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党委[2015]5号
中共西南科技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关于赵松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任命赵松泉同志为理学院工程数学教研室主任。
特此通知
中共西南科技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西南科技大学理学院
20xx年4月24日
主题词:理学院 职务任免 通知 报:党委组织部、教务处 发:院内各部门 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xx年4月24日印发 1
第二篇:20xx年西南科技大学专升本考试
西南科技大学文件
西南科大通字〔2015〕17号
西南科技大学关于公布20xx年
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2015]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经学校认真研究,特制定了20xx年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送基本条件
1、已和我校签订“对口升本”协议院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秀。
4、身体健康。
二、考试安排
考试考核是专升本选拔工作的核心环节。经学校研究,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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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由我校统一命题、阅卷,考试范围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川教
[2013]36号文件考试大纲执行,部分考点设在相应专科院校,我校将指派相关人员到各考点进行巡考。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1、考试课程:
理工科: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高等数学(理工类)文科: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大学语文
其中计算机类专业学生不参加计算机文化基础考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综合。
2、考试时间:5月23日
3、考试费用:
为了组织好本次专升本考试,确保专升本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次考试根据川价函[2007]98号文件精神,收取报名费80元/人,由所在专科院校代收,本科院校负责支配,专用于今年专升本考试的命题、阅卷、考务等组织管理工作。
三、选拔程序
1、组织机构:
(1)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9人)(办公室设在学校教务处),全面负责专升本选拔工作。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分管招生副校长
成员:教务处处长、监察处处长、学生处处长、保密办主任、教务处分管副处长、应用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秘书:教务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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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由其所在院校根据选送条件组织报名,报名人数为对口专业学生人数的30%。
3、取得报名资格的学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考生笔试成绩由我校下达给各选送院校,各单位应书面通知到学生本人。
4、各选送院校根据学生在校成绩及表现认定考生在校期间的平时综合成绩,公示后于5月17日前将平时综合成绩汇总表(见附件3)报至我校。
5、我校按照考试成绩(三门课程平均分)的60%及平时综合成绩的40%折算出考生专升本总成绩。
6、根据考试成绩按专升本计划的1:1.5划定录取线,并根据考生的专升本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拟录取名单由各选送院校进行公示。原则上以各选送学校学生数为基准,按理工科和文科大类进行录取。
四、学籍与教学管理
1、被录取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编入我校本科三年级相应专业学习。
2、对于专升本学生按照学校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具体要求为:修读本专业大三、大四开设的所有必修课程;本科阶段总修学分不低于该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总学分的50%。
3、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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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五、其它事项
1、专升本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为确保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选拔,专升本的组织、考核、录取工作随时接受群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16-6089050、6089098、6089100。
3、未尽事宜由“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请考生关注西南科技大学教务处网站发布信息。
5、该细则由西南科技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1.20xx年度专升本申请表
2.西南科技大学专升本学生平时综合成绩评分表
3.专升本学生信息及平时综合成绩汇总表
西南科技大学
20xx年4月16日
西南科技大学办公室
—4—20xx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