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广电网络
关于开展20xx年夏秋季灭蚊蝇、蟑螂
活动总结
各科室:
为有效控制蚊蝇密度,彻底整治单位环境卫生,防止因病煤媒生物传播而引起的传染病发生,按照县爱卫办要求,现就我单位的夏秋季灭蚊蝇蟑螂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范围
本单位院落、居民区。
二、活动方法
药械并用,自主消杀。对照《陕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积极在辖区范围自主开展灭“蚊蝇蟑螂”的消杀工作,所需药械需到正规药物公司购买,必须索取采购药械相关证件和票据,并做好用药和消杀记录,以备查验。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xx年5月16日至5月21日为宣传动员组织安排阶段,要加大对除“四害”工作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卫生意识,通过广泛发动群众,共同搞好这次活动。
第二阶段:20xx年5月22日至10月21日为活动实施阶 - 1 -
段,组织职工居民大搞环境卫生,健全“三防”设施,铲除“四害”孳生场所,对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向县疾控中心申请对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评价。本阶段消杀具体时间为每月1-2次,遇雨顺延,所有房间、厕所、楼道、办公室等墙壁灭蚊蝇喷洒氯氰菊酯为一次性滞留喷洒(6-10月份),垃圾箱等公用设施每月喷洒两次。首次喷药为月初,分别间隔为两周。
第三阶段:20xx年10月22日至10月底为考核验收阶段。要认真做好各阶段活动的自查总结报告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迎接验收。
四、几点要求
1、要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居民区要重点治理垃圾乱丢乱弃,防止因病煤生物而引起的疾病发生。
2、安全合理用药。严格按照活动要求用药,提高用药安全管理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使用无证照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
3、单位在灭蚊蝇蟑螂的同时,要兼顾防鼠设施的加强以及灭鼠药的投放。
20xx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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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济收入证明
黄龙县房改中心:
兹证明___________为本单位职工,已连续在我单位工作____年,学历为_____毕业,当前在我单位担任__________职务。近一年内该职工在我单位平均年/月收入为(税后)_______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特此证明: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黄龙县支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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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xx关于组织开展夏秋季灭蚊蝇和蟑螂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夏秋季灭蚊蝇和蟑螂活动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精神,努力降低市区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有效预防虫媒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居民群众和广大来旦宾客的身体健康,树立我镇文明形象,经研究决定在镇区组织开展夏秋季灭蚊蝇、灭蟑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为动力,大力开展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确保灭蚊蝇和蟑螂覆盖率达到95%以上,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环境卫生。组织发动各部门、各单位、各居(村)民户全面开展以清除垃圾、清除积水、清除卫生死角和取缔露天粪坑、泔水缸为重点的公共环境突击整治活动,彻底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
使蚊蝇、蟑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切断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环境条件。
(二)完善防制设施建设。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等处的防蚊蝇、防蟑螂设施建设,做到基本健全、规范。
(三)开展投药灭杀。镇区全面组织投放灭杀药物和器械,对重点场所和区域及其周边环境开展突击灭杀工作,降低蚊蝇、蟑螂密度。
三、 重点场所和区域
(一)餐饮业、食品生产加工业、商场超市、医院、宾馆(饭店)、机关学校等蚊蝇、蟑螂侵害较为严重的公共场所(地),社区及居民区(户)。
(二)垃圾收集点、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废品收购站、车站、下水道、公园、公共绿地、河道、沟(塘)等场所(地)。
四、时间部署
镇区预防和控制工作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5日-10月20日,具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5日-6月15日)
1、广泛发动群众,营造宣传氛围,召开动员会议。
2、各单位要制定以灭蚊蝇和蟑螂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方案,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建立健全灭杀队伍。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9月30日)
1、7月11日-20日,各地、各单位积极开展以整治环境为重点的夏季爱国卫生运动,清除蚊蝇蟑螂孳生地。
2、7月21日-9月20日为完善防蚊蝇、蟑螂设施和灭杀阶段。其中7月22日—24日、8月13日— 15日和9月4日— 6日为全市统一投放药械、杀灭蚊蝇和蟑螂活动日(雨天顺延)。除上述全镇统一规定的时间外,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还可根据自身环境和防治状况,适当增加本地、本单位的其他统一灭蚊蝇、灭蟑螂活动的时间。
