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4.5.8

上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省、市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立足部门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搭建平台,建立健全农民工创业就业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农民工工作服务机构。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为总召集人,劳动保障、财政、建设、农业、教育、卫生等33个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上高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农民工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有重点、有计划、有措施、有目标地开展农民工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做到精神传达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督查督办到位,统筹协调和解决农民工在就业培训、权益维护、综合服务等方面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我县农民工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民工就业服务平台。一是高标准兴建了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并充分发挥了市场促进就业职能作用,不断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坚持每天开放,

做到“周周有小招聘,月月有大招聘”。二是继续完善“三个台帐”、“二个合同”管理机制,出台《工业园区用工服务管理办法》,探索走出了一条协调农民工转移就业和有效满足园区企业用工的新路。同时,针对县内大型企业的用工需求,还专门成立了劳务派遣服务中心,有效对接农民工转移就业,极大方便了农民工择业。三是不断加强农民工工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在全县15个乡(镇、街道)以及工业园区都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并在县城12个居委会以及全县180多个村委会分别聘请了劳动保障专管员、协管员,逐步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将劳动保障服务覆盖到了全县每村每户,工作触觉延伸到了全县每位劳动者。据统计,县人力资源市场自成立以来,累计接待城乡劳动者17万余人次,仅20xx年,全县各基层劳动保障所就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2万余人次。

3、建立健全农民工就业援助服务体系。近年来,我局运用积极的就业政策,精心组织实施各项就业援助。一是以破解园区企业用工难题为切入点,抓住元旦、春节等有利时机,以走访慰问返乡农民工,开展“春风行动”、“就业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承办“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方式,积极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和有转移意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二是围绕保障裕盛等园区重点企业用工,通过采取下达园区企业招工任务、加大招工考核力度以及组织园区重点

企业送岗位下乡等有效办法,在满足园区重点企业用工的同时,也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就近转移;三是围绕优化园区企业用工环境,积极落实“五缓四降三补贴”等援企稳岗政策,促进农民工就业稳定,充分挖掘部门潜能,以优质的服务确保农民工“招得进,用得上,留得住”,实现了农民工用工的良性循环。一方面主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积极组织召开企业主和务工代表座谈会,努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发展城乡交通,着力引导企业调整薪资待遇,建立企业文化,强化人本化管理。另一方面针对企业发展快、劳动管理相对滞后的实际,采取主动上门“送法”的方式,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送到企业主手中,协助企业修改厂规厂纪,指导订立劳动合同,引导企业实行人本化管理,塑造浓厚企业文化,促进农民工就业稳定。截止目前,全到14.1万农村劳动力中已转移就业9.3万人,其中仅为裕盛公司一家企业就组织招聘农村劳动力8.6万人次,实际派遣到企业上班达6万人次。

(二)创新机制,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1、全面整合培训资源。近年来,上高县积极顺应企业生产需求,进一步加大了对职业培训机构的整合力度,下达了培训农村劳动力目标任务,并对全县的职业培训机构依次调整了培训专业,优化了师资配备,使办学规模得到壮大。与此同时,还进一步做大做强职业培训,于20xx年动工建

设的江西省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上高基地已于今年正式投入使用。该中心占地56亩,立足于上高工业园用工需求,面向全市、侧重周边县、市,着力于初、中、高级技能操作型适用人才培养,是全省首批10个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之一,年培训量可达9000人。

2、积极创新培训方式。为切实增强农民工的就业能力,我局综合利用政府补贴培训政策,积极引导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职业技术学校发挥培训主体作用,主动对接企业用工和市场需求,扎实开展面向农民工的“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并建立起了“两明确、两强化”农民工技能培训机制,切实帮助农民工获得一技之长或提升岗位技能,顺利实现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一是明确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市下达年目标任务,培训合格率、就业率、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率分别达到90%、80%和60%以上。二是明确培训对象和时间。培训对象为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培训时间为1—6个月为主,使参训者至少掌握一项技能,且能够达到用人单位上岗要求。三是强化基础工作。各培训机构建立和完善基础台帐,记录农民工基本情况、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培训计划、课程安排等。四是强化督促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形式对培训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培训效果不好、管理不规范、存在套取培训补贴资金等行为的,予以取消培训资格。据统计,近三年来,全县共为园区企业培训和输送鞋

