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函〔2012〕1号
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市邮政通信特有职业技能鉴定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邮政局,市局机关各部室、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鉴定站20xx年职业技能鉴定公告,为确保全市鉴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对报名做出如下安排,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鉴定对象:
各邮政企业中从事邮政通信特有职业的从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邮政企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和考评的人员应具备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邮件转运员、邮政投递员两个职业为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1.所有鉴定对象均可申报初级。
2.《邮政业务档案员》不设初级。
(二)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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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08年以前(含08年)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初级资格证书者;
2.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
3.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4.取得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5.20xx年与20xx年申报中级未取得资格证书者;
6.邮政业务档案员直接申报中级;
(符合以上3-4条者申报时向鉴定站提供证书复印件,粘贴或复印在申报表背面)
(三)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20xx年以前(含07年)取得中级资格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或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5.20xx年与20xx年申报高级未取得资格证书者;
(符合以上2-4条者申报时向鉴定站提供证书复印件,粘贴或 2
复印在申报表背面)
(四)破格条件:(只享受一次)
1.在省级及以上邮政通信特有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个人单项奖的选手,可不受年限限制。
2.参加由省级及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的非邮政通信特有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名次的选手,在申报高一等级邮政通信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和考评时,可不受年限限制。
(五)转岗人员的申报
邮政企业内部转岗人员,应在转岗一年内,必须参加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对临近规定退休年龄五年及以内的人员,可以不再申报考核。
1.已取得原从事职业的资格证书、符合高一等级申报条件的(工作年限按转岗前、后累计),可申报新从事职业的高一等级及以下等级的鉴定和考评。
2.已取得原从事职业的资格证书、不符合申报高一等级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新从事职业的同等级及以下等级的鉴定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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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取得原从事职业的资格证书、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作年限按转岗前、后累计),可申报新从事职业相应等级及以下等级的技能鉴定。
4.已取得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转岗到邮政通信特有职业的人员,可分别对应申报新从事职业的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及以下等级的技能鉴定和考评 。
(六)复合型技能人员的申报条件
为培养复合型技能员工,已取得本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报其他职业同等级及以下等级的技能鉴定和考评。
三、报名受理:
(一)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下述申报材料报名:
1.填写鉴定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申报审批表上须贴好免冠正面二寸近照。
2.提交电子版证照,照片使用jpg格式,并把照片命名为“身份证号.jpg“,如“43xxxxxxxxxxxx.jpg”。
3.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现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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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确认考生工作年限,并在鉴定申报表上签字盖章。
(二)鉴定批次:(各批次准确时间以公告为准)
(三)报名时间:
1.201201与201202批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xx年2月9日。 2.201203至201209批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xx年3月5日。 3.申报审批表上交时间为20xx年3月6日。(一式二份) (六)资料要数:
1.201201至201202批次的要数于20xx年2月10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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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业务营销员》的教材由考生到鉴定站购买,不予邮寄。
2.201203至201209批次的教材要数于20xx年3月7日上报。
四、缴费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0〕64号)规定,我省邮政企业特有职业调整为C类,收费标准为:初级 150元,中级200元,高级260元。其中理论补考为初级 60元,中级80元,高级100元。操作补考为初级 90元,中级120元,高级160元。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岳阳市邮政局办公室 20xx年1月13日印发 打字:谢 娜 校对:朱 悦 6
第二篇:20xx年度职工职业技能鉴定.doc
附件1:
20xx年度职工职业技能鉴定
一、鉴定工种、等级
采煤工、巷道掘砌工(含巷修工)鉴定等级为初、中、高级工;矿井维修电工、采掘电钳工、煤矿机械安装工、液压支架(柱)修理工、主提升机司机、电机车司机鉴定等级为中、高级工。
二、申报条件
1.初级工
初、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并通过初级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 注:取得相近特种作业资格证即可。
2.中级工
(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3年的人员;(2)初、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人员;(3)技校、中专毕业生,学用工种相近的工作满1年;学用工种不相近的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年的人员;(4)参加公司职工技能大赛,理论和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
3.高级工
(1)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的人员;(2)初、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8年及以上的人员;(3)技校、中专毕业生,学用工种相近的工作满5年;学用工种不相近的从事本工种工作满7年的人员;(4)在国家级职业技术竞赛中取得前六名、在省级职业技术竞赛中取得前 1
三名,或被命名省级以上技术称号的人员;(5)参加公司职工技能大赛,取得名次并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按大赛文件规定执行)。
符合鉴定工种范围的人员,可对应上述条件进行申报相应的等级参加鉴定。
三、报名
符合鉴定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照片4张(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等资料到矿经管科报名。矿经管科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山东煤炭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呈批表》,并缴纳培训费、鉴定费。各单位于5月16日携带申请鉴定人员材料到公司安全培训中心报名。教材由安培中心统一订购、集中发放。
四、费用
培训、鉴定费用分别按鲁价费发〔2003〕92号文和鲁价费发〔2005〕174号文规定的标准收取。培训费标准:初级工和中级工、高级工分别为200元、300元;鉴定费标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分别为180元、200元、240元。
职工参加鉴定的培训费、鉴定费(高级工鉴定费由单位和个人各负担50%)、住宿费,单位报销列职教经费。
五、培训
为确保鉴定质量,调动员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各单位要对参加技能鉴定的员工进行鉴定前培训。凡参加职业资格鉴定的员工,须参加鉴定辅导培训,鉴定前培训主要采取业余自学、脱产及岗位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培训时间:6月至8月业余自学。 2
初、中、高级工的业余自学时间不低于300课时;初、中级工集中培训时间每周不少于6课时,高级工集中培训时间每周不少于8课时;集中培训时间由安培中心统一安排,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为确保培训效果,由安培中心编制各职业工种的教学计划,组织专业教师按要求备课、授课,做到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培训人员“四落实”。安培中心将对培训班加强管理,严格考勤。
六、鉴定
职工技能鉴定由安培中心统一组织,具体鉴定时间初步安排在9月份。为确保职工鉴定考试、考核客观公平,公正,考试、考核结果将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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