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事故应急预案1

时间:2024.5.14

福州市闽侯县宏业化工有限公司

20xx年3月22日修订

目 录

预案目的……………………………………………………………3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3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职责划分………………………3

三、工作程序……………………………………………………………5

四、应急救援保障………………………………………………………7

五、报警和通讯联络方式………………………………………………9

六、事故发生后的报告程序和注意事项………………………………9

七、预案分级响应条件…………………………………………………10

八、事故应急预案终止程序……………………………………………10

十、应急培训计划………………………………………………………11 十一、演练计划…………………………………………………………12 十二、奖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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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目的: 环保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指导和规范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利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及生命安全。为防止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了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所在区域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

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职责划分

(一)指挥机构设置

1、成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___任组长,___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各生产及行政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安监室,日常工作由安监室兼管。

2、发生重大事故时,以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___任总指挥,___任副总指挥,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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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部救援组织:生产部、行政部等部门。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职责

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受理辖区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报告,调查事故原因、污染源性质及发展过程,立即作出应急处置措施反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组织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件的现场监察、监测及处理;领导环境监察应急小组的应急处理工作。

环境监察应急小组由行政部和工务部组成。负责应急事故的现场调查、取证;提供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人员撤离、隔离和警戒工作;立案调查事故责任;做好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环保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4、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5、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6、明确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7、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8、接受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指令和调动,接受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9、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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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三)应急救援指挥成员职责及分工

1、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全办的应急救援;

2、副总指挥:具体负责抢险、抢修、救护、供应、事故通报、安置工作的指挥;

3、环境监察应急小组:协助副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报告、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调度工作;必要时可代表指挥部处理相关事宜。

4、外部救援组织:负责事故现场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

5、行政部: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

6、行政部(兼职):负责疏散、隔离工作的指挥。

三、工作程序

(一)任务受领及要求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接到污染事故发生的警报后,应立即通知环境监察应急小组赶赴现场,当出现重、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时,领导小组应有一名以上成员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环境监察应急小组受领导任务后,应尽可能了解以下内容并及时向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

2、污染源种类、数量、性质;

3、事故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预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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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小组基本任务、到达时限等要求;

5、上级指挥机构(指挥员)位置、指挥关系、联络方法;

6、受领任务后24小时内发出速报,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经济损失、人员受害情况等;

7、其它需要清楚的情况。

(二)赶赴现场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按指定路线组织环境监察应急人员和车辆赶赴现场,明确联络方法。

(三)应急处置

环境监察应急小组到达现场附近后,应根据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组织个人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要尽快弄清污染事故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等第一手资料,经综合情况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经批准后迅速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应急与处置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并及时将处理过程、情况和数据报指挥部。

1、现场污染控制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与相关部门配合,切断污染源,隔离污染区,防止污染扩散;

(2)及时通报或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3)参与对受危害人员的救治。

2、实行通道控制,防止有毒、有害或放射性物质扩散。

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在污染事故处理过程中,为保障公众的健康和 6

安全,应建议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附近和受事故影响区域的通道实行有效的人员出入控制,并在初步确定水体中污染物质的种类、性质后,建议当地组织果断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疏散周围群众,以便控制可能被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质污染人数范围,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现场调查与报告

(1)污染事故现场勘察;

(2)技术调查取证;

(3)配合环境监测部门采取污染跟踪监测,直至污染事故处理完毕、污染警报解除。

四、应急救援保障

(一)内部保障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具体措施有:

(1)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救援指挥部成员和救援专业队伍应按照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救援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每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化进行组织调整,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2)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抢修等器材,上述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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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学习,各队按照专业分工每年训练两次,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能力。

(4)完善各项制度。

1、值班制度:环境监察应急小组坚持24小时值班制,环安组实行24小时工作制。

2、检查制度:每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及器具保管请况。

3、例会制度:在每季度的安全总结会中,汇报上季度安全生产和救援工作备战情况,布置本季度安全和救援准备工作。

4、总结改进制度: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检查、同讲评、同表彰奖励,对排查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有效落实。

(二)外部救援

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在自身救援条件受限,无力控制事故现场时,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求援,由政府部门来协调政府救援力量。

(三)通信保障

1、应急启动时的通信保障。应急通知下达与接收以有线通信为主,利用办公电话,实现应急信息快速传输。在外应急员的联络以移动电话等无线通信为主,确保应急通知快速下达。

2、以无线通信为主。应急指令的下达与接收,事故现场应急信息的通报与反馈,主要利用移动通讯。

3、处置中的通信保障。采取无线通信、有线通信与运动通信相结 8

合的方式,实现上情下达;应急小组在应急过程中,主要是利用移动电话,实现信息双向交流。

(四)运输保障

运转的确认和调度由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五)其他保障

1、医疗保障。应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中毒或受伤,可就近送至医院救治或及时与医疗单位联系,组织现场救治,也可送至现场指挥所指定的医院、医疗单位救治。应急终止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转院或继续治疗。

2、生活保障。由应急领导小组拟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五、报警和通讯联络方式

报警救援信号主要使用电话报警联络。

24小时值班电话一部:

消防报警: 119

医院电话:

公安局: 110

调度室: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电话: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副组长电话:

六、事故发生后的报告程序和注意事项

1、处置事件的组织

主要是事件当事人、单位领导、公安部门、后勤领导、相关部门 9

领导。

2、报告程序

(1)发生突发中毒事件,应立即向分管相关部门领导报告。

(2)当事人单位领导向分管领导和公安部门报告。

(3)经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向上级部门报告。

3、注意事项

(1)稳定职工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中毒或受伤人员亲属探视,由单位有关部门做好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中毒或受伤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七、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在值班人员或生产人员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发现中毒现象或发现投毒情况。

3、饮用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故。

八、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1、应急救援终止

当事故现场势态被完全控制,确信已消除毒物扩散污染的根源, 警戒区内无毒害危险时,伤员撤离现场后,由事故现场总指挥确定并 10

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2、报告和发布信息

由通讯联络人员通知本单位各相关部门,以及事故发生时所涉及 的周边社区、人员发布危险解除的信息,若事故发生时有请求政府协 调的程序时,由指挥人员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危险 解除。

