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统计工作,保障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执法检查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方法。统计执法检查是依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活动中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等各种活动的总称。如何能提高执法检查的力度,从源头上解决数据质量问题呢?根据《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和近两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经验,对如何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做一简单探讨。
一、充分做好执法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统计执法工作,严格加强督促和管理。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专业人员任成员的检查领导小组。一般案件调查人员不能少于两人,就是说一个人不能进行统计检查,这样的统计检查违法,结果是无效的。
2、执法人要先制定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周密的执法检查计划,有利于对整体工作的全面指导,检查计划要包括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事项和组织形式等。
3、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在统计执法检查前,我们要提前下发通知,告知被检查对象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单位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时,可于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对乡镇、街道所属单位检查时,乡镇、街道部门也要陪同检查。
4、统计检查证件是不可缺少的,要携带《统计执法检查证》和《行政执法证》两证缺一不可,还有统计法律文书、计算工具、基层报表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制度等。
二、严格遵循统计执法检查流程、认真做好每一环节工作
1、首先需要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和《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不出示的属于程序违法。
2、认真做好详实的调查笔录。调查笔录是检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做出行政处罚、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重要间接证据。笔录可以采取问答式的记录,在最后必须有被调查人签名,有修改内容的地方要盖章。统计执法检查中现场询问笔录制作的主要方法,一是就有关统计业务和统计报表而展开的询问。二是根据取证的会计资料并结合统计指标口径展开的询问。三是就某些特殊情况而展开的询问,例如统计报表和会计资料名称不一致,这种不一致使证据资料之间不能相互印证,从而使证据失去其法律属性,可在现场询问笔录中提出不相符合的具体原因,以求得到验证。
3、耐心细致做好统计检查的取证工作。必须把报表、台账、原始凭证、推算、核算的草稿收集齐全,这是印证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行为的直接证据,证明其统计违法行为的存在。一是复印件必须有相对人盖章。二是采用摘录的方式时,要相对人盖章认可,注明出处。三是取证如果是物证的,做到人证、物证齐全。
4、检查活动结束后法律文书要书写严密。一是统计检查查询书要写清答复或接受检查的单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二是统计检查意见书要对当事人认识存在问题予以指正,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予以整改。三是及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的行为已经触犯统计法律法规的什么条款,依据统计法律法规的什么条文规定,拟作出什么行政处罚,同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向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统计部门反映情况,提供新的证据等,避免出现差错。要认真听取当事人对具体情况的陈述和申辩,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减轻或免除处罚。需要听证的,要按规定向当事人发出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在收到听证告知书后三天内决定是否听证。
5、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罚要得当。一旦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出,它的结果(罚款数额)就不可改变。处罚决定的做出,要经过告知,陈述、申辩、听证过程,最后经行政机关法定
代表人签发。写明根据统计法律法规什么条款做出什么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即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60日内可以向做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同级政府或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但不管是否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般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行,若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逾期不缴罚款的,每天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6、最后要有当事人收到法律文书的重要证据,要求当事人在送达证上签字盖章。证明是否收到法律文书的证据。
三、认真剖析检查出的问题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统计执法检查是规范和管理统计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一是要认真剖析,依法处理,决不遮掩问题,回避问题,依照法律法规,该如何处理就如何处理。对于构成统计违法的,一律立案处理,该警告的警告,该通报的通报,该罚款的罚款;对于典型统计违法案件,坚决予以曝光;对于构成统计违纪的,及时移送监察部门,依照《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二是要认真总结,巩固成果。为了巩固检查成果,要认真进行全面总结,制定整改落实措施。三是利用媒体加强报道,扩大影响。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公开曝光,达到曝光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更要突出报道执法检查取得的好效果,宣传好的典型,树立统计法的权威性,切实发挥执法检查工作对保障统计数据准确性所起到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