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规章制度1

时间:2024.3.31

 

第一部分   公司基本概要

 

第一章  概   况

    1.公司概况

   浙江贝尔佳电子有限公司始创于1994年7月创建,专业生产各类连耦合器、插头连接器、按键式、跷板式、推拉切换式、拨动切换式、旋转式、轻触式等各类开关、插座、专供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子、电气、电信设备、器具等输入电源信号耦合、电源电路的切换、通断等控制,是理想的终端常用原器件。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研发、生产、管理人员和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系列产品获得美国UL、ENEC、德国VDE、TUV、瑞典SEMKO、挪威NEMKO、丹麦DEMKO、芬兰FIMKO、欧共体CB和中国的CCC、CQ九国际标准认证,并建有产品例行实验室,定期对每类产品的质量状况进行监控测试,我们重视环保的建设和推广,所采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合乎欧盟的环保法规,我们重视创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以便满足于市场和客户的需要。我们将以合理的价格,优质的品质,完善的服务向我们的客户提供有安全保证的绿色产品。

    贝尔佳公司以坚持经营规模化,管理科学化,品牌国际化的发展思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质量为生命,科技为动力,效益为目标的企业经营理念。坚持以一流的品质、合理的价格、完善的服务,创建用户满意工程。

    在新的征程里,公司坚定“打造国际化现代企业集团”的目标,积极响应党和政府提出的“转型升级”和“构建和谐企业”号召,依托所有合作伙伴的依赖和支持,以工业电子为主导,以自主创新为动力,调整营销战略、加大新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研发力度,大号管理、营销、技术、品质、人力资源五张牌,通过学习、吸收先进理念,不断创新发展运营模式,实现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促进区域经济和民族工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快速发展的科学技术,热情饱满、追求创新的贝尔佳人将一如既往地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太迎接新的挑战。我们热忱欢迎各界朋友的到来,相信有了您的加盟和支持,我们的事业将会更加辉煌,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伟业!

2.工作时间

2.1      上班时间     AM7:00/11:00  ~  PM13:00/17:00

                            上    午       7:00:00 ~ 11:00

                            中午休息       11:00 ~ 13:00(包括午餐时间)

                            下    午       13:00 ~ 17:00

2.2      工作日数 一年 305 日

                 休假日数 48 日

2.3   国定假日 --- 11 日(元旦 1/1﹐春节 3 日﹐清明节1日,劳动节5/1,2,3,

端午节1日,中秋节1日,国庆节 1日 。

第二章经营政策

1         四大经营政策

1.1      开发政策 ─ 秉持诚实?耐心?努力,发挥创意,开发品质完美之一流软件;

1.2      品质政策 ─ 善用所有资源,持续品质提升,符合客户需求,满足顾客期望;

1.3      管理政策 ─ 奖赏分明,将资源作合理及有效分配,关心员工,并维护安全良好

工作条件;

1.4      人事政策 ─ 因才任用,随时考核,讲求绩效,公平竞争。

2        两大坚持

2.1      侵占公司资产者除名

公司五大资产:人资产,财务资产,信息资产,信用资产,智能资产。

2.2      泄漏公司机密者除名

      公司三大机密:产品机密、销售机密、技术机密。

第三章  公司的组织机构图

第四章各部门职能工作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明确员工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规定,要求公司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内容

2.1组织职能

2.1.1公司各部门在总经理统一领导下,发行本部门职责。

2.1.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任命,领导本部门工作,对本部门工作全面负责。

2.2公司管理职能

2.2.1综合办   下设:(人事部)、(后勤部)、(安全办)

2.2.1.1负责编制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培训计划及企业形象策划,并予以组织实施。

2.2.1.2协助总经理制定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制度企业经营发展战略方针。

2.2.1.3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管理评审,制订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并组织各部门分解、实施。

2.2.1.4建立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地运行,参与内部质量审核的有关工作。

2.2.1.5负责公司管理性文件的控制、灭族信函的管理以及企业外部的联络。

2.2.1.6负责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负责按规定考核各部门工作业绩,向总经理提供奖惩依据。(人事部分管)

2.2.1.7负责办理员工招聘、培训、转正、调配、离职手续。(人事部分管)

2.2.1.8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关于人事、薪酬、绩效、福利、劳保等有关规定。(人事部分管)

2.2.1.9负责公司员工人事档案、教育培训资料、行政档案的管理,负责劳动纪律检查、考勤管理,并汇总员工考勤资料,提供工资计发依据。(人事部分管)

2.2.1.10负责公司会议的组织工作,作好会议记录,负责总经理室客人来访接待工作。

2.2.1.11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的管理,负责环境卫生、员工宿舍、食堂工作的管理。(后勤部分管)

2.2.1.12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水电供应工作的检查与管理。(安全办分管)

2.2.2生产部

2.2.2.1负责生产计划以及生产措施计划的编制、下达,负责生产计划的调整,下达临时生产计划。

2.2.2.2负责组织生产车间按生产计划的要求及时完成各项生产任务,负责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2.2.2.3负责召开生产高度会议,检查生产准备工作、生产进度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处理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2.2.2.4负责组织生产工人岗位培训、操作技能考核,以及劳动定额、计件工资的管理。

2.2.2.5负责组织车间实施生产现场管理、过程控制、产品标识控制。参与合同评审、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工作。

2.2.2.6负责编制生产月报表,总结分析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

2.2.3品管部

2.2.3.1负责公司产品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

2.2.3.2负责公司产品的定期试验、对比试验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2.2.3.3负责建立公司计量、检测设备管理台帐,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定和维护保养。

2.2.3.4负责公司产品检验文件、质量记录的管理工作。

2.2.3.5负责组织公司产品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工作;供方质量业绩统计工作。

2.2.3.6负责公司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控制、产品标识的检查。

2.2.3.7负责公司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2.2.3.8负责公司质量信息的管理,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填写质量月报表。

2.2.4供应(采购)部

2.2.4.1负责组织公司产品供方的调查,评定和管理,建立供方档案。

2.2.4.2负责协调供方产品价格,负责公司物资采购工作,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2.2.4.3负责仓库的管理工作,及时处理进货不合格品的退货工作。

2.2.4.4负责收集原材料、外协外购件的质量凭证。

2.2.4.5负责监督、检查仓库工作人员履行物资进出库手续,执行财务管理规定。

2.2.4.6负责本部门使用车辆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2.2.5技术(工程)部

2.2.5.1负责公司产品的图样设计、作业指导书编制工作。

2.2.5.2负责公司技术性文件的管理工作,负责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完善企业标准。

2.2.5.3负责对本公司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工作。

2.2.5.4负责公司产品售前、售中、售后的技术服务工作。

2.2.5.5负责公司产品定型、认证、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

2.2.5.6负责公司产品工艺改进、工艺定型、材料定额制订、验证和更改工作。

2.2.5.7负责处理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并完善技术资料。

2.2.5.8参与合同评审、不合格品评审、内部质量审核、统计技术的应用工作。

2.2.6工程 (技术)

2.2.6.1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待开发产品的可行性分析和立项申报工作。

2.2.6.2负责编制、实施新产品开发试制措施计划。

2.2.6.3负责新产品的图样设计,以及设计验证、设计确认等工作。

2.2.6.4负责编制新产品试制工艺,组织新产品样机试制、样机确认工作。

2.2.6.5负责组织新产品的技术鉴定、设计评审资料的准备工作。

2.2.6.6负责组织新产品技术指标的验证和验证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2.2.6.7负责编制完善新产品的设计图样、作业指导书。

2.2.6.8负责编制新产品批量生产的准备措施计划。

2.2.7营销中心(未设机构)

2.2.7.1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年度销售方案、销售目标和指标,并予以实施。

2.2.7.2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产品市场信息、价格信息,制订公司销售策略,负责策划广告、宣传方案并予以实施。

2.2.7.3负责组织合同评审、技术交底、核算报价及与顾客的联络,签订正式销售合同、下达生产通知书。

2.2.7.4负责公司产品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以及对内外部信息沟通传递工作。

2.2.7.5负责顾客往来电话、传真、信函的处理,及时传递到相关部门。

2.2.7.6负责销售资料、合同的管理,建立顾客档案,负责产品销售货款的回收。

2.2.8市场部(未设机构)

2.2.8.1负责收集、分析市场信息,组织制订、实施市场拓展计划、营销策略。

2.2.8.2负责划分销售片区,设立销售网点,统一销售点的形象展示。

2.2.8.3负责企业产品样本、资质证明、法人委托书的使用和管理,以及招、投标资料的准备工作。

2.2.8.4负责收集、汇总市场拓展计划实施结果,建立市场信息档案,分析、调整市场拓展方向,根据市场需求,提出新产品投放建议。

2.2.8.5负责建立供方档案,协调供方产品价格,加强仓库管理,组织好发货工作和货款回收工作。

2.2.8.6负责本部门使用车辆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2.2.9财务部

2.2.9.1负责贯彻国家财政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规定。

2.2.9.2负责制定公司经济核算、会计出纳工作程序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企业成本核算程序,严格财务支出。

2.2.9.3负责企业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有关部门定期组织资产清盘以及仓库帐、物流管理指导工作。

2.2.9.4负责公司现金管理、银行收付工作,加强银行信贷管理,监督企业专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

2.2.9.5负责公司员工工资奖金计算、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日常财务运作,处理日常费用开支,审核各类报销凭证。

2.2.9.6负责按规定传递财务凭证,登记财务帐册,填报财务报表。

3、本制度由综合办提出,解释权归综合办。

第五章  员工基本守则

为谋求公司发展与员工福祉,全体员工应遵守下列各项所订之服务守则:

1       公司员工应忠勤职守,遵奉公司一切规章,服从主管人员之合理指挥,不得敷衍塞责,主管人员对员工应亲切指导。

2       公司员工对内应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质量,增加生产,对外 应保守业务或职务上之机密。

3       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的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4       公司员工关于职务上之报告,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5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6       公司员工应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保持工作场所肃静、整洁,严禁大声喧哗、聊天串岗、吃零食。

7       公司员工未经核准不得私带亲友进入公司。

8       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权图利自己或他人。

9       公司员工必须保持良好的职容风纪,上班必须着装整齐,讲普通话,接听电话要用标准用语。

10    公司员工非经公司之书面同意,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之事业,亦不得为同类事业公司之无限责任股东﹑执行业务股东﹑董事或经理,或行号之显名或隐名合伙人。