革制作、服装缝纫、食品加工、纺织挡车、建筑陶瓷、计算机调试、机械电焊等方面的农民工近2万人。

3、建立健全农民工以创业促进就业机制。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农民工创业培训力度,以创业来促进就业。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局改变以往统一由县本级“组织报名、实施培训、考核验收”的单一创业培训模式,积极探索与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合作办班新途径。并将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创业培训目标任务具体量化,分解落实到了各乡镇(街道、工业园)、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站),同时明确该项工作列入各站所年度考核内容,年底根据各地完成情况,实行与工作经费、培训补贴下拨和评先评优挂钩。近三年来,全县组织开展农民工创业培训800余人次,发放支付农民工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3500余万元,带动农民工就业4000余人。

(三)提升水平,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加大农民工劳动争议调处力度。一是建立农民工劳动争议预警机制。一方面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处机构建设,联合工会、工业园区等部门,在各乡镇及规模较大的企业建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加强预警体系建设,健全信息预警网络。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在企业建立劳动争议信息员制度,在地方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信息通报制度,通过预测、预报和预防等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效预防争议。二是加大农民工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

序、劳动用工执法检查、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等专项劳动监察活动,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完善农民工劳动争议调解体系。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调解劳动争议的制度。在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解决劳动争议案件。逐步形成开放式社会化调解网络,最大限度地将劳动人事争议通过快捷调解、平稳化解,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近三年来,我县共调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425起,其中工伤纠纷案件236起,涉及金额3000余万元。共受理涉及农民工的监察案件252起,结案247起,勒令43家企业退回押金13.5万元,督促25家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36万元。

2、不断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一是加大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企业负责人及农民工学习培训班、印制宣传手册、制作宣传专题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悬挂横幅标语、开设宣传专栏等有效方式,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作保险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法规意识;二是加大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力度。积极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一方面积极指导企业规范劳动合同签订行为。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深入企业特别是招用农民工比例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小企业,帮助、指导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加强对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监察执法。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

投诉专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企业及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对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三是探索适合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制度。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鼓励企业为农民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同时,根据现行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针对农民工自身的特点,积极探索“低门槛、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险制度,切实提高农民工参保率。近三年来,我县共指导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6万余份,截止目前共有15000余名农民工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4560名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

3、切实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号)的精神,先后出台了《上高县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上高县元旦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力度,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畅通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渠道,开通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的“绿色通道”,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集体争议案件,优先受理、及时查处。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执行建设领域招工用工登记备案制度,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各种矛盾

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近三年来,全县共追回被拖欠农民工工资1600余万元,涉及劳动者7546人,其中仅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就为523名农民工追回工资326万元,全县未发生一起由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群众体性上访事件。

二、存在问题

1、园区企业用工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受经济发展水平的约束,我县虽然劳动力资源数量不少,但农民工的整体素质不高,劳动技能单一,技能型人才严重缺乏,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不相适应。

2、农民工的参保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随着《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各园区企业的参保意识不断增强,纷纷要求员工参保,但是,由于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是在农闲时出来打工,参保意识不强,大多数员工不愿意参保。

3、劳动关系协调难度日益增大。用工不规范的矛盾仍较突出,劳动争议案件特别是工伤案件数量逐年攀升。侵权案件不断增多,今年1—10月份共接收案件就有130余起,调处压力和难度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领域维护稳定的任务还很艰巨。

4、各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紧缺。随着国家对民生问题的越来越重视,我局的工作范围越来越广,工作任务也越来越重,而人员编制还是多年来保持不变,因此给我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带来了不少压力。

5、工伤保险缴费比率过低。新的《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县的工伤保险费用大大增加,而各单位缴费比率却没有提高。仅今年1—10月份,我县发生伤案件242起,应支付工伤保险费300万元,但实际征缴的工伤保险费却不到200万元,基金结余不断减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宣传,更新就业观念。加大对返乡农民工择业观念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宣传自主创业致富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农民工树立自力更生、创业致富的信心和决心,自觉投身创业大潮。

2、明确责任,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农民工创业就业帮扶机制,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要求,将工作具体到岗到人,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各成员单位立足部门职能,各负其责又通力协作,切实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合法权益等贴身利益问题。针对不同阶段的工伤重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工伤督查力度,形成环环紧扣,紧而有力的农民工工伤网络体系。

3、加强管理,探索培训长效机制。围绕全民创业,坚持培训与产业结构、企业需求相结合,实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政府买单“的培训就业一体化工作机制,鼓励农民工自觉参加服务型、技能型、基础型实用技术培训。

