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中学校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根据屏教体文广办〔2015〕31号屏山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关于转发《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法制工作8项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和宜教体发〔2015〕30号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法制工作8项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法制建设工作实际,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明确职权,各司其责,制定本制度。
一、 建立健全各科室岗位权力清单。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五授权不可为原则,依法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权力,完善和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并建立健全各科室岗位权力清单,把行政权力职权分解表落到各工作岗位。
二、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
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原则,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
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流程图
教职工奖励工作流程图
专业技术人员
职务评聘流程图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
班主任、教师评比工作流程图
(承办部门:教导处)
公章使用流程图
(承办部门:办公室)
教师年度考核流程图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图
教学仪器图书采购流程图
(承办处室:总务处)
三、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纪律。
学校各处室认真执行各工作岗位权力,行政职权目录中公开的行权事项必须在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上办理,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运行,对无故不纳入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运行的行为要实施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