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20xx年
2011级本科生综合测评二级指标实施细则
(时间期限为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26日)
★ A类:思想道德素质(总分20分)
=基础分:10.0分+ A1+ A2+ A3+ A4+ A5+ A6
A1:政治理论学习(以下前四项不可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
〈1〉
〈2〉
〈3〉
〈4〉
〈5〉 党员+1.0分; 预备党员+0.5分; 参加党校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同学+0.3分; 20xx年8月26日之前递交入党申请书者+0.2分; 认真参加主题团日、班会、学院政治学习,表现一般者加0.3分,全勤
者加0.5分。
A2:校纪校规学习(以下可累计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
〈1〉 带头学习校纪校规,表现突出者+1.0分;积极参加学院安全知识教育者
+0.5分;
〈2〉 按时交纳党费、团费者+0.5分。
A3:思想道德表现(以下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5分)
〈1〉 在学习生活中体现团队精神,学习态度、精神面貌、出勤情况等表现突
出的+1.0分,良好的+0.8分,一般的+0.5分(包括不违纪、不旷课、无处分、学习态度端正);
〈2〉 交成绩回执的+0.5分,简历交+1.0分。
A4:宿舍建设表现(总分不超过1.0分)
〈1〉 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舍长+1.0分,舍员+0.8分;
〈2〉 受宿管中心表扬,每次加0.2分;
〈3〉 合格宿舍,舍员+0.6分,舍长+0.8分;
〈4〉 参加宿舍征文+0.2,征文收录的+0.4分。
A5:社会工作(以下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1〉 担任学校、学院(团委、学生会、自律委、青协)学生干部期满一年,履
行工作职责,经考核合格者+0.5分;
〈2〉 担任学校、学院(团委、学生会、自律委、青协)学生干事期满一年,履
行工作职责,经考核合格者+0.3分;
〈3〉 担任班委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履行工作职责者加1.0分;
〈4〉 被评为校、院级“优秀干事”或“优秀干部”者+0.5分,被评为省级优
秀学生干部者加1.0分;(五四表彰中“优秀团干”除外)
〈5〉 参与20xx年迎新志愿者工作+0.5分;参加各种志愿服务工作 +0.5分。 〈6〉 没有担任任何职务的但积极协助学生干部,协助学校﹑学院﹑班级工作的
加0.6分。
〈7〉 受五四表彰的同学+0.5分。(有获奖证书)
- 1 -
备注:担任职务必须满一年才可加分,上学期刚换届上任的学生干部不予加分。 A6:其他事件表现突出(以下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1〉 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残扶弱的根据情况+0.2~0.5分;
〈2〉 无偿献血者视情况+1.0~1.5分;
〈3〉 参加呈贡实验室打扫工作(共六次),全勤者+2.0分,参与四次+1.0分,
两次+0.5分,一次+0.2分。
〈4〉 获省三好+1.0分。
★B类:学习专业课成绩(总分60分)
备注:课程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
<1> 素选没通过的同学,不填该门素选成绩,不纳入课程加权平均分的计算;
大二上学期补考的同学填补考科目及成绩,并填上相应学分,纳入课程
加权平均分的计算;大二下学期挂科课程成绩均填60(用小字注明是否
挂科),并填上相应学分,参与课程加权平均分的计算;
<2> 扣减分:扣减分=N-N×实修学分/应修学分(备注:N表示加权平均分,
应修学分为实际选课学分(挂科素选除外),实修学分为已通过课程学
分);
<3> 学科专业素质分=课程加权平均分×60%—扣减分;
<4> 辅修科目一律不填入表中,不纳入计算。
★C类:身心素质(总分10分)=身体素质分+心理素质分+附加分
基础分:身体素质分3.0分+心理素质分2.0分
附加分(5分)= C1+C2
C1类:参加文体活动情况(以下可累计加分,累计不超过3.5分)
〈1〉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者加0.5分;
〈2〉 参加班级、学院或校级文体活动每项+0.5分(例如十佳歌手、云大之春、
篮球赛、排球赛等);
〈3〉 参加各项文体比赛获校级前四名者加2.0分,获得校级其他成绩者加1.0
分,获省级前6名者加2.5分,获国家级前8名者加3.0分;
C2类:交往和协调能力(累计不超过1.5分)
〈1〉 能够妥善处理学习问题、人际交往关系,有较强的协调能力+1.5分,表
现良好的+1.0分,表现一般的+0.5分;
〈2〉 有酗酒,打架,斗殴,考试作弊等现象-1.0分。
★ D类:实践能力和技术水平(总分10分)
=基础分:2.0分+ D1+ D2+ D3
D1类:科研能力和参加科技竞赛及社会实践活动的能力(以下可累计加分,累