4、延伸服务,畅通维权渠道。全面延伸劳动保险监察

组织网络,实时采集和监控网络内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有关信息和情况,提高执法力度、深度和广度,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劳动保障监察全面覆盖和动态监管目标。


第二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情况汇报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安排

一、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

年初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指标,并在一些重点、难点工作上实现新突破;圆满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任务,机关建设也迈上新台阶,先后获得国家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集体等20余项荣誉,鞍山市被评为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并在全国介绍经验。

(一)省政府绩效评估工作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政府绩效评估实施细则,原市人事局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承担的工作任务可分为4大项、7个小项、32项具体指标,主要包括:

1、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截至11月底,已实现城镇实名制就业92368人,完成年计划的115.5%;实名制扶持创业带头人1588人,带动就业9488人,完成年计划的317.6%和316.3%;累计消除零就业家庭16797户,3269户棚改回迁零就业家庭全部实现了双就业;全市稳定就业率达71.8%;城镇登记失业率3.06%,为近年来最好水平。

2、社会保障工作。截至11月底,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7.5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0%;企业基本养老 1

保险缴费率达90%,完成年计划的100%;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00.3万人,其中今年新增3.18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0.3%;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3.3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1.4%;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9.6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2.2%;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0.3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1%。

3、农民工工作。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劳动监察员派驻制度,向全市在建的125个建筑工地派驻劳动监察员。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建设面积达到4638平方米;扶持农民工创业带头人43人,有24.8万农民工在我市就业;实现农民工普惠制安全技术培训11537人;签定劳动合同率81%;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63184人、参加工伤保险75090人,完成省计划的101.5%;有2300名农民工在城市落户,9495名农民工子女在市内学校入学;补贴农民工职业培训经费230万元;追缴拖欠农民工工资510.14万元。全年未发生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

4、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作。我市共先后四批向省申报引进海外研发团队项目76项,已有辽宁荣信等14个项目获省政府批准,名列全省第三。在省政府召开的现场经验交流会上,孙春山常务副市长代表我市介绍经验,受到省领导和与会代表的好评。

5、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在全省率先推出10项促进就业政策和“四个100%”服务措施,举办各类专场招聘 2

会27场,提供就业岗位3万余个;先后为农村中小学公开招聘师范类毕业生114名,为23个高标准示范社区公开招聘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公共卫生师69名,为乡镇、街道、社区公开招聘统计员680名,为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公开招聘医疗类毕业生94名;设立就业见习基地303家,提供见习岗位2716个,完成年计划的101%;在全省首家成立“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举办创业及职业技能培训班14期,培训毕业生575人;启动鞍山市大学生创业园,新孵化创业项目62个,经筛选有9名毕业生创业项目入园孵化,为5名大学生提供创业扶持资金33万元;加大对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力度,采取一对一帮扶等措施,确保困难家庭毕业生在年底前全部实现就业。截至11月底,我市已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9214份,实际报到毕业生6581名,实现就业5972人,就业率90.75%,超额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大力实施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5520工程”),重点推广“网上在线培训”新模式,指导各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上培训5300人、专业科目培训4200人,完成年计划的115.9%,处于全省前列。

7、公共服务行为管理工作。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办)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制度,建立“鞍山市公共服务项目”数据库,汇总出涉及61个单位的公共行政服 3

务项目327项;先后深入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和民政局等单位的对外办事窗口现场抽查;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公务员监督投诉中心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促进了全市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

(二)市政府任务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引进包括外国专家、海外留学人员和国内硕士以上研究生在内的各类高层次人才469人,完成年计划的104.2%。获批国家级引智重点项目3个,4名外国专家获“辽宁友谊奖”、3名外国专家获荣誉奖,获奖人数在全省名列前茅;组织各类出国(境)培训团组4个、66人次,其中两个项目分别获得国家30%和60%的国(境)外培训经费资助;协助引进项目博士后5 名,培育博士后科研基地重点单位10家,上报省3家。

2、完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省第五批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我市有5人被评为百类层次人选,9人被评为千类层次人选,向省选拔推荐“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人选 31人。市人才市场举办招聘会104场,入场招聘单位3017家次,接待应聘求职人员131,200多人次,实现就业1.2万人次;市劳动力市场举办各类招聘会145场,企业和求职者成功对接35968人;发展1100家联盟企业,完成年计划的100%。

