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说明书
文件编号: H-RL-WI-001 版次:A/1
工作权限表
产品管理部门职责范文
篇一:
1、制定产品管理制度与方案 规划产品发展方向,制定产品的长期竞争策略;
2、参与企业年度营销计划及预算编制;
3、开展市场调研,对相关行业的发展进行调研、分析,对产品提出整改计划;
4、管理产品开发、定价、上市的全过程,监管产品发展情况,处理产品问题;
5、管理产品品牌和产品成本;
6、负责组织产品管理部完成企业产品的功能设计和实施;
7、承担与产品项目相关的项目管理职责,对完成进度和质量负全责;
8、改进产品或降低成本,以提升产品价值 准确把握市场,提供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定义、合理的价格和有效的市场建议;
9、有效推动项目实施,把握项目关键对产品的长期发展战略提出建设性意见,为与企业决策层讨论战略决策提供相应;
10、协助企业领导层确定产品价格,根据市场变化及时提出调整价格的建议和方案;
11、负责与相关部门(销售、制造、研发等)进行联络和协调;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二:
1、 依据业务运转环节, 梳理、 确立新项目的工作流程, 明确环节各部门职责、 权利和目标。
2、项目各环节部门间的协调整合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3、产品版本规范的修编及管理。
4、运营产品数据的统一监控管理,包含所有数据的更新审批。
5、公司及各项目网站内容的审核。
6、知识产权各阶段工作的监管。
7、制定部门工作规范及部门内部考核制度,岗位职能的划分及调整。
8、组织相关行业知识培训。
篇三:
1、参与新项目的立项工作并跟进项目发展的进度。
2、配合项目做好新产品创意的收集及市场、竞争对手信息的收集与分析。
3、产品版本管理。
4、新产品及改进产品的发布,产品资料的存档和管理。
5、产品知识的相关指导培训。
篇四:
1.收集行业及竞争对手信息,协助确定产品发展目标及战略;处理所负责产品的各方面信息,为相关人 员的决策提供依据;
2.产品运营数据整理、分析,市场情况收集、简报整理,负责围绕消费者的需求,确立产品项目、产品 定位及产品概念;
3.对公司产品线负责(包括产品引进、产品设计、供应商生产协调维护、产品知识培训、上市方案制定) , 确保产品线整体运营正常;
第二篇:用工管理部门职责
用工管理部门职责
一、劳动合同管理职责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合法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 合同签署权限
1、 董事会负责与其直接任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裁代表公司与除上条之外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 劳动合同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及存档。
4、 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分为主件与附件两部分。主件为《劳动合同书》,附件为因参加培训学习等原因签订的有关协议书等。
5、 签订时间
①、 在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与其签订《试用协议》试用期通常为3至6个月,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试用期可提前结束。
②、 根据岗位性质差异,试用采用在岗试用和项目试用两种形式。其中,项目试用是指由拟被聘用人员直接参与到公司的项目中去,在项目中对其能力等进行直接的先期考察,尽量避免公司的雇佣风险。 ③、 在员工被批准转为正式员工后,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 ④、 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在出具能证明其与上一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若确实无法提供,至少应提交本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后,公司方与之签订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
第六条、 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
1、 对于一般员工,原则上签订1年期合同;对于技术、市场等高级技术管理岗位员工,可签订2-3年期合同期;对于董事会直接任命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由董事会确定。
2、 续订劳动合同时,原则上与原合同期限相同。
第七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约定生效时间。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第八条、 公司每月30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岗取酬,岗变薪变。
第九条、 公司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建立住房公积金。
第十条、 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招聘录用、试用考核及离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员工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书中约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公司按北京市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部门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二、普法维权培训监管职责
为了提高作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引导劳务工作人员增强自主、依法维权意识,保证普法维权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普法维权培训率达100%,考试合格率达100%,特制定普法维权培训监管职责,如下:
(一)负责监督普法维权培训工作
具体负责组织所属人员参加培训、考核,按照人员实名制备案的要求,在办理实名制备案的同时上传考核合格信息,并留存全部书面培训记录材料备查。
(二)负责监督普法维权培训内容
1.学一本书(《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教材》)
2.看一张教学光盘(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务工常识)
3.考一张试卷(普法维权知识试卷)。
(三)负责监督普法维权实施步骤
1.编写教材、建立题库:建管中心编写和拟定培训教材、光盘并建立试题库。
2.领取、分发教材光盘:各省驻京建管处到建管中心领取培训教材、光盘,并负责将培训教材、光盘分发到所属企业;无省驻京建管处劳务企业直接到建管中心领取培训教材、光盘。
3.培训考核:劳务企业按照培训教材对所属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在试题库中抽取试卷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并留存考试试卷备查。
4.上传信息:劳务企业将考试合格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劳务分包合同及人员实名制备案系统”。
5.信息审核:各省驻京建管处对照试卷,对所属企业上传信息进行抽查,予以核实。
6.办理备案:通过各省驻京建管处审核的,企业可持加盖省驻京建管处公章的花名册前往建管中心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人员实名制备案。
(四)负责监督普法维权培训考核
具体负责监督普法维权培训考核。监督各施工队普法维权培训考核及结果,保证普法维权培训合格率。
三、考勤记录及核实制度
现场作业人员实行日统计、月报表的制度,由工班长提供班组出勤情况,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进行收集、核实、汇总,建立台帐、编制报表。
四、工资发放记录留存及核实职责
每月末由总包企业管理层会同劳务企业现场负责人根据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质量、工资标准等编制工资表,经劳务企业签字确认并核实后,由项目部财务部门代为发放,工资总额从劳务企业当月计费总额中扣除,并留存所有工资发放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