3、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报告和生产恢复工作按正常程序进行。

十、应急培训计划

1、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本预案制订后实施后,所有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各专业救援队 成员应认真学习本预案内容,明确在救援现场所担负的责任和义务。 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救援专业队成员每年进行两次应急培训,学习 救援专业知识和有可能出现的新情况的处理办法。每个人都应做到熟 知救援内容,明确自己的分工,业务熟练,成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 骨干力量。

2、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

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所有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响应培训,了 解事故应急预案响应条件,能够在现场第一时间做出判断事故大小, 是否符合事故应急预案响应条件,以便下步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应急响应知识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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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污染有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印制宣传材料,向员工发放,了解相关的应急响应知识。

十一、演练计划

1、内容

(1)防护行动演练:指导公众撤离,通道封锁与交通管制,发放药物与自救互救练习,食物与饮用水控制,特殊人群的行动安排,保卫重点目标报警的演练;

(2)救护行动演练;

(3)指挥协调能力演练

2、演练频次

每年两次。

3、演练组织

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导下,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并实施。

十二、奖惩

(一)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表彰和奖励:

1、在处置应急事故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防守有力,奋力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

2、在危险关头,保护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抢救有功者;

3、为处置应急事故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4、其他有特殊贡献,成绩显著者。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与严肃处理。 12

1、在应急事故发生后玩忽职守,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事件情况,延误处置的;

2、在处理应急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

3、阻碍工作人员执行任务的;

4、其他危害应急增援救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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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环保事故应急预案


放射事故、污水超标等煤矿环保应急预案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和标准,切实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身体健康,增强环境保护意识,确保放射工作的顺利开展,严防差错,杜绝事故发生,推动我矿的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放射性污染源的管理、防护以及放射源使用单位所有工作人员。

3.引用标准、文件和文献

3.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3.3《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3.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3.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使用管理制度》

4.事故类别及识别

4.1在放射源和辐射技术应用中,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包括:

4.1.1放射源、放射性材料、放射性污染严重物件的丢失或被盗、误置、遗弃;

4.1.2密封源或辐射装置的辐照的进入失控;

4.1.3放射源装置和辐射装置故障或误操作引起屏障丧失;

4.1.4密封放射源或包容放射性物质的设备或容器泄露;

4.1.5放射性物质从放射源与辐射技术应用设施异常释放;

4.2若发生以上事故,使工作人员和公众受照射的可能途径有:

4.2.1直接来自放射源或辐射装置的辐射所产生的外照射;

4.2.2衣服和皮肤上的放射性污染所产生的外照射;

4.2.3事故释放的气载放射性物质的辐射所产生的外照射或沉降到地面或其他地方形成的沉积物所产生的辐射;

4.2.4吸入事故释放的气载放射性物质所产生的内照射;

4.2.5食入被放射性物质污染的食物或水所产生的内照射;

4.2.6被误置、丢失、遗弃或被盗放射源或放射性污染严重金属物件进一步通过废金属回收、溶炼和加工成品进入社会生活所产生的照射。

5.组织机构及职责

5.1成立放射性事故应急领导组

组 长:矿 长、 书 记

副组长:总 工、各分管矿长、

成 员:总工办、安全科、机电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专职放射防护管理员:总工办专职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工办

电话:5881011 5881013

5.2职责

组 长:全面负责本矿放射防护工作,组织协调本矿贯彻执行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和标准。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应急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放射防护工作。批准成立现场抢救 指挥部,批准现场抢救方案。根据事态发展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总工办:负责本矿同位素放射源、射线装置的放射保护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保卫科:负责本矿同位素放射源、射线装置的放射放射保卫和登记工作。 安全科:负责本矿同位素放射源、射线装置的放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各适用单位:负责本矿同位素放射源、射线装置的日常使用、维护和防护工作。

防护管理员:负责本矿《辐射工作安全许可证》的办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并与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经常取得联系。做好本矿放射防护方面的具体工作。 全矿所有涉及放射工作的单位要认真按照制度严格执行,并积极配合工作。凡是在放射工作中领导不重视、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的单位,将对其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对没有引起重视、监督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发生问题视其情节追究其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性质分析及后果

6.1运行中防止出现包壳破损造成环境污染等事故。

6.2放射性仪器在投入使用中,不会产生废水、废气和废渣等废弃物。只有在超过标准的强外力作用下,才会使放射源的包壳破损,发生放射性泄露事故,产生少量放射性废水和固体废物。

7.应急救援事故级别参照

7.1发生小范围的放射源泄露事故,污染范围能有效控制,无人员伤亡事故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指挥和急救及协调处理,并向矿放射事故应急组防护专职人员报告及事故应急组领导汇报。

7.2发生严重放射源泄露及人员伤亡、环境污染事故的由相应单位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事故单位应按照放射事故应急预案,上报矿调度室和总工程师及放射事故应急领导组,并积极急救处理,一切听从矿调度室指挥。

7.3发生重大放射源泄露、环境污染及人员伤亡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向矿应

急领导组汇报,并积极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批准现场救援预案,组织抢救。

8.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8.1接警

8.1.1一旦发生放射事故或发现事故苗头,放射事故单位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矿放射防护领导组的办公室专职人员,由放射防护专职人员同时向放射防护领导组及调度室汇报,并在2小时内尽快向集团公司上级领导、环保部门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报告。事故单位在24小时之内写出《放射事故报告卡》。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还应同时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及向新闻媒体公布,提醒公众注意。

8.1.2发生放射事故或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责任单位必须立即向放射防护办公室报告,由放射防护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向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和公安部门报告,并向新闻媒体公布。

8.2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应急领导组接到汇报后,组织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作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由总指挥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并向公司上级有关领导、调度室以及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汇报,请求支援。

8.3应急启动

8.3.1事故应急组接到总指挥命令后,应立即通知应急组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中,并通知救护、消防、治安保卫、污染控制、环境辐射监测等方面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8.3.2事故抢险组同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将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给公司、上级领导及当地有关行政部门。

