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台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中小学“三课”(即课程、课时、课业)要求,科学地安排学生学习、生活时间,合理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深入开展素质教育,根据《五河县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九项措施》,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就读。
坚持中小学招生“六公开”原则(公开招生政策、计划、范围、程序、方式及结果)。不以任何形式向学生、社会发布虚假宣传资料或信息。
二、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均衡编班教学。
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6人,初中不超过50人,高中不超过56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不得举办特色班、兴趣班和实验班,要认真贯彻《五河县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估方案》,禁止按学生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列名次和安排座位。
三、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严禁随意增减课程。
(一)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切实保障中小学音、体、美、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小学科学、小学英语课程的开设,并将其纳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评价之中。
(二)不得挤占音、体、美、信息技术、综合社会实践等课程的
教学时间,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不得随意调整教学进度。
(三)学校课表要学校公告栏和班级墙面等处公示,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四、科学安排课时计划,严格学生在校作息时间。
(一)周课时总量控制在30课时以内。严禁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二)学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生每天课外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三)保证学校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
五、合理减轻课业负担,严格控制作业总量。
(一)统筹各学科教师作业布置,优化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控制作业数量。小学一、二年级尽量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以中等水平学生完成作业时间计算,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
(二)鼓励当堂作业,指导学生在完成书面作业的同时,完成与自然、社会、生活相关联的社会实践性作业,增加课后阅读性作业。
(三)创新作业形式,提倡布置口头性、差异性作业,注重作业的实践性、探究性。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校和教师不得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行为。
进一步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继续开展“两进两访”师德主题活动,激励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因材施教,关爱学困生和留守儿童。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
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购买学习用品或向学生推荐定点书店,教师要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一经查实,将按《五河县中小学教师师德七条禁令》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加强教辅材料管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物价局、新闻出版局和纠风办联合下发的《安徽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皖教基〔2012〕18号),按照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向学生推荐由市教育局选定的教辅目录,由家长指导学生填写《教辅材料志愿征订单》,学校于寒暑假前汇总上报,由发行部门据实收费,要严格执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提高教材使用率。
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安徽省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规定执行,不收取择校费,规范收费行为,实行阳光收费,设立公开栏、公开牌,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八、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学籍变更流程。
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统一实施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所有年级学籍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严格履行休、复、转审批手续,各校应按照《安徽省中小学学籍信息网络化系统管理办法》规定手续和程序,以中心小学和局属中小学为单位,集体办理相关手续。积极做好学籍信息采集和数据上报工作,建立科学、准确、规范的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九、严格执行六项制度,建立规范办学行为长效机制。
(一)公示制度。
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对课程、课时、课业的要求,对照
《安徽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安排表》安排课程。实际使用的课程表、作息时间表与《安徽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安排表》比照公示。通过学校公告栏、给家长书信等途径将实际使用的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教师任课表、课外文体活动安排表等进行公示,向社会、家长告知,接受监督,提高学校办学的透明度、社会知晓度。
(二)举报制度。
健全规范办学行为管理的信息反馈系统。及时浏览、受理、调查、反馈投诉咨询信息,认真办理投诉咨询、意见和建议,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监控。
(三)责任追究制度。
坚决查处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评优评先、教师晋级的重要依据。对个人违规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个人受到通报批评和处分的,在评职、评优、评先、晋级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
第二篇:店下中心小学关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实施方案
店下中心小学关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规范评价体制。
3、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规范师生作息制度。
4、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上好课程,规范学校课程管理。
5、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规范学校招生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省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进行了统一部署。希望各小学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全镇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放学后20分钟内学校清校;作息时间表要上墙,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严禁家庭作业超量。在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3、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4、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按编制标准配齐配强各科教师,督促各校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程表上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严禁增加考试次数。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
6、严禁违规招生。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编班。实行平行编班或随机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
8、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团体、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或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补习班。
9、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三、加快构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1、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要把深化基础教育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来抓,要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加强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小学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切实改变依靠教辅资料搞题海战术的做法。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育质量的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大力推广先进学校“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
2、开发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认真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方针,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和良好的道德品质。要开放学校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和体育、艺术教育等场所,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积极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要重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
3、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师是推进素质教育的主体,中心小学要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主体作用。
4、着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积极创建法制校园、书香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廉洁校园,为学生营造平安、和谐、人文的健康成长环境。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大力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要重视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积极构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衔接的网络体系。注重优化家庭教育,正确引导家长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和管理孩子。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规范办学行为专题会议召开之后,我校成立了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确保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落到实处。
组 长:邱元法
副组长:苏成多 王世秋
组 员:郑 龙 曾庆凤 陈 健 张秉座 李求会 蔡庆全 徐辉珍 朱联剑 陈启禄
2、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要根据规定,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整治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将把规范办学行为的情况纳入到对学校的有关评估和表彰奖励中。
3、加强宣传,正面引导。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座谈会、给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从关注单一方面的学生成绩转向关注学生全面的素质竞争。
我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要进行暴光,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福鼎市店下中心小学
二0一二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