3、开展“农业专家对口包扶”活动,深入海、台、岫和千山区部分乡镇开展技术咨询服务150人次,完成年计划的 4

125%;新组建农村实用人才协会15个,新增农村实用人才8120人;积极引进外国专家参与我市种养殖基地的工程建设和业务指导,扶植建立农业引智示范村2个。

4、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开招聘制度,上半年首批为市直9个系统的41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7名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征集工作已结束,上报市政府待批。加强规范管理,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5904份;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完成了相关文件的酝酿和起草工作,在政策层面上做好了前期准备。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等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联合市财政、教育等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我市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单位加强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基础管理工作,妥善解决矛盾问题,为确保此项改革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5、按照省统一部署,圆满完成20xx年度公务员考录工作任务,全市有191名考生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进入录用阶段;分类试点探索公务员平时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有效办法,把公务员考核制度落到实处;起草《鞍山市公务员奖励暂行办法》等文件,规范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奖励工作;创新公务员培训内容及方式,采取网络在线培训和新录用公务员集体宣誓等形式,初任培训率和任职培训率达到100%;与市相关单位联合成功举办公务员法律知识大赛和电子政务大赛。严格参公登记标准,对省陆续批复的市直110家参公单位的人员及时进行档案审核、登记和工资套改及津 5

贴补贴兑现工作;同时,指导完成了县(市)区106个单位的档案审核和登记工作。

6、完成军转干部安置和稳定工作任务。接收军转干部155名,其中计划分配142名,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接收安置率达100%;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完善接访领访制度,实现了鞍山地区(包括中直企业)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无一人进京上访、无一人参与全省性群访。健全人事信访矛盾排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排查解决信访积案7件,累计接待上访50多案次、1000余人次,成功解决了影响全市的转企单位退休人员和县处级离休干部上访等问题,圆满完成了国庆、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期信访稳定工作任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7、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以新改版的鞍山人事编制网为主要载体,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为重要手段,政务公开率和工作动态公开率达到100%;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共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8件,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其他亮点工作

1、开展创建活动,创建创业型城市成为全国试点。完善组织领导体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筹建创业实践基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创业活动,树立创业典型,营造创业氛围。全市实名制扶持创业带头人1588人,带动就业9488人,完成年计划的 6

317.6%和316.3%。鞍山市入选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并作为全国十个城市之首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创建创业型城市座谈会上介绍经验。

2、创新管理模式,自主开发就业培训“一卡通”省内先行。该系统实现了从申请办卡、培训报名、开班申请、班期管理到补贴申请的全程持卡操作,并以结业考试及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双合格作为核拨就业培训补贴的重要依据,堵塞了虚假培训骗取资金的漏洞,在全省介绍经验,《中国劳动保障报》对我市这一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截至目前,全市开展实名制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51895人,完成年计划的115.3%。

3、狠抓责任落实,社保扩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政府先后8次召开专题会议作出部署,进一步细化“三级包保”责任制,选择260户企业作为首批包保单位,其中市政府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包保27户、市直有关部门包保44户、劳动保障系统包保189户;召开联动部门工作会议,把企业参保情况作为享受政府优惠扶持政策和评优奖先的重要依据,有效约束了企业和个人的参保缴费,实现了扩面、征收同步增长,全面超额完成年初预定的各项指标。

4、解决突出问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将国有破产企业、集体困难企业和鞍钢附企的近10万名退休职工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范畴,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 7

高支付限额由2.8万元提高到3.2万元,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金年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1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报销病种由6种扩大到15种,医疗保险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5、完善保障体系,积极拓展农村社会保障新领域。在全国率先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办法,建立完善失地有新房、失地有保险、失地有工作、失地有补偿的“四位一体”社会保障新机制;积极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确定岫岩县作为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县,并着手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6、加强基地建设,职业教育工作向着全国一流目标迈进。鞍山技师学院正式入驻职教城,与德国、新加坡、荷兰等国家职业技术学校建立国际合作关系,并挂牌成为全国唯一的退役士兵学校和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全面建成后的鞍山职教城将成为容纳28所学校、342个专业、11万人同时就读的职教中心,并将努力成为全国一流的蓝领人才培养基地。

7、建立长效机制,劳动维权保障工作扎实推进。在全国率先实行劳动监察员派驻制度,向全市在建的125个建筑工地派驻劳动监察员60人;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与3220户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完善劳动争议仲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开通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权案件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我 8

