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一2005
8.3.2 配变电所防火门的级别应符合下列要求:1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配变电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2 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通向配电室或变压器室之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3 配变电所内部相通的门,宜为丙级的防火门;4 配变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3.3.11 厂房中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积不应大于1m3。设置该中间储罐的房间,其围护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相应要求,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5.1.10 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防火卷帘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7.5.3 条的规定;3 中庭应按本规范第9 章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
7.1.5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固定的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8.6.4 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附设在建筑中的消防水泵房应按本规范第7.2.5 条的规定与其它部位隔开。消防水泵房设置在首层时,其疏散门宜直通室外;设置在地下层或楼层上时,其疏散门应靠近安全出口。消防水泵房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高层民用建筑没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xx年版)4.1.2.4 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00m3,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锅炉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4.2.4 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00m。
5.2.7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它部位隔开。
5.2.8 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30kg/m2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6.1.1.2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超过十八层,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十八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屋顶可以不连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部分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
6.3.3.6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7.5.1 独立设置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在高层建筑内设置消防水泵房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甲级防火门。 7.6.1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不设集中空调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3.3.3 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内面积小于500m2的房间,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并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2h的隔墙、甲级防火门、窗与其它部位分隔时,顶棚、墙面、地面的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3.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
3.1.5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灭火剂储瓶室、变配电室、通信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可燃物存放量平均值超过30kg/m2火灾荷载密度的房间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墙和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采用常闭的甲级防火门。
5.2.3 防火分区至防烟楼梯间或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前室,前室面积不应小于6m2;当与消防电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不应小于10m2;前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4.2.3 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当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水幕等防火设施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但不宜小于4m。
5.3.3 除敞开式汽车库、斜楼板式汽车库以外的多层、高层、地下汽车库,汽车坡道两侧应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的出入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设置甲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停车区隔开。当汽车库和汽车坡道上均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可不受此限。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00
8.1.2 舞台主台通向各处洞口均应设甲级防火门, 或按本规范第8.3.2 条规定设置水幕。8.1.5 变电间之高、低压配电室与舞台、侧台、后台相连时,必须设置面积不小于6m2 的前室,并应设甲级防火门。
8.1.12 当剧场建筑与其他建筑合建或毗连时,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 以防火墙隔开,并不得开门窗洞;当设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上下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
一、封闭楼梯间的设置范围:
1、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应设置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2、高层仓库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3、下列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
1) 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 2)旅馆;
3)超过2 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
4)设置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建筑层数超过2 层的建筑; 5)超过5 层的其它公共建筑。
4、地下商店和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室),当地下层数为3 层及3 层以上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小于等于于10m 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5、十二层及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 6、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通廊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 7、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8、人防工程的下列公共活动场所,当地下为两层,且地下第二层的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于10m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1)电影院、礼堂;
