.1.7机械、运输事故隐患
5.1.7.1水泵叶轮、电机等运转部分要有可靠护罩,设备运转期间严禁打开护罩。
5.1.7.2检修提升机、压风机、钻机等要停电闭锁挂牌,严防有人误操作。
5.1.7.3充分利用日常检查、每天的强制保养、月度停产检修时间等对运输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主要运输系统发生重大事故。
5.1.7.4在巷道中行走时,要走人行道,当车辆接近时要立即进入躲避硐暂避。斜井行走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5.1.7.5乘吊桶时使用好防护装臵,严禁抢上抢下。
5.1.7.7司机要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1.8其它事故隐患
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各级员工安全素质。以预防煤矿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教育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切实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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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预警行动
5.2.1发生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各应急预案的要求检查确认各类抢险、抢救的个人防护用品、医疗设备、交通用具、通讯装备、消防设备、通风、排水等设备、以及检测设备、器材。
5.2.2检查确认通讯工具的报警方法、联络方式的明确,队伍熟悉各类煤矿和应急处理方法和步骤。
5.2.3检查确认人员疏散通道、集合地点安全可靠。适时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妥善安臵。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的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作业或活动 6 信息报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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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应急处臵
7.1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要积极配合地方主管部门进行灾害调查,尽快消除灾害影响,妥善安臵和慰问灾害涉及的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7.2 发生事故后,现场应急领导小组要分析总结应急经验教训,提出改进预案的建议,完成应急总结报告。
7.2.1.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立即向本单位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启动本预案。
7.2.1.2现场总指挥全面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工作,按需要及时通知专业队伍施救。
7.2.2 应急响应
7.2.2.1各部门成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本职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不得拖延、推诿。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7.2.2.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必要的应急专业组,并展开救援行动。
救、工程抢险,确认对抢险过程中的危险点进行了充分的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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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研究7.2.2.3针对煤矿事故不同类型的特点,应采取必要的现场应急措施,包括紧急疏散、人员急救等。
7.2.2.4现场人员救治的措施包括灼(烫)伤、窒息、淹溺、创伤、触电以及中毒急救措施等。
7.2.2.5 现场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根据研究确定的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事故人员抢,并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抢险时戴好能确保安全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应至少2-3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相互照应。
7.2.2.6 确保事故指挥者与应急队员之间、应急队员之间、应急系统各机构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外部应急组织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伤员家庭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新闻单位之间的通讯信息畅通。
7.3 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完成后,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召开现场会议,了解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根据现场实际做好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的消除工作,布臵好现场警戒,并将有关情况逐级向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汇报。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应急结束。
应急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着手准备事故应急工作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情况,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以及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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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后期处臵
8.1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要积极配合地方主管部门进行灾害调查,尽快消除灾害影响,妥善安臵和慰问人身伤亡灾害涉及的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8.2应急领导小组要分析总结应急经验教训,提出改进预案的建议,完成应急总结报告。
9 应急物资及装备保障
根据各煤矿井下易发灾害特性和煤层赋存条件特征,由经营管理部储(配)备相应的物资和防护装备、材料(设施),做为专项物资和装备,定点安装或存放,确保预案启动时装备和物资的及时供给并发挥有效作用。
10 培训
10.1 企业通过日常培训提高各级人员的应急及责任意识,明确各自在应急处臵中的职责,在应急处臵中能够按要求到位。
10.2 加强对全体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和防范煤矿重大安全生
产事故的技能培训,建立并完善企业生产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10.3 开展技术讲课,讲解煤矿企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危险源存在方式及特点、预防措施、应急操作技能、自救常识、避险原则等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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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预案演练
11.1 通过演练,可具体检验以下项目:
11.1.1 在事故期间通讯是否正常;
11.1.2 人员是否安全撤离;
11.1.3 应急服务机构能否及时参与;
11.1.4 配臵的器材和人员数量是否与事故规模匹配,装备能否满足要求;
11.1.5现实情况是否与预案内容相符,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响应程序是否具有灵活性。
11.2 预案演练的基本要求:
11.2.1 日常演练由各指挥部设计演练内容,并对演练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价,各专业组组长要积极组织人员配合。
11.2.2 演练情况设臵要尽量与真实场景相符。
11.2.3 整个演练过程要有完整的记录,并有总结、分析、改进意见。
12 附则
12.1 本预案由黑城子煤矿负责制定和解释。
12.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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