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公路管理处学习宣贯《公路安全保护
条例》工作总结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对公路安全保护进行规范的行政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公路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如何扩大宣传,增强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程度,形成全社会了解、关心、重视和参与公路保护工作的新局面,使《条例》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是我们当前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现将宣贯工作总结如下:
我市各级公路管理机构以《条例》实施为契机,精心策划,集中力量,密切配合,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宣贯月期间,我市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共出动路政人员2365人/80次,宣传车辆198 次/12辆,召开路政座谈会26次,举办现场咨询活动34次,接受宣传人数18600余人,在超限检测站、办公用房等场所悬挂横幅172条,与媒体合作宣传制作电视节目时长200分钟,广播节目时长500分钟,在报纸、网站等刊登宣传文章370多篇,发送宣传短信23510多条,走访行政村73个,发放宣传品86000多份,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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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公路系统学习宣传宣贯《条例》活动的领导,市公路管理处成立学习宣传宣贯《条例》活动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基本方针和重要原则,全面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的各项活动,使全市公路系统干部职工能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能够熟练运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时积极面向政府相关部门,面向公路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广泛宣传《条例》,使之能熟知相关责任、权利和义务,形成全社会了解、关心、重视和参与公路保护工作的新局面,进一步构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公路通行环境,为建设“平安嘉兴”,打造“五型公路”,促进我市公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
一是充分依托新闻媒体,在《嘉兴日报》、《海宁日报》等报纸刊登《条例》全文,有效扩大宣传的规模效应;二是开展“增强公民爱路护路意识,服务公众安全便捷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安排专人精心制作“超限运输、害人害已”等内容的手机红彩信,通过移动公司向辖区货运企业、社区和广大公路使用者发送;三是各单位在业务用房、超限检测站、重要桥梁两侧等地悬挂 “公路保护,人人有责” 2
等宣传横幅;四是通过制作展板和挂图在人群相对集中、人口流动量较大的市民广场、商业步行街等点设立宣传点,发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路政管理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广大市民的咨询。
二、差异宣传,注重实效
根据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宣传策略,通过差异化宣传使宣传收到实效。一是针对辖区内货运企业及货运驾驶员,专题制作《条例》中有关超限运输治理的宣传册子,一一走访运输企业及生产厂家,做到送法到户;二是通过给企业设计最佳装载方案、给驾驶人集中上课等形式,变行业管理者为行业服务者;三是针对公路沿线经营户侵占公路用地占道经营的现象,着重宣传有关公路建筑控制区及集镇规划控制的新内容;四是针对条例中有关农村公路保护的新规定,通过召集农村公路协管员、各行政村信息员统一上课的形式确保管理者首先懂法,使条例新规落到实处。
三、丰富载体,力求创新
一是主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观摩公路一线执法,把条例宣传与新闻采访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制作专题宣传片在电视台实时、滚动播放,通过执法人员、公路使用者的现身说法,有效增强公众对条例内容的知晓程度。二是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兴媒体的主阵地作用,以嘉兴公路管理网、嘉兴交通信息网为依托,通过新闻、综述、专题、评论等多种形式,及时 3
报道各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累计发稿500余篇,成为广大网民认识了解学习条例的重要载体和桥梁。三是注重发挥简报宣传的引导带动作用,编发宣贯活动简报6期,认真总结、深化和推广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实现了信息共享、整体推进的目标。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一是对条例中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以及公路沿线集镇规划控制的新规定,主动联合国土等部门制作专题宣传资料,联合集中设摊宣传,确保宣传到位,执行到位;二是联合运管、交警等部门联合宣传执法,多部门联手,有效扩大宣传阵势,对违法超限运输等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条例》的宣传是一项需要持之以恒、深入推进的工作,下阶段我们将继续突出宣传特色,延伸宣传触角,狠抓宣传常态化、长效化,以“四个转变”为指引:即宣传思路由路政单打独干向社会群策群力转变,宣传载体由标语口号式向网络等新媒体新阵地转变,宣传方式由灌输说教式向互动式转变,宣传效果由表面形式的务虚向注重养成教育的务实转变,加大宣教工作执行力度,让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公路安全保护就在每个人的身边。
五、贯彻《条例》,开展整治
以《条例》的施行为契机,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公路保护制度落实到位。一是在7月份组织开展了路政专项整 4
治月活动。利用《条例》出台的有利时机,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联合政府有关部门,统筹部署,统一行动,针对建控区违章建筑、穿集镇路段、非公路标志、涉路设施等公路安全保护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依法深入进行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月期间,全市各路政大队上路巡查3749人次,发现违章案件827件,查处827件,拆除违章建筑482.15平方米,清理堆积物1523立方米,拆除非公路标牌408块,整治马路市场12个,收缴公路赔补偿费28.9557万元,我市公路路域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二是从7月1日起组织开展治超百日专项整治月活动。充分依托固定检测站,特别加大农村公路流动巡查治超力度,继续保持路面治超的高压态势,积极开展区域联动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确保我市境内公路特别是桥梁的安全。期间,我市路政部门共检测车辆23897辆,其中查处违法超限车辆3124辆,共卸载货物11781吨,收缴公路赔(补)偿费88860元,共处罚款287.99万元。无行政复议变更、撤销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下一步我市将把专项整治转入到常态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拓宽宣教渠道 ,让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公路安全保护就在每个人的身边。
嘉兴市公路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5
第二篇: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试题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试题
工作单位 姓名 工作岗位
一、填空题(每空1.5分,共30分)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自 起施行。
2. 禁止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 、悬挂 。
3. 公路管理机构对被扣留的车辆、工具应当妥善 ,不得 。
4.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 申请 。
5.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指定的 、 和 行驶,并悬挂 。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 、 和 。
7.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 和地面 。
8.禁止在 、 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
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9.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 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 米。
二、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
1.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 承担。
A、地方人民政府 B、交通主管部门 C、违法行为人
2. 禁止在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 米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A、30米 B、50米 C、80米 D、100米
3. 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 米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
A、30米 B、50米 C、80米 D、100米
4.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 以下的罚款。
A、1万元 B、3万元 C、4万元 D、5万元
5.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 以下的罚款。
A、1万元 B、2万元 C、3万元 D、4万元
6.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 。
A、保证书 B、防护措施 C、保险证明 D、防护沙袋
7. 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 ,并采取措施修复。
A、设置警示标志 B、报告有关部门 C、拍照勘验
8. 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扣留 。
A、随车手续 B、相关责任人 C、车辆、工具
9. 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国省道不少于50米的标准,并尽可能在 建设。
A、公路立交区 B、公路管理单位所在地 C、公路一侧
10.载运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 通过特大型公路桥梁或者特长公路隧道。
A、随时 B、视情况 C、避免 D、伺机
三、判断题(每题3分,共30分)
1. 公路养护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公
路养护车辆、机械设备作业时,应当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开启
危险报警闪光灯。 ( )
2. 车辆装载物体过长时,装载物如需触地拖行必须设置明显标
志。 ( )
3. 涉路工程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
工程设施不影响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 )
4. 车辆装载物易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
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驶。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后,
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应当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 )
5. 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工具的,不用当场出具凭证,并告
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处理。 ( )
6. 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
证的或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
扣留车辆。 ( )
7. 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
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
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 )
8. 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报告公
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处理。 ( )
9. 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的同时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施工申请 ( ) 10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 )
四、简述题(10分)
1、请你谈谈学习条例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