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对公司各岗位人员进行岗位适任能力评估和培训,充分提高其能力与素质,提升其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降低成本,创建良好的企业文化与企业形象,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范围:
本公司之全体员工均适用。
三、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岗位适任能力评估办法及进行适任能力的评估。
3.1.1训练计划的制定;
3.1.2训练计划的实施;
3.1.3训练考核的落实;
3.1.4训练记录的归档;
3.1.5训练工作的改善。
3.2各职能部门:
3.2.1训练要求的提出;
3.2.2训练项目的确定;
3.2.3训练计划的实施;
3.2.4训练考核的落实;
3.2.5训练工作的改善。
四、依据:
ISO 9001:2000, 第6.2条。
五、名词定义:
适任能力:所具备的知识和经验能适用于本职工作中,发挥个人才能,熟练的掌握并胜任其本职工作。
六、流程图:
七、作业程序:
7.1 员工能力适任评估:
各职能部门主管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合理的评估、考核与岗位设定,并及时优化人员,依岗位职责说明书要求来聘用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人员就任。
7.1.1 与品质相关人员,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品质管理、品质知识、品质意识、品质信息、工作技能或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此项培训可分解至具体部门实施。
7.1.2 一般员工入厂需进行新进员工培训(介绍公司环境、组织结构、产品流程、规章制度及员工须知事项等同,并对其进行品质意识、安全意识的灌输),后进行3天的实际工作培训。
7.1.3 行政人员或技术人员一般为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填写员工能力成效评估表进行转正考核。
7.1.4 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或从事中断六个月以上的工作时)、或现有设备的原则性更换、公司产品品种的类别性变更等,皆需进行培训方可上岗。
7.1.5 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未来发展的需要与从现状寻找薄弱环节(如技术素质低,管理不善,员工态度不端正),确定训练项目,并填写员工教育训练需求表交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补差培训。
7.2 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
7.2.1 电工、司炉工、机动车驾驶员、计量检修员、内审员等国家法规规定应经特殊培训和资格认定的人员,应按规定外送培训并获得相应的上岗资格。
7.2.2资格证书应按照其有效期和要求进行管理,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并实施持证人员按证书要求进行复审、换证等工作。证书无有效期规定的视为有效期三年。
7.2.3人力资源部应建立《特殊工种人员登记表》,在人员及持证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两周内予以调整。每年5月和11月对《特殊工种人员登记表》进行一次核对。
7.2.4特殊工种所从事的工作中,不允许任何形式的非持证人员独立操作或出具结论性的记录或报告。
7.3 年度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于年底制定完整的培训计划,并填写年度员工教育训练计划表。
7.3.1 针对项目必要性、编写培训教材;
7.3.2 对生产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公司规章制度及上岗培训;
7.3.3 对全体员工进行质量意识、品质保证、5S应用和ISO 9001:2000等系列标准培训;
7.3.4根据公司工作状况,确定培训时间;
7.3.5 根据项目需要,创造培训条件(地点、环境、教具);
7.3.6 根据培训教材、指定施教人员(编写培训实施方法)。
7.3.7 根据公司发展状况,进行培训计划微调。
7.4 教育训练实施记录:
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部门正式进行培训实施,员工进行培训需填写员工教育训练记录表方式有两种:
7.4.1 公司内部组织培训;
7.4.2 委托有关单位派员进行公司外的培训:需填写员工委外教育训练申请表,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实施培训.
7.5 培训效果评估:
7.5.1内训结束时,应进行适当的测验(口试或笔试),以检查培训效果,口试应由培训老师作相应记录,笔试成绩登记于培训档案中。
7.5.2如不能采取可行的测验,可由受训人员写出培训心得报告交人力资源部。
7.5.3外部培训必须获得相应的证书证明或相应的培训心得报告,以证明受训人员完成了培训目的和达到了培训效果。
7.6 人力资源部建立培训档案
7.6.1 教育、培训记录由人力资源部归档保管。
7.6.2 建立员工履历表并长期保存(离厂员工一年后可销毁)。
7.7 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部门根据培训后的效果评估,进一步改善其培训工作,为以后的培训作好依据。
八、相关表单:
第二篇:能力、意识培训管理程序[1] 2
1 目的
对所有从事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有关人员进行能力、意识等的培
训,提高员工质量、环境、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满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对人员
的素质要求,改进质量安全环境管理,防止各类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少事故
损失和环境污染。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承担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所有人员(包括临时
雇用的人员)。
3 职责
3.1 董事长负责对员工能力、培训和意识资源的提供;
3.2 总经理负责对员工能力、培训和意识资源的确认及政策决定;
3.3 其他部门负责对员工能力、培训和意识资源配置需求的识别、提出并使用,并配合总经
办实施;
3.4 总经办负责对员工能力、培训和意识资源日常管理,负责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和
有效性评价。
4 工作流程图
5 任用
5.1公司员工根据公司生产的实际需要及其任用资格条件,以招聘的方式,通过考试、考核,
择优录用。公司员工管理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外,均依本程序办理,公司员工指本公司编
制内从事管理、生产、技术、业务人员、聘用的临时人员,均按约定合同或口头约定办理。
各部门根据实施需要向总经办填写《用人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由总经理给予批示
决定。
5.2 新进人员进入公司上班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懂得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须经试用阶段,一般为期一至六个月。试用期间,有关主管应就其专长,安排适当工作。试用期满后,由实习人员本人编制实习总结,递交实习部门负责人。实习部门负责人对实习人员做出中肯评价,并提出是否转正意见,报总经办。
6 培训
6.1 人员安排
6.1.1 承担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人员应是有能力的,应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方面考虑。
