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06-6-27 13:18:00) 公司财务制度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涵义
财务是指企业为达到既定目标所进行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活动。在物业管理经营过程中,各类管理服务费、特约代办服务费、各种兼营性服务的收入和相应的开支等,就构成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运行。
物业财务管理就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物业财务管理的对象就是物业经营、管理、服务的资金费用和利润。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扩大收入来源,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公司下属既有商业贸易部门,也有工程维修机构,还有出租物业及其他提供有偿服务服务机构。
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固定资产和经租房产租金的管理,租金收支管理,商品房资金的管理,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财务管理的任务是:
(一)筹集、管理资金
这就是要保证物业经营的需要,加快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运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房租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要大力组织租金收入,加强有偿服务管理费的收费工作,做到应收尽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效果。
(二)经济核算
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降低修缮、维修、养护成本,不断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多元经营
积极组织资金,开辟物业经营市场,“一业为主,多元经营”,不断寻求物业经营的新生长点,不断拓展物业经营的新领域,形成新优势。
(四)财务监督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公司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单位预算会计为主,
结合公司的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2)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3)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上级规定办理;
(4)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发货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三)费用现金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现金报销拟定以下制度:
(1)差旅费报销制度(具体内容略,下同);
(2)加班费报销制度:
(3)医药费报销制度;
(4)客饭招待费报销制度。
(四)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五)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涵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是管理部门进行有偿服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率,应管好用好这些资产,提高服务效益和经济效益。
2.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1)凡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
(2)不满上述金额的设备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财产,也列为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家具设备,电器设备,一般设备等大类。
3.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分类明细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使用部门应掌握本部门的物品情况,建立物品使用登记卡;
(2)购入、自制和馈赠的固定资产,一律开具验收单,并填写登记卡,标明编号;
