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月03日晚上19:30左右于岳家嘴立交桥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后续情况说明:
事故基本情况说明:
本人行驶汽车从中北路通过左拐立交匝道进入徐东大街,见一电瓶车逆向行驶在路中,急忙按喇叭鸣示,同时向左侧无车方向打方向盘,并紧踩刹车直至防抱死发生作用。但电瓶车并未停止,并继续逆向机动车道向前开,并无减速,直至发生交通事故。
事后闻出电瓶车驾驶人口中有酒味并已经告知交警,且电瓶车无牌,无交强险。
电瓶车驾驶人事后说自己每天从此穿过马路,一直没事,将事情全都怪罪于我,对违反交通规则的事实毫无悔改的认识,令作为机动车驾驶者的我感到无奈。
事故后续情况说明:
发生交通事故后,我作为驾驶者第一时间下车检查电瓶车驾驶人的伤势,并打开应急灯,叫随车朋友在后方道路放上警告标识。并在第一时间报案,通知交警前来查勘。
在交警来后,我向交警阐述事情经过,并咨询事故如何处理,在办案交警的耐心指导下,将车钥匙,汽车行驶证及驾驶证交给办案交警,交警说先将伤者送至医院,医治伤者为先,明早再来事发地点处理相关事情。因此我立马并将伤者送至交警指定的铁路医院(铁四院旁的武昌医院),办理了急诊挂号、拍片以及住院等事宜,直至伤者住到病房并有医生初步医疗处理,稳定了病情。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因为事发突然,时间匆忙,身上仅1000元左右现金,在垫付门诊、拍片钱后无法凑足医院办理住院需要的2000元,而身上仅有的信用卡医院也不同意刷卡支付。为了不耽误伤者病情,我特意从急诊跑至住院部,找到外科二的骨科医生及护士,说明了事情的经过,也讲明了我们目前的难处,希望医生先收留住院治疗为先。
医生也特事特办的赶紧办理了住院手续,并为伤者进行了检查,包扎,打上石膏,挂上消炎针,也已经稳定了伤者病情。而我也等待家属情绪稳定后想进行后续事情的沟通。
但是,当伤者安顿好,伤者的亲属也陆续赶来,对我进行围堵,非要我先拿出8000住院费再放我们走。我已将身上现金全部套空也就剩下几百元,我说留下我的车费,剩下的全部给你垫上,明早再补上,不耽误伤者治疗,但是伤者家属并不领情,执意要我们弄8000元来,不然不肯放我走,并看我想走时冲上来推我小腹、胸口,将背包拉扯下来,导致我胸口疼痛。 无奈之下报警110,但是警察很客观的说明要走法律程序,不能私自限制他人自由,但他们仍不肯。从事发19:30到最后凌晨3:00,期间110报了两次案,武昌大队,派出所都去过,仍被对方威胁要跟踪到家里。本人除了受伤后的无奈外,还深感恐惧,感到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因为受到交通事故的心里阴影及伤者家属的威胁,本人内心极度不安,并感到极度恐惧。一晚都没能闭眼休息。
因此本人希望委托亲戚代为处理此交通事故。望警察同志理解。
谢谢!
此致
敬礼
XX:XXX
20xx年02月04日凌晨5点
第二篇:事故说明
事故说明
20xx年10月8日,本人驾车沿307国道,由东向西去往王石家庄方向,行至对方所在铺头村村口于307国道丁字路口处,对方骑自行车突然从丁字路口由出现,并横穿马路,且逆行向西。我车立刻刹车减速躲闪,但对方因背对我车逆行斜穿马路,所以没有发现我车,并继续斜穿马路向西,我车继续躲闪,对方仍未发现,在我车躲至左侧逆行车道路边时,车头已经错过对方,对方仍没有刹车,并与我车右后侧车窗产生轻微摩擦,对方不能掌握平衡,缓慢摔倒。此时我车也已停住。
发生事故后,我车立即下车询问,老人说感觉疼痛。因老人缓慢摔倒,我车也无明显划痕。没有想到老人会有骨折,此时老人家属也闻讯赶来,经双方商定,先去医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