11    公司员工不得因职务上之行为或违背职务之行为,接受招待,或受馈赠、回扣或其它不法利益。

12    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

13     公司员工不得撷带弹药刀枪﹑危险物品﹑违禁品或与生产公物无关用品进入工 作场所。

14    公司员工未经核准,不得携带公物出公司,应领取放行证后,方可出公司。

15    公司为因应业务需要,在不违反劳动契约,不变更其应有收入及确为员工技术、体能所能胜任时,对员工职务或工作地点之移动,员工不得拒绝。

16    公司员工应依照规定时间上下班,除出差请假外,必须亲自做考勤记录,亦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职。

17  公司员工在上班时间禁止在公共区域内吸烟。

编制说明:

1.         本规章制度中所称呼的员工指聘用的所有人员。

2.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贝尔佳有限公司综合办。

3.         公司有权在必要时对本规章制度内容进行修改。

4.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部分公司规章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2. 内容

2.1文件、资料管理

2.1.1收文的管理

2.1.1.1文件的签收

(1)凡来公司的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新启的除外)均由综合办文员(文秘)登记、签收

和拆封。

(2)在签收和拆封时,应注意检查封口、邮戳,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

收并立即报告综合办主任。

     2.1.2.2文件编号与保管

     (1) 文员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经综合办主任阅后送相关领导签署拟办意见。

     (2) 员工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行政办进行登记、编号、保管或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2.1.3.3文件的阅批与传阅

     (1) 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公司经理阅批后由文员(文秘)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码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应即阅即办。

     (2) 一般函、电、单据等,可由文员(文秘)直接分转处理。

     (3) 涉及几个部门会办的文件,应确定主办单位后牵头进行处理。

     (4) 为加速文件运转,文员应当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指示次序依次传阅,一般不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2.1.4.4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 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密级文件带到宿舍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 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一般应在当天阅完并交回行政办;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或“拟办意见”,综合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

     (3) 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应办理借阅手续,防止丢失和泄密。

     (4) 文件阅完后,应送交综合办文员,切忌横传。

     (5) 文员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综合办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

     2.1.2发文的管理

     2.1.2.1发文的规定

     (1) 公司上报下发的正式发文都必须经过综合办,其它部门一律不得擅自向上、向下发送公司的正式文件。

     (2) 各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而需发文的,应拟稿后将底稿交综合办主任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批准,编好文号按公司统一格式印制、发送。

     (3) 公文号编排方法为:“浙贝司〔年份〕口口口号”,“*”表示发文的类型,如“浙贝司”、“浙贝党”、“浙贝质”,“口口口”表示文件分类后的顺序号,用三位数字表示。

     (4) 公司的公文标准格式附后。

     2.1.2.2发文的范围

     (1) 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重要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 以公司名义发文件主要用于:

     A. 公布企业规章制度;

     B. 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公司文件;

     C. 公布企业体制、机构变动或人事任免事项;

     D. 公布企业重大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方面做出的决定;

     E. 公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F. 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 公司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A.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求报告、处理决定;

    B.对兄弟单位联系有关企业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建工作等事宜;

    (4) 在日常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党建、工会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副总及以上级领导批准后,下发或传达执行,一般不用发文的形式进行发面。

    (5) 各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不发文。为备查考,可以部门名义发《工作简讯》或会议纪要。

    (6) 各部门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以部门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而不以公司名义发文。

    2.1.3发文程序与要求

    2.1.3.1各单位需要发文时,应事先向综合办提出申请;

    2.1.3.2综合办同意发文时,主办单位应草拟文件初稿;

    2.1.3.3草拟文稿必须从公司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2.1.3.4文稿拟就后,拟稿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制份数、拟稿与拟稿人,并标定日期、签名和密级等;

    2.1.3.5综合办应根据有关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2.1.3.6需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2.1.3.7文稿审核会签后,呈送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审定批准签发;

    2.1.3.8经领导批准签发的文稿由文员统一编号后打印;

    2.1.3.9文稿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2.1.3.10文件打印好后,由综合办分发送到相关部门并检查落实情况。

    2.1.4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2.1.4.1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对有密级的文件应先经综合办主任同意;

    2.1.4.2借阅文件应严格发行借阅登记手续,按照归还。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擅自勾划。

    2.1.4.3文员应对承办的公文抓紧催办,定期对本公司文件和上级来文,进行收缴清退工作。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2.1.5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2.1.5.1文件的归档范围

    (1) 统一由综合办负责归档的文件:

    上级机关来文(收文);

    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报千、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告等;

    总经理办公会、党建会、各种代表大会、中层干部会等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以及各种专业全会记录;

     有保存价值的信息反馈及处理结果;

     上级机关领导莅临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公司向上级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反映公司和产、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公司领导工作等的音像制品等;

     公司日志和大事记;

     重要的上报(申报)材料等。

    (1)各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部门分别负责立卷归档。

     2.1.5.2 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一般应在下年度三月份以前整理完,四月份正式向档案室移交。

    2.1.6文件的销毁

    2.1.6.1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综合办应定期进行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2.1.6.2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综合办做好登记工作后予以销毁。

    2.2文印管理制度

    2.2.1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接触的保密事项。

    2.2.2.打印、复印的文件资料,均需分类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2.2.3文印室人员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打字、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紧张时,应加班完成;工作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2.2.4复印机等文印设备由专人管理和使用,非专管人员和非授权人员不得随便开机复印;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

    2.2.5原则上不接受外单位、个人的资料打印、复印。如确实需要,经综合办主任批准后按市场价格办理登记收费手续或者办理登记手续。

    2.2.6文印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打印和复印时纸张尽量双面使用)、降低消耗和费用,对纸张的使用要严格执行领用审批制度;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和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以免影响工作。

    2.2.7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综合办主任或相关部门经理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

    2.2.8综合办应每月统计核算纸张、打印机色带、墨盒及文印设备维护等费用,并进行控制。

    2.2.9文印人员负责打印机色带、墨盒等固定废弃物的收集。

    2.2.10严禁在工作时间用电脑玩游戏,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2.3办公用品管理与领用规定

    2.3.1公司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按权限审批后由综合办统一编制计划经审批后报采购部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低值易耗品要求以旧换新。

    2.3.2各部门专用的表格,由各部门制作格式,由综合办统一印制。

    2.3.3办公用品的领用流程是:领用人填写 《物资领用单》-----主管审核-----综合办主任审批-----办公用品仓库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2.3.4分配和领用的办公用品(桌、椅等)实行定置管理,不得随便移位;特殊情况需移动或搬离的,应先经综合办批准。

    2.3.5员工必须爱护办公用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依法,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2.3.6申购日常办公用品或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经综合办主任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始得购置。

    2.4电话使用与管理规定

    2.4.1办公配备的电话,一般不得用于私人事务。禁止擅自使用办公电话拨打因私长途电话,违者除补交话费外,可给予50元/次以下的罚款;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

    2.4.2接听电话时,一般在响铃第三声时摘机,并用普通话讲“您好,贝尔佳公司”,再礼貌地询问事由;

    2.4.3凡是有来电,要迅速、准确地接、转各种来电;

    2.4.4拨打和接听电话应用话简炼、清晰,回话应礼貌、耐心;

    2.4.5凡因公要求改变电话权限和功能的部门和个人,须先向综合办门申请,经主任批准后交相关人员办理相应功能;

    2.4.6公司电话采用租用电信部门虚拟总机,内部相互拨打一般只需拨短号;

    2.4.7公司通讯设备及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原则应遵循电信的有关规定,电工或计算机维护人员应熟悉并掌握公司使用机线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及其测试、调整、维修基本技能等,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原始记录;

    2.4.8综合办文员负责保管公司通讯设备及技术资料。主要技术资料应包括:有关设备维护说明书,机房布线系统图,电缆、杆线、分机设备布置图,维修情况记录;

    2.4.9各部门安装、拆迁话机,应向综合办门出具申请,主任批准后,由相关人员负责装、拆。

    2.4.10公司对移动电话统一管理,相关享受公司话费补助的人员,由于工作需要,享受话费补助的部门经理以上和关键特殊岗位人员,必须24小时保证手机开通状态,否则,将减免补助,如果由于通讯受阻而影响工作的,还要给予每次100元的处罚。

    2.5会议管理制度

    2.5.1目的: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

    2.5.2会议分类

(1)公司级会议:主要指公司级的行政会议(例会),员工大会,党、工、团(代表)大会等,行政类会议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办负责组织;党建的会议商请总经理后报党支部书记批准,党支部负责组织召开。

(2)专业会议:指新产品开发、营销、技术、质量、生产、安全、体系等专业性工作会议,由分管副总及以上级领导批准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召开。

(3)部门工作会:各部门、支部等召开的工作会,由各部门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班组(小组)会:由各班组长或党、工、团等小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5)上级或外单位在我公司召开的会议(现场招聘会、报告会、办公会、培训会等)、厂际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参观访问会等一律由综合办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6)由我公司主办或协办的大型专题会议:如营销年会、论坛会、配套协作大会、新闻发布会、新产品推广会、技术鉴定会、评审会等,经总经理及以上级领导批准后,一般应成立专门的领导和工作班子,负责策划、筹备及实施等工作;

    2.5.3会议的安排

(1)例会的安排:为了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般都纳入例会制,原则均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会;

(2)行政例会一般为每周三举行,中层级管理人员参加,综合办主持,时间为30-----60分钟;总经理办公例会每月初一次,高层管理人员参加,总经理主持,在月初1--5日举行;部门周三例会,由部门具体安排;

(3)例会的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等,若没有通知更改,原则应遵循惯例;

(4)其他会议的安排:凡涉及多个部室、车间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须在会议召开前报分管副总及以上级领导批准后,由综合办负责通知和会议前期准备工作。

(5)综合办具体负责各会议室的安排、布置及音响、茶水等;

(6)凡已列入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报请综合办调整会议计划,并通知相关人员;

(7)对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综合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对准备不充分、或重复性、或作用不大的会议,公司综合办有权拒绝安排;

(8)各部门会期原则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2.5.4会议的准备: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都应分别作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通知与会人员等;

    2.5.5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必须严格会议纪律,按时到会,不随意走动,手机开成震荡状态;无特殊原因一般不得请假,如请假需经主持人批准;

    2.5.6公司员工非接待客人和参加会议,不得随意进入接待室和会议室;各部门如需使用会议室,要提前到综合办申请,经同意后使用;不得随意移动会议室的家具和物品,不得随意拿走室内报刊、杂志等资料;使用时应爱护室内设施,保持清洁,会议结束后要整理好会场;