(3)固定资产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并由使用人在登记卡上签名,表明其设备由其保管使用;调离岗位时应将物品缴回,并注销账卡;
(4)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应由部门填写报废、报损单,经财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批准权限逐级审批,方可核销;
(5)固定资金调拨,应严格按规定办理。调拨时,先由部门填写调拨申请单,经双方部门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后有效,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
(1)固定资产管理员应负责管理部全部财产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发、建卡、报废、报损的处理及账务核算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每年末进行一次清点、核账,并及时调整账目;
(2)为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的准确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要相互配合,定期进行盘点,盈、亏要填表,通过财务部门调整账、卡。
公司财务管理的机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门机构的设置
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会计与其他行业的机构设置也大致相同,只是工作内容和方法有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具体情况、资质等级及规模大小、人员可以灵活配备。财会部门一般可设置下列人员:财务会计部经理、主管会计、出纳、电脑员、统计员、收费员。
(二)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财会部经理
(1)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
(2)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
(3)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4)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5)合理有效地经营管理好企业的金融资产,为企业创造利润;
(6)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会管理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
(7)组织拟定物业管理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修定;
(8)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
(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向业主委员会公布管理收缴及使用
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经营管理部门及下属机构的收支账目,向企业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物业管理的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计账;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企业和业主利益不受损失;
(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4.统计员(电脑员)
(1)及时统计、存储各种费用收付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2)维护好电脑设备,保管好所有资料,对变动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并存储;
(3)及时输入打印收费通知单,保证费用的按时收缴。
5.收费员
(1)负责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通知和收缴;
(2)对缴费情况随时进行统计,及时追讨欠缴费用;
(3)承接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经营服务收费,为业主办理各项公用事业费的缴付;
(4)和业主(使用人)交朋友,争取他们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协助搞好“窗口”服务;