市荣获全国拖欠农民工工资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8、勇于承担重担,推动实施企业家工程。这是市领导交办给我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选派专题调研组,先后深入基层邀请企业及主管部门代表召开5个座谈会,发放企业家调查问卷和全民创业调查问卷1000余份,并向工商、税务等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广泛征求意见。经过反复研究论证,起草了专题调研报告和《鞍山市培育企业家资源壮大企业家队伍的实施意见》,为培育壮大我市企业家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

9、分解落实责任,政府绩效评估工作争创“全省一流”。进一步调整完善了今年的绩效评估考核实施办法,把31项考核指标在横向上分解为222个采分点,细化指标内容,按采分点将工作职责落实到市政府各部门、各(市)区乃至乡镇(街道),直至到人,并把所承担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表彰奖励、干部政绩考核、行政问责以及编制和安排财政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强工作协调,对需要多部门配合完成的指标内容,积极牵头抓总,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加强督查检验,以两个月为一周期组织成员单位先后三轮到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及有关单位进行考核检查,了解工作底数,对指标完成情况按月汇总分析、下发通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协调召开政府调度会,有力地推进了全市各项指标的进展。

10、突出业绩能力,确保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公正性。 9

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向省评委会审核推荐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和考试人员1454人。同时,加强市级评委会建设,指导市教育局、师范学院、技师学院和市委党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高、中、初级职称人员701人;坚持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强调一定比例的淘汰率,组织市机电专业高级、工程系列中初级、农业系列中初级、建筑系列中初级、医药制药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审574人,通过评审494人。

11、坚持从严管理,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考试工作任务。我们紧紧抓住“考风考纪”这条考试工作生命线,坚持实行异区、异校监考制度,并采取了手机信号屏蔽、视频监控及无线电监测等高科技防范措施,重点打击通讯作弊现象,提高了人事考试的社会公信力。截至目前,已完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级及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55项、26357人,完成各类职称考试14项,参考人数20681人;完成退役士兵转业安置考试、基层统计员考试等各类社会化考试5项,参考人数13018人。各项考试均赢得了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12、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干部队伍建设实现新跨越。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圆满完成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12个环节的各项任务。通过强化理论学习和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通过参加“党员干部走进千家万户”和“三保”下基层、“千名干 10

部驻村调研”等活动,进一步增进了与基层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通过开展“解难题促和谐”实践活动,提高了妥善处理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通过组织集体观看警示录相片,强化日常考核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市第一阶段总结会议和“三保”下基层经验交流会、“千名干部驻村调研”总结汇报会上,市人事局及选派干部都作为先进典型作了经验介绍;中央电视台、辽宁电视台和鞍山本地主流媒体也先后报道了我局的学习实践活动情况。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我们对新形势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得还不够充分,对如何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中准确把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定位、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研究得还不够深入,工作前瞻性谋划还不够,围绕大局促进发展的能力还有所欠缺;同时,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大局观念、服务意识及工作创新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三到五年再造一个鞍山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之后的开局起步之年。新的一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围绕一个核心、加速两个融入、推进三大任务”的 11

总体部署和要求,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人力资源整体开发,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为推动鞍山在新的更高起点上大发展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支撑和社会保障。

(一)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

1、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全年完成实名制就业10.3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力争控制在4.2%以内。

2、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全年提供包括公务员岗位、事业单位岗位、基层公益性服务岗位在内的公开招考岗位不少于1500个;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100场,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20000个;确保我市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

3、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各项指标。

4、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认真执行相关政策,稳步提高全市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

5、发挥高层次、领军型人才作用。做好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组建专家服务团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咨询服务;引进外国农业专家扶持建立引智示范村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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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力推进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作,确保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任务指标;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博士后科研基地建设,全年引进包括外国专家、海外留学人员和国内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来鞍460人次以上。

7、强化各类培训和职业教育工作。全年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8500人次以上;开展各类普惠制培训4.2万人以上;完成职工技能资格鉴定1.5万人。

8、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狠抓录用、考核、奖励、培训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重点抓好公务员基本功训练,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9、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推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绩效工资管理等各项改革平稳实施;确保推行人员聘用制的单位达100%,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达100%。

10、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者权益保障力度,全市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偿还率达到98%以上,受理农民工投诉举报的结案率达到98%以上。

11、积极推进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力争我市在全省综合评比和单项竞争中再创佳绩,实现新的突破。

