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为贯彻党中央确定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切实开展依法治企工作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者依法决策、依法生产经营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上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努力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企业的本领。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必须自觉地学习《宪法》、《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时间每年不得少于12个课时。
四、在学习形式上可釆取集中学习或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五、学习方式上可参加上级机关举办的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班和本企业组织的法律知识学习班,或选拔普法骨干自行组织企业内部培训。
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对企业所涉及的相关的专业法律必要的了解和合理运用。
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八、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要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
第二篇: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一、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是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各项事务,是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和根本手段。
二、将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列入“五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总体计划之中。
三、将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与干部教育的理论培训、知识更新培训一起计划、一起组织、一并落实,盟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全盟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培训工作。统筹安排具体年度培训计划,布署培训相关内容。
四、把法制课列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在各级领导干部培训中列入独立教程。
五、为保证培训效果,各级各类干部法制教育培训机构建立考勤缺课补习考试和通报制度,凡不参加培训人员要通报批评,择期补课。
六、不断健全和完善法制讲师演讲制度,发挥我校普法作用,采取分解任务,落实到人,集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切实保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