(5)完成企业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篇: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
㈠分公司设财务,人员编制2人,其中会计1名,出纳1名。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开,互不兼任。
㈡分公司财务职责
⒈执行公司财务制度,根据分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财务制度框架内建立分公司财务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⒉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反映分公司财务状况;
⒊财务异常情况预警报告;
⒋分公司费用报销和付款的审核;
⒌分公司资金收、付、保管工作,根据公司要求进行资金调度,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要求;
⒍分公司应收款、应付款的账目登记、往来核对和款项跟催;
⒎分公司所属门店的财务检查、内控监督及业务指导与培训;
⒏指导及协助分公司行政人员做好分公司资产管理工作;
⒐申报纳税、发票管理,配合好当地政府税务、统计方面的工作;
⒑处理与当地金融机构日常工作联络事宜;
⒒归属于分公司使用的各类银行帐户之管理与维护;
⒓分公司与税务、银行有关的证照办理和年检管理;
⒔分公司对外经济合同的财务审核;
⒕分公司财务分析,提供合理化经营管理建议;
⒖参与制订并执行分公司年度预算;
⒗分公司其他财务工作。
㈢会计与出纳的分工
⒈出纳职责:
⑴负责收款(限公司授权部分)、按指令付款、分公司资金、有价证券及银行物件的保管;
⑵登记资金日记帐;
⑶兼管发票开具、空白发票领购、保管、领用登记、收回、缴销;
⑷配合会计对门店进行日常财务管理;
⑸负责管理与维护属于分公司的各类银行帐户;
⑹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
⒉会计职责:
⑴负责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落实内部控制;
⑵建立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提交财务报告;
⑶负责对门店日常财务管理;
⑷负责税收申报及税务日常对接,财税证照管理与维护;
⑸各类报销与付款的审核,往来帐登记与核对,款项跟催;
⑹分公司经济合同及协议的会审,财务分析与财务异常报告;
⑺执行内部经营责任考核(含计算考核指标),参与制订经营目标初稿;
⑻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
㈣分公司财务的管理机制
⒈分公司财务业务上归总部财务部管理,向总部财务部负责。
⒉分公司财务人员行政上归分公司经理管理,从属于分公司这一主体,按分公司日常行政、人事、办公各项管理规定运转。
⒊分公司财务人员的评测、任命、晋升、辞退、岗位轮换、薪资调整由总部财务经理主导向上级提报,分公司经理有建议权。
二、资金管理
㈠银行帐户
⒈以下情况可以开设银行帐户:
⑴总部财务部通知要求开立;
⑵分公司财务申请,经总部批准之后可以开立。
注:
①分公司财务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开立分公司银行帐户;
②已经开设的银行帐户,须按以上要求梳理,不合规帐户须注销。
⒉银行帐户信息登记
⒈分公司银行帐户开立、注销、变更,出纳均须在《银行帐户登记表》(附件一)上作登记;
⒉《银行帐户登记表》每月末以电子档形式发送分公司会计和总部财务部出纳,总部出纳汇总全公司《银行帐户登记表》后,如有任何信息变更,须将汇总后的《银行帐户登记表》发送给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集团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
⒊帐户发生变更(含新增、变更和销户)后,出纳应及时通知内部相关部门、人员及外部有关单位。
㈡资金安全
⒈出纳保管银行帐户,包括开户资料、存折、银行卡、账户密码、电子密钥等;
⒉现金、现金等价物、资金相关的凭证、物件,出纳应将其收纳于保险箱(柜)内,并妥善保管好保险箱(柜)钥匙和密码;
⒊银行帐户优先采用网上银行方式操作;
⒋银行帐户查询权限,应告知总部财务部指定岗位人员;
⒌网银付款操作要实行权限分开,由出纳负责录入付款信息并复核,会计负责再次复核并审批。
⒍除帐户查询密码外,出纳不得将自己保管的任何密码告知他人。不能设置过于简单的密码,也不能以生日、电话号码等易于破解的信息作为密码,且不得在醒目的地方记录密码,并应适当频率更换新密码。如因休假交接的原因暂时将密码告知他人,应于复岗交接后及时更改密码。以上方面,若因出纳自身原因造成了损失,则后果自负。
㈢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要求
⒈公司对分公司资金,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⒉分公司各类资金收入,不得用于分公司任何类型的支出,必须全部上缴公司总部;
⒊目前,分公司营业收款禁止以现金方式收款,且营业收款路径设置为客户直接支付到总部的相关帐户(请另行参阅相关通知);