12、认真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和各类信访稳定工作,提高信访事项三级办理息访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措施

1、在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方面。一是进一步巩固“就业源”建设成果,依托全市大发展、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全 13

力开发产业集群“就业源”,为鞍山实现充分就业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继续将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引向深入,通过创业实践基地做好创业项目展示,进一步深化创业理念、搭建创业平台、完善创业服务,全面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三是全力做好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富余劳动力和零就业家庭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就业援助工作,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努力发挥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统筹推动城乡就业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市乡镇、街道、社区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五是强化失业调控和失业监测工作,建立完善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和失业预警制度,努力保持全市总体就业形势向着企稳转好的方向发展。

2、在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动机制和督促检查机制,大力推进毕业生就业实名制登记制度和就业信息网络建设。二是继续发挥市场作为毕业生就业主渠道的交流平台作用,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毕业生的实际特点,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专场洽谈会和招聘活动,确保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100%推荐就业。三是依托鞍山职教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普惠制培训基地”建设,发挥“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作用,搭建技能提升平台,确保有技能培训和见习意愿的毕业生100%得到安排。四是鼓励支持自主创业,进一步落 14

实有关扶持政策,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和指导帮助,全市大学生创业园全部面对毕业生开放,确保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100%提供扶持。五是加大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力度,征集公益性服务岗位实行定向公开招聘,并在各类招聘活动中采取优先推荐和一对一援助等措施,确保我市困难家庭毕业生100%安置就业。六是继续组织实施“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农村从教计划”、“基层公益性服务岗位招聘计划”、“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考计划”,面向毕业生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3、在社保扩面工作方面。一是继续坚持“各级政府主导、有关部门配合、企业依法参保、社会联动扩面”的方针,落实市、县区、社保部门的“三级包保”责任制,逐级明确扩面目标责任,搞好扩面指标的执行、考核和监督工作,做好“三个强化”,即强化社保稽核、强化专项监察、强化调度考核,把包保任务落到实处。二是采取部门联动措施,搞好“三个对接”,即搞好与工业园区、工商部门、地税部门的对接,在执照年检、贷款担保、贷款贴息、税费减免、项目审批、财政补贴、土地征用以及评先创优等工作中,严格考察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并把企业参保情况作为享受政府优惠扶持政策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适时完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参保的积极性。三是积极与各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配合,以灵活就业人员和私营企业为主要对象,组织开展“三进”活动,即社保工作进园区、进厂 15

区、进社区活动,让企业法人、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了解社保政策,积极主动参加社会保险。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策略,扩大社保扩面影响力。四是抓住居民医疗保险这一社保扩面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全力抓好大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个体自然人和海、台、岫三县(市)城镇居民的参保工作。

4、在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方面。一是完善各项保险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及《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制定出台《鞍山市破产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办法》及《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方案》等文件,确保社会保障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及时准确做好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调待工作;适时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逐步扩大门诊特病范围,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和学生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三是利用市本级、鞍钢、城镇居民医保“三网合一”管理平台,探索多元化的住院费用结算办法,使市本级、鞍钢参保人员共享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参保人员可持卡在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和网上结算。四是大力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市政府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的有利时机,健全社区信息动态管理网络,为广大退休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五是进一步强化 16

社保工作基础建设,重点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管理,完善“两定”服务协议,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加快网络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5、在促进人才发挥作用方面。一是创新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建立、完善优秀拔尖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考核激励机制;完善优秀拔尖人才市领导联系制度、节日走访慰问制度和定期体检、疗养制度,把尊知重才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加强已建立的博士后工作站、民营企业博士后科研基地和高新区装备制造业博士后科研基地建设,发挥载体作用,提供项目对接,完善配套服务。三是深化职称改革,进一步完善量化赋分评审办法,推进评审工作社会化;扩大考评结合范围,强化各单项评审的淘汰率,确保总体评审质量。四是加大农业引智力度,围绕鞍羊线设施农业产业带,组织专家服务团深入农户进行技术咨询,实施科技帮扶,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同时,积极借助“引智”渠道引进国外农业专家,推动实施“一村一品”、“多村一品”工程,扶持创建引智示范村。

6、在人才智力引进工作方面。一是在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与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组成我市引进海外研发团队推进小组,深入到全市重点引进项目的单位特别是收购海外研发型企业的单位做好调研,在收购企业的同时引进海外研发团队。二是充分发挥县(市)、区及高新区、达道湾工业园区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17

