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内训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宗 旨
第一条 规范——集团内训师团队建设,明确责任与义务,不断提高公司内部培训的效果,培养更多优秀的企业人才。
第二条 将知识、技能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强化人才开发与管理,保证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章 关键定义
第三条 ——集团教育培训委员会:全面负责——集团教育培训工作,下设——集团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及常务委员,就——集团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评价、监督、协调,加强公司内训师建设与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1、 内训师的评选、认证工作;
2、 不定期举行内训师技能训练,为内训师提供专业的培训知识;
3、 提供课件开发、教材编写、课程讲授等方面的资源与支持;
4、 组织内训师交流会,交流培训经验和心得,同时进行必要的工作联络。
第四条 部门内训:本制度所涉及的部门内训指——集团各子公司部门(厂部)内部开展培训课程,无跨部门人员参加。
第五条 跨部门(厂部)培训:指部门之间的互相授课行为。具体表现为内训师接受其他部门的聘请为其上课;不包括内训师在自己部门内的培训。
第六条 集团内训:指公司级培训,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培训组统一组织、安排的集团内部培训课程,本制度所涉及的集团内训不包括岗前培训。
第七条 内训师:集团内部培训师,分为讲师和培训师两类。讲师指正式授课,提交相关资料至人力资源部并审核通过的集团内人员,培训师指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及教育培训委员会评估、鉴定符合培训师条件并颁发《——学院内训师聘书》的讲师;培训师分为初级培训师、中级培训师、高级培训师。
第八条 内训师应具备的条件:
(一)讲师
1、 自愿申请成为——集团讲师,并可提供至少一次的相关培训资料;
2、 曾实施过部门内训或跨部门培训或集团内训,并向人力资源部报备且或批准;
3、 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或在某一领域有一定专长;
4、 一定的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
(二)初级培训师
1、 热爱培训工作,自愿申请成为——学院初级培训师;
2、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或在某一领域有一定专长;
3、 一定的工作及培训经验,包括培训工作和与培训内容相关的工作经验;
4、 具备课程开发与课件制作的能力;
5、 良好的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
6、 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课堂控制能力;
7、 曾独立开发并实施集团内训课程,可提供相关培训资料;
8、 经——集团教育培训委员会审批通过。
(三)中级培训师
1、 热爱培训工作,自愿申请成为——学院中级培训师;
2、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或在某一领域具有专长;
3、 较丰富的工作及培训经验,包括培训工作和与培训内容相关的工作经验;
4、 良好的课程开发与备课能力;
5、 具备良好的讲师技能及素养;
6、 专业的形象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7、 谦虚、负责的工作态度;
8、 积极主动开发集团内训课程,可提供相关培训资料;
9、 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
10、 经——集团教育培训委员会审批通过。
(三)高级培训师
1、 热爱培训工作,自愿申请成为——学院高级培训师;
2、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或在某一领域具有专长;
3、 丰富的工作及培训经验,包括培训工作和与培训内容相关的工作经验;
4、 优秀的讲师技能及素养;
5、 可指导他人进行培训课程开发、组织及实施;
6、 掌握现代培训技术,并不断学习提升;
7、 谦虚、负责的工作态度;
8、 积极主动参与集团教育培训工作;
9、 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以上。
10、 经——集团教育培训委员会审批通过。
第三章 内训师认证
第九条 讲师:符合讲师资格条件的——集团正式员工,经过至少一次培训课程实施,并提供相关的培训资料(部门内训或跨部门培训或岗前培训或集团内训),由——集团教育培训委员会审批通过者,可成为——集团讲师,讲师无聘书。
第十条 培训师:符合培训师条件的——集团正式员工提出申请,经过试讲、评估,最终由——集团教育培训委员会审批通过者,成为——学院培训师,颁发——学院培训师聘书。
第十一条 讲师认证程序:
1、 资料提交:培训实施后,提交相关培训资料,包括课程签到表、课程教材等;
2、 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就申报人资格、课程等进行综合评估,符合条件者可成为——集团讲师,享受讲师待遇。
第十二条 培训师认证程序:
1、 资料申报:有意愿成为——学院培训师的——集团正式员工,提交《——学院培训师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至人力资源部;
2、 评选:每年3月、9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师资格审查,公布相关征询函、时间安排等;
3、 评委选定:由——集团教育培训委员会选定评委,评委包括——集团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学院中高级培训师或外部培训机构专家;
4、 资格审查:就提交申报材料的人员,评委团根据培训师所需资质条件进行审查、评估;
5、 结果评定:——集团教育培训委员会综合评估结果,提交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审批通过者,颁发《——学院培训师聘书》,拥有相应的权力及义务。
第十三条 初级培训师聘期1年,中级培训师聘期2年,高级培训师聘期3年。
第十四条 培训师资格认证须逐级进行。
第四章 内训师激励
第十五条 内训师的激励有以下方式:课酬、津贴、优秀课程奖励、年度优秀内训师评比、相关培训机会等。
第十六条 课酬:
1、 课酬是对讲师、培训师跨部门授课的激励,发放程序如下:提交《签到表》至人力资源部,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直接将课酬转入讲师、培训师工资卡;
2、 学员在10人以下(含10人),不计算课酬及培训时数;
3、 讲师、培训师执行本部门内训课程及属讲师、培训师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公司级/跨部门培训时,不计算课酬,计算培训时数。
4、 课酬计算方法:课酬=基本课酬×课时数×难度系数×上课时段系数×考核系数×课程类别;
5、 课酬系数:
※ 基本课酬:
※ 难度系数:
※ 课时数:1小时为1课时,最小单位0.5课时,不足最小单位不计;
※ 上课时段系数:工作时间内0.5,工作时间外1.0;
※ 考核系数:
※ 课程类别系数:
第十七条 获得《——学院培训师聘书》者,可根据级别享有培训师月度津贴,具体如下:
第十八条 获得国家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培训认证的培训师,其津贴和课酬相应上浮:获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资格者,津贴及课酬分别上浮30%;获得《企业培训师》资格者,津贴及课酬分别上浮50%。
第十九条 培训师根据集团教育培训工作需要或自主进行课程开发,经教育培训委员会评估为良好或优秀,将根据课程开发难度、质量、效果等发放200-1000元/课的课程设计费,教材套装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教材套装由获得该门课程授权的内训师在培训中使用。
第二十条 培训师聘期内,参加外训与公司签订《外派培训协议书》者,在聘书有效期内(含离职时),《外派培训协议书》不生效。培训师聘书有效期截止或解聘,退出内训师队伍,《外派培训协议书》自动生效;生效后的赔偿标准参照《外派培训协议书》条款执行。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定期统计并公布内训师授课时数,达到一定小时数者可以申请按比例出资进行“国家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认证”的培训,标准如下:
注:上表A为《助理企业培训师》,B为《企业培训师》;比例为公司出资部分。
第二十二条 教师节评选、年度评选针对——集团全体内训师,依据其对公司培训工作的贡献、——集团教育培训委员会对讲师的综合评估、员工对讲师的反馈意见,评定年度优秀内训师,并给予表彰。
第二十三条 讲师、培训师享有参加——学院内训师沙龙的权利。
第五章 内训师管理
第二十四条 ——集团讲师、——学院培训师主要来源:
1、 各级管理人员:各级管理人员皆担负有培养员工的责任,是——集团内部培训的主要承担者;
2、 业务骨干或技术尖子:各职能部门的业务骨干,技术部门的技术尖子将是员工业务培训的主要培训师来源;
3、 有意愿及技能成为内训师,从事内部培训工作的——集团员工。
第二十五条 各级管理人员培训职责:
1、 各级管理人员皆负有培训、培养人才的职责,担负其下属及本职位接班人的培养责任,应当对下属进行在岗培训,就培训内容、时间等做出合理的规划与跟踪;督促、辅导下属在实际工作中的分享、应用培训知识与技能;
2、 各级主管在公司培训体系/流程中,其组织与参与的情况作为其讲师、培训师任职则格的指标之一及年终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课长级以上人员每年应有一定数量的培训课时,详见下表:
(授课时数与培训师基础授课时数矛盾时,采取授课时数就高原则)。
第二十六条 培训师职责:
1、 每年基础授课时数:
2、 学员满意度标准
3、 遵守公司统一规范的培训作业流程和规章制度;
