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姓 名: ××
学 号: ××
工程领域: 建筑与土木工程
研究方向: 工程项目管理
培养学院: 管理学院
校内导师: ××
校外导师:
入学时间: 20××.09.01
说 明
一、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和监督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进行审核评估的基础材料,也是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审查的基本文件。
二、导师应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点,因材施教、合理安排,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对其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要求和进度做出总体计划和安排,从而增强研究生学习的目的性和自主性,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和论文选题,尽早进入论文研究工作状态。
三、研究生应按制定的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论文研究工作不同于课程学习,其有的阶段时间节点不是很明确,但有的阶段时间节点是严格确定的。研究生应密切关注一些重要的时间节点,以免影响申请论文答辩及正常毕业。
四、个人培养计划一式4份,由导师、研究生本人、培养学院及研究生部各1份。
一、课程学习计划

二、实践工作计划

三、论文工作计划

第二篇:硕士生个人培养计划表
深 圳 大 学
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年级 学制(2年/3年)
姓名 学号
学院(部)
专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专业代码
指导教师___________研究方向_________________
入学前专业 专业代码
入学前学历(同专业本科毕业/跨专业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年 月 日
填 表 须 知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对研究生培养过程各环节的具体安排和要求,是监督和检查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进行审核评估的基础材料,也是学校对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基本内容,因此,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必须严肃认真。
(2)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应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内导师确定后,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各专业培养方案可在研究生部网页“人才培养”栏查阅),由导师(组)和研究生本人充分协商后确定,由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填写。
(3)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经研究生本人和导师签名确认,专业小组及学院审核同意后实施。个人培养计划一经确定,应认真遵照执行,原则上不得更改。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改者,由研究生提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专业小组及学院审核同意。
(4)研究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修满规定学分和必修环节通过后,方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5)现硕士专业代码与入学前本科专业代码前4位数相同可视为同专业本科毕业 ,否则,视为跨专业本科毕业。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和《招收研究生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册》可在研究生部网页“人才培养”栏查阅。
(7)跨专业本科和同等学力学生是否必须补修(本科)课程2—3门,由导师决定。导师同意免修补本课程者,必须由导师在此表中补本课程栏导师意见处签名确认,否则,需将导师要求的补本课程名称填写在此表中补本课程处。
(8)第一学期结束前,个人培养计划电子版由学生本人上传至研究生部网站首页“学术型研究生服务系统”里个人培养计划栏,书面版经导师及研究生本人签名后交学院(部)存档备查。
研究生基本情况

一、 课程学习计划

二、 教学及社会实践计划(实践内容及要求等)
三、学术活动计划(参加学术讲座、学术会议要求等)
四、读书计划(必读书目及要求)
五、学位论文初步计划(论文选题的大致范围、时间安排、调研要求等)
六、其他(是否要求发表论文、是否计划提前毕业)
七、计划确认与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