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一些思考
【摘要】校车是学校接送学生的主要交通工具,其安全技术性能关系到学生的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稳定。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对校车管理都非常重视。“11·16”特大交通事故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校车安全问题。本文对如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问题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关键字】校车,安全,管理,现状,对策
20xx年11月16日上午9时15分,甘肃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在接到幼儿后,行驶至该镇西街道班门口时,与一辆陕西籍大翻斗运煤车相撞,造成21人死亡,43人受伤。校车是学校接送学生的主要交通工具,其安全技术性能关系到学生的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稳定。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对校车管理都非常重视。公安部、教育部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这起“11·16”特大交通事故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校车安全问题。如何避免校车事故发生?发展校车有哪些模式?政府责任如何跟上?下面就对如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问题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当前校车安全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教育部门整合学校资源,提高教学质量,一些学校进行了区划调整,有些学校搬离了原先的办学点,致使部分学生上学离家较远,学校和家长积极想办法解决孩子上学交通工具问题,则校车悄然兴起。这些校车的投入运行为解决孩子们上下学交通难的问题发挥较大作用。随着学校布局调整力度的加大和学龄前优质民办幼儿园的兴起,学生接送车辆不断增多,具体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专用校车,指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喷涂或放置统一专用标志用于接送学生或学龄前儿童9座以上的客运车辆;另一类是非专用校车,指学校临时或固定聘请雇用的车辆,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每年两次学校租用客运车辆组织学生外出开展社会实践期间。在校车管理过程中,教育部门与学校、学校与驾驶人之间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这一问题上落实不到位,学校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不了解,也没有对小学、幼儿园校车安排随车照看,对校车失去监督。甚至出现几位家长支付一定的费用,租用一辆小型客车,负责每天接送学生上下学,此车没有到公安机关进行资格审查也未办理登记备案,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这些问题不仅对学生出行安全构成威胁,也容易造成学校周边的拥堵,因此,校车的安全十分令人堪忧。由于运输对象的特殊性,校车安全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并非一个简单的学校、企业或个人问题。政府如何实施有效管理,充分保障校车安全,已成为一个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大问题。
目前,在校车问题上,国内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只有20xx年发布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20xx年发布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校车标识》。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部副主任李静波曾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学校管理处负责过校园安全问题,他表示,中国当时在制定该标准时,参考了世界上较先进的美国标准,在此基础上,我国根据现有技术发展又有提高。所以中国的标准就具有了超前性,“从技术标准本身来说已经是国际一流。”但是这个国际一流的标准在没有配套运营服务标准的情况下,存在着种种执行难的问题。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袁桂林研究指出,校车问题从20世纪90年代在我国露出端倪。目前北京市成立了专门的公司,在20xx年时共为3所学校提供113部校车,运营路线81条,服务学生1516人。然而随着校车国标的发布,上述车辆在法律意义上都是违法车辆,一些客运公司停止了服务,全国符合标准的校车更是寥寥无几。
目前,北京也在不同的区县试点校车。动力新跃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跃升表示,他们与朝阳区教委合作试点校车工作,在5所学校试点运行。每个学生每月要缴纳的校车费 1
用在300到500元之间。但这样的价格,在全国并无普遍意义。在辽宁调查的结果是家长只愿意负担每月30元的校车费用。
二、校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盲目最求经济利益
一些中小学校、幼儿园,特别是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忽视安全因素,造成了安全隐患。有部分学校、幼儿园的办学者交通安全防范意识淡薄,现在很多学校、幼儿园的校车车主们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降低办学成本,早日收回购车费用,当然想多载学生,多赚利润,这样难免会产生超员现象。由于校方和校车经营者有利益关系,故而对校车超载现象大多会抱着听之任之的态度。
2、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查处力度不够
在农村地区,一个基层交警队要管辖好几个乡镇,上百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由于警力有限,很难对这些学生接送车,特别是偏远乡镇的学生接送车进行有效的管理。这些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人基本上都是本地的,对道路情况、警力部署相当的了解,在超员行驶的时候都是尽量选择下班时间,绕开交警经常巡查的路段,或者见到交警来查扣时就躲藏,这就更增加了交警的管理难度。在城区各幼儿园大都是早出晚归,接送学生往返的时间大都是和民警工作时间相错开的,民警很难长期对期对其实行路面监管。
3、缺乏直接规范校车管理的法律法规保障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用于规范校车管理的法律法规,只是有的省份相继出台了《校车管理办法》。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没有专门涉及到校车管理具体事宜。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强制性不强等原因,导致校车管理难以规范化,超载现象屡禁不止。报刊、电视等屡屡曝光学生接送车辆严重超员,似乎成了一个屡见不鲜,但又无法解决的话题。比如:一辆核载只有7人的面的车,在装载学生时,可装载20人左右,由于农村的乡间道路路况差,一旦发生意外或交通事故,就是群死群伤的问题。
4、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人们通常会发现,每当小学、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时段,学校、幼儿园门口一派车水马龙、拥挤喧闹的景象,尤其是城区规模大的学校、幼儿园在放学时那种人挨人、车挤车交通严重堵塞的现象每天都会发生。
5、学生乘坐的车辆乱而杂,安全得不到保障
农村的中小学校每当放学,周末放假时,学校门口停满各式机动车,它们拉满学生就跑,很多车辆都存在超员现象,有的为了多拉几趟,超速行驶,有的车辆车况很差,车主为赚钱,学生为省钱,根本无视交通安全,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
三、解决校车事故隐患的几点对策
1、严格规范学生接送车辆
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性、可靠性,应是各类运行车辆之冠。但现实是一些学生接送车辆,有的安全设置不全或毫无安全设施,有的学校、幼儿园随意更换、使用没有驾驶资格或经验的驾驶人,甚至有的是无保险未年检车辆。诸如此类公安交警查获不少,可见交通安全隐患 2
