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秀二中关于
闫顺利等学生违纪的处分决定
20xx年4月16日晚,46班学生闫顺利纠集本班学生王帅、成峰、赵振华,对因和闫顺利发生口角的46班学生史滋超进行殴打。导致史滋超同学左脸部红肿有淤血,而且嘴里出血。 闫顺利等同学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水秀二中《学生一日常规》、《十不准》、《住校生管理制度》,本该对违纪事件的纠集人闫顺利给予除名的处分。但我校本着严格校风校纪、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违纪学生闫顺利等人给予如下处分决定。
一、 对闫顺利的处分决定:
1、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限2009.4.20——2009.9.20。
2、 学校通报批评,班内做出深刻检查。
3、 取消住校资格,责令其跑校。(因该同学来自较远的清徐,特保留其住校资格)
4、 处分其间,不得享受学校各种奖励。
5、 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备注说明:1、该同学在本次违纪之后,如再有逃宿、上网、打架等严重违纪行为,家长主动提出转学。
2、家长签定违纪处分决定。
二、对赵振华的处分决定:
1、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限2009.4.20——2009.9.20。
2、学校通报批评,班内做出深刻检查。
3、取消住校资格,责令其跑校。
4、处分其间,不得享受学校各种奖励。
备注:处分期间,如本人表现一贯良好,可由家长写出书面住校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以入住。家长签定违纪处分决定。
二、 对王帅、成峰的处分决定:
1、 给予警告处分,处分期限2009.4.20——2009.7.10。
2、 学校通报批评,班内做出深刻检查。
3、 处分其间,不得享受学校各种奖励。
水秀二中政教处
2009.4.20
第二篇:违纪学生处分决定
违纪学生处分决定
九(2)班学生曾龙,因与夏景义同学发生矛盾,遂纠集另外几名同学对夏景义进行殴打,这种行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曾龙留校察看之处分,希望同学们予以监督,如再有违纪行为,便劝其退学。
九(2)班学生刘爽,参与了此次打群架,此种行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给学
校造成恶劣影响,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刘爽留校察看之处分,以观后效。
九(2)班学生周靖,参与了此次打群架,此种行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给学
校造成恶劣影响,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周靖留校察看之处分,以观后效。
九(3)班学生齐煜宇,参与了此次打群架,此种行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给
学校造成恶劣影响,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齐煜宇留校察看之处分,以观后效。
九(3)班学生严海,参与了此次打群架,此种行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给学
校造成恶劣影响,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严海留校察看之处分,上周严海再次违反校纪校规,目前,已劝其退学。
九(1)班学生齐子健,参与了此次打群架,此种行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给
学校造成恶劣影响,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齐子健留校察看之处分,以观后效。
九(3)班学生王义,开学至今行为习惯极差,学习不求上进,因与齐子健发
生一点小小的摩擦,两人约定周六回家后去打架,被老师发现后及时制止,两人打架未遂,此种行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王义留校察看之处分,以观后效。
九(1)班学生张子豪,威胁恐吓七年级的学生,此种行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张子豪严重警告之处分,以观后效。
以上同学违纪行为已经记入个人学籍档案,如果再有违纪行为
发生,劝其退学;如果本学期表现良好,下学期可以由本人申请,通过政教处取消处分。
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不要违反校纪校规,如再有违反,学
校必将严肃处理!
秦市中学政教处 20xx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