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乌鲁木齐市麻疹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方案 依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区麻疹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新卫明电[2014]26号 新机明发801号文件精神,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麻疹疫情持续高发,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当前已进入我区麻疹高发季节,加之今年各地气温持续偏低,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很可能出现麻疹疫情更高强度和更大范围的流行,为有效遏制麻疹疫情,现制定乌鲁木齐市麻疹防控专项检查方案,对此次麻疹防控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 监督检查时间安排
20xx年5月15日---20xx年6月30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结合本方案的要求,完成辖区内医疗机构的麻疹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20xx年7月由市卫生监督所对各区完成院内感染控制、麻疹防控工作的落实等进行督导检查。
二、 重点检查内容
(一) 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麻疹防控责任制
各级医疗机构要把医院内部感染工作作为医疗机构管理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医院传染病防治和院内感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去报防治工作扎实有效。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麻疹等传染病在院内传播扩散的,要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 切实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1、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台。预检分诊台应当标识明显,流程合理。对具有发热、出疹等症状的患者执行严格的预检分诊制度。及时将发热患者(儿)引导至发热门诊,要为患者(儿)和家长提供一次性口罩。做到发热与不发热的患者(儿)分室诊治(输液);设有儿科的医疗机构应设相对独立的儿童发热门诊,重点做好对6—9月龄儿童的保护工作。
2、控制输液人员的密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输液室(大厅)容量,有效控制输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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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减少不必要的留院输液人员。对于呼吸道感染患者,要注意空间上的隔离意识,如条件允许,应保证患者在候诊、诊疗区域内物理距离保持在1米以上。
3、加强空间通风换气和消毒
在输液室(大厅)等重点科室,要加强空间通风。输液室(大厅)患者座位排放最好采取同向座位,避免患者与患者面对面久坐。
4、规范处置相关病例
收治麻疹患者的医院必须具备隔离条件,独立设区,病房内通风良好。在收治麻疹确诊或临床高度疑似患者的病房或病区入口处,应有明显“禁止入内”等警示标识。
5、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对有麻疹病毒高度暴露机会的医务人员实施免疫接种。医务人员在开展医疗活动中应严格做好呼吸道防护措施,接触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后要注意手部卫生,防止沾染其他部位。医护人员中的麻疹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应立即离岗,接受隔离治疗。
6、强化医院消毒措施
开展湿式卫生,减少扬尘机会,必要时可采取含氯消毒剂(有效浓度为250mg/L)擦拭环境表面与拖地;诊疗(输液)时,使用移动式消毒机,并在输液期间不间断消毒;工作结束时,在静态下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三) 加强麻疹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工作
1、对不具备隔离和救治条件的医院,发现麻疹疑似病例必须按规定转诊,不得收治麻疹病例。对收治的麻疹病例严禁外出活动,且应在隔离期满治愈后方可出院。
2、对不住院的麻疹病例,医院应及时报告辖区疾控中心由疾控机中心与患者居住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确定专门的责任医生指导患者居家隔离治疗并加强监管,减少社会传播机会。
三、总体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有关医务人员的麻疹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使医务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学会鉴别诊断,提高诊断的准确率,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利用多种途径,对患者(儿)及其家属、密切接触者开展疾病预防知识宣传,积极开展免疫接种,提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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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行为。加大在医院儿科、输液大厅等儿童聚集场所的消除麻疹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消除麻疹防控工作的普及度及群众知晓率。
(三)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力度
各级卫生监督所要加强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作,把对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私立医院麻疹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卫生监督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跟踪开展执法检查。
各卫生监督所于7月1日前将麻疹防控工作开展的情况总结上报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
联系人: 于亚红 尚华
联系电话:2310467 2311640
邮箱:349577520@QQ.com
传真:2311640
乌鲁木齐市卫生监督所 20xx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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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xx年麻疹强免方案
20xx年卫生院薄弱地区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方案
近两年我区麻疹疫情出现较大幅度回升,部分地区甚至暴发了疫情,主要原因是存在局部免疫空白或免疫薄弱区域。为保持我镇无麻疹疫情状态,确保我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有序、规范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儿童麻疹免疫水平,按照县卫生局的统一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构筑牢固免疫屏障,巩固我镇麻疹防控成果,遏制麻疹高发态势,保障广大适龄儿童健康。
二、指标