2)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医院、旅馆;
3)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场、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小型体育场所。 二、防烟楼梯间的设置范围:
1、建筑高度大于32m 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 人的高层厂房,应设置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2、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 时,应设防烟楼梯间。
3、地下商店和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室),当地下层数为3 层及3 层以上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 时,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4、建筑高度超过32m 的高层汽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5、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 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
6、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7、超过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8、建筑的楼梯间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的要求设置。
9、人防工程的下列公共活动场所,当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大于10m时,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1)电影院、礼堂;
2)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医院、旅馆;
3)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场、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小型体育场所。
第二篇:建筑防火门设置规范汇编
9.2 应设甲级防火门的部位
(甲级防火门耐火极限为1.2h)
9.2.1 防火墙上的门窗应为甲级防火门窗(固定的或火灾时具备
自行关闭功能)。
《防规》7.1.5※, 《高规》5.2.3
9.2.2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用耐火极限≥
2.0h(2.5h)的隔墙隔开,隔墙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防规》7.4.10※,《高规》6.3.3
9.2.3高层建筑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房间的门
应为甲级防火门。
《高规》5.2.7※
9.2.4高层建筑的消防水泵房在首层时宜直通室外;在其他层时应
直通安全出口;与其他部位隔开的隔墙耐火极限2.0h,楼板为1.5h。房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高规》7.5.1※,7.5.2;《防规》8.6.4※
9.2.5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30kg/m。的房间房门应
为甲级防火门。
《高规》5.2.8
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在所设防火间隔、避难走道或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应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防规》5.1.13※
9.2.6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高层建筑和裙房内时可布置在建筑物
首层或地下一、二层,并采用耐火极限≥2.0h的隔墙和≥
1.5h的楼板与其他部分‘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储油间应用防火墙隔开,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并应具自行关闭功
能)。
《高规》4.1.3※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变、配电所,应采用耐火隔墙、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通向配电室或变压器室之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通则》8.3.2
9.2.7燃油、燃气锅炉房、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电容器和多油开
关间,当其容量值许可设在建筑物内时,与建筑物其他部位之间隔墙上的门窗应为甲级防火门窗。
《防规》5.4.2※,《高规》4.1.2.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变压器室的门应为防火门:
(1)变压器室位于高层主体建筑内;
(2)变压器室附近堆有易燃品或通向汽车库;
(3)变压器室位于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
(4)变压器室位于地下室或下面有地下室;
(5)变压器室通向配电装置室的门;
(6)变压器室之间的门。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4.1 0.2
(编者注:对于“防火门”的级别,《技术措施》电气篇规定为:有充油设备的高压配电室、高压电容器室的门及油浸变压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启的甲级防火门;低压配电室、无油高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及控制室、值班室的门不宜低于乙级。)
9.2.8液体燃料中间罐的容积不应大于1.0m3,并应设在耐火等级
不低于二级的单独房间内,其门应为甲级防火门,燃油锅炉房日用油箱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防规》3.3.11※,《高规》4.1.10.2※,
《锅炉房防规》3.3.2
9.2.9人防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灭火剂储瓶间、
变配电室、通信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及可燃物存放量平均值超过30kg/m2的房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人防防规》3.1.5
9.2.10人防各防火分区至防烟楼梯间或避难走廊入口处应设置前
室,前室的门或与消防电梯间合用前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人防防规》5.2.3
9.2.11图书馆基本书库、非书资料库应用防火墙与其毗邻的建筑
完全隔离,书库、资料库防火墙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6.2.1※,6.2.5
9.2.12计算机房内墙上的门窗应为甲级防火门窗(门应外开)。 (编者注:此条适用于主机房建筑面积≥140m2的机房)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4.3.2,4.3.3
9.2.13除敞开式及斜楼板式以外的多层、高层及地下车库,其坡
道两侧应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出入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设甲级防火门与停车区隔开(当车库和坡道上均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可不受此限)。
《汽车库防规》5.3.3
(编者注:《细则》4.2.3条规定此条指明为:不同防火分区之间的坡道的出入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门与停车区隔开。)
9.2.14附建在旅馆建筑中的餐厅部分应采用防火墙及甲级防火门
与其他部分分隔。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4.0.5※
9.2.15剧场舞台通向各处洞口应设甲级防火门,高低压配电室与
舞台、侧台、后台相连时必须设置前室并设甲级防火门。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8.1.2※,8.1.5※
9.2.16体育比赛和训练建筑的灯控、声控、配电室、发电机房、
空调机房、消防控制室等部位应做防火分隔。门窗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2h(甲级)。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8.1.8
9.3应设乙级防火门的部位
(乙级防火门耐火极限为0.9h)