6.1.2各部门根据编制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作为岗位培训要求与依据之一,岗位职责随公司的组织结构图、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岗位的设置变动而进行调整,由总经办组织各部门负责人编制和变更,并报总经理批准。
6.1.3 部门负责人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具备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
b) 受过相关的职业培训;
c) 具备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6.1.4 《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经审批后,作为总经办选择、招聘、安排人员的主要依据。
6.2 能力、培训和意识
6.2.1 应识别从事业务活动的人员的能力需求,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重点岗位为:特种作业人员、检验人员、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法律法规收集人员、环保安全管理人员、关键工序作业人员等,分别对重点岗位人员、新员工、在岗员工、转岗员工、内审员等人员根据他们的岗位责任制定并实施培训要求。各层次人员都应进行标准基本知识、操作技能、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环境知识等的培训。各类人员三标体系的培训内容如下:
6.2.1.1 高级管理人员
a)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b) 职责和资源配备、领导者在培训中的作用;
c) 适用于公司的法律与其他要求;
d) 公司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
e) 公司目标、指标及环境安全管理方案。
6.2.1.2管理者代表
a)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b) 职责和资源配备、领导者在培训中的作用;
c) 熟悉和理解国家和地方的适用于公司的法律与其他要求内容,予以认真贯彻执行; d)公司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及相应的管理或控制方法;
e) 熟悉质量、环境保护专业知识和安全知识,有相互联系协调的工作能力;
f) ISO9001、ISO14001和OSHMS18001各要素在实施中的要求。
6.2.1.3中层管理人员
a)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b) 职责和资源配备、领导者在培训中的作用;
c) 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
d) 与本部门有关的产品质量、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或控制方法;
e) 本部门适用的法律与其他要求。
6.2.1.4 内部审核员
a) 内审员应送专门机构进行标准的培训和考核;
b) 全公司的环境因素及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主要控制方法;
c)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6.2.1.5 一般员工
a) 掌握本岗位的基本操作技能;
b) 本岗位的工作质量、环境因素和危险源;
c) 本部门适用的法律与其他要求;
d) 有关的控制程序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6.2.1.6 服务质量、环境影响和安全关键岗位和人员
a) 本岗位的工作质量、环境因素和危险源;
b) 本部门适用的法律与其他要求;
c) 熟悉有关的运行控制程序、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中所规定的技术操作和管理; d) 明确自己的环境责任和安全责任,掌握必要的环保技能;
e) 本岗位紧急情况下的响应措施。
6.2.2 新员工培训
a) 公司基础教育:包括公司简介、员工纪律、方针和目标、安全和环保意识、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基础知识的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在进入公司一个月内,由总经办组织进行,各部门配合;
b) 岗位技能培训:学习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所用设备的性能、操作步骤、环境意识,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应变措施等,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总经办进行书面或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对已具备相关操作经验,且有能证明其资历或相关经验的新员工,可直接进行书面或操作考核,合格者可直接上岗。
6.2.3 在岗人员培训:按培训计划,每年应对重要岗位在岗员工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岗位技能培训、安全培训。
6.2.4 特殊工作人员培训:电工、电焊工、危险品管理员、驾驶员、内审员等需取得国家授权部门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6.2.5 转岗人员培训: 转岗人员培训如同新工人培训的第6.2.2 b条。
6.2.6 技术人员的培训:知识更新是较为迅速的,应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适应能力。
6.2.7 通过培训,使员工意识到:
a)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违反这些要求造成的后果;
c)自己从事的活动与公司发展的相关性。
d) 公司鼓励员工参与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提高质量环境和安全防护意识,为实现目标做出贡献。
6.3 培训计划及实施
6.3.1 每年年末各部门上报总经办各部门的培训需求,根据公司需求及下年度各部门的培训
需求,总经办制定下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对象、时间、考核方式等内容),并填写《年度培训计划表》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6.3.2 每次培训应填写《签到表》及《培训记录表》,记录培训人员,时间、地点、教师、内容及考核成绩等,培训后将有关记录、试卷或操作考核记录、证书复印件等交总经办存档。
6.3.3 培训有内部、外部培训,方式包括课堂讲授、发放资料、现场示范等。
6.3.4 各部门需增加计划外培训的,应填写《培训申请单》,报总经理批准,由总经办组织实施。每次参加外部培训的应将证书复印件等资料交总经办存档。
6.4 评价所提供培训的有效性
a) 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观察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的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
b) 各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日常工作业绩的考评,总经办根据各部门的考评结果,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应安排培训、考核,或转岗,使员工的能力与其从事的工作相适应。
6.4.1 总经办负责建立保存员工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培训记录、专业技术职务和专业技能的取得。
7 记录
年度培训计划表
批准人:
批准日期:
编制人:
编制日期: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