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17
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
社区矫正人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讼法》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之规定,依据人民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 号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在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对你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矫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现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现向你宣告以下事项:
。
2、管制期满,依法解除管制(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
罚不再执行;假释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公章)
年 月 日
社区矫正人员签字:
1、对你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表现的鉴定意见:
第二篇:4、社区矫正宣告书
文书4
社区矫正宣告书
社区矫正人员 刘X :
你因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罪经 X 人民法院于 20xx年 1月 24 日判处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同时宣告禁止 无 )。 2014 年 8 月 11 日X人民法院裁定缓刑。在缓刑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限自 2014 年 1 月 24 日起至 2016 年 1 月 23 日止。现就对你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的有关事项宣告如下:
一、遵纪守法,按规定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遵守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会客等有关规定(遵守人民法院宣告的禁止令),服从监管;按规定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
二、如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
三、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司法所为你确立了社区矫正小组,小组成员由 XXXXXX 组成,协助对你进行监督、教育、帮助,你应积极配合。
特此宣告。
(公章)
社区矫正人员(签名):
20xx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