9.3.1高层中庭叠加面积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
(1)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为乙级防火门,同时应具备自行关闭功能。
《高规》5.1.5.1※
(2)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3.0h的防火卷帘)分隔。
《高规》5.1.5.2
9.3.2 当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水平距离小于2.0m(平墙)及4.0m
(转角)时应设固定的乙级防火窗及乙级防火门。
《高规》5.2.1,5.2.2※
9.3.3高层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
三层,与其他部分分隔的隔墙上开门应为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高规》4.1.5A※
当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必须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以外的其他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厅室的疏散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防规》5.1.15
9.3.4高层住宅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
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高规》6.1.3
9.3.5 防烟楼梯间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
散方向开启。
《高规》6.2.1.3※
9.3.6首层门厅扩大的封闭楼梯间和扩大的防烟前室与其他走道
和房间相通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防规》7.4.2※,7.4.3※
9.3.7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固定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
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设置在丁、戊类厂房中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隔墙和不低于0.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除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防规》7.2.5※
9.3.8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不应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当须共用楼梯
间时,在首层应用耐火极限≥2.0h的隔墙与其他部分隔开并直通室外。当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为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2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直通室外。隔墙上开门时应为乙级防火门。 《高规》6.2.8※,《防规》7.4.4※,《人防防规》5.2.2
9.3.9未设封闭楼梯间的11层及11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开向楼梯
间的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高规》6.2.3.1※
9.3.10与首层主要出入口处扩大的封闭楼梯间相连通的走道门与
房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防规》7.4.2※,《高规》6.2.2.3※
9.3.11 下列建筑或部位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
燃烧体,隔墙上的门窗应为乙级防火门窗:
1.甲、乙类厂房和使用丙类液体的厂房;
2.有明火和高温的厂房;
3.剧院后台的辅助用房;
4.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门厅;
5.除住宅外,其他建筑内的厨房;
6.甲、乙、丙类厂房或甲、乙、丙类仓库内布置有不同类别
火灾危险性的房间。
《防规》7.2.3※
9.3.12商店建筑的营业厅,当建筑高度在24m以下时,可采用设
有防火门(编者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的封闭楼梯间。
《细则》8.2.13
9.3.13剧院舞台口上部与观众厅闷顶间的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
1.5h的非燃烧体,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防规》7.2.1※
9.3.14医院中的洁净手术室或洁净手术部、附设在建筑中的歌舞
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及附设在居住建筑中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墙和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乙级防火门。
《防规》7.2.2※
9.3.15设在库房内的升降机,垂直井道的耐火极限应≥2.0h。升降
机通向仓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防规》4.2.9
9.3.16地下及高层汽车库和设在高层裙房内的车库,其楼梯间及
前室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汽车库防规》6.0.3※
9.3.17病房楼每层防火分区内,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护理单元时,
通向公共走道的单元入口处应设乙级防火门。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4.0.3
9.3.18综合医院每层电梯间应设前室,由走道通向前室的门应为
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乙级防火门。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4.0.4※
9.3.19高层建筑内室外疏散梯可作为辅助的防烟楼梯,其疏散门
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楼梯周围2.0m范围内的墙面上除此门以外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高规》6.2.10
9.3.20高层厂房(仓库)、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及丙类厂房所设封
闭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防规》7.4.2※
9.3.21体育建筑的观众厅、比赛厅、训练厅的安全出口应设乙级
防火门。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8.1.3
9.3.22消防电梯前室、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应为向疏散方向
开启的乙级防火门。
《防规》7.4.3※,7.4.10※,《高规》6.2.1※,6.3.3※
(编者注: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商店相邻区域间所设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按手册9.2.5条规定设置甲级防火门。)
9.3.23高层厂房(仓库)、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及多层丙类厂房设
置封闭楼梯间时,通向楼梯间的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乙级防火门。
《防规》7.4.2※
高层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乙级防火门。
《高规》6.2.2※
9.3.24当消防电梯前室采用乙级防火卷帘时,在相近位置应加设
乙级防火门。
《细则》9.1.4
9.4应设丙级防火门的部位
(丙级防火门耐火极限为0.6h)
9.4.1设备管井、通风道、垃圾道壁上的检查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高规》5.3.2※,《防规》7.2.9※
9.4.2垃圾道前室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高规》5.3.4
9.4.3电缆井和管道井设置在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时,其井
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住宅规范》9.4.4※
9.4.4变配电所内部相通的门,宜为丙级防火门。变配电所直接通
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通则》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