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农业贷款担保工作实施方案
贷款难是制约我市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解决农业融资难题,促进农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鼓励担保公司为农业经营者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担保公司对农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农业经营者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的,在享受现有中央、省、市有关贷款担保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另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担保奖励。由于农业企业和农业生产不仅要承担市场风险,还要承担自然风险。为了降低风险,担保公司对农业经营者提供贷款担保业务的,按照经核定的上年度月平均担保余额0.6%的标准给予奖励。
2.风险补助。对担保公司经核定的农业贷款担保风险损失,按照代偿金额10%的标准给予补助。
3.税费减免。各级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对担保机构开展农业担保业务发生地方收取的税费,能减则减,能免就免。
二、鼓励组建农业担保公司
鼓励经济实力比较强、信誉好的企业或联络其他企业,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自然人,按照“股份合作、法人管理、市场运作、财政扶持”的原则,组建农业担保公司,为农业经营者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原则上新注册成立的农业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3000万元。对各县(市、区)依法新注册成立的首家农业担保公司给予奖励。奖励办法:注册资金在3000~5000万元,1年内为认定的农业经营者提供月平均担保余额10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注册资金在5000~10000万元,1年内为认定的农业经营者提供月平均担保余额15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注册资金在1亿元以上,1年内为认定的农业经营者提供月平均担保余额20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对新组建的农业担保公司符合免税条件的,自担保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计算,3年内免征营业税。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农业贷款中的困难和问题。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按照非禁即可的原则,降低门槛,简化手续,特事特办。
2.明确资金用途。列入扶持的担保贷款,承贷企业必须是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规模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是市级以上示范社,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贷款资金必须用于农业项目。经检查发现担保贷款资金有挪作它用行为的,贷款额度不作为扶持担保公司的计算余额。
3.落实扶持资金。扶持政策中的开办奖励、担保奖励和风险补助由市、县财政各按照50%的比例承担。担保公司于每年的10月份向当地农办、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县级农办、财政局初审后报市农办、财政局审定。市财政扶持资金拨付时需附县(市,区)财政扶持资金到位证明。
4.核定担保费率。申请担保奖励的担保业务不得收取咨询费、评估费,收取的担保费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含金融部门上浮利率)或不得高于担保贷款总额的1%。否则,不能享受政府补贴(奖励)等政策。
5.优化信用环境。加大信用环境整治力度,大力打击逃债行为,大力表彰和扶持信用
企业,使社会信用环境得以优化,使金融机构放心投贷,安全收回。对恶意逃债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取消龙头企业和示范合作社资格及资金扶持。对弄虚作假、抽逃资本、伪造凭证骗取财政资金的担保机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本实施方案试行两年,至20xx年,届时视试行情况进行补充完善。试行中如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则相应调整。本实施方案由市农办、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篇:农业指导员年度工作方案
为圆满完成2014-20xx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把小麦、水稻优质高产抗逆栽培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到户、应用到田,促进小麦、水稻产业更高层次推进,确保农产品供给,达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小麦、水稻高产创建为依托,以服务主导产业为导向,以农业超新科技为支撑,以主推技术为目标。夯实自身基础,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解决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推进农技服务进村入户到田,使农民真正受益。
二、工作目标
1.不断更新知识。积极参加培训,倾听专家授课。
2.规范服务行为。遴选示范户,亲自定门牌,签订协议书,入户搞调查,寻求新对策,定期作指导;集中搞培训,发放明白纸;制定指导方案,填好两个手册,做好指导记录;阶段小结,年终总结;政策到户,信息到户,技术到户。
3.注重辐射带动。指导示范户带动周边户,推动全村小麦产业再上新台阶。
三、主推技术
A.小麦主推技术:优质小麦高产配套栽培技术,测土平衡配方施肥技术,机械化精量、半精量播种技术,优质专用小麦标准化生产技术 ,小麦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
B.水稻主推技术:水稻旱育栽培技术,水稻机插秧技术,水稻精确定量栽培技术,水稻高产栽培技术,水稻主要病虫害防控技术
五、具体工作计划安排
1、1月,宣传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工作,让农民了解此项工程的重要性及目的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并制定工程实施工作方案、技术方案。
2、2月。建立技术指导员、核心示范户工作制度和规范,明确任务和职责,并签定协议和合同,使工程实施有序进行。抓好小麦播种技术培训与指导工作,制定分户技术指导方案。对核心示范户及有关农户进行培训,指导小麦田间管理。
3、2-3月份,抓好小麦除草、防病虫为主的田间管理。搞好对核心示范户及有关农户的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科技素质。
4、4-5月,抓好小麦施肥、病虫害防治,防倒伏的田间管理,做好测产验收。
5、6月,搞好小麦项目验收、总结及材料上报工作。
6、5-6月份,指导育秧工作,选择秧田和适宜示范户的育秧方式,指导秧田期肥水管理,培育壮苗。针对示范户实际生产情况,确定肥料用量和施肥方法,确保栽插质量,指导大田前期管理工作。
7、6-9月份,指导大田中后期肥水管理和病虫害综合治理工作,组织一次现场会。在此期间,指导农户不少于8-10次。重点指导内容是合理施用穗肥和病虫害综合治理技术。在每次病虫害发生前,根据县植保站病虫病虫害发生预测预报,帮助示范户选用高效、安全农药,及时指导防治工作。
8、10月中下旬,开展小麦播种技术,提高播种质量。
六、对示范户的要求
1、积极参加科技培训·接受技术指导·带头应用新技术·协助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工作。
2、认真学习小麦、水稻生产技术规程和分户技术指导方案,严格按照规程、方案要求实施。
3、搞好传帮带,每次接受培训指导后及时把相关内容传播给辐射户,起好辐射带动作用,要联系带动本村及周边20户以上农民增收致富。
4、按要求认真填写《示范户手册》相关内容,并及时做好农事活动记录。
5、认真对待上级部门的电话抽查和检查,如实回答所咨询的问题。
6、有问题及时拨打指导员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