的积极性,使我市的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作在更宽的领域和更大的范围内开花结果。三是积极贯穿新概念招商的理念,围绕我市新引进的项目、已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高科技项目和新兴产业,主动登门,上门服务,提供信息,搞好与海外研发团队项目的对接。四是做好已批准项目的跟进服务,按照上报的进度时间,督促项目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引进海外研发团队项目的计划,及时与省主管部门联系,使我市的项目总数和总体进度与我市在全省的位次相当。五是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以博士后工作站和企业博士后科研基地建设为载体,以全市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大科技项目为依托,面向海内外人才市场,积极引进我市急需的各类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

7、在培训和职业教育工作方面。一是实施“5520”工程,继续推广“网上在线培训”模式,认真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着力提高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科技创新能力。二是全面推广就业培训“一卡通”管理系统,积极为未就业毕业生、困难企业职工、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提供专业转换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实用技能培训。三是继续与东北大学等高校联合开办循环式MPA、MBA课程班;根据市场需求和促进就业工作需要,积极承接企事业单位“订单式”培训和面向特殊群体的普惠制创业技能培训,打造人才培训基地品牌。四是强化职业教育,加快鞍山技师学院入驻职教城的后续配套设施建设,全力改进职教城 18

的软硬环境,提高教学和管理质量水平,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蓝领人才培训基地。

8、在公务员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坚持“严把入口”,组织实施好全省统一部署的20xx年“四级联考”工作,确保公务员考录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规范有序进行。二是加强考核管理,继续将政府各部门公务员考核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市直机关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之中,对年度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予以嘉奖,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记三等功。三是按全省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工作。我们将采取集中培训、公务员自学自练和以赛代练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各级机关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按计划20xx年将首批组织进行公文写作、公文处理和电子政务三个必训科目以及部分选训科目的训练工作。四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奖励和职务任免管理工作。五是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公务员监督管理网络,加强对“四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公共服务行为管理,树立人民满意公务员形象。

9、在事业单位改革方面。一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动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适时组织召开会议,抓好部署落实,妥善处理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在省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聘用制,加强聘用合同鉴证和聘后规范管理工作;完善公开招聘制度, 19

统一规范事业单位的“进口”。二是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省统一部署,适时出台我市绩效工资管理实施方案,在省政府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指导下,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量进行调控,以工作人员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工资收入差距,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形式灵活多样的分配制度。

10、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一是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和监管,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重点强化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监管体系建设,围绕以工资、报酬、休息权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工权益保障,开展农民工维权行动。二是深入贯彻 《劳动合同法》,加强法制普及宣传和执法监督,不断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着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工作质量。四是进一步发挥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的功能,把咨询热线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畅通劳动用工权益保障渠道,提高依法维权和法律服务水平。

11、在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方面。一是认真做好20xx年度政府绩效评估的收尾总结工作,加强与省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掌握工作动态,汇报工作情况,力争我市在在全省综合评比和单项竞争中取得优异成绩。二是在做好上年度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全面总结的基础上,根据省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调整和完善20xx年度的 20

绩效评估细则和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任务,分解指标,落实责任。三是发挥综合协调职能,进一步加大跟踪考核、督促检查和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定期调度等手段,进一步加强协调,及时掌控指标进度,确保我市在全省综合评比中取得相应位次,力争实现新的突破。

12、在军转干部安置和信访稳定工作方面。一是认真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继续坚持“五项公开、六榜定案”做法,确保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接收安置率100%;同时,进一步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待遇,积极协助就业。二是进一步加大“五包”工作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完善迎访、接访、领访制度,努力实现“群体进京去省有理成访为零”的目标。三是建立完善劳动人事保障信访处理排查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工作流程,妥善处理各类信访疑难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确保圆满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和任务,我们将把加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结合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在全体党员干部中重点强化“四种意识”: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正确认识当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 21

新要求,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思维、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力求在各项工作中有新的更大的作为。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以稳定扩大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有效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用责任和热情架起民生的桥梁,把“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民生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三是强化自律意识。坚持以法律为准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障法》和《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加强廉洁自律,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依法推进、健康运行。

四是强化团队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机关党建为抓手,全力抓好局班子建设和全局干部队伍建设,有效化解机构调整、人员整合在客观上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确保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努力在思想上形成共识、工作上形成合力、制度上形成统一、文化上形成风格,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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