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一)规定党员义务和权利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二大总结了建党以来党的建设方面的经验,根据新的历史时期的需要,明确、具体地规定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十四大、十五大都根据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在党员义务和权利方面充实了新的内容,对党员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二)履行党员义务的主要途径和行使党员权利的基本要求
1、履行党员义务的主要途径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更是党员全面履行党员义务的基础。党员只有认真学习,提高素质,才能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首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的行动指南。当前要特别加强对邓小平理论的学习,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实践证明,作为毛泽东思想继承和发展的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我们每一个共 产 党员只有认真学习,并努力掌握这一先进思想武器,运用它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各种复杂的问题,从而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其次,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共 产 党员不仅要“红”,而且要“专”,否则就难以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履行党员义务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共 产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 产 党的根本宗旨,是共 产 党员一切言论和行动的出发点和最高标准,也是中国共 产 党区别于其他阶级政党的显著标志。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共 产 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绝无私利可图”。又说:“共 产 党员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既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也是党的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在党的性质上的具体体现,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客观要求。共 产 党员只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忠实地、五条件地、始终如一地履行党员义务。
(3)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
增强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党员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保证。
共 产 党员只有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和监督,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找出自己的差距,及时发现和纠正自己的缺点、错误,从而保证自己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共 产 党人的先进性。
2.行使党员权利的基本要求
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一样,都是一个合格党员必须做到的。在行使党员权利方面,许多共 产 党员为我们做出了榜样。但是,一个时期以来,在行使党员权利问题上,还存在不正确的认识和行为,主要表现在:有的误认为党员只要尽义务就行了,似乎这才是党性强的表现;有的则超越党员权利,把党员权利看成是一种特权;有的不敢行使党员权利,怕打击报复;有的不善于行使党员权利,行使权利时不
分范围和场合,收不到应有的成效。凡此种种,都严重影响和妨碍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共 产 党员要在党的教育和监督下,一切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坚持原则,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神圣权利。
(1)要树立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我们党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共 产 党人的一切权利都必须用于更好地为党工作,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更好地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共 产 党员要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必须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并努力做到:
解放思想,开动脑筋,积极为党的工作和决策进言献策。坚持真理,坚持原则,勇于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2)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辩明是非,认清本质。行使党员权利,既要有正确的动机和出发点,又要有明晰的是非观和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以求达到良好的效果。在新的形势下,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共 产 党员要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就特别要注意这一点。
(3)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党员行使权利一定要在党的纪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超出了这个范围就是违纪的行为。党员对党的政策和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充分发表,但一定要在党的会议上或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不得在公开场合发表与党的决议相反的言论,一旦党员自己意见未被采纳,个人可以保留,但不得散布不满情绪,搞非法活动。党员有权对任何党员和任何组织提出批评,但要以事实为根据,不能不顾事实,或者夸大事实,更不能诬陷他人。
第二篇: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三个代表:代表先进的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党的性质:中国共 产 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指导思想:中国共 产 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3..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实现共产主义。
4.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5..三大优良作风是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与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所谓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就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作风。所谓密切联系群众,是指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和党内外的群众结合在一起,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一切为了群众,一刻也不脱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正确处理和有效地解决党内矛盾,克服缺点,纠正错误的科学方法。
6..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上级组织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7.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发展党员的过程
一、申请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三,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了
解群众的反映。三、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四、填写入党志愿书。五、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1)宣布发展名单,本人宣读志愿书(2)介绍人介绍情况(3)组织委员介绍审查情况(4)党小组、党员发表意见(5)本人表态,支部提出要求(6)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六、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七、进行入党宣誓。八、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8.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党内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出党籍
论述题
党与团的关系:
1·党与团是整个的,而且是合体同命、不可分的,应各守其分,各尽其责,共同奋斗。 2·青年团是党内组训青年的机关,是党的预备军。 3·党员入团与团员入党的规定。 4·党与团的系统与性质。 5·党部与团部工作的一般分际。
如何在思想上入党:思想上入党要端正入党动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