4、 总结本岗及相关领域的管理、操作技能、经验,进行课程开发;针对各课程制作教学手册,固化知识经验,协助公司建立教材库。(因需要购买的书籍资料凭相应书籍资料发票报销并作为教材套装的一部分归公司所有。教材套装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具体参《知识产权协议》);
5、 积极配合集团及各部门的培训教学工作计划,将知识、经验、技能传授给公司其他员工;
6、 确认每次授课的效果(作业、测验、考试等),完善授课,参与培训效果的工作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集团完善培训体系;
7、 不断加强自身知识、技能的提高,开发新课程、改善课程质量;
8、 积极参加讲师的训练课程以及内训师交流会,加强与学员和其他讲师之间的交流、学习,不断提高授课水平。
第二十七条 讲师、培训师出现违纪情况,将根据其情形,处以相应处罚:
1、 凡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者,扣罚课酬:
※ 迟到、早退、旷课者(培训考勤);
※ 授课内容与所编写之教材有重大出入(省略过多、偏离题太离谱)者;
※ 学员培训满意度不合格者。
2、 凡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者,处以降级处理:
※ 一年内培训考勤累积迟到或早退三次者;
※ 一年内累计旷课两次及以上者;
※ 学员满意度评估得分低于其级别标准得分下限三次及以上者;
※ 授课时数未达标准者。
3、 凡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者,——集团教育培训委员会核准后,取消其内训师资格,同时收回《——学院培训师聘书》:
※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 品行不良,不堪为人师表者;
※ 在课堂中对进行不当、不实之言论,或严重人身攻击者;
※ 无故不接受公司课程安排者;
※ 一年内累积旷课达三次者;
※ 年终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学员两次以上重大投诉者;
※ 离职者。
第二十八条 ——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讲师、内训师的档案管理工作,作为讲师进一步发展、提升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讲师、内训师的背景资料;
2、 讲师、内训师的核心课程;
3、 讲师、内训师在本公司的培训及评估记录等。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20##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三十一条 附件。
1、教育培训委员会管理办法
2、《——学院培训师申请表》
3、《——学院培训师聘书》
4、《培训师试讲评估表》
5、《签到表》
6、《外派培训协议书》
7、《培训效果评估表》
8、《——集团内训师课程申报表》
第二篇:员工外训管理制度
员工外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适应公司长期发展需求,满足员工学习发展的愿望,不断拓展培训模式,充分利用有效的培训资源,特制订外训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加外训的员工。
三、定义
外训指授课讲师为非本公司员工的培训。
外训分两类:外派培训和外请培训。
外派培训指因公司发展需要或工作任务需要,公司将员工派出外部机构参加培训和学习。 外请培训指聘请外部讲师到公司内部来实施培训。
四、外派培训管理
1、 需求产生方式
1.1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求或工作任务需要,指定某些人员有针对性的外派培训;
1.2 公司基于员工自身职业发展的需要,为员工提供培训和学习的机会,为员工规划长期的培训计划;
1.3 对于年度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公司可以外派培训的方式作为奖励,鼓励员工学习更多的技能和经
验;
1.4 员工主动提出外派培训需求,为进一步提升某项专业技能或经验,员工个人向公司提出的与本职工
作相关的培训请求。
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公司连续服务一年以上;
培训期与本职工作不相冲突,培训须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进行;
公司认为有必要接受培训者。
2、 培训形式
2.1 专业证书教育;
2.2 专项技能培训项目;
2.3 公开课、论坛、交流会;
2.4 其它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活动。
3、 申请流程
3.1 由申请培训的部门或员工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申请人须填写清楚参训人员基本信息、申请原
因、申请培训内容、期望达到的培训结果;
3.2 提交参训人员的部门经理签字审批,部门经理应结合部门工作安排情况、参训人员的个人条件及日
常工作表现情况,签署意见;
3.3 提交人资部经理签字审批,人资部经理将结合参训员工部门意见、培训课程内容、费用、时间等情
况,签署意见;
