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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修订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即将出版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要求,国家煤监局委托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组织国内20余家煤炭企业和科研院校的相关专家,历时一年,修订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并增加了应急救援、地面设施、露天煤矿等方面内容,重点说明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征求意见稿)的总则、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等13个标准。
据介绍,《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征求意见稿)较20xx年修订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办法和规定,更简便易操作,且上升到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的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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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重点难点知识问答》
主编:袁河津 定价:48元 20xx年4月出版
内容提要:20xx年1月17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
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为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目前各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主管部门正积极宣贯,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这两个文件,使煤矿企业及时按照新标准开展达标创建工作,特组织编写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重点难点知识问答》。
本书以专题形式阐述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则以及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和露天煤矿等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有关重点难点知识。
在编写过程中,作者注意了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抓住新标准中有关重点和难点知识进行阐述,使煤矿企业在宣贯、学习、培训时能全面理解内涵,扩大贯彻执行的知识面。
二是结合近期颁发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深入浅出地加以诠释,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三是采用一问一答方式编写,有利于煤矿企业根据学员水平和时间分散教学,提高贯彻执行的针对性。
本书主要作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的教材,同时还可用作煤矿安全培训中心教师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参考资料。
第二篇:20xx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第五部分掘进)
附件1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开展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新建、技改(包括重组整合)煤矿参照执行。
第三条
(试行)》。
第四条 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基本条件: 考核评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1、 证照齐全有效。
2、 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度内达到安全生产目标要求。
3、 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16号)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 采掘关系正常: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抽采煤量符合有关规定,
回采率达到要求。
5、 自查考核奖惩:煤矿企业制定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及奖惩制
度。
6、 按要求建立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第五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及以上,且年度内无死亡事故。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露天煤矿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
二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80分及以上,且井工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及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平均水平,露天煤矿年度内无死亡事故。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露天煤矿穿孔、煤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
三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70分以上,且百万吨死亡率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平均水平。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60分;露天煤矿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其他专业不低于60分。
第六条 考核检查过程中发现申报煤矿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总则所列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时,应当立即责令其停产整改,待隐患排除后,重新申报。
第七条 鼓励煤矿企业采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1093—2011)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其指标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对标确认,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后可引用,但考核评级工作须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按年度分级考核。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考核工作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委托中国煤炭工
业协会承担;二级、三级的考核工作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九条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按照企业申报、现场考核、等级认定、公示发布、颁发证书的程度进行。
第十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
1.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采取动态检查。全国煤炭行业每年进行一次;省(直辖市、自治区)每半年抽查1次;矿每月进行1次全面自查。
2.对被取消和未取得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的煤矿,须责令其停产整改;对逾期未整改达标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第十一条 企业应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提升计划,不断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二条 各级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应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激励政策,对被评为一级、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煤矿给予鼓励。
第十三条 省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和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上报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实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20xx年)同时废止。
第5部分 掘进
一、 基本条件
生产矿井不应存在以下情况:
(1) 开拓煤量、准备煤是、回采煤量不满足规定要求;
(2) 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二、 基本要求
1、 生产组织
生产组织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按采煤工作面相对集中、效能最大的生产布局进行组织,实行
集约生产;
(2) 科学进行劳动组织;
(3) 采掘关系合理;
(4) 掘进工作面的生产运输系统合理、简单。
2、 设备配置
设备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2) 运输系统设备配置合理,不应有制约因素,材料应采用机械运
输;
(3) 具备条件的应使用综合机械化掘进。
3、 技术保障
技术保障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技术管理体系健全,有矿压观测、分析、预报制度;
(2) 按规定设置机构和人员,配齐仪器仪表;
(3) 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审批手续完备,
贯彻、考核和签字记录齐全,作业规程每2个月至少组织1次复审并有复审意见;
(4) 作业场所有规范的施工图牌板;
(5) 在支护、生产组织等方面应开展技术创新。
4、 岗位规范
岗位规范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进行岗位人员培训,其能力符合相应岗位要求;
(2) 操作规范,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 管理和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作业
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4) 作业前进行隐患排查,并实行闭合管理。
5、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临时支护措施到位,安全设施齐全可靠;
(2) 无不合格工程;
(3) 规格质量、内在质量、附属工程质量、工程观感质量按GB50213
中对应的支护方式或施工形式验收,未明确规定的支护方式或
施工形式参照执行。
2、 文明生产
作业场所卫生整洁,照明适度,工具、材料等放置整齐,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状态。作业范围内支护完好,无失修巷道。
一、 评分方法
按表5-1评分、总分为100分。全部掘进工作面按所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扣分(不同工作面中出现的同样问题不重复扣分),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项目内容中有缺项时按下列计算公式进行折算:
A=B/B-C×D
式中A——本项折合分数;
B——本项标准分数;
C——缺项标准分数;
D——本项检查实得分数。
表5-1煤矿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