⒋以下情况,分公司必须将收入的资金转回总部:
⑴任何时候,分公司收入的资金累积达2万元以上时;
⑵每周五下午4时,分公司收入的资金累积不低于2000元时;
⑶公司总部要求时。
注:如果网银操作允许,总部有权随时将分公司帐户上的资金划拨回总部;但划拨成功后,应第一时间通知分公司出纳。
㈣分公司备用金
⒈公司为每一分公司分别核定备用金额度(初始额度见附件二)。此备用金额度由财务部每季度根据实行情况进行评估,如须调整,由财务部提报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⒉分公司备用金保管人为出纳,备用金由总部拨款至分公司指定的备用金专用银行帐户(用于现金付款所需),或由总部拨款至分公司基本帐户(用于对公转帐所需)。出纳除正常提取现金外,不得将备用金转存至其他帐户;
⒊分公司备用金用于分公司日常各项经营支出,包括日常费用、税金、对外付款及员工备用金等;
⒋分公司员工统一向分公司申请借款,如分公司员工早期有向总部财务部借款,请于文件下发时即行向原借款单位交回清零,并由总部财务部跟进;
⒌若备用金不足时,分公司应向总部申请拨款,不得用收入项下资金直接支付(坐支);
⒍分公司备用金申请拨款的办法:
⑴每月1-3日,或备用金余额低于预计2日内日常所需时,由分公司出纳填列《付款申请单》,收款人为本分公司,列明事项、收款帐户及金额,附上月起至当日的《银行日记帐》及《现金日记帐》(电子档),经分公司会计及经理签名后,发送给总部财务部走请款流程。
注:从20##年5月份开始,请根据公司要求逐步采用OA方式向总部发送《付款申请单》,具体OA实施要求以总部通知为准。
⑵申请金额计算:
申请金额=备用金额度-备用金余额
⑶办理流程:
①分公司出纳填列《付款申请单》,附上有关日记帐;
②分公司会计复核;
③分公司经理审核;
④总部财务部经理复核;
⑤总经理审批;
⑥董事长批准;
⑦总部财务部拨款。
⒎分公司出纳若离职或调岗,应对分公司备用金移交给新任出纳,总部财务部经理负责监交。
㈤资金日记帐
⒈出纳应按照所保管的资金、有价证券、其他现金等价物,分别设立日记帐。
⑴现金:每一币种分别设立《现金日记帐》。一级科目为“现金”,二级科目为币种。
⑵银行存款:每一帐户(含对私帐户)分别设立《银行存款日记帐》。一级科目为“银行存款”,二级科目为开户银行和帐号。
⑶有价证券:每一类有价证券分别设立日记帐,如《银行承兑汇票日记帐》。一级科目为“有价证券”,二级科目为具体券种。
⑷现金等价物:每一类现金等价物分别设立日记帐。
⒉资金日记帐以统一格式的EXCEL表格登记(格式见附件三)。
⒊资金日记帐应逐笔、即时登记。每日下班前,当日所有资金进出项目应登记完成。
㈥资金盘点
⒈出纳自盘
⑴出纳应勤于自行盘点,至少每日一次自行盘点,做到“日清”。自行盘点时,须完全登记好资金日记帐,结出余额,与资金实际盘存进行核对。
⑵出纳自盘如果发现差异,应查找原因,订正错误,直到帐实相符。无法查明原因的短款,出纳应承担责任,自行补足。
⑶若出现较大金额差异,原因不明或存在异常的,出纳须第一时间向上级提报。不上报的,由出纳自行承担责任。
⒉月度例行盘点
⑴每月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分公司会计、出纳共同进行月度资金盘点。
⑵盘点结束后,盘点人员填写《月度资金盘点表》(附件四),双方签字,出纳存档。
⑶盘点结束后,分公司会计将《月度资金盘点表》电子档上报总部财务部会计主管,会计主管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汇总,并将汇总表报送财务部经理、总经理、集团财务总监、董事长。
⑷盘点若发现较大金额差异,原因不明或存在异常的,应按以上同样的汇报路径逐级上报,不得隐瞒、拖延。
⒊不定期抽盘
⑴以下人员有权对分公司出纳保管的资金,随时进行抽查、盘点,其他人员无权对分公司资金进行抽盘:
①总部财务部经理、集团财务总监、董事长及其授权人。
②总部审计人员。
③总部组织的分公司财务检查组成员。
④总部组织的分公司综合检查组成员。
⑵不定期抽盘可对分公司全部资金进行盘点,也可对部分类型资金进行抽查。
⑶不定期抽盘后,盘点人员填写《资金盘点表》(格式同附件四),经盘点人员和被盘点出纳共同签名,原件由抽盘人员带回述职,出纳可保存复印件。
㈦付款指令
⒈出纳对外付款,必须根据经批准有效的付款指令执行。
⒉以下几种对外付款,因情况特殊,无须每笔对应付款指令:
⑴银行按标准扣收的汇款或收款手续费、工本费,按合同扣收的贷款利息(若有)。
⑵税务机关在帐户上自动扣收的税款。
⑶水力、电力、通讯服务机构按事先合同约定自动扣收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等(若有约定)。
⒊付款指令的三种形式:
⑴《费用报销单》:用于员工办理公务产生了付款后,向财务部门报支现金。
⑵《付款通知单》:用于各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后通知财务部门对外付款,或分公司请求总部对其拨款。
⑶《个人借款单》:用于内部员工向公司财务部借支办事备用金或其他款项。
⒋付款指令的审批流程及要求,详本管理规章第三节“付款审批流程及权限”规定。
⒌出纳需严格按付款指令执行付款;若有自作主张,不执行或不完全执行付款指令,私自付款或付款后手续不全的情况,按公司奖惩规章追究责任,严历惩罚。
三、付款审批流程及权限
㈠为了提升办事效率,总部下放部分日常付款批准权限至分公司。
㈡分公司经理付款批准权限
