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中期考核模块数据流程和功能要求
一、数据流程:
1、首先系统生成《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硕博连读研究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表》见附表一,在此考核表中从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中中提取出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已修课程和未修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类型”、“学分”、“成绩”等信息;
2、由学生本人录入个人小结(政治表现、科研能力、开题情况、课题进展情况等);
3、指导教师(和系统对应)录入导师意见(含对科研能力的考核);
4、学院意见由分管院长填写并签字盖章,系统录入权限开放给研究生教务员组;
5、学院系所意见由院系所填写并签字盖章,系统录入权限开放给研究生教务员组;
6、在填写中期综合考核表的同时,学院还需要对学生组织专业综合考试,填写《博士、硕博研究生专业综合考试结果记录表》见附表二,书面填写完成后,系统录入权限开放给研究生教务员组。
7、硕博生还需填写《攻读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学生本人不需要录入协议内容,只要阅读浏览确认打印签字后送交学院。
8、培养处浏览审核以上各环节信息后,提交审核意见,录入权限开放给系统培养管理组和管理员组;
二、功能要求:
1、在每一个数据流程环节中,相应权限的用户都可以浏览、查询、打印和导出(Word文件)《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硕博连读研究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表》和《博士、硕博研究生专业综合考试结果记录表》。
2、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功能,界面类似培养计划查询模块即可。
3、中期考核统计功能,分类别、年级、学院、专业、考核进行到的环节,统计中期考核各环节(个人小结、签订协议书、导师意见、学院意见、系所意见、考核成绩)的进行情况。
4、中期综合考试结果(成绩)录入后,需要象其它课程一样,能够查询和统计结果(成绩)。
学生参加中期考核流程
导师参与中期考核流程
学院组织中期考核流程
培养处组织中期考核流程
合肥工业大学
博士、硕博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表
研究生 姓名:
学 科 专 业:
研究生 类别: □博士生 □硕博生
入 学 时 间:
培 养 年 限:
指 导 教 师:
填 表 时 间: 年 月 日
研 究 生 培 养 办 公 室 制
说 明
中期资格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综合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专业综合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博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只进行专业综合考试。
(一)专业综合考试
1.专业综合考试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3—5名专家组成的考试小组负责实施。考试小组组长由教授级职称的专家担任,考试小组其他成员必须由副教授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
2.专业综合考试是对博士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的一次综合检查,采用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部分应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大体应覆盖三门以上业务课的内容。口试可结合开题报告进行,对研究领域的前沿动态、课题实施方案等作书面的和口头汇报。其中笔试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
3.专业综合考试的成绩以百分制表示,考试的试题、答卷、口试记录同《博士研究生专业综合考试结果记录表》送交学院并登记成绩。
4.专业综合考试不及格的按一门课程不及格处理。
(二).资格综合考核
1.考核的目的:资格综合考核是对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的一次德、智、体全面考核。为增进学院及导师对研究生全面的了解。同时通过总结和考核,使研究生看到自己的成绩与差距,更加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进一步保证研究生培养的质量;
2.考核的内容:研究生入学一年半以来的思想小结、科研能力、课程学习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
3.具体要求是:
a.思想政治基本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勇于创新、献身科学的敬业精神;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善于协作的团队精神;
b.基础理论、专业课的考试情况;
c.科研能力的考核: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具有继续培养和进一步深造的潜力;
d.身体健康状况是否良好;
(三)中期资格综合考核程序
第三学期到所在学院领取或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网页下载《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表》,经导师、系、学院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培养处审批。
硕博连读研究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合格,方能正式取得博士研究生资格,并从第四学期起享受博士生待遇。资格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可改做硕士学位论文,并在随后的一年半内完成硕士论文,同时享受硕士生待遇。
资格综合考核合格后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不能再申请转为硕士研究生;已经入学的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能申请转为硕士研究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学习的,根据《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办理。
本表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或用计算机打印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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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硕博生专业综合考试结果记录表
注:
本页表格为博士、硕博生专业综合考试结果记录,考核专家组成员、组长签名后,由研究生连同专业综合考试试卷、答卷送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博士、硕博生专业综合考试结果记录表
攻读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 )硕博连读字第 号
经合肥工业大学(甲方)确定,在 年招生中录取的 同志(乙方)作为甲方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为使培养工作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培养的学科、专业为:
二、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乙方脱产学习,学习年限为四--五年, 年 月入学。
三、培养与管理
1、乙方从第一学期开始执行硕博连读生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后,在第三学期末参加资格综合考核,资格综合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取得博士研究生资格,并从第四学期起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资格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改做硕士学位论文,按照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并在随后的一年半内完成硕士论文,并按计划外硕士研究生对待。
2、硕博连读生若中途辍学,不授予硕士学位;在读期间不办理非校派出国进修或出国攻读学位事宜。
3、博士生资格综合考核合格后,因乙方个人原因中断硕博连读培养过程的,不论乙方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时是计划内或计划外研究生,乙方应自硕博连读之日起至中断硕博连读所在学年止,按计划外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经费标准交纳培养费,并将所享受的所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退还学校。乙方中断硕博连读研究过程后,如继续硕士阶段学习,按计划外硕士研究生对待。
4、甲方对乙方的培养按国家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要求进行。
5、在培养过程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纪和甲方的校规、校纪及有关规章制度,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若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或自动退学,本协议书将自行终止。若乙方因故休学,本协议书有效期内甲方的有关规定顺延。
四、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甲方 乙方
培养单位名称 硕博连读博士生(签字)
合肥工业大学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4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一览表
20xx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一览表
学院:
等 名申
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进行考核,同意推荐 等 名研究生作硕博连读博士生资格认定候选人参加 年博士生入学复试。 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