    2.5.7会议结束后,一般应由组织单位根据需要编制《会议纪要》并发放至相应责任部门,但未经批准不得外传。

    2.6企业印章管理制度

    2.6.1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公司总经理授权由行政办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2.6.2公司各类印章由各部门、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2.6.3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2.6.4公司各级人员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将其与所需盖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

    2.6.5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2.6.6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2.6.7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2.6.8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2.6.9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2.6.10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整理后交综合办归档。

    2.6.11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位,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2.6.12公司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印章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部门进行授权。

    2.6.13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综合办门报告。

    2.6.14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2.6.15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公司公章和合同专用章、法人代表名章、介绍信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党建的印章由党建部门负责管理;

    2.7企业报刊、邮件、函电收发制度

    2.7.1各部门因公外发信函,原则由综合办归口管理,尽量采用费用月结的办法。发信部门经办人应事先准备好资料和物件,填写好相关表格,交综合办统一办理,特殊情况也可由部门直接办理;

    2.7.2外来邮件、一般公启函一律经门卫签收送综合办登记分发,挂号、纸包、包裹单、汇款单、货运单等由综合办文员通知收件人到综合办签收或直送收件人签收;

    2.7.3公私邮件、信件、报刊、杂志应随到随清,及时分发,不得丢失损坏,搁置延误;国外来函应检封口、邮戳,如发现拆封或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并向邮局反映,查明原因;挂号信、包裹单、汇款单、货运单等,综合办文员应及时送到收件人手中,收件人要及时去邮局取款取件;

    2.7.4报刊杂志的统一订购原则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各部门申请、经综合办权衡和协调,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办负责办理订阅手续;特殊情况或临时订阅,须先报总经理批准;

    2.7.5收件人为公司的信函,原则由综合办收信和转发,不管公司或是个人的邮件,门卫处必须要建立邮件收发登记册,收件人或代收人到综合办领取时必须要履行签字手续。

    2.8车辆管理制度

    2.8.1公司车辆用途

主要用于日常业务用车及财务部门到银行等办理相关业务。

    2.8.2用车管理

    2.8.2.1综合办配备专职司机,公司员工用车时需填写“派车单”,经综合办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出车,否则油料费、过桥费、驾驶员补贴费等一律不给报销;由综合办统一登记备案。

    2.8.2.2综合办根据申请用车理由的主次缓急和车辆派遣情况,合理统一调度。

    2.8.2.3临时派遣用车需经统一调度,由综合办开具派车单交给驾驶员,驾驶凭派车单出车。用车后应记录用车单位(部门)、人员、用车时间和行驶里程数。回车后应交于综合办备案存档。

    2.8.2.4关于公车私用的处理规定,未经上级领导批准同意和开具出车单,一经发现以每公里的十倍计算。情节严重者一律从重处罚,如发生意外情况并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或相关的法律责任。

    2.8.3行车管理

    2.8.3.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根据交通标识指示行车,做到不酒后驾车;不开英雄车,不以车欺人,做到文明行车,并树好企业形象。

    2.8.3.2外出车辆要按规定停放,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随意摆弄车辆,不得将车辆随意借于他人行驶。

    2.8.3.3车辆进入厂区应减速慢行,中得鸣号。

    2.8.3.4驾驶员在上班时间必须在岗待命,严禁在需出车时找不到驾驶人员,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2.8.4车辆违规及事故处理

    2.8.4.1超速、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的罚款由综合办视情节酌情处理。

    2.8.4.2专职驾驶员如把车辆随意交给他驾驶而发生违规、车辆损坏等罚款或损坏维修费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8.4.3未经批准,驾驶员擅自出车,油料费由驾驶员自负,并加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金额按出车路程远近或出车时间长短而定,私自用车期间,如出现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自负,其相关赔偿费用公司概不负责;如造成公司严重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进行赔偿并追究相关的经济责任。

    2.8.4.4公车外出期间,如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先报警,再向上级领导反应,等等交警和保险公司人员进行处理。

    2.8.5保养及维修

    2.8.5.1驾驶员要经常检查车辆的性能,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检查;每隔三天由车辆保管人员负责擦洗车辆,保证车辆清洁。

    2.8.5.2车辆如需维修时,驾驶员必须事先提出报告,应写明修理部件的估计费用,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

    2.8.5.3车辆应按公司指定地点整齐停放,锁好车门,以防盗窃。

    2.8.5.4车辆管理和保养实行个人责任制,一经发现是属于保养不善和管理不当,其后果全由各车辆负责的驾驶承担相关的修理费用和责任,并按实价进行赔偿。

    2.9档案管理制度

    2.9.1档案管理工作由综合办负责。档案室具体负责收集、登记、整理、统计、保管公司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并向领导和各有关部门提供所需的档案资料。

     2.9.2档案归集移送

     2.9.2.1各系统、部门应在每年3月份将上一年非现用的技术资料、文件集中整理归集并移交(重要或专业性较强的资料可随时归集移交)档案室。

    2.9.2.2归档文件明晰、完整,文件案卷封面各个项目填写清楚。

    2.9.2.3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二份),办理交接手续。

    2.9.3档案保管

    2.9.3.1档案员要保证移交的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在接收档案时,必须认真细致地对每个部门的案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员。

    2.9.3.2档案员根据档案的自身特点作好分类、立卷、案卷排列和编止,建立台账,备好检索目录或卡片,做到有序、有效管理;并要严格控制档案存放条件,防潮、防火、防盗、防虫,确保档案安全。

    2.9.3.3档案员要按照制度办理有关事项。不得擅自借出、复印,对无审批手续的借阅人员,档案员有权拒绝,做到依制度办事。

    2.9.4档案借阅

    2.9.4.1档案借阅对象必须是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管理、技术人员。

    2.9.4.2借阅档案应按规定办理借阅审批手续,对于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借阅人员,档案员有权拒绝。

    2.9.4.3借阅机密档案(证件、新产品设计及文件、图纸、劳动人事文件),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

    2.9.4.4各部门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人员,严禁对会计档案涂画、拆封的抽换。

    2.9.4.5需要复印的档案由档案员统一复印。未经批准,借阅人擅自复印,给予一定的处罚(30-----50元/次罚款)。

    2.9.4.6借阅部门或个人借出的档案造成遗失,属于一般档案的给予当事人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罚款100-----200元/次),属于机密档案的给辞退或留用察看,扣发一个月工资。蓄意将公司内部情况、资料、技术文件、商业机密透露或将有关复印件带出公司,经查属实的,辞退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2.9.4.7用毕及时归还,一般性档案借用期不超过5天,机密档案不超过3天。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借阅时间,应办理续借手续。

    2.9.5档案销毁

    2.9.5.1销毁档案必须办理批准手续。

    2.9.5.2档案员初拟销毁的档案目录,组织专业人员和有关领导进行鉴定。

    2.9.5.3编制档案销毁手册。

    2.9.5.4编写情况说明

    2.9.5.5提出销毁申请报告并附销毁清册和情况说明交直接主管审核,分管公司领导或总经理审批。

    2.9.5.6销毁档案时,应有二人监督,不能留用。

    2.9.5.7销毁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6月份进行。

    2.9.6为保证公司红头文件和规章制度系统保存无遗漏,凡下发的红头文件和规章制度都必须由分发部门当即直送档案室一份。

    2.10保安管理规定

    2.10.1来访人员的管理

    2.10.1.1任何来访人员进入厂区、须在来访登记处进行登记

    2.10.1.2来访人员必须服从厂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发生争执由后勤协调解决。

    2.10.1.3凡来访人员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厂区。

    2.10.1.4执行公务的部队、公安、政府公务员等人员、因公进入厂区、执勤保安应先通知综合办后,再放行。

    2.10.1.5无明确探访对象的人员、在未明来意之前、保安传递信息被访人拒绝的、不得进入厂区。

    2.10.1.6所有推销、收破烂等闲杂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厂区。

    2.10.1.7外来参观人员如事先与综合办取得联系、并办妥手续后再进入厂区。

    2.10.2进厂施工人员的管理

    2.10.2.1所有施工人员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厂区。

    2.10.3内部员工管理

    2.10.3.1内部员工应自觉服从保安人员的治安管理、主动提供配合。

    2.10.3.2内部员工须在指定的员工大门进出。

    2.10.3.3内部员工在辖区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执勤保安人员有权指出员工各种违章违纪现象,并将违纪现象上报综合办处理。

    2.10.4要害部门(位)的管理

    2.10.4.1凡在要害部门(位)工作的人员要忠于职守、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认真学习岗位技术、消防知识、熟悉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10.4.2一切要害部门(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

    2.10.4.3消防设施、器材要加强管理、经常检查、保持完好、严禁移动或挪作它用。

    2.10.4.4综合办需定期对要害部门(位)的安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10.5对拾遗物品的管理

    2.10.5.1员工在厂区内捡获任何物品都必须及时交到保安处。

    2.10.5.2保安处当值人员在接到物品时、必须将所捡物品过街详细记录,并将情况上报综合办。

    2.10.5.3贵重物品保留一年无人认领时,由部门经理上报公司另行处理;一般物品保留三个月无人认领时,由部门经理做出处理决定并报公司备案。

    2.10.5.4顾客认领失物时,须说明失物的内容,失物地点和出示其他有效证明后方可签字认领。

    2.10.6对停车场的管理

    2.10.6.1厂区内停车场,原则上夜间不得停放外来车辆,如确需,须征求综合办同意,所有公司车辆必须停放指定车位。

    2.10.6.2车辆外出应检查车辆物品,发现可疑应上报处理。

    2.10.6.3顾客可根据需要进行停车,但必须停到车位上。

     2.10.6.4经同意进入厂区停车场的外来车辆,须服从执勤保安的调度指挥,不得乱停乱放,若出现不服从管理者,保安员应立即通知综合办进行处理。

    2.10.6.5进出车辆必须行礼,引导路线。

    2.10.6.6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追究车主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2.10.6.7因保安员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乱停、乱放,给予保安处罚。

    2.10.7对参观游览客人的管理

    2.10.7.1参观时应指定范围内活动、按指定路线行走,同时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2.10.7.2参观游览客人不得在厂区内高声喧哗、不得成群结队、堵塞交通。

    2.10.7.3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10.7突发事件的管理

    2.10.7.1保安当值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综合办联系。

    2.10.7.2对于正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由综合办组织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