⒈付款类型权限:分公司经理有权批准的付款类型限于日常费用开支和员工备用金借款两项。其他如资产购置、薪资社保、车辆维修保养支出、客户退款、税金等,批准权限属总部。
⒉付款金额权限:
⑴分公司经理可批准合计报销金额小于20000元费用报销单。
⑵分公司经理批准的费用报销单内,单项事务、单笔费用金额不可达到或超过2000元;否则批准权仍属总部。
⑶分公司经理可批准金额不超过2000元的备用金借款单。
⑷分公司人员不得为了规避总部审批,人为将单笔费用或借款拆分为多笔费用或借款;如有发现,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㈢付款审批流程
⒈不须经过总部审批的情况:
⑴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借款单》,粘贴好原始票据附后。
⑵经办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
⑶分公司会计复核
⑷分公司经理批准
⑸分公司出纳付款
⒉须经总部审批的情况:
⑴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付款通知单》、《借款单》,粘贴好原始票据附后。
⑵经办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
⑶分公司车务主管复审(仅车辆相关费用)
⑷分公司会计复核
⑸分公司经理审批
⑹分公司会计通过OA系统内专用模块录入报销内容,向总部提报审批单。
⑺总部业务分管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依序在OA系统对该付款申请进行批复。
⑻分公司出纳根据OA系统中已批准生效的付款指令付款。
注:分公司书面单据无须邮寄到总部,自行留存。但总部审批人员要求查看时,须配合以扫描、拍照或传真等方式向对方呈现。
四、收款管理
㈠分公司暂无营业收款权,所有营业收款以非现金方式直接收入于总部帐户。
㈡每笔营业收款,分公司经办门店店员须即时、准确、完整地在公司ERP营业管理系统相关单据(租车单、结算单或收款单)内录入。录入的要素至少有:
⒈收款金额
⒉收款方式
⒊收款的构成项目,分项金额。
㈢除营业收款外,其他各类收款可由分公司出纳直接收款。
㈣收据管理要求:
⒈分公司出纳收到外部单位或内部员工交来现金,或各门店营业人员经办营业收款时,须当场开出收据,开单人、收款人须在收据上签名,客户联应当场交付到客人手中。
⒉分公司银行帐户收到外部单位或内部员工汇入的款项,属于押金、收回借款、外部退款的,可以根据对方要求开出收据,如对方未要求时不开具收据。
⒊收据必须使用总部财务部印制有我司抬头的统一收据,不得自行购置使用。
⒋收据必须按收据号码为序使用,不得跳号开具。
⒌收据开错不得涂改,而应作废后重开。作废时,应将全部联次完整保存,一并作废。
⒍收据各联应一次性开具,同一份收据的每一联次开具内容要完全相同。
⒎用完的收据,其存根由分公司出纳统一向总部财务部上缴核销。
⒏分公司出纳可于空白收据不够使用之前,向总部财务部领用空白收据。但最多只允许分公司出纳储备三本空白收据。
⒐分公司出纳统一领用空白收据后,负责分发给所属门店使用。
⒑总部收据保管人对收据入库、领用、缴销,应作好登记及跟踪管理;分公司出纳对分公司范围内收据入库、领用、缴销,应作好登记及跟踪管理。两级收据管理人员若发现问题,均应及时上报。
⒒若发现出纳或门店人员以侵占公司资金为目的,故意不开具或少开具收据、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按公司相关规定从重处罚,情节触犯法律的,并按法律程序处理。
㈤分公司收到的任何款项,均按本管理规章第二节第㈢款“关于收支两条线”的要求汇回总部,不得用于分公司任何支出。
五、营业退款
㈠定义:本管理规章所指“营业退款”,是指我司营业过程中向客户收取的押金、保证金、代办事项预收款等款项,当满足我司业务政策所预订的条件时,我司将全部或部分预收款退还给客户的业务行为。
㈡营业退款基本流程:营业退款须执行提报、审核、退款、核销四个基本流程。
⒈营业退款的提报
①营业退款由该门店经办人提报,门店店长审核。
②提报形式:OA系统发起《付款通知单》。
⒉营业退款的审核
①分公司会计审核:
a.退款事项是否符合公司业务政策;
b.退款对应的原收款是否已经确实收妥;
c.本次退款金额计算是否正确,尤其是有多次退款情况时,本次退款金额不得大于应退款余额。
②分公司经理审核:
a.退款事项是否符合公司业务政策;
b.退款条件是否已经完全满足;
c.该项退款是否存在其他未结事项或或有事项。
③总部财务部门审核:
a.本次退款金额计算是否正确,尤其是有多次退款情况时,本次退款金额不得大于应退款余额;
b.前述各流程是否已规范完成。
⒊总部财务部退款。当以上审核流程全部完成时,按《付款通知单》指令执行退款。
⒋退款核销
①总部出纳完成退款时,第一时间通知退款提报人;
②退款提报人在营业系统内录入退款信息;
③总部财务部跟踪该退款事项在信息系统内是否已完成信息录入,应退款余额是否显示正常。
六、内部会计核算
㈠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每一分公司设立独立的会计核算帐套,核算分公司收入、成本、费用,记载分公司各项资产、负债,反映分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㈡分公司为我公司内部非法人经营机构,所有经营资源均源于总部,最终经营成果亦归属总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分公司应将当年经营成果划缴总部。
