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府发[2011]50号
关索镇创建无传销村(社区)工作责任
追究制度
为确保我镇各村(社区)认真履行创建无传销村(社区)工作职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推动全镇创建无传销村(社区)工作的开展,制定本制度。
1、未按照规定履行创建无传销村(社区)工作职责;或者未及时贯彻、落实镇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无传销村(社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度、规定不健全,执法监管不到位,检查落实不力或者未及时作为,造成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新闻媒体反映、相关部门通报的传销违法行为未及时或者移送;对应当进行应急处置的重大传销案件不按照有关规定、镇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及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提前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进一步畅通信息传输渠道,严格重要
事项报告制度,对按照规定应当上报的重要事项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的;或者在创建无传销村(社区)工作中不力的,追究责任。
3、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村(社区)列入全镇创建无传销村(社区)整治重点村(社区),连续十年被列入重点村(社区)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相应责任,追究责任。
4、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
关索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第二篇:王村乡创建无传销村工作考核方案
王村乡创建无传销村工作考核方案
为推动创建“无传销村”活动顺利开展,进一步健全完善打击和防范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巩固打击传销工作取得的成果,根据卧龙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卧龙区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考核各村开展创建无传销村活动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检查各村开展创建无传销村活动取得的成效。
二、考核目标
通过考核,进一步推动创建“无传销村”活动的开展,推进打击传销长效机制的建立,全乡范围内的经常性、规范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传销活动反复的势头得到有效遏止,全乡各村建立和完善严密监控和及时预警传销活动的互动机制,职责明确和责任追究到位的责任机制,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预防机制,在全乡形成群防群治,上下联动,全民参与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彻底清除传销赖以生存的空间和条件。
三、考核方式
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按照《卧龙区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要求,对各村开展创建“无传销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
务求实效的原则,采取查看文件资料、实地察看、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评分,认真检查各村开展创建“无传销村”活动的情况。
四、评定等级
根据乡考核验收小组的评分结果,对各村开展创建“无传销村”工作情况分别评定为达标与不达标两个档次;综合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上的为达标档次,综合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档次。乡综治办和乡打传办将对考核情况在全乡进行通报。
附件:王村乡创建“无传销村”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王村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