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计生工作小结
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关心和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晚上“群众自治”的工作机制,推动我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发展,从今年5月底开始分别召开了村民小组会议和群众代表会议,会议研究制定了由11名成员组成的诚信计生小组名单,并且制定出了我村开展诚信计生的工作实施方案。会后组织我村50周岁以内的已婚育龄妇女家庭进行了签字。
依据我村诚信计生的工作实施方案,今后对我村50周岁以内的已婚育龄妇女的家庭实行诚信合同管理,并且分类指导,全程服务,注重早孕发现和控制早婚早育,突出孕环情监测制度改革和工作效率提升。从5月底至今,我村诚信计生小组共组织所有育龄妇女免费进行生殖健康检查一次;二是对我村14周岁以下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进行了独生子女费的发放;三是对我村新婚怀孕、政策内二孩怀孕以及流动人口孕环检对象进行了走访监测。
杨科庄村计划生育
20xx年9月12日
第二篇: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
西府发[2011]12号
西庙乡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意见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在全市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诚信计生和101%服务品牌为目标,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创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阳光透明、诚信高效的
人口计生工作环境,为促进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十二五”发展蓝图作贡献。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分期分批、全面达标”的思路,深入开展“三创一评”活动。20xx年底前50%的计生工作达到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的《县级基本实现诚信计生的评估标准》,力争20xx年底前所有县(区)达标,提前一年完成目标任务;2011、20xx年每年分别评选个别诚信计生村和2-3个诚信计生服务明星。
三、实施步骤
(一)20xx年工作安排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4月15日—4月30日)
组织各村人口计生干部,认真学习人口计生“一法三规”,学习省、市关于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和实施方案,提高基层人口计生干部对开展诚信计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舆论手段,广泛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方法手段,提高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各村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推进“诚信计生”工作会议。4月30日前,各村将宣传发动阶段工作情况和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市人口计生委政法处。
二是全面实施阶段(5月1日—9月30日)
进一步清理、修改和废止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中完善计生奖扶、政务公开、证件办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相关制度。着力优化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效能、破解难题,实现政务公开内容、工作流程、管理制度、考核标准、文书格式“五统一”。重点纠正强行要求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妇检、办理计划生育证件(证明)乱收费、违规征收社会抚养费、政务公开不规范不及时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组织村与已婚育龄夫妇签定《诚信计生承诺书》。各村于6月31日前,将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和继续执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制度建立情况报市人口计生委政法处备案。
三是申报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县人口计生委组织将进行抽查,对各乡镇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组织群众民主评议。
(二)20xx年工作安排
对20xx年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开展诚信计生工作措施,健全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长效机制。工作基础好、已达到创建目标的乡镇,重点在打造亮点和特色品牌上下功夫;基础相对薄弱、尚未达到创建目标的乡镇,重点在强化责任、加强检查督导上下功夫,巩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11月份,县口计生委对各县(区)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专项督查,并召开全市诚信计生工作总结会议。
四、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诚信计生是新形势下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创造性实践。开展诚信计生工作,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建设法制政府的客观需要,是促进基层依法管理和群众自治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两个转变”的有效途径。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摆上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进工作开展。 要细化责任,强化落实。各村要对照县级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切实把诚信计生工作落到实处。县口计生委将把各地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作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评选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效果不明显的村组,取消乡本村计生干部及主要负责人当年所有评先评优资格。
要发动群众,双向互动。开展诚信计生工作,是基层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与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有机结合的纽带,既需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规范诚信执法,也需要广大群众的主动参与。要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宣传工作新进展、好做法和实际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力,激发群众计划生育主人翁意识,组织群众参与到诚信计生工作中来。
要勇于创新,注重实效。各地要把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努力适应形势任务要求,创新
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拓展诚信计生工作内涵。要坚持边实践边总结,及时搜集上报活动进展情况,定期交流上报活动信息和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和手段,逐步建立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善于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并通过各种形式推广交流,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中国(主任)
副组长:李茂泉(副主任)
王 勇(副主任)
母桂林(副主任)
成 员:赵天蓉(办公室主任)
王 永(计生办主任)
罗小菊(财政所所长)
李林艳(民政办主任)
张国金 (广播员)
黄小兵(文化员)
唐显一(农经干部)
孙荣富(村建干部)
王明祥(农经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具体负责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筹划部署、协调考核等日常工作。
诚信计生村标准
1、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或《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诚信计生工作的要求,尊重群众的意愿,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落实各级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扶助、奖励以及优先优惠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有利于诚信计生的措施。
3、推行诚信计生,按村务公开的要求建立村务公开栏和开展村务公开,人口生育政策、奖扶政策、优先优惠政策、工作纪律等内容长期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名单、再生育一孩审批名单按月公开;奖扶名单每半年公开一次,干群关系和谐。
4、“助您好孕”孕前健康检查有效开展,动员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接受免费孕前健康检查。
5、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的已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妇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达90%以上。
6、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的已生育子女未采取绝育措施的育龄妇女孕环情检查参检率达90%以上;无强行要求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妇检和发生大月份引产。
7、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的已婚育龄夫妇人口计生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8、已婚育龄夫妇诚信计生承诺书签订率达90%以上。
诚信计生承诺书
甲方: 乡(镇 、街道办) 村(居)民委员会
乙方:(夫妻双方)
为切实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开展,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参与人口计生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基层群众计划生育自治规范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作出如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1、积极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
2、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国家、省、市政府部门制定的各类奖励扶助政策。
3、协助乙方免费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出具有关计划生育证明。
4、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婚育知识、科技信息、生殖保健知识、优生优育知识、不孕不育知识、查环查孕等免费服务。
5、免费为乙方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前、孕期保健服务,做好随访服务。
6、不强行要求乙方返乡妇检,不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押金等。
7、在政(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再生一孩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奖扶人员名单和征收标准。 甲方未履行承诺的,应接受乙方质询,乙方可根据承诺书的内容,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上级主管部门接到乙方反映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并作出处理,处理意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二)乙方承诺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居)规民约和本承诺书中所承诺的各项义务,接受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2、按时参加孕环情检查,符合生育政策拟准备怀孕前,主动接受“助您好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3、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后,在一个月内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生育后在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5、怀孕后,不擅自作选择性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流引产手术,如发生政策外怀孕,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6、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主动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乙方未履行承诺的,除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并按照村(居)规民约的规定,接受处理。
甲方: 乡人民政府(盖章) 村(居)委会(盖章)
乙方: (夫妻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