㈢分公司会计负责建立分公司会计核算帐套,实施会计核算。会计核算体系中,一级会计科目、主要会计科目之明细科目、会计科目辅助核算规则、会计报表格式,按本管理规章第六节第㈤款规定的统一标准执行。本管理规章未明确统一标准的部分,分公司会计可根据分公司实际业务特点采用适当的方法,但仍需与总部财务部沟通,并接受总部财务部指导。
㈣分公司使用总部统一配备的财务软件建立自己的帐套,远程接入运用,帐套数据存放于公司服务器。
㈤会计科目设置标准:
㈥内部会计报表
⒈月度会计报表
⑴“月度”指每年第1至11月。
⑵月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余额明细表、部门盈亏平衡表及本管理规章第六节第㈤款规定的所有台帐。公司领导要求报送其他表格或总部财务部要求添加其他表格时,以公司财务部通知为准。
⑶月度会计报表编制人为分公司会计
⑷月度会计报表报送时间为次月10日前;如受法定节假日放假影响需要延后时,应以总部财务部通知为准。
⑸月度会计报表报送对象:总部财务部经理、集团财务总监、董事长。
⒉年度会计报表
⑴“年度”指每年第12月。
⑵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科目余额明细表、部门盈亏平衡表,以及本管理规章第六节第㈤款规定的所有台帐。公司领导要求报送其他表格或总部财务部要求添加其他表格时,以公司财务部通知为准。
⑶年度会计报表编制人为分公司会计
⑷年度会计报表报送时间为次年2月15日前,如受法定节假日放假影响需要调整时,应以总部财务部通知为准。
⑸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对象:总部财务经理、集团财务总监、董事长。
⒊汇总会计报表
⑴总部财务部经理在每期会计报表收集完整后(时间见上述规定),负责在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复核、确定及汇总。
⑵汇总会计报表报送对象:总部财务经理、总经理、集团财务总监、集团总经理、董事长。
⒋会计报表格式
⑴上述各会计报表格式,由财务部统一制订下发执行。
⑵分公司不得随意更改报表格式。
⑶分公司若确有更改会计报表格式的需要,须预先上报总部财务部。经财务部审核同意后,由财务部将修改后的报表格式下发给所有分公司及总部执行。
七、分公司财务检查
㈠总部对分公司实施定期或不定期财务检查,分公司须配合检查,接受总部监督和指导。
㈡定期财务检查
⒈定期财务检查暂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若公司设置了审计机构,则由审计机构组织实施。
⒉定期财务检查组成员构成:从总部财务部财务经理、主办会计、往来会计、出纳、(审计部审计经理、审计员)、集团财务总监中抽调人员组成,每次不少于2人,不多于4人,由职务最高者带队。
⒊定期财务检查的时间规定:
⑴每个分公司每两个月期间必须进行一次定期财务检查,不固定实施日期。时间尽可能避开申报纳税、月度结帐、出财务报表的时间。
⑵根据定期财务检查的特点,定期检查前半个工作日内,检查组将通知被检查单位,以便提前安排好相关财务工作,避免过多冲突。
⒋定期财务检查的检查内容,至少包含:
⑴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⑵付款规范性
⑶收款规范性
⑷费用报销合规性
⑸资金盘点
⑹内部帐务审计
⑺外部帐务核查
⑻空白票据使用情况核查
⑼门店帐务、表单的稽核情况复核
⑽ERP系统是否规范录入检查
⑾收据与收款的核对,收据存根联检查
⑿用友财务帐套运行情况了解
⒀税务情况了解
⒁与非财务人员交流,了解他们对财务工作或财务人员的看法或建议
⒂了解财务人员的工作建议
⒃针对薄弱环节的现场培训或指导
⒌定期财务检查报告
⑴定期财务检查结束后,小组成员依各自分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提出必要评价,报给组长;
⑵组长汇总成员报告内容,形成完整报告;
⑶检查结束3个工作日内,提交财务检查报告给有关领导,抄关必要人员。
⒍后续改进
根据财务检查发现的问题,通知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逐项落实。
㈢不定期财务检查
⒈根据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指令,公司财务部组织不定期财务检查。
⒉不定期检查不通知被检查单位;若小组成员私自告知被检查单位,一经发现,按公司奖惩规章处罚。
⒊不定期财务检查工作机制同本管理规章第八节第㈡款“定期财务检查”;若指令人有特殊指示,则从其指示。
八、本管理规章自发文之日开始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则适时修订。本管理规章由集团财务部解释。
附件一:银行帐户登记表
银行帐户登记表
附件二:分公司备用金额度表
附件三:出纳日记帐格式
附件四:资金盘点表
资金盘点表
盘点单位: 盘点时间: 年 月 日 时
出纳: 盘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