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沟驿煤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摘 要
宁恒正(2012)[估K-N]字第001号
评估对象: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沟驿煤矿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评估机构:宁夏恒正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将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沟驿煤矿采矿权实施出让,收取采矿权价款,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需对该煤矿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了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供该采矿权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xx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日期:20xx年11月2日至20xx年1月30日
评估主要参数: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沟驿煤矿面积约14.7692平方公里,由10个拐点圈定。评估基准日(20xx年12月31日)保有资源储量为5807.95万吨、可采储量3914.86万吨,即储量计算截止日保有资源储量6579.88万吨(表11-2、11-3加和,5807.95+771.93=6579.88),可采储量为4532.4万吨。生产规模90万吨/年,原煤不含税销售价格254.13元/吨,单位总成本费用194.10元/吨,单位经营成本165.07元/吨,折现率8%。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现场查勘和当地市场调查与分析,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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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确定评估基准日(20xx年12月31日)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沟驿煤矿采矿权价值为17058.5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柒仟零伍拾捌万伍仟伍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报告需经备案后方可使用,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沟驿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宁夏恒正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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