    2.10.7.3保安员对刑事犯罪现场进行保护,并征得综合办同意后将可疑人物交公安部门处理。

    2.10.7.4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2.10.7.5如纠纷是由顾客与我方意见不和而产生,我方当事人应礼貌地进行解说并通知上级领导到场处理。

    2.10.7.6保安员因队友处理纠纷事件协助,首先应了解事情的原因,发生经过,当事人的身份及申诉的理由,协助处理。

    2.10.7.7综合办到场后应了解情况,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对纠纷双方进行劝解,以缓和事态,如事态不得以解决,应将纠纷双方请到综合办,以将事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10.7.8综合办对纠纷双方进行处理、调解、如若不能得以解决,将当事人双方交有关部门处理。

    2.10.7.9如若出现伤亡现象,综合办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并将伤者送到医院,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2.10.8物资放行的管理

    2.10.8.1由顾客到相关部门办理物资离厂申请手续,相关部门负责人需详细赶写离厂物资名称及运营资料。

    2.10.8.2保安员随客户到现场核实离厂货物与申请内容是否相符,保安员登记运营车辆车牌号、司机证号、身份证号、手续完善后,予以放行。

    2.10.8.3员工因离职、请假、外出等所携带的物资出门,同样要履行物资出门程序。

    2.10.9夜间查岗的管理

    2.10.9.1夜间查岗工作是保安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目的在于检查保安员夜间工作状况,保证夜间的保安工作质量。

    2.10.9.2夜间查岗按照不定时地进行巡查,每隔30分进行厂区巡逻,消除隐患的发生。

    2.10.9.3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本制度由综合办提出,解释权归综合办

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所属公司全部会议

3.内容:

3.1会议类别:

3.1.1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召开管理层或全体员工的工作会议(如生产/质量/安全等动员大会),主要是指对前段时间工作的总结和后段工作的指导、展望等:

3.1.2专业会议:系全公司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等),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组织;

3.1.3例会:由总经理或各职能部门经理发起召开的跨部门协调、协作专题会议。主要有生产例会、行政例会等,由部门组织,各相关部门主管参与,通过会议,了解各部门的工作进度,并做到各部门之间的良好沟通及衔接,

3.1.4其它会议:各车间早会、部门内部会议等。

3.2会议安排与准备:

3.2.1例会安排: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每周星期三下午16:10在会议室举行生产例会:

3.2.2其它会议安排:凡涉及多个部门、车间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由召集部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召开;

3.2.3各部门会期必须股从全厂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3.2.4会议主持人及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通知与会人等):

3.2.5会议召集人员应准备好会议签到表及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归档:

3.2.6所有与会人员必须自备工作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回到个部门、车间后落实会议内容,必要时将落实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

3.3会议纪律:

3.3.1会议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准时召开,如有推迟等变动,须在会议开始2小时之前通知参会人员;

3.3.2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签到,迟到(会议进行5分钟后到场视为迟到)与早退(提前退场者)予以罚款20元/次;如确有事,必须提前与会议主持人请假,经允许后方可,否则按旷会处以罚款50元/次:

3.3.3参会人员于会议前夕须注意将手机调为震动;会议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确有非常重要的电话,可走出会场至走廊上接听:

3.3.4会议期间,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如发短信,私聊,睡觉等,一经发现,罚款30元/次。

3.4其它:

3.4.1会议涉及机密事件(有关的草案及提案),所有与会者要严守保密,不得外传泄密,否则按相关情况处理:

3.4.2会议决议、决策事项须会后跟进落实的,遵照“谁组织,谁跟进”的原则;会议跟进的依据以会议原始记录及会议纪要为准。

4.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废时亦同。

5.本制度解释权归浙江贝尔佳电子有限公司人事部.

  考勤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作息制度

2.1公司上班时间:

夏季:7:00-----11:00;13:00-----17:00加班:18:00-----21:30

冬季:7:30-----11:30;13:30-----17:00加班:18:00-----21:30

2.2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人事部作出决定,开发书面通知执行;

1、考勤范围

3.1公司除高级领导(总经理、副总以及相当于副级别人员)外,均须在考勤之列。

3.2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报人事部备案。

2、考勤办法

4.1公司采用智能考勤机刷卡制度,其中一部分员工采用智能头像素描刷卡考勤,一部分员工采用智能指模刷卡考勤。

4.2要求员工每天刷卡4次,其中部门经理、供应采购员和司机、市场和销售业务人员以及财务办税人员,由于工作性质的不同,每天必须至少达到2次刷卡(即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中午上下班刷卡时间间隔10分钟,为有效刷卡。

4.3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刷卡或签到。伪造仿真指模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当日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4.4行政人员以及销售、供应考勤工作由综合办负责,生产、技术、质量部门的工作人员考勤由生产、技术、质量主管负责,部门负责人必须客观认真审核,综合办一旦发现部门负责人有徇私舞弊,假公济私,感情用事的,处罚部门负责人50---100元;

4.5考勤记录在次月三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至各部门主管报人事部审核,由财务作为核发工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4.6因考勤机原因确实无法刷卡时,行政人员可由综合办主任签字生效,生产、品管、工程部门的工作人员可由直接主管签字生效。

4.7因公外出或出差不能按时刷卡或忘记刷卡,在一个工作日内填写“手工考勤证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人事部统一签卡。否则,将被视做旷工。

3、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5.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按规定扣罚。

5.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按规定扣罚。

5.3旷工,无故缺勤,1天扣3天。

5.4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必须有请假单,否则,以旷工处理,按规定处罚。

5.5出差,必须提供“手工考勤证明”。

5.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必须提供“手工考勤证明”。

5.7调休,必须提供“手工考勤证明”。

5.8加班,必须有加班单,否则不予计算。

5.9工伤,必须有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计算生活保障费用。

4、人事部文员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5、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考勤工作流程管理办法》。

6、凡是对忘记刷卡或其他原因补刷卡记录的每张单罚款5元。

7、综合办监督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考勤工作流程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考勤管理,简化考勤工作流程,严格考勤制度,保证考勤结果的准确性、及时性与透明度,提高工作次序。特制定本办法。

2、考勤工作流程图

3、流程说明

3.1考勤数据收集

3.1.1人事部统计考勤的基础数据来源于电脑刷卡机。

3.1.2各部门必须在每月3-15日前将上月的请假单、休假单、未刷卡补签证明、加班单、出差证明遗漏、错误更改等有效考勤资料及时交人事部确认汇总。

3.1.3人事部规定每月的1日至3日是考勤刷卡机数据导出日,3-15日为考勤记录更正期,逾期者将不予办理,如确有逾期有效考勤证明,没有在规定时间上交的,只能顺延至次月上交统计。

3.1.4各部门上交的各项考勤数据证明,必须有相应的职能权限负责人签字确认,才是有效资料,否则人事部将不予接纳统计。

3.2人事文员统计

3.2.1人事部将符合规定的考勤证明,经过确认后,对照电脑刷卡记录,进行认真审核、核对、统计汇总。

3.2.2人事部人事文员经过统计,形成的考勤汇总表,报人事主管审核确认。

3.3考勤公示

3.3.1人事部将确认后的考勤汇总表张贴在宣传栏里。(迟到、早退、旷工、未打卡等)

3.3.2人事部规定每月的3-15日为考勤公示期。

3.3.3在规定的考勤公示期内,各相关部门或个人若对考勤有疑议的,必须在公示期内向人事部提出,如需修正的,必须持有经过职能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有效证明,交人事部更正,否则不予收理。

3.3.4逾期不提疑议的,视同默认同意,逾期提交的相关考勤有效证明,只能顺延次月统计。

3.4财务审计

3.4.1考勤公示期结束,人事部将更正好的考勤汇总表连同相关考勤附件或电子文档,经人事部主管审核审定后,于16日送财务部审计。

3.4.2财务会计必须在每月的17日之前审计完毕,同时,在审计过程中,若有差错的,要求人事部及时修正,最终财务审计人员以及财务经理要签字确认。

3.4.3财务部将审计好的考勤汇总表,递交财务经理审批。

3.5财务造表

3.5.1财务部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即20日之前造好工资表。

3.5.2财务部造好的工资表必须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字,以保证其准确无误。

3.5.3财务部将审核完毕的工资表于21日呈送总经理审批。

3.5.4总经理在2个工作日内将工资表审阅、审批完毕。

3.6财务部填单发放

3.6.1工资表经总经理审批完毕后,财务部要填写每个员工的工资卡。

3.6.2财务部必须在2日内做好工资发放前的准备工作,并于每月30左右发放员工工资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发放的,财务部会发放通知,说明情况。

    特别提示:车间计件员工的计件统计报表必须在16日前报到财务部,逾期提交的,只能顺延次月统计。财务收到计件统计报表计算出工资后,于17日发到各车间确认,在确认时间内,各车间或个人若对计件工资有疑问的,必须在确认期内向财务部提出,如需修正的,必须持有经过职能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有效证明,交财务部更正,否则不予收理。各车间于20日必须将确认好的统计报表返还给财务部,逾期不交视同默认,财务将不再给予修改。

4、相关职能部门

4.1人事部人事文秘:负责考勤数据收集、确认、汇总、核对、更正等。

4.2人事部:负责考勤数据审核。

4.3各部门:负责考勤数据提供与确认。

4.4财务部:负责审计、造表、发放。

4.5总经理:负责工资表最终审批。

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综合办所有。

 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贝尔佳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

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周六)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生产核准的加班申请交到

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         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           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

班申请交到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           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           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           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为*@*.。

8.           加班刷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刷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9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自愿加班的员工,公司给予每月四个周六加班费计450元、周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 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综合办所有。

奖励惩罚制度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工作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执行,同时激励员工爱岗敬业,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暂行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应惜缘、知责、诚信、敬业,实事求是,忠实履行职责,从公司利益和大局出发,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宗旨。

第三条 公司实行奖惩制度,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员工,坚持以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   奖 

    第五条 员工的奖励分为一级嘉奖、二级记功、三级记大功、四级晋级或参与年度优秀员工评比、五级终身员工等五类,在给予职工奖励的同时可视情况发放一定的奖金或物质奖励。

    第六条 奖励事件在记功及以下者,先由建议人填写《奖惩建议申请单》(见附件一),级逐级审核后,再由综合办文秘核实情况后,综合办主任审批签发生效;奖励事件在记功以上者,经前述报审程序后,报公司总经理签批后生效。对各部门负责人的奖励,必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对公司副总及相当级别人员的奖励,必须报公司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 受到各项奖励时,公司通过通告栏、内部款物、各种媒介等给予宣传。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和20---50元/次的一级奖励:

    1. 各级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和公众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3. 拾金不昧,价值在50元以上者。

    4. 勤勉辛劳,协作互帮,热忱为公司服务,有具体事实且持之以恒者。

    5. 司机、保安当季度内未出现交通违章事故、治安安全事故的。

    6. 连续3个月内未出现事假、病假、迟到、早退和旷工等,出满勤者。

    7. 认真参加学习培训,独立考试(核)成绩在前3%名次或前3名者。

    8. 当年度考核称职者。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记功和50---100元/次的二级奖励:

    1. 对工作流程法,加工工艺及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改善建议,或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并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纳施行且取得成效者。

    1.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防止有害事态发生,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者。

    2.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人身及财物安全者,或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3.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回收利用,一次收益在300元以上,年累计收益在2000元以上者。

    4. 发现职责外的事故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5. 在贯彻实施ISO9000等管理体系方面严肃认真,持之以恒,且做出显著成绩者。

    6. 坚决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者。

    7. 当年度考核优职及以上者。

    8. 参加上级、社区各类竞赛或活动获奖,或有显著的善行佳话,或获得县级以上优胜奖励者,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9. 一年内嘉奖三次者。

    10. 其它在工作、生活、社会活动中的模范行为。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和100---200元/次的三级奖励:

    1.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2. 在管理上积极建议、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预期收益一次性在2000元以上或年累计在1万元以上者。

    3. 在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降低成本费用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对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者。

    4、获得温州市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及奖励者。

    5、管理人员获重要研究、创新成果,在省级以上刊物、会议上发表者。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晋级或树为标兵,并予以200元/次以上的四级奖励:

    1、研究发明和技术改进,对公司有重大贡献,并使成本降低、产量质量明显提高、利润增加者。

    2、开发新客户或新市场,对公司确有贡献,致公司效益增加者。

    3、管理人员坚持原则,顶住威胁和压力,迎难而上,有突出事迹者。

    4、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者,可记“特等功”或授予“终身员工”荣誉称号,并予以1000元以上的五级奖励,或者享受金额2000元以下,时间10天以内的带薪旅游一次。

    1、如果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满十年,无记过及以上处分,有4年以上被评为先进者。

    2、连续7年以上被评为优秀(先进或文明)员工。

    3、累计20次记功以上奖励。

    4、获国家级技术进步,技术发明奖或其它奖项。

    第十三条  其它对本公司和公众有得或其它应予奖励的行为,只要事实证据确凿,经呈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亦应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员工奖励事项发生时,事项行为人的直接主管负主要申报责任,同时其他任何员工均可以向上级部门申报,也可向公司综合办直接申报(填写《奖惩建议申请单》单式见附件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予以奖励。员工获得的奖励,由人事部记入其本人人事档案。

                                

 第三章  

    第十五条 本公司对员工的惩处分为一级警告或严重警告、二级记过、三级记大过、四级停工反省1---2周或降级免职、五级开除等五类。在给职工惩处的同时可视情况给一定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应索赔相关损失。

    第十六条 惩处事件在记过及以下者,由综合办核实情况,报综合办主任审批签发后生效;惩处事件在记过以上者,由综合办调查核实情况后,报公司总经理签批后生效。对各部门负责人、副总及相当级别人员的惩处,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一级警告处分和20---50元/次的罚款:

    1、骑车进出厂门不下车者。

  2、不及时关闭电灯、水龙头和电扇、空调、办公电器设备开关者。

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管理人员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6、打卡、就餐不排队,干扰正常秩序者。

    7、打卡后再外出就餐至上班时间未到岗及未下班提前就餐或先到食堂就餐后打下班卡者。

    8、 除经审批者外,上班时间在工作岗位就餐者。

    9、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制服、帽,或穿拖鞋、背心上班等不雅行为者。(部门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处分)

    1、0严重不遵守作息时间或上班时间私自外出者。(部门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处分)

    11、上班时间打电话或上网聊天者。

    12、违犯宿舍管理“六不准”和“禁止性规定”。(包括私换床位、私用大电器、乱接电线等)

    13、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4、不讲卫生,随处乱吐、乱扔、乱泼、乱倒、乱写乱划者。

    15 、无故不参加规定的活动、培训或会议者,或捏造不实理由蒙骗请假者。(部门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处分)

    16、积压公事致妨害本公司或本部门工作者。(部门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处分)

    17、对使用的车辆、设备不做保养,劝而不改者。

    18、司机、保安当月内出现一般交通违章和治安安全事故的。

    19 、旷工1天及以上,或当年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另按两倍标准扣罚工资)

    20、管理人员不按要求完成计划、总结、报表、召开例会、等例行工作,又不事先报告者。

    21 、对相比上述条款描述的情形稍严重,但又不足以记过处分的情形,可视情节给予记过处分的情形,可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二级记过处分和50---100元/次的罚款:

1、上班时间睡岗,或擅离岗位、串岗、闲聊,怠慢工作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嬉闹、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部门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处分)

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较重者。

    4、工作中酗酒者,或在公司内酗酒滋事,影响公司秩序者。(部门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处分)

    5、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导致工作脱节者,或轮班制员工不按规定进行轮班或交接工作者。

    6、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或携带危险物品入公司者。

    7、工作时间内男女嬉戏,行为不检点者。(部门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处分)

    8、打听他人的工资或随便与他人讨论自己或他人的工资。

    9、在公司规定的禁烟区内吸烟者。(在仓库吸烟加重一级处罚)

    10、不尊重上级领导,不孝敬长辈,不赡养老人者。

    11、弄虚作假,骗取奖励和荣誉者。

    12、一年内警告三次者。

    13、其它比较明显的渎职、失察、失责,违反各种规章制度和领导决定的错误行为。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记大过处分和100---200元/次的罚款: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或重要紧急生产、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又不事先申报以采取应急措施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侮辱、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部门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处分)

    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较重者。(如开错单,出纳、保管进出钱(物)错误、遗失经管重要文件、财物等)

    4、不服从管理人员的合理指导调配,情节较重者。

    5、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料遭受损失或伤及人员者。

    6、托人签到、打(刷)卡或代人签到、打(刷)卡者。

    7、玩忽职守,或擅自变更工艺规程或操作/工作方法,致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损失额在2000元以上)

    8、上班的时间玩棋牌或电脑游戏者。

    9、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员及未经部门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

    10、主管人员对所属员工工作秩序、劳动纪律监管不力,或对重要活动组织指挥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停工反省1---2周或降级免职的四级处分和200元以上的罚款:

1、不服从管理人员的合理指导调配,屡劝不听者,或有威胁侮辱管理人员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2、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尚轻者,或在工作场所及集体宿舍聚赌者。

3、泄露公司机密者。

4、造谣生事,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制造私人物件,或指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或作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部门直属主管连带责任处分)

6、伪造帐目、虚报费用、申领钱物或教唆帮助他人营私舞弊者。

7、遇非常事变故意逃脱者。

8、未经许可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的第三产业或兼职但经劝阻能及时改正者。

9、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擅自张贴、散发文件、传单或擅自撕揭公司文件者。

10、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11、年度考核不称职者。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留厂察看三个月或开除处分和300元以上的罚款。(开除的扣除剩余工资的50%---100%,但两者总数应不少于400元,不多于1000元):

1、在生产过程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从事其它破坏行为,造成机械设备、产品财物损坏或引发安全事故者,或对品质问题故意隐瞒或藏匿或以次充好等不良情形者。

2、对同事或管理人员暴力威胁、侮辱、恐吓,严重妨碍团体秩序者。

3、在工作场所聚众斗殴者,或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

4、涉嫌黄、赌、毒、盗及其它流氓犯罪行为者。

5、盗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的财物,经查证属实者。

6、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者。

7、因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重大设备、人身、质量、火灾、盗窃等事故,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责任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

8、生产员工故意阻挠检验人员正确行使职权,或检验人员敷衍塞责、包庇袒护,造成重大质量事故、隐患者。(部门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处分)

9、未经许可,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或有其它妨碍公司经营利益的行为,且经劝阻拒不改正者。

10、煽动怠工或罢工者,或恶意挑拨劳资双方感情影响极坏者。

11、伪造或盗用公司印鉴者,或未经允许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名者。

12、故意泄露公司技术、商业上的秘密,或以重要文件帐册示人,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13、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4、参加非法组织者。

15、利用职务之便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牟取私利者,或工作之便将公司财物占为已有,或挪用资金,经公司催告后仍不归还者,或在工作中帐目不清或拖欠公司钱物拒不交清者。

16、拒绝接受上级的合理指挥监督,与管理人员发生冲突者,或职工对公司依法作出的处罚决定拒不服从,并且无理取闹者。

17、一年内记大过三次者。

    第二十二条  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经公司认定应予惩诫事项者,经呈报总经理批准后亦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二十三条  凡被公、检、司、法部门拘留、劳教或被法庭宣判有罪,或涉嫌犯罪并经证实的,公司有权将其立即开除。

    第二十四条  本章各条款之规定,如情节特别严重,可按最重处分从重处罚或加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于受到免职处分的员工,应同时予以降级处分。给予员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超过两级。

    第二十六条  员工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3天及3天以上或当月累计5天及5天以上或当年累计旷工7天及7天以上的,本公司将予以立即除名(开除),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第二十七条  对员工因违规所造成各类损失的罚款额度,由综合办负责拟定,罚款一般不超过其本人月工资总额的50%;但情节严重的,最高可按其年度工资总额的1倍罚款。如果能迅速改正错误,挽回损失,表现良好,罚款金额可酌情予以减免。

    第二十八条  员工惩处事项发生时,事项行为人的直接主管主管或事项所涉业务主管负有主要申报责任,同时其他任何干部、职工均可以向上级部门申报,也可直接向综合办申报(填《奖惩建议申请单》),按规定程序核查批准后予以惩处,同时公司将对申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为其保密(奖励额度一般为违规人员处罚额度的50---100%);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并征求其直属主管的意见,慎重决定。员工受到的惩处,由人事部记入其个人档案。

                             第四章        奖惩执行

    第二十九条   为了严格奖惩制度,公司将设立兼职或专职、长期或临时行政监察员,负责本条例及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对员工应爱奖励和惩处之事发生时,其直属主管本应随时呈报,却视而不见者,或故意为下属隐瞒包庇者,或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者,一经查实,应当从严予以处分,一经查实给予其直属主管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免职或开除处分。