3、9月21日-10月10日为查漏补投,巩固成果阶段。继续完善防蚊蝇、蟑螂设施,同时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辖区内重点场所及区域的蚊蝇、蟑螂孳生与密度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和调查,分析有关数据,评估防制效果。
在组织实施阶段中,镇爱卫办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20日)
镇爱卫办在各区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委员部门对各地、各单位的灭蚊蝇和蟑螂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全市通报。
五、防控措施
(一)环境治理
1、灭蚊。按照“治本清源”的原则,把工作重点放在蚊虫孳生地的清理上,通过环境整治,消除和减少蚊虫的孳生地。镇区主要对各类水体,特别是各类小型积水和存水容器进行清理,发动群众清理住家户各类型存水容器,相关部门要抓好各类场馆周边环境、建筑工地、公园、废品收购站、车辆修理店等场所积水的清理。同时,要加强对城区范围内的污水沟、污(废)水塘、洼地积水的改造,疏通排水系统,密封供电、通讯、电视、自来水、煤气等各种地下沟(井),防止蚊虫孳生。动员群众和单位改善居住条件,加强防蚊工作,增加防蚊设施,减少人与蚊虫接触机会,提倡在居民区安装户外灭蚊灯箱以引诱和消灭成蚊。
2、灭蝇。结合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加强对垃圾、粪便及废弃物等蝇类孳生地的清理,减少蝇类孳生
场所。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垃圾容器要保持密闭,不遗留散在暴露垃圾,垃圾中转站、垃圾运输车辆清运垃圾后每日用水冲洗,将垃圾残渣冲刷干净;公厕要定时冲洗,保持清洁;食品加工制售行业要及时清运处理下脚料,定时清扫,泔水、腐烂动植物等废弃物要封闭放臵,及时清扫处理;集贸市场经营禽、肉、鱼等摊位要有固定密封垃圾存放容器和冲洗设施;灭蝇重点场所和区域应消除暴露垃圾。
3、灭蟑: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尽可能阻止蟑螂从外界侵入到室内。对墙壁、地板、门框、窗台(框)等处的孔洞和缝隙应用油灰、水泥或其他材料加以堵塞封闭,尤其要注意水管,暖气管等管道。同时,携带物品进室内前应仔细检查一下有无蟑螂或卵荚藏匿在其中。平时注意搞好室内卫生,妥善保存食品,管好垃圾,堵塞沟缝孔隙。
(二)物理防制
有关行业和单位要完善防护设施,设臵纱窗、纱门、风帘门等,防止蚊蝇飞入室内。有条件的,可采用物理灭蚊蝇方法,如:电子灭蚊蝇器(灯)、诱蝇笼、粘蝇纸(条)、蚊(蝇)拍等。
(三)化学防制
为保证此次预防和控制蚊蝇、蟑螂活动效果,各区、各单位应选用高效低毒、国家批准生产的药物组织消杀,减少杀虫剂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避免因化学杀虫剂使用不当而导致抗药性的产生。具体用法可根据药物说明或按照市爱卫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进行使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灭杀蚊蝇和蟑螂活动,是当前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内容,也是有效控制夏秋季传染性病发生和流行的重要举措。镇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这次灭杀活动的重要意义,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政府组织、分级负责、条保块管、属地为主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以镇为主体、责任到街道(村)、服务全覆盖、模式多元化、投入多层次、效果全监控的工作要求,来组织好这次灭杀活动。
(二)加强宣传,搞好发动。这次灭杀蚊蝇和蟑螂活动面广量大,持续时间长,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组织宣传发动,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参战的良好局面。要积极开展灭蚊蝇、灭蟑螂活动的社会宣传,及时通报活动的动态和防治知识。要通过宣传发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和参与意识,教育广大居民和单位掌握正确的灭蚊蝇、灭蟑螂的方法,防止因过度用药或不正确用药而
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损害,严防药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这次灭杀蚊蝇和蟑螂活动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的方法,各居(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的所有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的灭蚊蝇和蟑螂的组织实施及检查监督工作。爱卫会各委员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灭蚊蝇、灭蟑螂工作。街道办负责公园、景点和公共绿地的投药灭杀工作;建设部门负责河道坡岸、建筑工地的投药灭杀工作;街道办负责对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车、公厕等设施、场所的投药灭杀工作;工商部门负责组织农贸市场、瓜果批发市场等各类市场的投药灭杀工作;卫生监督及其他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餐馆、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公共场所灭蚊蝇、灭蟑螂的督办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除害工作的技术指导与业务培训,并按照《陕西省四害密度监测方案》通知精神,做好灭杀前、后蚊蝇、蟑螂密度监测工作。各村、各单位要成立消杀队伍,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好投药灭杀工作,确保辖区内范围及单位投药覆盖率达95%以上,以保证灭杀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灭杀效果。
(四)加强督导,确保效果。镇爱卫会要认真组织好辖区范围内灭蚊蝇、蟑螂活动的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检查重点为相关部门及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组织管理与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蚊蝇、蟑螂
孳生地处理情况、药品投放情况、密度调查与防控效果等。对组织不力,不按规定开展活动,蚊蝇和蟑螂密度未得到有效控制,超标严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确保这次灭杀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