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QB/CCH.03(7.1-4)-2004
QB/CCH.03(7.1-4)-2004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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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4发布 2004-11-21实施 1 范围
1.1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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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QB/CCH.03(7.1-4)-2004
为规范测绘技术总结的编写格式、内容、管理模式,在测绘任务完成后,对技术设计书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技术设计方案、作业方法、新技术的应用、成果质量和主要问题的处理等进行分析、总结,并作出客观的评价与说明,以便于顾客(或下工序)的合理使用,为生产管理积累经验,特制定本规定。
1.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承担的城市基础测量(包括基础平面控制测量、基础高程控制测量和基础地形图测绘)和工程测量、地籍测量、航空摄影测量中重点工程的技术总结编写。一般工程根据用户需求,可参照技术总结的主要内容做出简要叙述和说明,形成施测报告。
1.3 技术总结分类
技术总结分项目技术总结与专业技术总结。项目技术总结系指一个测绘项目其成果在本院检查合格后,对整个项目所作的技术总结;专业技术总结系指一个测绘项目中各工序或各主要测绘专业所完成的测绘成果,在院检查合格后分别编写的技术总结。规模较小,工序简单的项目,项目技术总结和专业技术总结合并编写,称为技术总结。
2 职责
2.1 总工办是测绘技术总结编写的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总结或专业技术总结的审定;负责项目技术总结的编写,提交总工程师审定。
2.2 生产作业室是技术总结编写的相关部门,负责技术总结或专业技术总结的编写工作,室主任工程师负责室级审核。
2.3 质检科、计财经营科是技术总结编写的协同部门,质检科负责技术总结或专业技术总结的院级审核。
3 作业活动
3.1 总工办在技术设计书中应明确生产作业室需要编写的专业技术总结或技术总结。
3.2 生产作业室在工程完成后,由室主任组织,在一周内按本规定有关条款完成专业技术总结或技术总结的编写,经主任工程师审核后送交质检科审核。
3.3 编写的依据
a)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求,合同书及顾客提出的专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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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技术设计书和技术标准;
c)有关的专业技术总结;
d)测绘产品检查验收报告;
e)成果资料和其它有关文件。
3.4 编写的要求
a)内容要真实、完整、齐全。对技术设计方案、作业方法和成果质量应作出客观的分析和评价。作业室应尤其重视对检查数据做认真地分析和统计。对应用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和生产的新产品要认真细致地加以总结。
b)文字要简明扼要,公式、数据和图表应准确,名词、术语、符号、代号和计量单位等均应与有关法规和标准一致。
c)项目名称应与相应的技术设计书及检查验收报告一致。
d)技术总结封面、副封面格式参照CH1001-91《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执行。
3.5 项目技术总结的主要内容
3.5.1 概述部分
a)任务的名称、来源、目的,作业区概况,任务内容和工作量; b)生产单位名称,生产起止时间、任务安排和完成情况; c)采用的基准、系统,起算数据的来源与质量情况;
d)利用已有资料情况。
3.5.2 技术部分
a)作业技术依据,包括使用标准、法规和有关技术文件等; b)主要仪器设备和工具的使用及检验情况;
c)作业方法,执行技术设计书和技术标准的情况,特殊问题的处理,推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的经验教训;
d)新产品项目要按工序总结生产中执行技术设计书和技术标准的情况,对发生的主要技术问题,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等,加以详细总结,对以后生产提出改进意见。
e)保证和提高质量的主要措施,成果质量和精度的统计、分析和评价,存在的重大问题及处理意见。
3.5.3 附图、附表
a)作业区任务概况图;
b)利用已有资料清单;
c)成果质量统计表;
d)提交测绘成果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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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专业技术总结的主要内容
3.6.1 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
a)概述
⑴任务来源、目的,生产单位,生产起止时间,生产安排情况; ⑵测区范围、行政隶属,自然地理特征,交通情况,困难类别; ⑶网的名称、等级,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平面网的边长、边数(最大、最小、平均);高程网的路线长度、结点和环数,点位分布密度、通视情况等;