1.MCV两剂次接种率维持在95%以上;
2.目标儿童麻疹强化免疫接种率95%以上,分年龄组免疫接种率95%以上;
3.数据报告完整率100%。
三、强化免疫范围及实施时间
(一)强化免疫地区:尚水村。
(二)目标人群。
村所有8月龄~7岁儿童均进行强化免疫,无论以往免疫接种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所有无麻疹疫苗禁忌症者均接种1剂次(0.5ml)麻疹疫苗。
(二)实施时间。
20xx年4月1日~4月25日。4月8日-10日安排摸底排查,11日-17日安排入户通知,18日-19日到学校和村卫生所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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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24日安排漏种的到卫生院接种,25日安排做统计总结和上报工作。
四、前期组织和准备工作
(一)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和通知。
卫生院、村卫生室在开展摸底登记时,务必要向儿童监护人进行面对面宣传,告知接种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通过信息化系统结合托幼机构、学校学生名册和入户登记等各种方式,切实掌握所有应种儿童信息,并将应种儿童信息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年龄组登记到《20xx年广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摸底与接种登记表》(表2)。
(二)保障措施。
1.疫苗、注射器由自治区统一配送。
2.工作表格由各地自行印发。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经费由自治区负责。
4.县、乡镇所需的培训、宣传、冷链运转、督导等经费由各级争取财政专项解决。本次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可以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支出,用于补助参与预防接种有关工作的相关人员。
5.人员保障。卫生院负责组织调配抽调充足的人员参加本次活动。
6.其他相关物资和保障。卫生院要准备充足的接种器械、消毒器械、体检器械、急救药品和器械、安全注射器械。
五、现场实施
(一).临时接种点:设立2个临时接种点,18日上午在尚水小学接种,19日全天在尚水卫生所接种。
(二).确保安全接种。
每个接种点确保器材、药品、疫苗等齐全、管理规范,接种
操作符合规程要求,每个接种点至少有1名以上熟练掌握急救技能的医生。
(三)接种实施。
1.接种前准备。
准备好疫苗、接种器材、急救药品、相关工作表格等。
2.核实接种对象。
应核对受种者确认是否为本次受种对象。对不属于本次强化免疫的受种者,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做好解释工作。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应当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卡(薄)和接种证上记录。对于应缓种者,通知20日-24日到卫生院补种。
3.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
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4.接种技术要求。
(1)接种方法: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接种0.5ml,接种操作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接种要求进行。
(2)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
下列情况为麻疹疫苗接种禁忌:已知对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及抗生素(如明胶、硫酸庆大霉素等)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妊娠期妇女;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及其它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下列情况考虑缓种麻疹疫苗:注射免疫球蛋白者接种麻疹疫苗至少应间隔4周以上;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可暂缓接种,并在满足时间间隔要求后进行补种。
(3)接种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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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用75%酒精消毒皮肤,待晾干后再注射,接种后不得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注射部位。
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 2~8℃(严禁冻结),并于 30 分钟内用完,30分钟内未用完的应废弃,不得提前大量将疫苗溶解成液体等待接种。
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供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四)接种登记。
除统一登记外,应将本次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供将来入托入学时查验。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给与补证或补登。
对于麻疹疫苗常规免疫程序漏种的儿童,如本次强化免疫符合相应程序时间要求,可作为麻疹疫苗第1剂次或复种的剂次,记入常规免疫。如:18月龄以下儿童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接种可记为第1剂次,既往1剂次者,强化免疫仍需接种,并在18月龄后常规接种第2剂次;18月龄及以上儿童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1剂次,6个月后可安排第2剂次常规接种,既往1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2剂次。
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与处理
在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过程中,一旦发现AEFI,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和县卫生局相关文件进行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
表2 20xx年广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摸底与接种登记表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学校;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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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20xx年广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应种统计表
填报单位: 市 县(市、区) 乡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表4 20xx年广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种统计表
填报单位: 市 县(市、区) 乡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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