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山中心小学 “除四害”工作
检查评比办法
为全面推进我校除四害工作,确保我校除四害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以下检查评比办法。
一、 检查评比范围
全校所以清洁区及教室、教师宿舍。
二、 检查内容(见检查评分细则)
三、 检查方式
全校“除四害”工作的检查评比分三个层次进行。
1、 学校检查:每半年一次,全年共二次。即每年的5月和12月由我校“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学校行政人员对全校“除四害”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2、 除四害人员自查,每月进行一次,由 “除四害”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交将检查评比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3、 除四害组自查后,要在10天内将检查情况形成书成面材料,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送 “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 评分办法
1、 每次检查将检查内容分为室内、清洁区二个部分进行,各按50分、50分进行评比计分,二个部分实际得分相加即为该组的每次检查总分。每次必须全面检查。
2、 全年检查评比总评分办法为:行政人员检查得分占70%,除四害小组自查得分占30%,综合加权平均分数即为全年总评的实际得分。
第二篇:除四害工作检查记录
除四害工作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