⑷作业技术依据。
b)利用已有资料情况
⑴采用的基准和系统;
⑵等级、精度,标志完好程度;
⑶已知点的利用与联测;
⑷资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方法。
c)作业方法、质量和有关技术数据
⑴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和工具的名称、型号和检验情况;
⑵选点和埋石情况,点之记的量绘,点位观测条件的评价;
⑶施测方法,水准测量的视线长度和距地面高度,记录方法和程序,外业观测数据质量分析与野外数据检核、概算,返工重测情况;
⑷数据处理内容、方法和软件情况,起算数据及其等级,各项限差与实际测量结果的比较,重合原有点位和联测情况,新旧成果的比较和分析;
⑸执行技术标准的情况,出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方法;
⑹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的采用和效果;
⑺保证和提高质量的主要措施等。
d)技术结论
⑴对本测区成果质量、设计方案和作业方法等的评价;
⑵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e)经验、教训和建议
f)附图、附表
⑴利用已有资料清单;
⑵测区点、网分布图;
⑶精度统计表;
⑷仪器检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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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提交测绘成果资料清单。
3.6.2 航测外业像控点联测和调绘
a)概述
⑴任务来源、用途,工作内容、任务量,生产单位,生产起止时间,生产安排情况;
⑵测区范围、面积、地理位置、行政隶属,地形的主要特征和困难类别;
⑶作业技术依据;
⑷采用的坐标和高程系统。
b)利用已有资料情况
⑴航摄资料的来源、摄影比例尺、航摄单位、摄影仪类型、摄影起止时间、像片质量等;
⑵其它资料的名称、来源、等级、系统、质量情况;
⑶资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方法。
c)作业方法、质量和有关技术数据
⑴使用的仪器设备和主要测量工具的名称、类型、等级及其主要技术数据和检验情况;
⑵控制测量情况(参照本规定第3.6.1c款有关内容撰写);
⑶像控网布网方案,像控网的划分原则、航线数和基线数的限制、平面和高程控制点的分布、密度和编号等。
⑷像控点的联测方法和精度情况;
⑸调绘和补测方法,成图质量情况;
⑹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的采用及其效果;
⑺执行技术标准的情况,出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方法,保证和提高质量的主要措施等。
d)技术结论
⑴对本工程航测外业的成果质量、设计方案和作业方法的评价; ⑵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e)经验、教训和建议
f)附图、附表
⑴摄影分区略图;
⑵控制点分布图;
⑶像控点布设图;
⑷测区图幅分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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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精度统计表;
⑹提交测绘成果资料清单。
3.6.3 航测内业
a)概述
⑴任务来源、用途,工作内容、任务量,生产单位,生产起止时间,生产安排情况;
⑵测区范围、面积、地理位置、行政隶属,地形的主要特征和困难类别;
⑶作业技术依据;
⑷采用的坐标和高程系统。
b)利用已有资料情况
⑴航摄资料的来源、摄影比例尺、航摄单位、摄影仪类型、摄影起止时间、像片质量等;
⑵航测外业像控点联测、调绘成果情况:像控网布网方案,像控点的联测方法和精度情况,调绘和补测方法等;
⑶资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方法。
c)作业方法、质量和有关技术数据
⑴使用的仪器设备和主要测量工具的名称、类型、等级及其主要技术数据和检验情况;
⑵像片扫描的分辨率、数据格式、扫描仪的检校等情况; ⑶电算加密方案,加密点计算的精度等情况;
⑷数字线划图内业测绘的情况:各图形要素的测绘与表达、精度,图形格式和内容取舍,编辑输出等情况;
⑸数字高程模型内业测绘:格网规则设定、数据内插方法、高程精度和接边精度等情况;
⑹正射影像图的内业测绘情况:影像位置和接边精度,影像的色调、反差,图廓整饰,存储,原数据编制等情况;
⑺内业扫描数字化的方法、软件和精度情况;
⑻成果数据的存储、备份、入库和打印输出情况;
⑼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的采用及其效果;
⑽执行技术标准的情况,出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方法,保证和提高质量的主要措施等。
d)技术结论
⑴对本工程航测内业的成果质量、设计方案和作业方法的评价; ⑵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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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经验、教训和建议
f)附图、附表
⑴测区图幅分幅表;
⑵精度统计表;
⑶提交测绘成果资料清单。
3.6.4 全野外地形测图
a)概述
⑴任务名称、来源、目的、内容,任务量、生产单位,生产起止时间,生产安排情况;