8.3.3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作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现场。

8.4救援行动

8.4.1应急指挥协调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单位行政正职或知情人员要立即汇报详细的事故情况。

8.4.2迅速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现场一切抢救事宜统一由现场抢救指挥部指挥。

8.4.3抢救组和技术组根据现场情况协同现场抢救指挥部进行事故初始评估,划分现场工作区(危险区、缓冲区、安全区),研究指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

8.4.4在执行应急救援优先原则前提下,积极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警戒与交通管制、医疗救护、人群疏散、环境保护、现场监测等工作。

8.4.1发生人体受照事故时,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员远离辐射源,并实施医学检查或在指定的医院救治。同时,组织合格的维修人员关闭辐射或检修机器,并对

现场进行保护,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8.4.2发现工作场所有放射性同位素污染的,单位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闭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的环节,严防对食物、水源造成污染并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检测及处理。为事故处理人员提供救援措施和物资支持。在采取了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有序组织人员彻底消除污染。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锁。

8.4.3发现放射源丢失或被盗时,事故单位应当保护好现场,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及证件。积极配合行政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说明情况,提醒人们注意。

8.4.4在发生卡源或掉源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在卫生部门的监督下,启动迫降源装置或回收源装置,同时检查安全联锁及其它安全设施。与此同时,总工办专职人员要尽快根据源的活度、人员受照时间、受照距离换算出受照剂量,为受照人员采取何种医学处理措施提供依据。

8.4.5紧急辐射防护行动的实施

8.4.5.1事故场所的去污清理

事故造成设施内某些场所被放射物质泄露已经得到可靠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应当迅速安排进场去污,去污过程中,应对所产生的固态和液态废物进行适当的分类收集,以便作进一步处理或处置。若放射性污染衰期较短,较好的办法是不进行去污,而让其衰变。

8.4.5.2人员去污及对辐射伤员的救治

如果事故已导致或怀疑导致人员的衣服和皮肤受到污染,最简单的易行的防护行动就是脱去被污染的衣服、采取沐浴方法去污、换上清洁的衣服应当将脱下的被污染或怀疑被污染的衣服暂存起来,以便晚些时候作检测和处理。

对于受到或怀疑受到急性辐射损伤的人员,应迅速送往专门的辐射损伤医疗单位进行诊断或治疗。事故单位应给医疗单位提供就诊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或估计结果以及他们的受照情况。

8.4.5.3应急辐射监测

应急辐射监测是必不可少的应急响应行动之一,作用在于为辐射事故的探察、评价以及事故控制缓解行动、放射防护行动的决策提供依据。

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应在其辐射事故应急计划中对应急辐射监测的方案和所用仪器仪表作出规定。

为了确定辐射事故是否导致场外环境污染,总工办应联系环保部门安排适当的场外环境辐射监测。

8.5扩大应急

8.5.1在事故抢救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应急组和现场应急指挥组要立即向集团公司总指挥部及地方行政有关部门进行

汇报并请求支援以及向媒体发布信息,有效控制辐射范围。

8.5.2由集团公司抢险总指挥决定向上级机关求救,请求兄弟单位或行政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扩大的应急响应。

8.5.3必要时需向省级行政部门汇报并由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撤离,或请求地方行政部门共同组织现场应急救援。

8.6应急恢复

应急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指挥部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组要协助现场恢复生产、生活。

8.7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人员撤回原单位,应急组要进行应急总结评审。

抢救结束后,专家技术组要协助现场指挥部指定恢复生产、生活计划,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实施。

8.8应急保障要求

8.8.1预案执行保障:由总工办、安监部牵头,在危害辨别、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对辩识出难以控制的重大危险源,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8.8.1.1矿应急救援领导组成员及各单位、各部门都必须认真贯彻学习事故应急预案,每年必须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8.8.1.2放射应用场所和必要地点都必须装有通往调度室的电话,并且保证畅通无阻。任何人只要发现异常情况,都有责任有义务立即向总工办、调度室、安全信息中心报告。

8.8.2通信保障

通讯部门要制定应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总指挥部成员要配备完好的通信工具,并始终保持在工作状态,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应急抢救办公室要公布应急汇报电话,同时将联系方式发放到所属各单位。

8.8.3物资装备保障

供应科要制定应急物资保障预案,保证在各种事故应急抢险中有充足的材料和设备(包括通讯、运输、照明、防护及各种专用工具)。所有抢救物资,设备要按规定配齐配足,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不得随意挪用。

8.8.4人员保障

保卫科要制定治安管制和交通管制措施,维持治安。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无条件的服从总指挥的命令,所有参加抢险的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遵守纪律,对抢救中出现失误的部门或不服从指挥,临阵脱逃的人员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8.5应急经费保障

财务科要作好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并建立专项应急科目,保证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9.事故总结及分析

事故处理后总工办牵头,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应急领导组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实施方案及措施,并写出事故分析报告,进行整理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由指定放射工作人员检查放射源或放射线装置,做好就医病人和自身防护工作。针对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和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10.应急预案的管理

10.1安全科负责各种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由矿总工程师每两年组织对全矿应急预案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10.2总工办负责组织本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贯彻、学习。每年根据需要应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至少一次应急演习。每年应组织对应急预案的评审,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并记录。

11.应急培训、评审

各有关放射单位根据计划内容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学习培训,建立健全放射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放射工作人员体检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及培训档案。 生活污水超标应急预案

1.目的

生活污水如超标排放,不符合国家污水达标排放的要求,将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直接影响到职工的正常生活,情节严重者环保部门将强行勒令停产整顿,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为了预防生活污水超标排放,一旦发生事故后减轻事故的影响,特建立以下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生活污水处理站化验员、污水处理工及环保管理人员。 3.引用标准、文件和文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3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3.4生活污水经过二级生物处理后达标排放

4. 事故性质分类及识别

4.1生活污水来水量正常、水质稳定、工艺运行正常仍出现指标超标。

4.2生活污水处理站来水水质异常或矿井水泄漏等情况引起的外排水超标;