3.4 人资部提请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3.5 最终结果汇总至人资部,由人资部负责培训的协调、准备工作,并与参训人员签署《培训服务协议》。
4、 培训成果应用
4.1 参训人员培训结束后,自回到工作岗位一周内应将填写好的《培训报告表》,提交至人资部备案;
4.2 培训成果的分享:参训人员自返回工作岗位一个月内,应将培训内容整理成培训课件或资料,经
人资部和质量部评审通过后,对公司内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效果将作为参训人员绩效考核的 重要指标之一。培训课程将纳入公司日常培训课程体系。
5、 培训服务期约定
5.1 员工外派参加培训,公司可全额承担培训费用,但公司须与员工约定培训服务期,员工在培训服务
期内离职的,须给予公司相应的赔偿;
5.2 培训服务协议的签订:外派培训申请审批通过后,人资部须与外派参训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协议》,
协议一式两份,员工本人一份,人资部留存一份。
5.3 培训服务期
培训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培训服务期为培训结束之日起一年;
培训费用在5001-10000元的,培训服务期为培训结束之日起两年;
培训费用在10001-20000元的,培训服务期为培训结束之日起三年;
其它金额,培训服务期根据公司情况,酌情制定。
6、 培训费用
6.1 受训期间的工资支付方式:培训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工资按全额发放;
6.2 员工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前离职,则应将公司为其培训所支付的培训费用按未满培训服务期时间比例
退还公司。退还费用计算公式为:
退还费用=公司为员工缴纳的培训费用÷服务期月份×剩余服务期月份
6.3 培训人员在培训期及服务期内,为达到辞职目的采取蓄意违反公司制度或消极怠工的方式,经教育
不改而被公司辞退的员工,应赔偿公司所付的培训费用;
6.4 培训人员有责任按时按质完成公司的培训任务。如因主观原因,造成考核成绩不合格,可在限期内
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应全额赔偿公司的培训费用。此条款,仅适用于“专业证书教育”培训项目; 执业资格考试培训项目不包含在内。
五、 外请培训管理
1、 需求产生方式
1.1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或某项临时工作任务的需要;
1.2 人资部基于各部门培训需求,收集外部培训资源,有针对性的安排相关培训;
1.3 各部门、员工自身工作需要。
2、 申请流程
2.1 各部门根据自身需求提交《外请培训申请表》,或人资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安排外请培训;
2.2 申请表提交所在部门、人资部、分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审批,审批通过后提交人资部;
2.3 人资部根据培训需求,开始收集培训资源,收集的信息内容包括:
外部培训机构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成功案例或成功辅导企业、主要服务项目、主要培训师、年度 公开课或专项公开课计划、所在地区、联系电话、联系人等。
外部培训师信息:包括培训师个人专业背景、从事职业、擅长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质量、成功案 例、行业口碑等。
2.4 人资部将收集的信息进行整理、汇总,汇同培训申请部门、质量部等相关部门开展评审,评审通过
的资源,由人资部负责跟进,进一步沟通,确定合作单位。
3、 培训内容
3.1 业务知识、技能培训;
3.2 管理知识、经验分享;
3.3 企业文化建设;
3.4 其他与公司发展相关的培训。
4、 培训成果应用
4.1 所有参训人员在培训结束后3天内,须完成《培训报告表》,提交人资部汇总;
4.2 培训成果的分享:可由人资部组织开展培训心得讨论会或头脑风暴;
4.3 培训成果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所在部门须将培训成果与实际工作结合情况作为
参训员工的绩效考核指标之一,进行考评,评定培训成果对实际工作的指导和影响程度。
六、 培训考勤规定
1、 参训人员须严格遵守考勤规定,按时参加各项培训课程,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确有特殊情
况的,须提前向人资部申请,得到人资部确认同意后方可。
2、 对于外派培训,由人资部对参训人员的出勤进行抽查,如发现缺勤、迟到、早退的,发现一次一律
按旷工处理,并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
3、 对于外请培训,由人资部安排签到,并结合抽查,如发现缺勤、迟到、早退的,发现一次一律按缺
勤一天处理,并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
七、 本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人资部。
八、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