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镇中心幼儿园控烟考评奖惩标准
为更好地开展控烟工作,推进无烟学校建设,创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培养教职工健康的行为与习惯,保障广大教职工和幼儿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控烟考评奖惩标准: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关于禁烟的规定,在园内做好禁烟的宣传工作。园内所有公共场所都禁止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充分利用幼儿园网站、宣传栏等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吸烟的危害。
3、教职工严禁在园内吸烟。幼儿园大门以内任何场所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相互敬烟。抽查中如发现教职工违反上述规定的扣10元/次。
4、任何教职工不得在园内的任何场所吸烟。抽查中如发现教职工违反上述规定,即工作场所内有烟头、烟灰的扣10元/次。
5、各办公室或各部门工作区对其教职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教职工在本办公室或部门工作区控烟包干负责范围内违反控烟规定被罚款,其办公室或部门负连带责任。
6、对无视学校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办公室和部门或个人,将按幼儿园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7、鼓励戒烟,对戒烟成功的教职工给予表扬。
第二篇:20xx中心控烟考评奖惩标准
中心控烟考评奖惩标准
一、考核
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全所的控烟工作,不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控烟工作和具体实施,控烟监督员负责所在区域的环境卫生。
二、处罚
1、科室无控烟负责人。 (处罚 20 元)
2、科内无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未完全禁烟,发现有烟蒂(处罚 30 元)
3、科室职工不明确自己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处 罚 10 元)
4、科室负责人未掌握全科职工吸烟情况(处罚 20 元)
5、对外单位人员吸烟没有实行劝阻的,所在科室 10 元 /次罚款,从当月奖金中扣除。
6、科内人员无故不参加控烟知识培训(处罚 10 元)
7、无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记录(处罚 10 元)
8、科内人员未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未 提供简短的劝导和指导(处罚 10 元)
9、全体职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批评,第二次通报,第三次处以100元经济处罚。举报查实率超过50%,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对屡教不改、通报批评三次以上
者予以诫勉谈话。
10、年终考评时控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科室 有吸烟者违反控烟工作管理办法的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三、奖励
1、设立风险金制度,每人缴纳300元,年内无任何违反控烟规定的,年终全额返还并奖励600元;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500元奖励。
2、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开展创建“无烟”活动 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年度奖励 100 元。 3、科室控烟工作负责人、监督员、巡查员大力宣传控烟工作, 在控烟知识考核中, 科室员工掌握一定的控烟知识, 科室奖励 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