4.3生活污水处理站设备出现故障或操作人员失误,人为引起的指标超标事故。 5.应急机构

5.1生活污水超标应急领导组:

组 长:分管矿领导

组 员:总工办、机电科、后勤队、调度室及相关单位人员。

5.2职责:

组 长: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各应急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批准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批准现场抢救方案。

组 员:评估事态发展程度,决定升高或降低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保证现场抢救和现场外其他人员的安全;协调物资、设备、通讯、后勤等方面支持反应组织。

5.3生活污水超标应急小组:

组 长:总工办主任

副组长:机电科长、调度室主任

成 员:机电队长、后勤队长、管道工、检修工、化验员

5.4职责:

负责查找水质超标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可行紧急控制方案。如果事故后果较严重可直接通知值班人员,由值班人员通知机构组长立即行使职责。机构组长在事故中全面负责,联系抢救疏散人员,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副组长主要负责组织现场采取紧急措施,查找原因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6.事故预防措施

6.1为了改进污水水质,我矿积极引进了先进的污水处理装置,目前运行效果良好;

6.1.1把设备的日常巡检工作列入工作日程;

6.1.2详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可有效的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防止误操作;

6.1.3做好事故预兆及识别工作,经常观察水的颜色、泡沫及流程情况,发生异常及时化验,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

7.应急救援事故级别参照

7.1发生小范围的污水泄露事故,污染范围能有效控制,无人员伤亡事故的由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指挥和急救及协调处理,并向矿事故应急组领导汇报。

7.2发生严重泄露及人员伤亡、环境污染事故的由相应单位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事故单位应按照超标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上报矿调度室和总工程师及事故应急领导组,并积极急救处理,一切听从矿调度室指挥。

7.3发生重大泄露、环境污染及人员伤亡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向矿应急领导组汇报,并积极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批准现场救援预案,组织抢救。

8.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8.1.接警

8.1.1当班人员发现事故应及时停止作业通知值班人员和机构组长,组长向总工办、调度室、相关领导及部门汇报。

8.1.2事故应急组接到总指挥命令后,应立即通知应急组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中,并通知救护、消防、治安保卫、污染控制、环境污染监测等方面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8.1.3不能及时处理的事故,由矿应急领导组共同协调,总工办应书面形式向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汇报。

8.1.4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作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现场。

8.2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应急救援领导组接到汇报后,应立即对事故进行断定,确定警报和响应的级别,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并向集团公司有关领导、调度室汇报请求支援。

8.3应急启动

8.3.1应急领导组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在接到总指挥命令后,迅速赶到调度室,听取事故简单情况介绍,接受总指挥命令,分头开始行动。

8.3.2事故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 8.3.3领导组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单位行政正职或知情人要立即汇报详细的事故情况。

8.3.4现场指挥部在了解现场,在进水量及水质相对稳定,运行工艺正常仍出现水质超标时,应停止排放并由总工办应急组人员组织技术人员现场进行技术分析。若悬浮物超标,应减少鼓风气量,并增加排泥量及排泥次数;若COD与NH3—N超标时,应增强鼓风量。

8.3.5由于人为操作原因引起水质超标时,操作人员应及时纠正操作行为,停止排放,控制污染范围,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8.3.6在执行应急救援优先原则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现场检测等工作。

8.4.1紧急行动的实施

8.4.1.1事故场所的清理

事故场所内设施已经得到可靠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应当迅速安排进场去污,去污过程中,注意各种设备是否完好,须现场运行的设备应立即组织检修人员进行检修。保证工作场所设备完好。

8.4.1.2污水监测

超标应急监测是必不可少的应急响应行动之一,作用在于为超标事故的探察、评价以及事故控制缓解行动、防护行动的决策提供依据。

应急领导组在其应急计划中对污水超标监测的方案和所用仪器仪表作出规定。

为了确定污水超标事故是否导致场外环境及水质污染,总工办应联系环保部门安排适当的场外水质监测。

8.5扩大应急

必要时应急领导组要向上级汇报,并请求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紧急救援工作,有效控制污染范围。

8.6应急恢复

抢险结救援行动束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领导指挥组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

8.7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急领导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人员撤回原单位,由总工办进行应急总结评审。

8.8应急保障要求

8.8.1预案执行保障:由总工办、安全科牵头,在危害辨别、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对辩识出难以控制的重大危险事故,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8.8.1.1矿应急救援领导组成员及各单位、各部门都必须认真贯彻学习事故应急预案,每年必须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8.8.1.2必要地点必须装有通往调度室的电话,并且保证畅通无阻。任何人只要发现异常情况,都有责任有义务立即向总工办、调度室、安全科报告。

8.8.2通信保障

自动化要制定应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领导组成员要配备完好的通信工具,并始终保持在工作状态,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

8.8.3物资装备保障

供应要制定应急物资保障预案,保证在各种事故应急抢险中有充足的材料和设备(包括通讯、运输、照明、防护及各种专用工具)。所有抢救物资,设备要

按规定配齐配足,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不得随意挪用。

8.8.4人员保障

保卫科要制定治安管制和交通管制措施,维持治安。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无条件的服从领导组的命令,所有参加抢险的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遵守纪律,对抢救中出现失误的部门或不服从指挥,临阵脱逃的人员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8.5应急经费保障

计划部要作好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财务部要建立专项应急科目,保证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9.事故调查分析

由总工办牵头组织调度室、应急机构、全体成员共同参加分析原因,制定有效整改措施,技术人员做好详细记录,写出汇报材料,报矿总工程师,出现重大污染事故的应向集团公司及地方环保部门汇报以及向媒体发布信息,有效控制超标范围。

10.应急预案的管理

10.1安全科负责各种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由矿总工程师每两年组织对全矿应急预案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10.2总工办负责组织本矿污水超标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贯彻、学习。每年根据需要应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至少一次应急演习。每年应组织对应急预案的评审,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并记录。

11.应急培训、审批

组织生活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应进行学习、培训,了解和掌握应急预案的实施步骤及措施。并定期对所实施预案进行修订和整改。

