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培训
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
定以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二、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等为感染性废物。
三、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化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四、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五、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六、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七、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八、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存处。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做好个人防护。
九、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要求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暂时贮存负责人按要求管理好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并做好个人防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十、医疗废物如有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
的应急预案去做,如买卖、外泄造成严重后果者,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的罚则进行处理。 海城市中心医院 医院感染管理科 20xx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