    第三十一条  员工受到奖励或惩处,本公司将书面进行通报。对本公司做出的奖惩决定,员工本人均有申诉辩解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员工如果对公司的处分不服的,可在通告公布后五日内,向做出处罚决定部门的上级领导或公司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诉。但在做出处罚决定部门的上级领导或公司总经理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前,仍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所有货币形式的奖惩,均在最近一个月的工资中予以兑现;物资奖励,由综合办在两周之内落实;三级以上奖励应授以奖状,必要时会议授奖。

    第三十四条  员工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即以嘉奖一次抵消警告一次,记功一次抵消记过一次,依此类推。但员工受到的晋级不能抵消降级、免职或开除(抵消仅限行政处分,经济处罚不能抵消)。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年4月1日起实行,以前所发其它相关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以准。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公司综合办负责执行。

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司的各类信息;

    (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外购材料、配方、生产工艺、检测试验方法及数据、客户资料、非公开价格)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生产工艺配方、核心材料来源、客户档案等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4)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信。

   (4)场所分类

    1.非特定人员不得进入场所:实验室、配料车间、关键工艺车间;

    2.无正当事由不得闲留场所:总经室、财务室、仓库;

    3.外人不得随意进入场所:公司区及生产车间。若有来宾需要参观的,至少需要1名经理层作陪同,1类场所需总经理特批方可进入。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当月资薪20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退回其违约日开始起公司已支付当年合同约定保密工资及责令造成后果的赔偿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试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 范围

合同系指公司从事对外活动所签属的专门文件,包括经济文件、技术文件、合作协议、物资采购合同等。

第二条   经济文件

1、经济文件是指进行商务活动中的合同、报价、商务标书、简介等有关文件;

2、经济文件一般由市场部项目经理负责起草,公司经理审核;

3、销售人员要认真学习《合同法》及公司有关文件,以严谨的科学态度拟定文件条款;

4、商务报价一律由打印形式发出,报价单应注明发往单位、地点等、送达人及发送人,由主管经理签字后方可发出并同时将原稿留底;

5、经济合同的签定要由财务人员对成本进行核算。

第三条 技术文件

1、技术文件是指技术协议、方案、措施、技术标书等一类文件;

2、技术文件实行三级审查制度:

a、由文件编写人员进行初审;

b、由主管经理进行复审;

c、由总工程师进行终审。

d、技术文件终审后,由总经理签字后发送。

第四条 合作协议

a、合作协议主要是指技术开发合作、项目合作、经营合作等;

b、合作协议由涉及到的部门经理共同起稿,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五条 物资采购合同

a、物资采购合同是指公司因工程、开发、办公所需要的产品、材料、设备等等一切物资的订货合同。

b、 采购合同由采购部根据各部门/或个人的“商品采购申请单”,经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与

供应商签署的供货合同。

第六条 合同保管

a、经济文件、技术文件、合作协议,由公司经理指定办公室人员管理,进行分类、建档、保存、备份等工作。

b、 物资采购合同由采购部进行分类、存档管理。、

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本制度旨在加强物料仓库管理,确保物料仓储业务过程的规范,更好地为生产服务。本制度适合各类物料。

第二条 物料仓库管理原则

1.单一仓库只负责管理特定范围内的物料,其他物料不得入库。

2.各仓库必须遵循统一的规范和制度进行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各自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3.仓库必须确保物料在储存过程中完整无损。

4.仓库必须制定有严格的安全防火措施。

5.仓库必须做好物料收、发存数量和金额的作帐记录(尽量利用计算机管理物料不具备使用计算机条件的仓库可暂以手工方式代替)。

6.仓库必须有必要的计量器具和其他的工作相关设备。

7.物料进出仓库必须做好复核交接工作,手续完备,单据凭证齐全。 

第三条 物料的验收

1.物料到库后,仓库人员要查验供货单位、材料规格、名称、牌号、数量、件数以及到货日期等是否与送货清单所列相符合,并检查包装的外观有无潮湿、破损、散包等现象,检查无误后即可在送货单上签收,并作好标示。

2.仓库接到经采购员填写并签字的内部交货单后,应及时将内部交货单与到货登记单核对,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采购员进行处理。

3.已运抵仓库而未收到内部交货单,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物料不得入库,仓库应对之进行标记隔离,严防混入库内。

4.物料入库必须附有经质保人员(对需要质保检验的物料)签字的入库凭证(入库单),并“入库单”作为记录物料金额帐和数量卡的依据。

5.外购零部件按照“外购件批量供货质量控制办法”验收入库。

6.物料一经验收入库,必须立即将数量、金额等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或登帐、卡(一般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要求帐、卡、物三相符。

第四条 物料的存放保管

1.物料存放要有全盘规划,根据其性质、尺寸等分区、分类、分规划、分材质存放,做到三清:数量清、规格清、材质清。

2.物料的堆放要分类堆放(成堆、成行、成排),四定位(定货区、货架、层次、货位),纵横整齐。

3.各类物料应有明显的标志,应挂记载物料的名称、规格、牌号、数量、重量等。

4.库存物料要做到十防:防潮、防尘、防火、防腐、防锈、防水、防震、防变形、防磨、防爆。(注:防潮是指需进行温湿度管控!塑胶/五金原材料不需要防潮管控,1.塑胶料/五金铜带均有防潮包装;2.成型后五金件需酸洗和电镀处理,塑胶件成型前需进行烘干处理;3.库存周转时间短,约为20-30天;)

5.露天存放的物料要上盖下垫,存放区道路畅通并有区域线标志。

6.要确保库内物料的帐、卡、物、资金四相符。

7.受损、变质、逾期等不合格的物料要及时划出,严格隔离,以待处理。

第五条 物料的收发

1.库存物料应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包装不完整,入库期早的物料应尽先发送。

2.物料发送要有严格的出库手续,做到有计划,有消耗定额,手续不清不齐不发送。

3.发送物料是要认真审核票据,仔细核对实物,使领用的规格、数量等与实发相符合。

4.装配用零部件由仓库按计划送货到现场,车间派专人点核并在送料单上签收。

5. 一仓,二仓在发给生产车间仓库的物料,生产车间各仓库依据一,二仓的出库单上面的数量,公斤进行核对验收.不得将出库单上的型号,数量等信息随意   更改(若出现实物与单据数量不符,可与发料仓沟通,更改后必须签名).

6.定额物资必须经车间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同意后才能发放。

7. 生产仓库在物料收发时,五金件一定要求只数,其单重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而且每批都必须核对,并对每次取样结果进行记录.

8.生产性补料,必须为生产报废,或来料不良所造成可进行补料并记录.

9.物料出库后要立即销帐、销卡、做到日清月结。

10.未经验收入库的物料不准发放,特殊情况下需经有关领导签字批准。

第六条 物料的退库

1.合格品退库,必须经品质检验合格后标示清楚方可退库,并开退料单。

2.不合格品退库,必须经品质判定后,明确标示,并开退料单。

3.已退库物料及时进行上帐,下帐.(不得超过24小时)。

4.需要报废的物料,要及时进行隔离标示,并填写报废单.

第七条  物料的盘点及库存信息反馈

1.要坚持对库存物料进行永续盘点,做到日清月结,有问题及时解决。

2.日常盘点发生盈亏,找出原因后,可经直属经理批准进行帐目调整,找不出原因的,不能调整帐目,要待年末才能作出盈亏处理。

3.每年年末会同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年末盘点。

4.仓库必须每月以书面的形式将物料的、超储,低储,积压,呆料,废料,正常等物料信息反馈给对口计划员和上级经理。

5.如果发现物料受损、变质、超过储存期等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采购员反映,以便及时进行质量复验处理和调节。

第八条 仓库安全

1.仓库的门窗防护坚固可靠。

2.库内消防器材设置合理,齐备有效。

3.库房内防火标志醒目。

4.仓库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

5.仓库周围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6.仓库不得随便接受外寄物品,尤其是整箱整盒的物品非特殊原因不得寄放,即使接受暂时寄放,事前必须作好严密检查,防止危险品混入。

第九条 危险品仓库

除遵照上述条款外,危险品仓库还要注意通风和降温,并按照“危险品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例如:燃油类,化学品等)

本制度由生产部提出,解释权归综合办。

设备使用规定

1     范围

设备基本分为:固定办公设备、移动办公设备、工程、技术使用工具、借用设备。

1.1   固定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传真机、扫描仪、装订机、打印机等;

1.2   移动办公设备包括: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刻录机、摄像机、数码相机等;

1.3   工程、技术使用工具包括:生产、调试、维修等加工和服务所用到的一切工具;

1.4   凡不是公司的设备、工具,在公司使用,均可称为借用设备。

2     使用规定

2.1   固定办公设备

2.1.1       固定设备因长期使用,归员工个人或部门向公司长期借用,同时有保管和维护的责任;

2.1.2       在借用使用过程中,如因个人操作上的疏忽,而导致设备的人为性损坏,并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公司酌情对个人(或部门)进行经济赔偿或处分。

2.2   移动办公设备

2.2.1       移动设备公司员工办公需要时,需向库管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完后应归还给库房;

2.2.2       在借用过程中,如因个人疏忽或操作上的失误,而导致设备的丢失或人为性的损坏,并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公司将酌情对借用人进行经济赔偿或处分。

2.3   工程、技术使用工具   

2.3.1       工具使用率比较频繁,借用时间比较难以掌握。凡在公司内部使用,只需跟库管借用,无需办理借用手续,但借用当日必须归还库房。凡外出工作需要携带工具者,必须办理借用手续;

2.3.2       在借用过程中,如因个人疏忽或操作上的失误,而导致设备的丢失或人为性的损坏,并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公司将酌情对借用人进行经济赔偿或处分。

2.4   借用设备管理

2.4.1       从外单位借用设备,须经主管经理批准;

2.4.2       借用设备应办理临时入库手续。库存管理员对所借设备应同采购设备一样进行检查、验收后,方能入库,保存好设备配件、说明书等材料;

2.4.3       借用设备出现损坏时,库存管理员如实将设备的损坏实际情况和程度上报公司,由公司酌情对使用人进行经济赔偿或处分。

3     记录

3.1   固定办公设备、移动办公设备,由经理指定办公室人员负责领用登记和归库;

3.2   工程、技术使用工具由库存管理员负责领用登记和归库;

3.3   办公设备、工具的损坏,由办公室负责检验损坏程度。维修或报废,上报公司审核后,再做处理;

3.4   由办公室负责做设备维修记录;

3.5   借用设备由库存管理员负责登记记录。

物资管理规定

公司是ISO9001:2000质量认证公司,一切物资管理规定以《采购控制程序》、《合格供应商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物流管理控制程序》为管理依据。