矿井污水超标应急预案

1.目的

矿井污水如超标排放,不符合国家污水达标排放的要求,将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直接影响到职工的正常生活,情节严重者环保部门将强行勒令停产整顿,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为了预防矿井污水超标排放,一旦发生事故后减轻事故的影响,特建立以下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矿井污水处理站化验员、污水处理工及环保管理人员。 3.引用标准、文件和文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3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4. 事故性质分类及识别

4.1矿井污水来水量正常、水质稳定、工艺运行正常时仍出现指标超标。

4.2井下排水量突然增大,工艺难以正常处理引起的指标超标事故。

4.3井下排水水质异常造成指标超标事故。

4.4矿井水处理站设备出现故障或操作人员失误,人为引起的指标超标事故。

5.应急机构

5.1矿井污水超标应急领导组:

组 长:分管矿领导

组 员:总工办、调度室、后勤队及相关单位人员。

5.2职责:

组 长: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各应急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批准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批准现场抢救方案。

组 员:评估事态发展程度,决定升高或降低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保证现场抢救和现场外其他人员的安全;协调物资、设备、通讯、后勤等方面的组织工作。

5.3矿井污水超标应急小组:

组 长:总工办主任

副组长:机电科长

成 员:机电队长、后勤队长、检修工、化验员

5.4职责:

负责查找水质超标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可行紧急控制方案。如果事故后果较严重可直接通知值班人员,由值班人员通知机构组长立即行使职责。机构组长在事故中全面负责,联系抢救疏散人员,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副组长主要负责组织现场采取紧急措施,查找原因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6.事故预防措施

6.1为了改进污水水质,我矿积极引进了先进的污水处理装置,目前运行效果良好;

6.1.1把设备的日常巡检工作列入工作日程;

6.1.2详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可有效的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防止误操作。

6.1.3做好事故预兆及识别工作,经常观察水的颜色、泡沫及流程情况,发生异

常及时化验,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

7.应急救援事故级别参照

7.1发生小范围的污水泄露事故,污染范围能有效控制,无人员伤亡事故的由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指挥和急救及协调处理,并向矿事故应急组领导汇报。

7.2发生严重泄露及人员伤亡、环境污染事故的由相应单位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事故单位应按照超标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上报矿调度室和总工程师及事故应急领导组,并积极急救处理,一切听从矿调度室指挥。

7.3发生重大泄露、环境污染及人员伤亡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向矿应急领导组汇报,并积极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批准现场救援预案,组织抢救。

8.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8.1.接警

8.1.1当班人员发现事故应及时停止作业通知值班人员和机构组长,组长向总工办、调度室、相关领导及部门汇报。

8.1.2事故应急组接到总指挥命令后,应立即通知应急组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中,并通知救护、消防、治安保卫、污染控制、环境污染监测等方面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8.1.3不能及时处理的事故,由矿应急领导组共同协调,总工办应书面形式向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汇报。

8.1.4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作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技术组到现场。

8.2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应急救援领导组接到汇报后,应立即对事故进行断定,确定警报和响应的级别,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并向集团公司有关领导、调度室汇报请求支援。

8.3应急启动

8.3.1应急领导组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在接到总指挥命令后,迅速赶到调度室,听取事故简单情况介绍,接受总指挥命令,分头开始行动。

8.3.2事故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 8.3.3领导组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单位行政正职或知情人要立即汇报详细的事故情况。

8.3.4现场指挥部在了解现场,在进水量及水质相对稳定,运行工艺正常仍出现

水质超标时,应停止排放并由总工办应急组人员组织技术人员现场进行技术分析。若悬浮物超标,应加大药剂配比或增加进药量,并增加排泥量及排泥次数。

8.3.5由于人为操作原因引起水质超标时,操作人员应及时纠正操作行为,停止排放,控制污染范围,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8.3.6在执行应急救援优先原则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现场检测等工作。

8.4.1紧急行动的实施

8.4.1.1事故场所的清理

事故场所内设施已经得到可靠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应当迅速安排进场去污,去污过程中,注意各种设备是否完好,须现场运行的设备应立即组织检修人员进行检修。保证工作场所设备完好。

8.4.1.2污水监测

超标应急监测是必不可少的应急响应行动之一,作用在于为超标事故的探察、评价以及事故控制缓解行动、防护行动的决策提供依据。

应急领导组在其应急计划中对污水超标监测的方案和所用仪器仪表作出规定。

为了确定污水超标事故是否导致场外环境及水质污染,总工办应联系环保部门安排适当的场外水质监测。

8.5扩大应急

必要时应急领导组要向集团公司总指挥部汇报,并请求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紧急救援工作,有效控制污染范围。

8.6应急恢复

抢险结救援行动束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领导指挥组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

8.7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急领导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人员撤回原单位,由总工办进行应急总结评审。

8.8应急保障要求

8.8.1预案执行保障:由总工办、安全科牵头,在危害辨别、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对辩识出难以控制的重大危险事故,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8.8.1.1矿应急救援领导组成员及各单位、各部门都必须认真贯彻学习事故应急预案,每年必须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8.8.1.2必要地点必须装有通往调度室的电话,并且保证畅通无阻。任何人只要发现异常情况,都有责任有义务立即向总工办、调度室、安全科报告。

8.8.2通信保障

自动化要制定应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总指挥部成员要配备完好的通信工具,并始终保持在工作状态,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

8.8.3物资装备保障

供应要制定应急物资保障预案,保证在各种事故应急抢险中有充足的材料和设备(包括通讯、运输、照明、防护及各种专用工具)。所有抢救物资,设备要按规定配齐配足,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不得随意挪用。

8.8.4人员保障

保卫科要制定治安管制和交通管制措施,维持治安。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无条件的服从总指挥的命令,所有参加抢险的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遵守纪律,对抢救中出现失误的部门或不服从指挥,临阵脱逃的人员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8.5应急经费保障

财务科要作好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建立专项应急帐目,保证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9.事故调查分析

