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三夕阳红合唱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三社区夕阳红老年合唱团(以下简称“合唱团”)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演艺水平,既活跃老年同志的文化生活,又适应社区文化建设的需求,服务社区的和谐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文艺工作方向,按照“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强身健体、陶冶情操”的原则,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和发展老年合唱团的作用和影响力。
第三条 老年合唱团在海三社区协助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 在平时排练活动的基础上,要积极参加社区和苹果园街道组织的文艺演出活动。要主动深入社区为社区居民和老年朋友们演出节目,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企业发展的大好形势。
第二章 组 织
第一条 海三夕阳红老年合唱团以退休职工社区居民为主体,吸收有一定文艺特长和有文艺爱好,身体健康的老年朋友参加。
第二条 凡申请参加合唱团的人员,必须有个人申请。经考核,由考核合唱团领导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录取。
第三条 合唱团成员要遵守团内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团结协作。努力学习,不骄不躁,关心集体,培养良好的团队精神,为合唱团的建设与发展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第四条 由于个人原因而不能保证正常参加合唱团日常活动时,本人应提出退团申请后除名;对于无故长期不日常活动的,合唱团将其除名。
第五条 合唱团的活动本着普及和提高兼顾的原则。选择演唱素质、思想素质较好的组成不同形式的演出队,单独排练,参加上级组织的演出活动,塑造合唱团的艺术形象,打造精品,丰富演出形式。
第三章 排 练
第一条 节目的内容要健康向上,符合时代要求,形式要丰富众喜闻乐见。
第二条 每周星期三下午2:00-5:00为排练日。
第四章 纪 律
第一条 发扬团结奋进,无私奉献,相互尊重,热爱集体的团队精神。
第二条 严格遵守排练、演出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立良好的团队形象。
第三条 合唱团每个成员排练和演出的节目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将保留节目私自外传。
第三条 要爱护服装、道具、乐器、音响、灯光、书籍等公物,无故损坏和丢失,由使用者赔偿。
第四条 要互相关心,互相谦让,发扬尊老爱老高风格,外出演出乘车时,要本着“三先”顺序上车。(先老、先女、先弱)
第五条 不管在任何情况下,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首位。 本章程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篇:夕阳红健康团组织章程
夕 阳 红 健 康 团 管 理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章 会 员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六章 章程修订程序
第七章 终止程序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社团命名为:夕阳红健康团。
第二条 本社团在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赞助支持下,由全国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中老年人自愿加入组成。
第三条 本团体以环保、健康、服务中老年人为主题,旨在为广大中
老年朋友提供丰富、健康的文娱生活,从而帮助中老人建立健康愉快的生活方式。
第四条 本社团直属中老年保健协会管理。
第五条 本社团接受 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本社团的口号是:尊老、爱老、为老年人服务。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七条 本社团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 定期举办各类健康讲座;
(二) 进行各类专题知识培训;
(三) 举办中老年棋牌球类比赛;
(四) 组织适合中老年人的旅游项目;
(五) 参加其他社区、组织举办的中老人活动;
(六) 组织社团开展和参加其他活动。
第七条 本社团各项业务的开展、举行必须有组织有纪律,以中老
年人身心健康为首要目标。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八条 本社团设社长及副社长、组织部、财务部、策划部等组成
管委会负责全面管理工作。管委会成员由全体会员推举产生,具体办法参照《管委会组织办法》规定。
第九条 管委会根据社团活动情况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组织社团
相关工作。工作会议由组织部负责召集全体管委会成员参加。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的各部门负责人,由会员大会予以罢免: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犯罪行为的;
(二)组织的活动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
(三)在社团内部拉帮结派造成社团不团结的;
(四)将社团经费做不当使用的;
(五)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社团声誉的;
(六)累计三次不参加管委会会议以及社团活动的;
(七)以社团名义谋私利的。
(八)出现其他严重损害社团利益行为的。
第四章 会 员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加入
本社团:
(一)年龄在 岁----- 岁之间;
(二)热爱生活;
(三)积极向上;
(四)具有热情、自信等优秀品质;
(五)认同本社团之文化,并能够积极维护。
第十一条 会员具有以下权利:
(一)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二) 参加本团体活动的权利;
(三) 获得本团福利的权利;
(四) 获得本团体活动的优先权;
(五) 对本团体活动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 自愿入会和退会的自由;
(七) 阅读有关文件和资料的权利。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 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 维护本团体的合法利益和团队声誉;
(三) 完成本团体交给的工作;
(四) 向本团体提供资料,反映真实情况。
第十三条 会员自愿退会,一年以上不参加本团体活动视为自愿退会,将从会员名单中除名并公示。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管委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没收会员卡。
第十五条 会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内活动,听从安排。如未经过工作人员批准私自离开规定地点,产生的后果自负。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六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 绿特公司赞助;
(二) 其他合作单位所提供的赞助;
(三)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 本社团主要由绿特公司提供日常活动经费,其费用主要用于办理会员卡,组织会员活动,颁发奖品等社团活动。
第十八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由财务部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条 本社团的财产接受管委会和绿特公司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的财产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六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管委会提议,全体会员大会三分之
二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修改草案须经绿特公司备案后方可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
第二十四条 本团由于合并、分立或其他原因需要终止时,由管委会提出终止决议,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交由绿特公司备案登记。 第二十五条 本团终止前,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二十六条 清算报告交于绿特公司后,本社团正式终止。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不尽之处,依照修订程序由管委会负责主持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社团管委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夕阳红健康团设立时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