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干〔2012〕1号
关于印发《周口市大学生村干部续聘、解聘
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市管各管理区、开发区和大中专院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周口市大学生村干部续聘、解聘工作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周口市“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年2月17日
周口市大学生村干部续聘、解聘
工作办法(试行)
为加强大学生村干部队伍管理,规范完善大学生村干部有序流动工作,根据中组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3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意见》(豫办〔2008〕16号)、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豫组通〔2010〕31号)和《中共周口市委关于选聘“大学生村干部”的意见》(周发〔2008〕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大学生村干部的续聘
第一条 续聘对象
续聘对象为经全市统一考试选聘到村任职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
第二条 续聘原则
任职期满,个人自愿,考核合格,村民欢迎,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条 续聘条件
1、由我市统一选聘且在村在岗工作三年期满;
2、合同期每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政治思想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4、身体健康且自愿继续在村工作;
5、无违纪违法行为。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续聘:
1、脱岗、擅自离职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日的,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日的;
2、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
3、素质能力不适合岗位要求、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或群众意见较大、品行不端、作风不扎实的;
4、严重失职,徇私舞弊,造成国家、集体或所在村利益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处以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聘期内在外兼职的,或同时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经所在村党组织和上级党委提出,拒不改正的;
7、其他不符合续聘条件的。
第五条 续聘程序
1、个人申请。大学生村干部本人向任职村所在乡镇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周口市大学生村干部续聘申请表》(表样附后)。
2、续聘初审。大学生村干部任职村所在乡镇党委组织考核组,到其任职村通过召开会议、走访等形式,听取村“两委”干部及部分党员、村民组长意见,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大学生村干部平时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研究提出是否同意续聘意见,将研究意见和大学生村干部个人书面申请材料一并报县(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研究审定。县(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续聘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公示。县(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续聘人员进行公示。对公示反映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不合格的,取消续聘资格。
5、确定聘用人选和岗位。乡镇与公示合格的拟续聘人员签订续聘合同。续聘合同应明确续聘期限及双方聘用关系及大学生村干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细化管理考核、待遇保障、期满去向等方面的条款。续聘岗位原则上为原工作岗位。续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3个月未到岗的,取消续聘资格。
第六条 相关待遇
1、续聘的大学生村干部继续享受各项政策待遇,其工作、生活补贴等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续聘大学生村干部原则上仍安排在原所在村。
3、续聘期间,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保留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和相应待遇。
4、大学生村干部续聘期限为3年,续聘次数原则上为1次,续聘期满终止续聘合同,另行择业。
第七条 续聘工作由市“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县(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要严格执行选聘大学生村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办事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确保续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 大学生村干部的解聘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大学生村干部任职村所在乡镇及时与大学生村干部本人办理解聘手续,并报县(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被录取为选调生、公务员或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2、考取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的;
3、依法服兵役的;
4、自谋职业的;
5、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适应岗位工作的。
第九条 大学生村干部有本办法第一章第四条情形之一的,经任职村所在乡镇调查确认后,单方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县(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 因特殊情况和正当理由,大学生村干部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任职村所在乡镇提出解聘申请,经批准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解聘手续办理完毕后,县(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周内向市“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更新大学生村干部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自解聘下一月起,停发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生活补贴,并停止缴纳各种费用。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周口市大学生村干部续聘申请表
主题词:“大学生村干部”△ 续聘解聘 办法 通知
周口市“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年2月17日印发
(共印200份)
第二篇:周口市选聘第三批大学生村干部报名表
周口市选聘第三批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表
2、所有填报资料必须真实,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照片要求近期一寸免冠照,同时交同一底版照片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