由总工办牵头组织调度室、应急机构、全体成员共同参加分析原因,制定有效整改措施,技术人员做好详细记录,写出汇报材料,报矿总工程师,出现重大污染事故的应向集团公司及地方环保部门汇报以及向媒体发布信息,有效控制超标范围。

10.应急预案的管理

10.1安全科负责各种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由矿总工程师每两年组织对全矿应急预案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10.2总工办负责组织本污水超标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贯彻、学习。每年根据需要应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至少一次应急演习。每年应组织对应急预案的评审,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并记录。

11.应急培训、审批

组织矿井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应进行学习、培训,了解和掌握应急预案的实施步骤及措施。并定期对所实施预案进行修订和整改。

锅炉烟气超标排放应急预案

1.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烟气排放超标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保证周围居民的生活

健康,特制定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矿区内4台锅炉发生烟气排放超标事故。

3.引用标准、文件和文献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的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4.事故类别及识别

4.1轻微超标:

日常运行过程中,管路产生轻微堵塞、水泵压力偏低,以及燃煤粉尘过多所造成的短时或暂时烟气超标现象。

4.2严重超标:

指由于人员操作失误以及设备故障所造成的长期连续烟尘严重超标现象。

5.应急机构

5.1成立锅炉烟尘超标应急指挥组:

组 长:分管矿领导

组 员:总工办、安全科、调度室、机电队、后勤队等相关部门

职 责:

负责对锅炉烟尘超标事故的指挥及事故处理方案的调节实施工作,并进行现场指挥和预案措施的协调、后勤等方面的支持工作。

5.2成立锅炉烟尘超标应急小组:

组 长:总工办主任

副组长:机电科长

成 员:机电队、后勤队、检修工、运转工。

职 责:

1)负责对日常锅炉运行中除尘设施的运行情况及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对一些不合理或轻微超标现象等进行现场处理。

2)负责查找烟气排放超标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指挥组意见实施可行紧急控制方案。

3)负责对范围内除尘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6.事故预防措施

6.1防止锅炉烟尘超标,必须保证除尘系统各个环节均处于正常状态,任一环节出现故障都不能保证除尘系统连续稳定运行,所以,锅炉正常运行中,每小时巡回检查除尘系统必须作为一项被巡回检查的重点项目,有问题尽早发现,尽快处理避免烟尘超标事故。

6.2要保证除尘水补充水源及管路的畅通。除尘灰堆积场必须及时清理,不能使烟尘在大风天气中四处飞扬,造成二次污染。

6.3检修材料准备充分,必须从每个环节上重视,才能尽可能的预防烟尘超标。

7.应急救援事故级别参照

7.1发生小范围的超标事故,污染范围能有效控制,无人员伤亡事故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指挥和急救及协调处理,并向矿烟尘超标事故应急组防护专职人员报告及事故应急组领导汇报。

7.2发生严重超标及人员伤亡、环境污染事故的由相应单位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事故单位应按照超标事故应急预案,上报矿调度室和总工程师及超标事故应急领导组,并积极急救处理,一切听从矿调度室指挥。

7.3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超标及人员伤亡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向矿应急领导组汇报,并积极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批准现场救援预案,组织抢救。

8.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8.1接警

8.1.1司炉工发现问题后,应立即向本单位事故应急小组汇报,并由组长报告总工办,如发现严重超标,应急小组到现场停止设备运行及时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抢救,同时向矿应急领导组汇报。

8.1.2事故应急组接到总指挥命令后,应立即通知应急组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中,并通知救护、消防、治安保卫、污染控制、环境辐射监测等方面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8.1.2如在短时间内不能处理的由矿应急领导组协调,并由总工办向上级环保及有关部门汇报,进行协调处理。

8.1.3事故抢险组同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将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给公司上级领导及当地有关行政部门。

8.1.4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作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现场。

8.2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接到汇报后,应组织应急组成员迅速做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8.3应急启动

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

8.4救援行动

8.4.1现场指挥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单位行政正职或知情人员要立即汇报详细的事实情况。

8.4.2在运行中司炉工及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烟尘轻微超标,应立即通知应急组长及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停炉检查,排除故障。

8.4.3如发现严重超标,由现场指挥人员组织人员和材料,组织进行事故应急方案。

8.4.4烟气严重超标,应停止锅炉运行并按以下顺序开始检查:除尘器→除尘管路→除尘水循环沟→沉淀池→除尘水泵→水源。发现一处有问题应及时处理,依次查到最后一个环节,直至排查并处理完事故问题。

8.4.5如经常发生轻微超标事故,必须向应急小组汇报,安排从设施和技术角度入手查找缘由;如发生严重超标,由本单位应急小组组长牵头查明原因,彻底解决,并写出事故责任书面材料。

8.4.6在事故现场抢救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停止作业的情况下现场应急组及现场应急指挥人员要立即上级汇报,并请示环保部门进行协助。

8.5应急恢复

8.5.1应急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组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

8.5.2应急解除:事故应急处理完进行检修、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后应急组组长宣布应急响应结束,正式开炉投入使用。应急人员撤回原单位。

8.6应急保障要求

8.6.1预案执行保障:由总工办、后勤部门牵头,在危害辨别、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对辩识出难以控制的重大污染源,制定超标事故应急预案。

8.6.1.1矿应急救援领导组成员及各单位、各部门都必须认真贯彻学习事故应急预案,每年必须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8.6.1.2必要地点必须装有通往调度室的电话,并且保证畅通无阻。任何人只要发现异常情况,都有责任有义务立即向总工办、后勤队、调度室、安全科报告。

8.6.2通信保障

自动化要制定应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总指挥部成员要配备完好的通信工具,并始终保持在工作状态,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

8.6.3物资装备保障

供应部要制定应急物资保障预案,保证在各种事故应急抢险中有充足的材料和设备(包括通讯、运输、照明、防护及各种专用工具)。所有抢救物资,设备要按规定配齐配足,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不得随意挪用。

8.6.4人员保障

保卫部要制定治安管制和交通管制措施,维持治安。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无条件的服从总指挥的命令,所有参加抢险的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遵守纪律,对抢救中出现失误的部门或不服从指挥,临阵脱逃的人员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6.5应急经费保障