⑵测区范围、面积、行政隶属,交通、自然地理情况,困难类别; ⑶作业技术依据。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等高距,图幅分幅和编号方法;
b)利用已有资料情况
⑴起算数据和资料的名称、等级、系统、来源和精度情况; ⑵资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方法。
c)作业方法、质量和有关技术数据
⑴作业的仪器设备和工具的名称、类型、主要技术参数和检验情况; ⑵图根控制测量:图根点的布设方法、标志、仪器、密度、精度情况;
⑶测图方法、所用仪器,记录与数据处理,特殊地物、地貌的表示方法、接边情况等;
⑷测图精度分析与统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处理结果等。 ⑸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的采用及其效果。
d)技术结论
⑴对本工程的成果质量、设计方案和作业方法的评价; ⑵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e)经验、教训和建议
f)附图、附表
⑴控制点分布略图;
⑵图幅接合表;
⑶精度统计表;
⑷提交成果资料清单
3.6.5 地籍测量
a)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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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任务名称、来源、目的、内容,生产单位,生产起止时间,生产安排情况;
⑵测区范围、面积、行政隶属,成图比例尺,分幅,编号方法,自然地理情况,困难类别;
⑶作业技术依据。
b)利用已有资料情况
⑴采用的基准和系统;
⑵起算数据和资料的名称、等级、系统、来源和精度情况; ⑶资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方法。
c)作业方法、质量和有关技术数据
⑴作业的仪器设备和工具的名称、类型、主要技术参数和检验情况; ⑵控制网、点的布设、等级、密度,埋石情况,施测方法;
⑶界址点的布设、数量、密度,标志设置、编号方法和点位精度; ⑷各地籍要素调查的原则和根据,土地划分的层次和编号方法,权属的调查方法,土地利用等级划分的标准;
⑸面积量算方法、计算公式、使用工具和量算精度;
⑹测制地籍图方法和精度,新增的图式符号;
⑺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的采用及其效果;
⑻执行技术标准的情况,出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方法,保证和提高质量的主要措施,实地检查情况和结果等。
d)技术结论
⑴对测区成果质量、设计方案和作业方法的评价;
⑵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e)经验、教训和建议
f)附图、附表
⑴利用已有资料清单;
⑵控制点布设图;
⑶精度统计表;
⑷提交测绘成果资料清单。
3.6.6 地下管线调查测量
a)概述
⑴任务来源、目的、内容,生产单位,生产起止时间,生产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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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测区范围、面积、行政隶属,测图比例尺,分幅、编号方法,自然地理情况,困难类别;
⑶作业技术依据。
b)利用已有资料情况
⑴采用的基准和系统;
⑵起始数据和资料的名称、等级、系统、来源和精度情况; ⑶资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方法。
c)作业方法、质量和有关技术数据
⑴使用的仪器和主要工具的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检验情况; ⑵控制网、点的布设、等级、密度,埋石情况,施测方法; ⑶管线点布设、数量、编号方法和点位精度;
⑷地下管线调查方法和项目调查情况;
⑸新技术、新方法的采用及其效果;
⑹执行技术标准的情况,出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方法,保证和提高质量的主要措施,实地检查情况和结果等。
d)技术结论
⑴对测区的成果质量、设计方案和作业方法的评价;
⑵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e)经验、教训和建议
f)附图、附表
⑴利用已有资料清单;
⑵控制点布设图;
⑶地下管线调查项目表;
⑷精度统计表;
⑸提交测绘成果资料清单。
3.7 质检科对提交的专业技术总结或技术总结进行审核,认定不合格的返回原生产作业室修改,合格的转交总工办。
3.8 总工办对专业技术总结或技术总结做最终审定。总工办汇总专业技术总结,安排专人编写项目技术总结,经总工程师审定。
3.9 技术总结或项目技术总结加盖院公章。
3.10 总工办将各类技术总结转交质检科,同其它成果资料一起归档。
3.11 技术总结等资料在转交过程中均应办理交接手续,详细填写《成果、成图交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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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相关文件
《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有效版本目录》
5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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