计不超过4.0分)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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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认真完成实验课,成绩≥90分,加1.5分;成绩≥80分,加1.0分;成绩
≥60分,加0.5分;不及格者扣0.5分(以上实验成绩为测评年度所有实验课成绩平均值);
<2> 申请参加科研立项者+0.5分,申请成功者加+1.0分,获奖者+1.5分;发
表论文者加0.5分;
<3> 业余参加科技活动者加0.5分(挑战杯、数学建模、创业大赛、环保科创
大赛等),获得奖项校级加1.0分,省级加2.0分,国家级加3.0分;
<4> 暑期社会实践认真完成加0.5分;
<5> 参加朗诵大赛,辩论赛,征文大赛,摄影大赛,各种文体艺比赛,每项获
奖+0.5分。(包括校内外、团体个人均可)
<6> 参加学院暑期“三下乡”活动+1.0分;
<7> 有勤工的同学,一学期+0.2,一学年+0.5分;参加创业的同学加+1.0分 D2类:掌握技能情况(以下可累计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1> 参加学校、学院相关培训,有相关证书的,每项+0.5分,(如驾照、普通
话、健美操、各类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均可加分)
<2> 积极参加相关技能培训者每项加0.5分(如就业讲座培训等);
<3> 参加暑期夏令营者加0.5分(多次不累计);
<4> 在学校,学院或班级活动中组织能力强者+0.5分。
D3类:专业知识拓展情况(以下可累计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1> 两学期外语提高类的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加0.8分,80分以上加0.6分,
70分以上0.4分,60分以上加0.3分;
<2> 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者加0.5分,通过六级考试者加1.0分(四六
级只能加一项),通过国家级计算机等级考试加0.5分;
<3> 攻读第二学位者和辅修其他专业课程的+1.0分,该项加分须修读本专业
成绩无挂科现象才可加分。
填表要求:
1.请各位同学先用铅笔进行填写,经检查合格,退还后再用碳素笔填写;表头和学年自我小结可直接用碳素笔填写;
2.以上凡是要加分的项目必须写清加分理由(格式如下:参加XX活动(+0.5分))。有关证明将复印件附到综合测评表后,原件交各专业班长处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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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大三综合测评细则
一:智育加分 综合素质测评
智育素质分=(平均成绩+智育加减分)*60%
1:英语四级通过加4分,六级通过加6分,不累计加分
2:国家计算机二级通过加4分
3:成绩进步十名加2分
4:两学期成绩均为班级前十加2分
5:英语竞赛获奖者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6:每请假5节课扣1分,公假病假除外
7:每旷课一节扣1分,被辅导员或领导通报者扣分3
8:挂科且补考通过每门扣2分
9:挂科且补考不通过没门扣5分
10:智育中得平均成绩为出去体育分之后的平均成绩
二:德育加分
德育素质分=(德育基本分80+德育要素加减分)*20%
1:完成团课课程加1分,获得结业证书加1分
2:完成党课课程加1分,获得结业证书加1分
3:春游(杭州)加1分
4:参加院主题板报评比加1分
5:参加院主题海报评比加1分
6: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导致寝室断电,违规者每次扣1分;若寝室成员据不承认
寝室集体扣分
三:能力加分
能力素质分=(能力基本分60分+能力要素加减分)*10%
1:正副班长、团支书每学期加3分,其他班委每学期加2分,寝室长每学期加
1分。社团正副会长,学生会部长每学期加2分
2:优秀团体干部,优秀干部加3分
3:优秀班干、团员、三好学生加3分
4:普通话证书加1分
5:营养师证书加1分
6:美容师证书加1分
7:社团活动获奖者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8:参加gyb创业培训课加1分
9:获得国家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获得校级比赛一二三
等奖分别加6分、5分、4分;获得院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
四:体育加分
体育素质分={(体育课成绩平均分*60%+(体育基本分80分+体育要素加减分)
*40%)}*10%
备注:1.以班级名义参加的集体活动,按德育加分。个人名义参加按能力加分。
2.参加活动未选拔成功不加分
3.参加并进入初赛决赛,不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