1     物资采购

1.1   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元器件、加工件等等,由相关的部门根据合同设计方案所需,填写《商品采购申请单》,经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交由采购部统一安排采购。

1.2   工程项目在实际的施工中,若对公司原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修改而需增加设备、主材等,应报总工办进行讨论审核,并经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采购。

1.3   工程施工现场员工根据实际情况,若急需零配件、工具、设备等,可以以传真、邮件或因现场条件不允许以电话等形式,向主管经理、总经理说明现场情况,经批准后,可自行在当地购买。

1.4   外委加工件很容易出现错误,所以从外委加工公司的选择,到图纸设计、制造都必须严格进行检查。每一件加工产品,附随一份《产品设计、制造质量跟踪表》每一个环节都要有负责人签字,哪个环节出错由该环节负责人负责。

1.5   公司内部所需办公设备及常用办公用品,由综合办、财务部根据实际所需,填写《商品采购申请单》,经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交由采购部统一安排采购。大型办公设备需经总经理批准。

1.6   以上采购申请都是在采购申请人与库房管理员,准确核实库房确无此产品后,提出的申请,库管需在《商品采购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2     物资出入库

2.1   通用零配件入库,由库房管理员根据《商品采购申请单》或《采购合同》与经办人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2.2   大型设备、特殊元器件或特殊材料等入库,由商品采购申请人负责验收产品质量,由库房管理员根据《商品采购申请单》或《采购合同》与经办人办理入库手续。

2.3   外委加工件入库,每一件都必须附随一份《产品设计、制造质量跟踪表》,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负责人签字,方可与库房管理员办理入库。否则概不入库。

2.4   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存根备查,一联随原始凭证转财务部作帐务处理,一联管理员留存入帐。

2.5   物资出库要与库房管理员办理出库手续,经主管经理签字、财务、库管、经办人先后签字后,方可出库。

2.6   出库单一式三联,一联存根备查,一联随原始凭证转财务部作帐务处理,一联管理员留存入帐。

2.7   库房管理员每个月都要对库存进行盘点,出据盘点报表,一式三份;一份上交主管领导,一份报送财务部,一份存根备查。通过盘点对材料盘盈、盘亏和积压要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以便材料管理

2.8   库房管理员根据产品类型、供应商进行分类,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保管。严禁存放易燃物品,禁止烟火。

2.9   公司常用办公用品出入库,由综合办专人负责登记签发。

通讯及设备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管理,规范通讯设备的合理配备和使用,做到“方便工作,提高办公效率,节约开支”,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通讯设备的基本管理

    1.1   各部门由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统一配备程控电话;

    1.2   移动电话一般由个人自行购买,公司原则上不购买;

    1.3   办公室通讯设备(如电话机、传真机)由公司统一购置,产权归公司所有;

    1.4   为保证公司电话线路畅通和节约开支,员工拨打电话时就语言简练,不要长时间占用电话;

    1.5   通话时语音要低,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1.6   使用传真机,应先在办公室进行登记,传真稿件由发件人留存;

    1.7   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使用公司话机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应长话短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分钟。

    2     通讯费报销标准

    2.1   总经理移动电话费由公司统一交纳。、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经理级电话费,由公司控制话费总额,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2.2   工程技术人员在外地现场执行合同过程中因联系工作较多,移动话费超标时需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同意后,可报销部分超出部分的话费;

    2.3公司员工移动话费报销标准 (限制于总经理许可对象的员工)

    2.4此标准指对话费单据进行报销,超出限定金额,以限定金额报销,不足限定金额,以话费单据金额报销为准。

    2.4.1       本地电话费报销计算方法:

××元/日×本地天数(节假日包含)= 本地的报销费用;

    2.4.2       异地公差电话费报销计算方法:

    ××元/日×异地公差天数(节假日包含)= 异地公差报销费用;

    2.4.3       电话费报销标准

    2.4.3.1    部门经理  日常电话费    元/天,公差电话费10元/天;

    2.4.3.2    普通员工  日常电话费    元/天,公差电话费6元/天。

    2.4.4       异地公差天数的计算,参考差旅报销标准确定;非公差异地电话费用报销按照本地电话费用报销标准计算;

    2.4.5       根据特殊的工作需要,每日电话费报销金额可以另行规定并通知本人。

    3     通讯设备的使用

    3.1   公司办公室内通讯设施的维护和更新,由办公室负责;

    3.2   为保证工作联系畅通,凡手机费报销员工必须保障手机在每日(节假日包含)8:00–23:00间通讯。如果因偶然原因使得无法正常通讯,必须开启“全球呼”或类似功能,无法正常     通讯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扣除本日的电话报销费用。

    本办法未尽事宜将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及办公条件加以修订完善。

财务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强化核算职能,提高效能,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部

    2、内容

    2.1财务部门

    2.1.1财务部门是公司的重要服务机构,服务于公司的生产供销环节,以及时、准确、清楚为准则。同时又是重要的经济核算与监督部门。财务人员必须遵守执行会计法及其他财经法规,讲究职业道德,严守公司经济秘密,协作分工,敢于管理,服从工作安排。

    2.1.2各岗位要求与原则

    2.1.2.1主办会计:负责公司财务全面管理,规范、监督财务行为,督导会计事务,把好发票报销审核关,全面核算成本、税收,做好报表、数据分析及信息反馈。每月编制财务报表,分析经济状况,为企业决策当好参谋。

    2.1.2.2会计助理:材料会计和成本会计。

    2.1.2.3以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编制会计报表为主,协助管理好成品发货、材料工具库核算,重点负责销售往来及其它会计事务工作。

    2.1.2.4以工资核算、外协核算、仓库核算为主,协助编制会计凭证,协助材料库、配件库核算,重点负责外协往来以及其它会计事务工作。

    2.1.2.5主要负责现金出纳工作和银行会计工作,以票据复核、资金收支为主,做到日清月结,编报日收付报表。所有收支都必须做到有据可依、在票可查。所有票据严格按审批权限审批签字方可收付入帐。

    2.1.3费用审批

    2.1.3.1差旅费,严格按权限审批。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财务会计复核,超标准或特殊情况,必须由当事人注明原因,总经理批准才能报销。差旅费报销必须附“出差申请单”。并注明回公司时间、所办事情结果。出差回公司所在地3天之内必须将差旅费报销手续办理完毕。住宿、交通、邮电费及过路费、装卸车费等项目,必须取得正式票据才能按规定报销。遇特殊情况无正式票据的应填制证明单,注明原因,由主管签字、领导批准后报销。

    2.1.3.2其他费用、零星用品开支,必须经手人签字,所在部门负责人证明经总经理批准后报销。能够取得正式发票的务必取得,无票据的应填制证明单,注明原因报主管证明。

    2.1.3.3借支款、材料款、外协款

    2.1.3.3.1借支差旅费、材料预支款:必须经所在部门签字,以“出差申请单”、采购单为准,总经理批付。

    2.1.3.3.2外协件及加工款项支付,应附入库单、质检单报生产副总签发,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1.3.3.3所有材料、外协能取得正式发票的,务必取得,严格按程序办理入库手续。

    2.2生产部门

    2.2.1根据生产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和采购资金计划。大额资金务必事先通知财务部门。

    2.2.2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单(整车、发动机零部件采购,由生产部门编制“月供货计划”),供应部门负责人签字,由生产部门会同仓库签字根据权限经生产副总经理同意,报总经理审批。

    2.2.3物资采购后经检验合格附采购单(或暂收单),按实际收到数量办理入库手续。仓库保管员未收到实物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发票附入库单(或暂收单),由经办人签字,报主管签字认可,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入帐或付款。

    2.3销售部门

    2.3.1编制资金回笼计划

    2.3.2所有销售产品,销售部门应填制发货通知单,并由主管签发(发货通知单不作收款凭证)。仓库凭发货通知单出库,开出库单。经办人在出库单上签字,客户收货或付款后在回单上签字,销售员把回单交回财务部门核算或开具增值税发票。发货途中或接收有问题的,必须注明原因,报主管会同处置。

    2.3.3销售员带回现金或汇票的务必在回公司后12小时内上缴财务部门。驻外人员款项超万元的,必须在一星期内将资金汇达公司帐户。

    2.3.4委托发货的必须签订运输合同,同时将司机的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凭发货回执,经主管签字领取运杂费。能取得运输发票的,务必取得,并经财务审核后入账。

    2.4仓库

    2.4.1仓库管理按“仓库管理制度”。

    2.4.2仓库核算务求与相关部门协调,尤其是与财务核算口径一致,做到准确、及时、无误。做好“三防”(即防火、防霉、防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4.3按日按月编报收发、库存汇总表,每月进行实地盘存,做到帐、物、卡相符,日清月结。

    2.4.4产成品库:负责产成品库进出管理。按客户名建立应收明细数量帐,摘要栏注明品质、名称及数量,外加工的务必建立收发结存分户帐。严格按发货通知单发货,并填制发货单入帐;实物以质检单入库。

    2.4.5中转库(半成品):负责自制半产品、外协件进出库管理。自制半成品按品名建帐,外协件按客户建帐。外协件在实际进出过程中可能有直接收发车间现象,在办理手续时单据上必须有相关负责人签字,仓库保管员过目,否则不予办理出入核算手续。

    2.4.6材料、工具库:以物附采购单入库,出库开领料单。对借还工具用备查办法。但月底必须附列清单(在外部分)上报财务。对已坏或遗失的,应填制报批单,以便于对材料工具的消耗作考核,员工借用损坏的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损失费用。

    2.4.7零配件库:负责零配件收发。零配件发货,必须以单台名称数量,并注明配件名称、数量配套。有外协加工情况,也应建立户名数量帐,按期编报汇总表。外协件经检验不合格的,应注明厂家、品名、数量及原因,质检签字后通知厂家在一个星期内换货退货完毕。

    2.5工资核算

    2.5.1以质检产量单、出勤、节假、劳保福利及捐款作依据,务必做到准确明了,有规可依,有据可查。

    2.5.2计件工资以质检产量单来核算。质检产量统计务必注明工序、品质、规格、名称并签字,仓库核实,部门负责人签字,上交生产副总审核、造册。要求按日按月上报。

    2.5.3计时工资制员工,由综合办提供考勤表,统计造册,财务核算。

    2.5.4消耗率、正品率、废品率以生产部门(供应部门)协同仓库核实上报财务终审,便于准确核算。

    2.5.5各项扣款由所在部门上报。扣款及考勤均由综合办审核,财务监督、造册,各部门必须及时无误上报数据以及人员变动情况。

    2.5.6工资发放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2.6审批权限

2.6.1公司财务管理采用权责发生制。为遵循快捷、保全无误的原则,对审批范围、额度、程序作进一步说明。

    2.6.1.1资金调度,费用收支,物资收发总程序是:经办人(当事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同意-----总经理批准-----出纳复核。

