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学放学路队制度
为了培养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和自护能力,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确保学生安全,每天中午、下午放学时必须站队回家。各班要按家庭住址的方向编好路队。放学时,一路纵队下楼,以班为单位在操场站成四路纵队,做到整齐有序,并由路队长举路队旗站在队伍前列。
二、坚持教师护送学生制度。当堂课教师必须将学生送至校门口,将学生送出校门后方可返校处理其他事务。每天路队站好后,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一分钟的安全教育:要求同学们遵守路队纪律,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在路上不玩耍、不插队、不逗留;穿过马路要看清前后的车辆等等。下午放学时各班值日生打扫完卫生后也要排成一路纵队有序离校。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不得随意拖堂或提前放学。一定要保证准时下课放学。
三、放学时要保持路队整齐,直到南北巷口。做到不乱队、不拥挤、不推拉、不打闹嬉戏、不随意买东西、不掉队。
四、为保证校门口道路通畅,学生须告知家长要在南北巷口接送学生,不能到校门口接送孩子,以确保学生快速有序的离校。
五、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职能,坚持红领巾监督岗制度。少先队督导队要做好路队的检查、评比工作。
六、坚持学校门口安全管理执勤制度。每天有校级执勤领导2名,门卫1名。值班教师要及时到岗和尽职尽责。
以上规定,若放学时全班不站队,每次扣除班级3分。若没有跟班教师,扣除当堂课教师量化1分。若放学时有人乱队、拥挤、打闹嬉戏、随意买东西、家长接送,每人每次扣0.5分。
新建小学路队考核制度
路队是班级班风、班貌的体现,同时也是体现学校文明形象的一个窗口。为了加强学校的路队管理,提升学校路队的整体形象,进一步规范学生的行为,我校特制定考核制度如下:
一、考核条件
1.经常进行路队教育,学生对交通安全常识、路队制度知晓率达100%,自我保护能力强,对路队长定期培训。
3.在规定的时间内放学,上午一楼班级10:50放学,二楼班级10:53放学, 三楼10:55放学;下午一楼4:00放学,二楼4:03放学,三楼4:05放学。各班按时放学,要求做到有序整齐。
4.各路队必须由路队负责教师送队,有路队长带队,路队旗手按要求手持路队旗,并能以身作则,起带头示范及管理作用。
5.学生上下楼梯靠右慢行,不推不挤,有序紧凑,没有猛跑、推挤现象。
6.路队在行进途中做到整齐、有序、不散乱,不讲空话、不嬉戏打闹、不勾肩搭背,更不准边走边吃东西或擅自购买零食、玩具等。
7.学生不准骑自行车,路队没有骑自行车上学的现象。
8.自始至终不散队,无家长进校园接送现象,做到不到家长接送点不离队。
9.放学后,无故不得在校园逗留,值日生、其他有特殊事情的学生因值日或特殊事情结束后,也应排队出校门,无奔跑现象。
10、后一路队与前一路队自觉保持2米的距离。
二、相应扣分
1.在规定时间内,路队不按时出校门的酌情扣1分。
2.在排路队时出现喧哗、打闹现象的,一人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加倍扣1分;全路队比较吵闹的则酌情扣2分。
3.路队旗手没有带路队旗或手持路队旗时做不文明动作,扣1分。
4.在路队行进中出现大声讲话、打闹,离队买零食等不文明现象,一人次扣1分, 情节严重的加倍扣分;整个路队出现散队现象的则扣2分。
5.上下楼梯不靠右慢行,有推挤、猛跑现象的扣2分。
6.有学生骑自行车入校园内等现象扣2分;
7.没到家长接送点散队的扣2分,家长无特殊情况进校园接走学生扣1分。
8.无故在校园逗留扣1分,值日生、其他有特殊事情的学生因值日或特殊事情结束后,没排队出校门扣1分。
三、 路队长、旗手职责
1.下课铃声响后,组织同学整好队。
2.带好路队旗,并做到姿势正确。
3.楼梯时组织队员靠右行。
4.行进途中,对队员的一些违纪现象及时进行劝阻。如:讲话、打闹、奔跑、擅自离队、买零食等。
5.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如:队员鞋带散拉队了;行进途中队员出现打闹现象等。
6.及时向班主任老师反馈情况,特别提出一些自己无法处理的问题。
四、检查考核的方法
第二篇:条河第一中心小学路队护送制度目标责任书[1]
东师附小路队护送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路队教师职责,针对我校学生年龄小,校周围路况差等情况,为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安全,我校对学生采取教师护送制度,特与路队护送教师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各路队护送教师要以讲安全、讲稳定的高度,以对每一个学生高度负责任的精神,重视抓好学生护送安全工作,并对此路队每一个学生的路途安全负责。
二、教师对本班学生负责。对教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责任教师及所负责的学生以班级学生人数为准。
三、路队要坚持每天护送两次。每天要清点学生人数,护送学生由校门到指定地点。
四、教师要熟悉掌握每个学生的基本情况,针对每一个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事故等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加强路队纪律和管理等。
五、若遇到连续阴雨,冰雪、大风等恶劣天气灾害易发时期,各护送教师要高度重视,确保学生在放学途中的安全。
六、护送教师要两周或不定期召开班会,加强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七、负责护送的教师应始终随队护送,路队要护送到指定地点,护送途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由护送教师承担责任,护送教师有特殊情况须请假及时要请人代送,不留管理空白。
八、学校对路队责任教师进行考核,记入教师考核积分。对不负责、擅自职守出现安全事故的教师,要严肃批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学校负责人: 护送教师:
20xx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