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事主体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
本商事主体根据《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企业盖章:
(注:分支机构加盖所属企业公章)
有权签署人签字:
(注:公司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署;非公司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署;分支机构由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署;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
商事主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换照日期: 年 月 日
营业执照登记(申报)事项信息
授 权 委 托 书
申 请 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 : 1、提交换发营业执照的申请材料;
2、领取商事主体营业执照。
委托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注:1、企业、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换照事务,申请人是企业;个体工商户换照事务,申请人是经营者;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选择“同意”
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商事主体换发营业执照提交材料清单
一、《广州市商事主体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登记(申报)事项信息》填写要求:申请人到注册大厅自助服务区或登陆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http://www.gzaic.gov.cn/),按照指引确定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所对应的具体经营项目。主营项目类别和具体经营项目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_-2011)。
三、营业执照副本。
填写说明:
1、本表格适用于内外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申请换发营业执照;
2、经营期限到期且未办理延期登记的商事主体、擅自变更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且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商事主体,应当办理相应变更登记后,再申请办理换照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商事主体,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不予办理换照。
第二篇: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备案工商联络员申请书
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备案工商联络员申请书
(示范文本)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
按照有关规定,本企业现申请(在申请事项□里打√):
□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其中,副本 个。
□备案本企业工商联络员。信息见下表:
本企业承诺,通过工商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总局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