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一、学习培训形式
学习培训采取集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研讨与考试相结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二、学习培训内容
1、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
2、卫生法律、法规、规范;
3、卫生检查协管及信息报告基本技能和操作规程;
4、卫生监督协管文书的制作;
5、协助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三、学习培训时间
每年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学习培训不少于20个学时。
四、具体要求
1、做到学习安排有通知,参加人员有签到,学习培训有材料,培训过后有总结。
2、集体学习培训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须经分管院长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缺席。
3、学习培训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4、要遵守学习培训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做好学习笔记;对学习认真、成绩好的给予表扬,对学习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篇: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接受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培训,培训由县(市)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对已配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内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督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并定期对其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卫生监督信息员培训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组织,卫生监督协管室具体实施,每个卫生监督信息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