之严重。因此,对现有的学生车辆应加强规范整治,立法对类驾驶人和车辆进行处罚。
2、加大投入解决学生接送乘车难的问题
这里所说的投入应是政府行为为主,政府或是购买安全性能强适合学生接送的车辆,交由学校无偿使用,或是乡镇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补助校方,再由校方和学生各贴一点,让学生搭乘正规接送班车。一是运用优惠政策,鼓励校方增加接送运力。现在学生接送车辆一查就是超员,症结就是运力严重不足,有些私人幼儿园或民办学校,为了市场竞争,往往打着学生接送、方便家长的旗号招揽生源,而实际就是那么一辆或两辆接送车,他们如不“塞罐”,又何能完成接送。试想何不鼓励这些业主买车来增加运力?对这些的的确确接送学生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营运、路政等部门,是否能实行“零”收费?让业主买得起车,更能用得起车。运力增加了,超载现象自然会减少,交通安全自然有保障。二是采取政府补一点、学校贴一点、学生自己拿一点,让学生乘坐正规营运车辆。这特别在农村中小学可实行,目前,大多数农村远途的中小学都采用住宿制,一般周末集中放假,学生集体离校,而现在大多数村庄都通公路,学校和公安交管部门可在县内各营运路线的车队定时定车来校接送。因为运价合理,这类营运车辆也不会在考虑超载来牟取经济利益了。
3、鼓励城市小学生乘坐城市公交车
目前,各县市均有公交开通,且覆盖面较广,完全能解决部分学生接送问题。问题是要经协调,在城市较大的小学要设立公交站点,且在放学集中时间,公交部门要多派车辆,方便学生乘坐。
4、倡导学生步行回家
在城镇的一些小学,学生就读区域较为集中,且路途一般不远,完全能步行回家。学校要心组织,按街、社区、村将学生名册摸底登记好,并由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成立护送队,每到学生上下学,每条路线有教师和家长们轮流接送,在行走时可举一面小黄旗或戴顶小黄帽以警示,学生列队行进,既安全,又省了家长们每天接送的麻烦,农村集镇的也可利用此方法,而且实行起来更容易。
5、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
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不只是公安交管部门的事,政府要联合公安交管、交通管理街镇等部门坚持长期、严管的作战方针,以净化交通环境。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全体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于那些没有办学条件、没有安全保障,甚至没有办学资格的“黑学校”要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应当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特别是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把购买学生接送车作为教育行政审批的一项重要内容,把无牌无证、报废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清除出学生接送班车的行列。同时,对符合标准的车辆也要加强检查监督,并喷涂统一标识,确保每一辆学生接送班车都达到安全技术要求,对没有标识的车辆接送学生,一律予以取缔。
6、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公安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创建“平安学校”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以道路交通安全为主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学校、幼儿园和家庭,对办学者、学生、幼儿、家长和学生接送车驾驶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结合典型事故案例,使他们充分认识到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性,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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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大查处打击学生接送班车违法行为的力度
交警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与辖区每一所学校、幼儿园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明确每一所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人,分清他们的责任和义务,认真排查学校及单位学生接送班车的数量及状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坚决查扣并依法从严处理,对合格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同时要加强对学生接送班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安全驾车意识,杜绝无证驾车行为。交警部门还应当认真分析辖区内学生接送车的分布区域、行驶路线、时间,制定科学合理的巡查方案,严厉打击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学生接送车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确保学生班车的安全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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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
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目前正值冬季来临,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现就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开展排查。各地要立即组织专门力量,按照《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要求,逐校逐园逐生对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二、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检查。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有效监管,对违法接送学生车辆要坚决查处。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要认真开展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三、对中小学生及其家长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各地要立即在中小学校、幼儿园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学生对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制定应对措施,防范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时间等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五、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校车安全事故,有关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做好救援组织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同时要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各市州教育局要将相关信息在第一时间报省教育厅。
各地各校要切实增强做好校车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把做好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当前极其重要的一项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请各市州教育局于11月18日下午5点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省教育厅综合治理处。联系人:王同宪。联系电话:027-87328035。传真:027-87328131。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