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飞心情 筝舞蓝天”
——春游放风筝活动小结
我校于20##年3月26日下午,天气异常的晴朗,就像我们班同学的心情一样,因为那天学校举行了以“放飞心情 筝舞蓝天”为主题的放风筝活动。
我校全体师生齐出发,来到了华科滩,同学们各自拿着自己心爱的风筝到草地上去放。经过一段时间的放飞,大部分同学的风筝扶摇直上。
“开始起飞喽”
顿时草地上充满了欢声笑语,一个个都迎着风拉着风筝跑起来,纷纷放飞手中的风筝。一会儿时间,天空上就飘起了五彩缤纷的风筝。有“战斗机”、“猫头鹰”、“金鱼”、“凤凰”…….....有的同学得意的仰望高飞的风筝,有的则低着头略显失落,有的在思索着怎样才能让风筝飞得更高更远,还有的学生高声喊着:“我要飞啊!今天放飞的是我们的快乐!我们的希望……”
发现: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同学们的交流与合作,同时也在这小草吐青的季节回味了童年的天真无邪。提高了同学们学习的兴趣。相信每一位同学都会努力,就像放飞的风筝一样越飞越高。
第二篇:放风筝比赛活动方案
20xx年东莞市
“向春天招手”风筝制作及放飞比赛活动方案
主办: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东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一、活动目的:
本活动旨在春暖花开的日子,通过风筝制作及风筝放飞两个传统的比赛项目,让青少年学生感受童真、童趣,放飞快乐心情、憧景美好未来。
二、活动时间:4月22日(9:00-12:00)
三、活动地点:青少年活动中心前广场(制作)/元美公园(放飞)
四、报名时间:从发通知开始至20xx年4月13日止
五、报名地点: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活动部
六、报名电话/传真:0769-22835005(王老师)负责家庭组报名
0769-22835003(刘老师)负责小学组报名
七、比赛形式:风筝制作比赛&风筝放飞比赛
八、比赛分组及名额:
1、小学三至四年级组(共可报名10所小学,每所小学限报10名即5组参赛选手)
2、小学四至六年级组(共可报名10所小学,每所小学限报10名即5组参赛选手)
3、家庭参赛组(限报20组,每组家庭参赛人数2—4名均可,分两个年龄组
别进行比赛)
备注:1-2项组别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个人项目的比赛。每个参赛学校派一名带队老师,参与优秀组织奖的评比。第3项以家庭为单位由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学员家庭参与报名,参加集体项目的比赛及优秀家庭奖的评比。
九、活动规则:
分设家庭参赛选手和个人参赛选手,并根据报名者年龄设比赛组别及进行编号,所有比赛成绩均以现场打分形式进行记录评比。凡参与活动的家庭及个人,均可获得纪念品一份。有关奖项类型及数量如下:
说明:所有奖项均需在成功放飞的前提下评比。
1、集体奖项:A、优秀组织奖6名
B、优秀家庭奖6个(按两个年龄组参赛家庭数比例分配获奖名额) 分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2、个人奖项:
最佳创作奖共18人
(每个组别9个,一等奖2个(4人)/二等奖3个(6人)/三等奖4个(8人),参照工艺综合分) 最佳技巧奖共18人
(每个组别9个,一等奖2个(4人)/二等奖3个(6人)/三等奖4个(8人),参照放飞综合分) 最佳高度奖共4人
(每个组别2个(4人),参照放飞高度)
十、活动安排:
9:00——10:30 风筝设计制作大赛 地点:活动中心大厅
参赛选手分别以学校或家庭为单位,自备风筝制作基本材料(如风筝面材料、绳子、浆糊、竹签、剪刀、颜料、画笔等),活动中心负责制作现场的布置及备用部分材料,各参赛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风筝的设计制作工作,并由裁判现场打分评出有关单项奖。
11:00——12:00 风筝放飞比赛 地点:元美公园
各参赛选手带上自己制作的风筝参赛,根据有关比赛规则要求,在最短时间内将风筝放飞得最高最稳。裁判现场评分,评出有关单项奖。 备注:集体奖将根据选手两项比赛的综合成绩评定。通过以上比赛,对制作精美及富有创意的风筝作品还将挂出展览。
十一、注意事项:
1、采用现场比赛方式,风筝制作限时1.5小时,风筝放飞1小时。
2、风筝制作后选手先要到放飞场地进行10分钟试飞,在能飞起来的前提下,评委再对风筝的制作及外观打分确定成绩。
3、风筝制作的类型、样式、尺寸都不作限制,选手可自选。
4、选手一律不准携带已完成的作品或局部成品进入赛场,如有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5、风筝制作比赛用的骨架材料、面材料、线绳及一切工具等都由选手自带。
6、 在比赛过程中,参赛者必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
十二、评判标准:
根据“工艺”和“放飞”两个环节进行打分。
1、工艺(40分)
(一)造型5分
(1)根据不同主题和物体特征合理造型,3分。
(2)形象生动,夸张得体,2分。
(二)扎制工艺15分
(1)骨架结构简练匀称,4分。
(2)扣榫严密,4分。
(3)扎口严紧,4分。
(4)光滑均匀,3分。
(三)裱糊工艺10分
(1)糊口整洁,严实,4分。
(2)糊口服贴,平整,4分。
(3)糊面松紧适度,2分。
(四)美工(绘画,剪纸,粘贴,刺绣,雕刻等各种艺术手法)10分
(1)线条流畅,4分。
(2)色彩对比分明,色泽鲜艳和谐,4分。
(3)艺术表现力,2分。
2、放飞(60分)
(一) 起飞(10分)
从风筝离手时开始记时,5分钟内将风筝放飞离地5米算成功。第一次起飞成功满分,第二次起飞成功得5分,第三次以后起飞得零分,但仍能继续比赛。
(二)留空时间 (20分)
成功后,裁判开始记时。规定留空时间为20分钟。若参赛风筝无缠绕其他风筝,无断线,无坠地应评20分。如出现上述情况按照其正常飞行时间折扣记分(如正常飞行10分钟,即10/20×20=10,记10分)
(三)风筝的高度及远度(10分)
目测风筝高度。最高的得满分10分。依次类推。
(四)放飞技巧(15分)
(1)放飞动作5分。在留空计时区内,根据不同题材,要求风筝放飞稳定或灵活,收线,放线运用自如。
(2)花样动作5分。运用收,放线动作使风筝翻腾(如龙),打转(如鹰),变
换位置;或风筝某个部位能运动,花样动作与风筝的主题应相适应。
(五)印象分(5分)
在放飞过程中,放飞灵活、稳定,收放线自如;放飞技巧新颖、有特点的给予适当的印象分。
3、犯规说明:
1、放飞时,未经裁判同意随意换道
2、放、收线时有意缠线他人的风筝
3、放飞测角时放飞线小于30米
4、风筝转借、替换、增减装饰品
5、检录三次不到者
6、不服从裁判者
7、不是参赛选手本人放飞的风筝
4、失败情况:
①三次起飞失败者
②留空时间不足5分钟(不含5分钟)(除天气特殊情况经裁判组讨论同意) ③风筝主体损坏、散架、断线、脱手
④放飞时离开指定放飞区,留空区
5、放飞区:10×80-150米
6、留空区:10×1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