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湍镇毛家坟村“妇女之家”先进事迹材料
乐至县石湍镇毛家坟村全村14个小组,468户,总人口1456人,其中妇女714人,女党员4人,妇代会4人。耕地面积1420亩,山林面积400 余亩。村内现有宏椿养殖有限公司和巾帼农业有限公司驻扎在内;全村规建居民点2处,新建农房47户,完成风貌整治35户;群众出资硬化院坝60户,硬化入社路3800米、入户路1200米;修蓄水池80口;田埂16根、山坪塘8口;建沼气池120口、卫生井407口、卫生厕160个,全村3社、4社、5社、7社、10社、11社、12社、13社、14社的入社路、入院路、入户路正在进行,彻底解决村民“行路难”的问题,在农业方面有300亩大棚蔬菜基地、350亩水稻良种基地、百亩红衣花生种植基地。还有1个生态养猪场,该生态养猪场占地2574平方米;猪业家园102户。有齐心蔬菜专业合作社,立于20xx年5月,现有39户拥有资产500余万元,是石湍镇妇女之家代表姜琼容领办的第一个从事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专业组织。该专业合作社在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有关单位的支持下,始终坚持改革发展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自身特点,参与农村妇女农业新知识、新技术培训,切实为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提供培训、技术等方面服务,帮助农村妇女提高素质,依靠科技致富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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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毛家坟村“两委”班子立足村情,以“为民服务,争先创优,共创和谐”为思想主题,以建设新农村为目标,以“妇女之家”为载体,把“妇女之家”作为妇女思想政治教育、综合能力提升、科技文化培训、心理健康发展的主要阵地,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妇女的作用,使妇女工作成为立足本村、面向社会、服务经济、推动新农村文明进步的又一支力量。
一、组织机构健全,管理结构完善
1、组织领导,结构细致。毛家坟村建有以村妇女主任为领导、由优秀党员担任委员的“妇女之家”管理委员会和留守妇女理事会,并由村内干部分管领导;
2、制度完善,职责明确。妇女委员会和理事会建立岗位考评激励机制,内部成员各司其职,明确各自岗位职责;
3、小组分工,丰富多样。村内建有劳动互助组,负责农忙时组织人员互帮互助;矛盾纠纷调解组进行调解邻里、婆媳矛盾纠纷;乡风文明组负责调查、举报各类黄赌毒活动,促进乡风文明;互补家庭组针对留守妇女和儿童问题,让留守妇女结对关爱留守儿童,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妇女文体活动组进行各种文体活动的宣传、组织和开展,由专人适时适地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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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度健全,建设规范
1、健全完善的工作制度。“妇女之家”组织制度包括管理制度、会议代表制度、学习培训制度、选举奖惩制度、活动开展制度等,各项职能和任务落实到位;
2、做到“薄册明细,文件齐全”。针对工作职责和内容设定专门登记簿和花名册,包括村干部结对帮扶妇女花名册、留守儿童帮扶花名册以及各种会议活动总结材料等,并做好分类工作;
3、统一上墙展示牌。及时挂上展示组织结构、建设要求、工作职责和制度的墙牌。
三、场所固定,设施齐全
1、新建村办公室97平方米,配建办公室、党员活动室、计生服务室、村级说事室等,做到了制度上墙、管理规范、人员落实办公场所固定。村委会有“妇女之家”办公室,配备了桌椅、文具等办公设施;
2、有室内培训场所和室外活动场所。室内培训场所配有桌椅、电视机、电脑、书籍,室外活动有羽毛球、跳绳、棋牌等休闲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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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村内建设图书阅览处。以农家书屋为主要场所的图书阅览处有几千册妇女儿童、专业技术培训方面的图书,并定期向妇女儿童开放。
四、活动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
1、分时、分季度开展各类会议。每季度向党总支和镇妇联汇报“妇女之家”活动情况,并召开一次妇女委员会工作会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与会人员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最后认真细致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2、倡导科学、文明,提高农村妇女素质。充分利用村委“妇女之家”这一阵地开展送技术、送知识到妇女手中,主要有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农业技能和妇幼保健知识等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妇女法律维权意识和科学文化水平;
3、定期开展表彰、送文艺表演下乡活动。每年开展“好婆婆”、“好媳妇”、“优秀家长”和“平安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发挥基层先锋带头模范作用,倡导“争先创优”理念,在“三八节”、“母亲节”、“六一儿童节”、春节等节假日开办妇女座谈,丰富农村文娱活动,共创农村文化和谐健康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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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近几年的发展,毛家坟村“妇女之家”逐渐成为一个以党建带妇建,围绕主题,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基层组织,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发展为一个宣传政策、传播知识、传递信息、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展示妇女风采的“坚强阵地”,并使之真正成为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半边天”作用,深受广大妇女群众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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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妇女之家”示范点先进事迹材料
“妇女之家”示范点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