财务部门要作好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并建立专项应急科目,保证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9.事故调查分析

总工办组织应急机构全体成员及技术人员,对事故进行分析总结,整理材料上报矿总工程师。通过事故分析,保证今后预防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抓住常发生事故的重要环节,从而采取积极有效防治措施。

10.应急预案的管理

10.1安全科负责各种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由矿总工程师每两年组织对全矿应急预案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10.2总工办负责组织本烟尘排放超标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贯彻、学习。每年根据需要应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至少一次应急演习。

11.应急培训、评审

应急预案制定后组织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学习,了解并掌握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步骤。总工办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应组织对应急预案的评审,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并记录。进行评审,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并记录。

饮用水超标应急预案

1.目的

如果生活饮用水指标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长期饮用会影响居民的身体健康,导致某种疾病甚至可能对人身造成伤害。情节严重者卫生防疫部门强行勒令停水整顿,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为了预防饮用水超标饮用,一旦发生事故后减轻事故影响,特建立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水泵工及所有用水单位和个人。

3.引用标准、文件和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4.事故的分类

4.1水源井水量正常,水质稳定,设备运行正常时出现的水质指标超标;

4.2来水水质异常或管路破裂,水池渗漏等情况下引起的指标超标;

4.3设备出现故障或化验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检测结果超标。

4.4人为投毒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人员伤亡事故。

5.组织机构及职责

5.1成立饮用水应急领导指挥组

组 长:分管矿长

副组长:总工办 安全科

调度室 医务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成 员:总工办、 后勤队、 安全科、调度室及医务所相关人员

职 责:

1)析判断事故、事件危害程度,确定相应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2)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协助各应急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3)根据事态发展,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4)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讯、后勤等方面以支持应急组织;

5)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5.2成立饮用水超标应急小组

组 长: 总工办主任

副组长:后勤队长 机电队长

成 员:运转工 检修工 化验员

职 责:

负责查找水质超标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可行紧急控制方案。如果事故后果较严重通知值班室,由值班室通知机构组长立即行使职责。机构组长在事故处理中全面负责,联系抢救疏散人员,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副组长主要负责组织成员组现场采取紧急控制措施,查找事故原因,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

6.事故预防措施:

为了饮用水水质超标事故的发生,后勤部门应积极采取可行的预防措施:

6.1为了及时检测饮用水超标事故的发生,应联系防疫检测部门定期对饮用水水源水质进行检测,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2对饮用水管路,水池的日常巡检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及时掌握饮用水管路,水池使用情况,同时定期进行管路测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3详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可有效规范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防止失误操作;

6.4水池检查孔按规范进行密闭起来,并定期检查,防止灰尘落入和投毒事故发生。

6.5每季度对(三个)来水水源进行一次水质化验,化验结果要上报各级主管部门,并对不合格项目采取相应的措施,水质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方可送出。

7.应急救援事故级别参照

7.1发生小范围的超标事故,污染范围能有效控制,无人员伤亡事故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指挥和急救及协调处理,并向矿事故应急组领导汇报。

7.2发生严重超标及人员伤亡、环境污染事故的由相应单位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事故单位应按照饮用水超标事故应急预案,上报矿调度室和总工程师及应急领导组,并积极处理,一切听从矿调度室指挥。

7.3发生重大饮用水超标、环境污染及人员伤亡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向矿应急领导组汇报,并积极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批准现场救援预案,组织抢救。

8.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8.1.接警

8.1.1超标事故应急组接到总指挥命令后,应立即通知应急组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中,并通知救护、消防、治安保卫、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等方面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8.1.2当进水量及水质稳定,运行工艺正常仍出现水质超标事故时,由机构组长通知调度室和总工办。

8.1.3当来水水质异常引起水质超标时,现场人员及时告知电值班室,由值班室通知机构组长和检修班班长,调度室和总工办。

8.1.4由于人为操作原因引起水质超标,造成严重后果时,应及时通知值班室,由值班室通知机构组长和清水班班长,调度室和总工办。

8.1.5人为投毒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时,现场人员应及时拨打医院急救电话进行人员救治,并及时通知值班室,由值班室通知机构组长及调度室、总工办、矿领导。同时值班室应迅速通知水泵工停止送水。

8.1.6事故抢险组同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将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给公司上级领导及当地有关行政部门。

8.1.7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作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现场。

8.2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应急救援领导组在接到汇报后,参照本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标准,迅速做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并向公司上级有关领导及部门汇报,请求支援。

8.3应急启动: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

8.4救援行动:

8.4.1指挥协调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单位行政正职或知情人员要立即汇报详细的事故情况。

8.4.2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一切抢救事宜统一由现场抢救指挥部指挥。

8.4.3抢救组和技术组根据现场情况协同现场抢救指挥部进行事故评估,划分现场工作区,研究指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

8.4.4发现饮用水浑浊,颜色不正常或由异味,应从源头查起。如果是井下来水,应通知生产调度,立即停止井下送水,然后查找原因。如果是井下水源问题,应通知井下送水单位采取措施;如果是供水管道破裂造成,应先查找破裂口,管道修复后经检测确保水质稳定。方可正常送水。

8.4.5送水时应按照《饮用水卫生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处理,经化验发现余氯超

标,应视情况减少消毒液的加入量;如余氯不足应增加消毒液的加入量,直至化验水质合格为止。

8.4.6饮用水池应加盖,大孔,检查孔平时应密闭,透气孔应采取措施严加防范,水泵工应巡回检查,严禁投毒事故发生。

8.5紧急行动的实施

8.5.1事故场所的去污清理

事故得到可靠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应当迅速安排进场去污,去污过程中,应对所产生的固态和液态废物进行适当的分类收集,以便作进一步处理或处置。

8.4.5.2人员的救治

如果事故已导致或怀疑导致人员受到污染,应立即送往指定或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对水源和污染范围进行控制及受污染人员的救治。

