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知识综述
一、高职高专院校办学指导思想是什么?
高等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
二、高职高专教育的根本任务与与中心工作是什么?
在各类高职高专院校中,培养人才是根本任务,教学是中心工作,教学改革是各项改革的核心,提高质量是永恒的主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高职高专院校都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本地区、学校的实际情况,不断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当前,提别要处理好数量与质量、改革与建设、教育工作与其它工作的关系。越是在事业规模发展较快的时期,越要重视和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条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院校主办人要增加对高职高专院校的经费投入,高职高专院校也要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教学经费,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
三、评估的目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一)评估的目的和意义
1、促进正确定位,办出特色;
2、促进学院科学管理,建立自身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
3、促进各项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4、促进主办人加大投入,促使上级部门加强指导,提高办学水平。
(二)评估的作用
1、导向作用:即引导高职高专院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准确定位,坚持改革和创新,坚持规模、质量、效益和结构协调发展;
2、认证作用:即对办学单位按照(评估方案)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估,科学客观地评价其办学水平,确认其在社会上应有的地位;
3、促进作用:即通过评估,帮助学院找出人才培养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促进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不足,是学院走上良性、稳定的发展轨道。
四、评估的方针是什么?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五、迎评需要增强哪几种意识?
(一)主体意识:评估的主体是学院;
(二)机遇意识:办学建院的一次绝好发展机遇;
(三)责任意识:“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集体责任意识;
(四)全员意识:人人了解评估,人人参与评估;
(五)全局意识:集体和个人支持评估,服从评估;
(六)发展意识:评估推动改革,改革推动发展;
(七)危机意识:评估结果事关学院的生存与发展,事关师生的切身利益。
六、进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与师生员工的关系是什么?
对于评估,全院师生员工应该认识到,这不仅是事关学院生存和发展的大事,而且要充分认识到这和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评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终是让学院通过评估受益,特别是让教育的主体——学生真正受益。首次评估若能获得“合格”成绩,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会通过一定的方式向全省或全国公布,就会扩大学院的社会知名度,就会增强学院的生存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就会进一步提高学院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对于学院的专业建设和发展、招生和就业工作、改革和发展、师生员工自身的发展和切身利益都将产生直接影响。广大师生员工要有“只有学院发展了,才会有师生员工的发展”这样一种意识,本着“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精神,为这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七、评估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基本任务是,根据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和标准(办学标准和质量标准),按照《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通过系统地搜集学校的主要信息,准确地了解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作出判断,形成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评估结论。
八、评估的原则有哪些?
1.学校内部自评与外部专家评估相结合。专家评估与被评学校学生和教师对本校评估相结合。
2.条件、过程、目标、结果相结合。
3.全面评估和重点评估相结合。评估一定要抓住重点,对重要指标要予以特殊控制。
4.静态评估和动态评估相结合。
5.符合性与多样性相结合。
6.规范性和创造性相结合。
7.注重客观、科学、民主、公正、效率和效益相结合。
九、评估的对象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评估方案适用于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举办高职高专教育以来,尚没有三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院校,必须先按本方案的合格标准接受人才培养工作合格评估(在学校有一届毕业生后方可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凡通过合格评估两年后的学校,或举办高职高专教育以来已有三届(含)以上毕业生的独立设置高职高专院校,以及曾获得原国家教委授予“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称号(学校名单见原国家教委教成[1997]7号文)的成人高校,可申请本方案中优秀、良好标准的评估。但评估结论以评估的实际结果而定。
十、评估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评估的依据主要有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据、教育科学依据、管理科学依据和工作依据。
十一、评估的程序有哪些?
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列为当年评估对象的学校按如下程序开展评估工作:
1.学校自评,并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一式10份。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成员对被评学校上报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到学校进行现场考察评估,形成专家组与被评院校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交换意见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以及向省级评估委员会提交的评估结论建议和评估工作报告。
4.省级评估委员会审议专家组评估结论建议,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结论建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 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
5.学校根据公布的评估结论和专家组的考察评估意见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
6. 教育部将组织专家组不定期对省级评估结论进行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同时,教育部将适时组织开展示范性高职院校的评估工作,达到标准者由教育部正式确定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十二、学校自评工作环节由哪些?
1.认真学习教育部有关评估的文件,准确理解《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基本精神,掌握各评估指标及观测点的内涵与等级标准,以及学校特色或创新项目要求。
2.认真回顾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管理发展的成果、经验和特色,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的对策,制订整改的方案和措施,把“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落到实处。
3.按评估指标、观测点的等级标准和特色或创新项目要求,系统地搜集、整理、提供主要信息。提供的资料可分两类:一是各评估指标的依据材料,需单独成卷供专家组审阅;二是其它背景材料和原始材料需列出目录备查。
4.按评估指标和观测点的权重系数进行分项自评赋分,并提出各二级指标的自评等级建议。
5.填写学校自评结果汇总表和学校分项自评结果一览表(内容包括指标名称、自评等级、评定该等级的依据说明、证据或佐证资料目录四个方面)。
6.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学校党政领导审定,最终形成学校的《自评报告》。
7.自评材料和数据的准备应本着实事求是、少而精的原则,充分体现针对性、原始性、真实性,不允许临时突击修改原始材料和数据。
十三、学校搜集整理提供的主要信息有哪些?
1.学校基本状态信息
(1)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组成人员基本状况一览表(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职务、职称、任职日期、分管工作)。
(2)学校党政机构设置一览表。
(3)全校按部门排列的党政中层干部一览表(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职务、职称、任职时间、分管工作、兼课周学时)。
(4)全校有教师任职资格的专任教师名单(按系部分专业填写,含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或在读学位、职称;承担的教学任务,分公共课与基础课、专业基础与专业课、实践课教学三类,任课周学时,是否具有双师素质,教学或科研成果等)。
(5)全校分专业、年级、班级、带学号的学生名单。
(6)全校现行课程表(含实践环节)。
(7)近二年学校上报的《普通高等学校基层报表》(复印件)。
(8)近二年学校上报的《年度教育事业费决算》(复印件)。
(9)全校非专任教师名单(按双兼挑、返聘及外聘的公共与基础课教师、从企事业单位聘用的从事专业课和实践教学的教师分类分专业填写)。
(10)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一览。
2.按评估指标要求提供的主要信息(主要提供原始材料)
十四、评估方案指标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办学指导思想
1. 学校定位与办学思路;
2. 产学研结合。
(二)师资队伍建设
1. 结构;
2. 质量与建设。
(三)教学条件与利用
1. 教学基础设施;
2. 实践教学条件;
3. 教学经费。
(四)教学建设与改革
1. 专业;
2. 课程;
3. 职业能力训练;
4. 素质教育。
(五)教学管理
1. 管理队伍;
2. 质量控制。
(六)教学效果
1. 知识能力素质;
2. 就业与社会声誉。
(七)特色或创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