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数字时间总结

时间:2024.5.9

财经法规数字总结

1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0.05%

2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0日

3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 10日

4 验货付款承付期为10天 10天

5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15日

6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 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5日 7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5日

8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15日

9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5日 10 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15日

11 季度财务报告:季度终了后15天对外提供 15天

12 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银行账户 1个

13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 1个月

14 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银行应当在提示付款期满一个月后办理 1个月

15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 1年

16 纳税人的停业期不超过一年 1年

17 跨市、县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5@p的,所在地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省税务机关的规定,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5@p。 1万

18 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处2000元以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000元以下 2000-10000

19 20xx年1月22日财政部26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20xx年

20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书面决定;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20日

21 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24

小时

保管期限为2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一般为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一般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凡从事生产经营,发给营业执照的,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审核无误的,应在30日内予以登记,核发税务登记证或者临时税务登记证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期满后10日,办理缴销手续)。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条件: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38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条件: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3名

39 根据《刑法》规定,对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年

40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3年

41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3年

42 保管期限为3年:月、季度财务报告 3年

43 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3年以下 2万元-20万元

44 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3年以下 1-5倍

45 银行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的,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3日

46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3日

47 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 3天

48 年度财务报告:年度终了后4个月对外提供 4个月

49 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4年 50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于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当停止其签发支票 5%但不低于1000

51 严重违法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在予以通报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5000-100000 3000-50000

52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隐匿、销毁会计资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视违法行为的情节较轻,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5000-50000

53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5类

54 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年

55 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5年 56 已开具的#5@p存根联和#5@p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 5年

57 保管期限为5年: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卡片(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5@p存根联、#5@p登记簿 5年

58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包括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上述人员索取他人财务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触犯本法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5年以下 5-10年

59 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5日

60 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5日

61 半年财务报告:半年终了后60天对外提供 60天

62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6个月 63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6个月

64 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5@p为6联 6联

65 月度财务报告:月度终了后6天对外提供 6天

66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90日 67 保管期限为永久:年度财务报告(决算)、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财经法规》中的时间总结

一、24小时

(1)会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2)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纳税申报。

二、3日

(1)托收承付的承付期 验单付款为3天。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 (2)

者提起普通诉讼)。

(3)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适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三、7日

(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应当在次月的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四、10日

(1)托收承付的承付期 验货付款为10天。

(2)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五、15日

(1)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纳税人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3)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帐簿。

(4)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保证人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纳税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保证责任,缴纳税款、 (5)

滞纳金。

(6)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中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7)当事人不服诉讼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六、30日/1个月

(1)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

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七、60日/2个月

(1)汇兑、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2)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首月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3)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有权要求纳税保证人承担保证 (4)

责任,缴纳税款、滞纳金。

(5)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6)当事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八、3个月/90天

(1)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同一管辖范围内,持证人原应当自离开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不同管辖范围时间相同)。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5@p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废旧物资也是90日)。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90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4) 九、6个月

(1)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当事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不可抗力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3)纳税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调整的情况下,不能按期缴纳关税的,经海关总署的批准,可以延期缴纳关税,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自出票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商业汇票的到期日(付款日期)

(5)信用证的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十、1年

(1)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普通为2年)

十一、5年

(1)已开具的#5@p存根联和#5@p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2)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的折旧年限为5年。

十二、10年

(1)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纳税资料的保管期限为1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 十三、万分之五

(1)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缴存票款时,承兑银行仍应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但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2)未按期缴纳关税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十四、其他

(1)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2)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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