对于受到或怀疑受到急性损伤的人员,应迅速送往专门的医疗单位进行诊断或治疗。

8.4.5.3应急污染监测

应急超标污染监测是必不可少的应急响应行动之一,作用在于为超标事故的探察、评价以及事故控制缓解行动、防护行动的决策提供依据。

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应在其超标事故应急计划中对应急超标监测的方案作出规定。

为了确定超标事故是否导致场外环境、水源污染,总工办应联系环保部门安排适当的场外环境及水质监测以及向媒体发布信息,有效控制超标范围。

8.5 扩大应急

在事故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抢救组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立即向集团公司总指挥部汇报,并请求地方行政部门进行协助,并向媒体发布信息,有效控制超标范围。

8.6 应急恢复:抢险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指挥部要组织现场清理、清点人员和撤离。

8.7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急领导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并向媒体发布信息解除超标应急,应急人员撤回原单位,并由应急组专职人员进行应急总结评审。

9.事故调查分析

9.1对进水量正常,水质稳定,工艺运行正常的水质超标事故,由机构组长牵头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详细作好记录,技术员及时写出汇报材料,报矿后勤、生产调度、总工办等部门。

9.2对于来水水质异常引起水质超标事故时,由机构组长牵头查找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详细作好记录,技术员及时写出汇报材料,报矿后勤、生产调度、总工办等部门。

9.3由于人为操作原因引起水质超标,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由机构组长牵头查找分析原因,写出汇报材料报矿后勤、生产调度、总工办等部门。

9.4对于人为投毒,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时,由矿安全部门牵头调查分析原因,写出汇报材料并采取有并行整改措施。

10.应急预案的管理

10.1安全科负责各种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由矿总工程师每两年组织对全矿应急预案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10.2总工办、后勤队牵头负责组织饮用水超标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贯彻、学习。每年根据需要应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至少一次应急演习。

11应急培训、评审

组织应急组及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了解应急知识掌握应急预案实施的具体步骤及措施。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有关预案的评审,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并记录。 西南呈矿井田范围内开采对周围村庄造成饮用水短缺的应急预案

1、目的

根据《长子县地方国营西南呈矿井建设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在矿井开受采动影响,会影响浅层地下水,造成水位下降,水量减少,可能影响到村庄居民生活饮用水,为此,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影响范围

受西南呈煤矿采煤过程中采动可能影响的井田范围内村庄(包括西南呈、东旺村等9个村庄)。

3、引用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xx年4月)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20xx年3月)

3.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xx年6月)

3.4《山西省水环境功能的划分》(试行)

3.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4、地下水环境影响的分析

本矿井开采的煤层为山西组的煤层,受开采影响的含水层主要为山西组及以上地层的含水层,由上至下为二叠系砂岩裂隙含水层,第四系上更新统黄土孔隙含水层,这些含水层含水性相似,属弱富水含水层,仅局部基岩风化裂隙比较发

育,补给条件好,可形成局部富水地段,受采煤而造成的地表塌陷对水生态环境影响:一方面是地表塌陷和裂缝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地面降水的径流与汇水条件,部分地表水通过塌陷裂缝渗入地下,使河流水系的流量减小,另一方面是采空区(裂岩冒裂带)和地表裂缝使地下含水层的水位和流向的水量减少甚至干枯,同时地表水和地下水通过塌陷裂缝渗入采空区的过程中,可能携带地表和岩土层中的细菌和有害物质。

5、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5.1成立饮用水短缺应急领导指挥组

组 长:矿总工程师 长子县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分管矿长 总工办主任 生产科科长 保卫科科长

长治县水利局副局长 西南呈村村长 东旺村村长等村长

职 责:

1)分析判断事故、事件危害程度,确定相应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2)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协助各应急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3)根据事态发展,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4)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讯、后勤等方面以支持应急组织;

5)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5.2成立饮用水短缺应急小组

组 长:总工办主任

副组长:后勤队长

成员:总工办、后勤队、生产科各部门相关技术负责人、保卫科

职 责:

负责查找饮用水短缺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可行紧急控制方案。如果事故后果较严重通知值班室,由值班室通知机构组长立即行使职责。机构组长在事故处理中全面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副组长主要负责组织成员组现场采取紧急控制措施,查找事故原因,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

6、饮用水短缺预防措施

为了及时检测饮用水短缺事故的发生,总工办应积极采取可行的预防措施;联系当地水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周围村庄饮用水水源水位进行检测,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7、饮用水短缺应急方案及程序

7.1接警

饮用水短缺应急组接到总指挥命令后,应立即通知应急组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中,并通知村领导、救护、治安保卫、水位监测等部门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7.2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应急领导组在接到汇报后,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迅速做出判断,确定应急响应的级别,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并向公司上级有关领导及部门汇报,请求支援。

7.3应急启动

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人员到位,调配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

7.4应急方案

7.4.1指挥协调人员到达现场后,详细听取现场知情人员汇报事故情况。

7.4.2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一切抢救事宜统一由现场指挥部指挥。

7.4.3抢救组和技术组根据现场情况协同现场指挥部进行事故评估,划分现场工作区,研究制定方案和安全措施。

7.4.4发现局部短缺水现象,首先组织拉水车送水,解决临时用水问题,然后组织人员勘察现场,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可采取从周围就近接供水管路的措施。

7.4.5如出现大面积短缺水现象,首先组织拉水车送水,解决临时用水问题,然后组织人员勘察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以下两种方案:第一种方案,在受影响村庄修建一座水池,由工业场地修建供水管道到供水池,村庄供水设施根据实际投入列入当年矿井生产成本中,水源取自矿井水(目前矿井水达标外排量大约为2500m3/d),对其深度处理后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第二种方案,在村庄就近打深井水源井,重新接供水管路,保证村庄生活饮用水。

7.5应急恢复

抢救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指挥部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撤离。

7.6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急领导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并通知当地村民委员会告知村民,由应急组专职人员进行应急总结评审。

8、事故调查分析

由机构组长牵头分析原因,采取响应措施,并详细做好记录,技术员及时写出汇报材料,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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