    2.6.1.2各级人员责任

    2.6.1.2.1总经理全面负责,最终核定审批。

    2.6.1.2.1.1大额款项收付。

    2.6.1.2.1.2差旅费超标准、额度审批及借支。

    2.6.1.2.1.3工资预支,工资发放。

    2.6.1.2.1.4财务会计、税收报表及支付。

    2.6.1.2.2总经理助理在授权情况下,可对200元以内的办公用品信用及临时采购费用审批。

    2.6.1.2.3财务主管,对公司所有财务发生事项的票据进行审核。

    2.6.1.2.4部门负责人,对所在部门的财务行为事项认定。

    2.6.1.2.5出纳对所有现金、银行发生的票据复核计付。

    2.7发票管理

    必须对发票严格管理。尤其是增值税发票,每次取得、转移都必须清点、审核,层层把关。对不合格发票,不予入帐。发票管理应做到及时、无误,杜绝遗失、不符合规定、超期等现象。

    2.8资金管理

    2.8.1所有的资金,不管是停留在某个生产经营环节或某个人手中,都属于公司的营运资金,全部纳入企业的正常管理。

    2.8.2资金管理表现为货币资金、实物资金及无形资金管理。货币资金贯穿于整个资金运动始末,具有流动性大、可塑性小、主观性强的特点,客观上给管理造成诸多盲点。为此必须采取权责分明的原则,建立一整套以财务管理为主体、结合产供销运营、严格执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的收付核算管理模式。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遵循、维护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强调分级、归口管理。

    2.8.2.1加强财务审核、出纳复核计付款工作,做到有证可查,有据可依,帐目清楚、及时、准确。

    2.8.2.2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编报银行、现金收付日报表。

    2.8.2.3讲究职业道德,严守公司经济秘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2.8.2.4定期编制应收、应付、物资消耗和库存以及主要费用报表。

    2.8.2.5协调汇总,分析各部门财务关系太状况。

    2.8.2.6根据产供销计划落实、完成情况及进度,定期做好经济活动分析评价。

    2.8.2.7以产供销运行,结合仓库收发,财务收支,专项监督、考核,分析消耗率、成品次品率,开工开机率以及成本费用率。

    2.8.2.8及时准确为公司提供决策依据。

    2.8.3明确规范资金收付审批工作,具体划分为采购(外协加工)材料物资的审批,差旅费预借支审批,其他费用及税收的审批,产吕销售款、应收应付的审批。

    2.8.3.1总经理负责大额大项超权限额度款项以及工资、税收、邮电费的审批。

    2.8.3.2总经理助理在授权情况下,负责材料物资(外协加工)款、借支款、外协款项的审核。

    2.8.3.3综合办负责办公用品福利劳保及费用、出差派出单的核实登记。

    2.8.3.4财务全面把好审核、复核、计付(入帐)关。

    2.8.4出纳受理报销凭证及付款时要求:

    2.8.4.1每笔支付凭证必须有负责人及有关证明人签字,签字一律用铅笔。

    2.8.4.2借现金必须打借条,领用支票时需填写领用支票单,同时需有负责人签字。

    2.8.4.3支付款项时,1000元以上一般采用转帐或汇票支付。

    2.8.4.4根据财务制度和公司规章制度,虽经领导签字,但仍违反规定的,出纳有权拒付,同时上报财务负责人直至总经理。

    2.8.4.5收款收据、白字条一般情况不允许报销。

    2.8.4.6财务的审核、复核计付款工作应转变仅对事后督查的被动局面,力求参与事前的管理,把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中,把漏洞堵塞于资金运营之外。

    3、本制度由综合办提出,解释权归综合办。

      关于员工出差费用报销标准的规定

一、有关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1、员工出差,路程在6小时以内的,允许乘坐汽车、火车硬座;路程在6小时以上的,允许乘坐汽车、火车硬卧。

2、员工出差需乘坐飞机或超出以上标准交通工具的,须报请总经理批准,否则超标费用自理。

3、员工出差必须直达或最短路程乘车,未经总经理批准擅自绕道的,超标准费用自理。

4、自备交通工具出差者,应选择最近路线到达目的地,凭过桥费、过路费等有效票据实报实销,不再报销目的地以外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二、报销标准:

1、由公司到目的地的交通费用,凭标准规定交通工具有效票据实报实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报销(自备车辆除外)。

2、员工出差伙食补贴费:

(1)温州地区以内按每人每天50元补贴。

(2)浙江省以内按每人每天50元补贴。

(3)浙江省以外按每人每天50元补贴。

3、员工在中午12:00以后出差的,第一天计半天;中午12:00以前回乐清的,最后一天计半天。

4、员工出差住宿。在县城(包括县城和县级市)以下地区住宿的,按每人每天80元标准报销;在地区级及以上城市住宿的,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报销。报销必须凭当地入住旅馆有效发票,并注有旅馆电话,以便查证。

5、员工在出差地,如有必要的特殊招待费用,须事先报请总经理批准,许可后凭实际消费发票报销。要求实事求是,控制消费,不得违规消费,一经发现,按公司规定将严肃处理。

6、员工出差所需工具,原则上从公司带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在出差地购置。返回公司后应凭发票先将所购工具交仓库验收,验证后方可列入报销程序。

7、出差员工在离开公司前到办公室办理出差手续,同时使用出差专用手机及卡号,验证期间始终保持通话畅通,不得关机。公司不再补贴出差通话费。

8、员工出差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利用假发票报销。一经查出,双倍罚款,并扣发当月工资,不再外派。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

三、本标准自20##年4月1日开始执行。

发票管理与支票管理

1     发票管理规定

1.1   发票启用应具备的条件

1.1.1 已审批执行的合同。

1.1.2 工程合同按规定已收取了进度款,且符合收取余款(不含保金)开据全额发票的结算规定。

1.1.3 工程合同款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开据发票必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

1.1.4 零售合同(如同步阀、配件等)或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必须在全额付款、产品出库后,经经办人与会计核对无误,主管经理批准后,再开据发票。

1.2   财务部门应严格遵守本规定中有关启用发票的有关条款开据发票。凡不符合条款规定的,收款时只能开具收款收据。违背上述规定开据增值税发票的,对审批人及经办人处以开据发票金额20%的罚款,若违规开据发票而导致公司受连带责任,公司将依据情节轻重追究审批人及经办人的完全责任(追究100%的经济责任)。

1.3   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一切违反本规定的要求,凡违规启用发票的,一经发现均按发票金额的20%予以处罚。情节严重并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追究100%的经济责任直至开除、追究法律责任。

1.4   财务人员做好发票收支记录。

2     支票管理规定

2.1   办公用品采购支票的领用

2.1.1首先由使用部门填写《商品采购申请单》,写明用途、实际金额,经主管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 由财务部填写“支票领用申请记录表”,经主管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门领用。

2.1.2 领用支票后三日内将发票送交财务部门按手续报销做帐,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由财务主管批准。

2.2   设备采购支票的领用

2.2.1 购买设备、材料、工具时,原则上需由供货方付清所购物品时方可领用支票。

2.2.2 由使用部门填写《商品采购申请单》经主管经理或总经理审核批准签字后交财务部,由财务部填写“支票领用申请记录表”经主管经理或总经理签字审批后到财务部门领用。

2.2.3 领用支票后三日内将发票送交财务部门按手续报销做帐,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由财务主管批准。

2.3   外委项目合同款支票的领用

2.3.1 按所签合同内容,填写“资金申请单”,交主管经理审核批准签字。

2.3.2 财务部填写“支票领用申请记录表”由主管财务经理或总经理签字审批后,向财务部门领用。

2.4   其它事项需领用支票时,领用人需填写“资金申请单”说明用途、金额等,经主管经理审核批准签字后,再到财务部办理领用手续。

2.5   支票领用超过1万元的,必需经公司总经理签字方可向财务部门领用。

3     电汇、信汇、汇票的申请

3.1   汇票的申请需填写“电汇、信汇、汇票申请记录表”,写明汇款用途、合同编号、金额等。

3.2   银行帐号,金额大、小写要填写清楚准确,不得涂改。经主管经理审核签字,送交财务部门办理。

3.3   如款项超过10万元请事前与财务人员联系,同时需由总经理签字同意。

4     现金领用申请

4.1   采购人员因采买工程、办公等所需物品需要领用现金时,财务人员应以主管经理签字批准后的《商品采购申请单》为依据,填写“现金借款单”办理借款手续。

4.2   其它事项需领用现金时,领用人需填写“资金申请单”说明用途、金额等,经主管经理审核批准签字后,再到财务部办理领用手续。

4.3   原则上采购人员及员工现金申请金额不得超出500元,特殊情况必须阐述缘由,经主管经理批准后,财务方可支付。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护员工的安全健康,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的管理。

2、基本原则

2.1各种劳保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与生产福利待遇区分开来。

2.2各种劳保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而相应规定。凡属于 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必须按规定发放。

2.3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2.4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有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用品。

3、职责

4、管理办理

4.1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4.1.1综合办根据各职能班组及车间根据岗位安全操作需要。

由各主管填写“劳保用品申报单”,经综合办主任审核后,按标准发放。(发放标准见附表)

4.1.2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4.1.3如有特殊情况(如俗人项目,新原料的使用等)需要对个别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进行调整的,按“4.1.1”程序进行。

4.1.4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有综合办批准的领料单才能领用。

4.2劳保用品的采购

4.2.1仓管员于每月25日以前,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和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劳保用品采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员采购。

4.2.2采购员根据采购单于每月1日之前,将所需的劳保用品采购入库。

4.3劳保用品的发放

4.3.1仓库管理员于每月1--3日,通知各部门主管开领料单领用劳保用品。

4.3.2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4.3.3仓库管理员每次发放劳保用品后,必须在劳保用品登记簿上作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4.4劳保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4.4.1发放给员工个人的劳护用品,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4.4.2对于特种劳保用品部门需放在劳保用品专用柜,要指定专人保管,经常检查消毒,以保证能随时安全使用。

4.4.3特殊工种在工作时必须严格按要求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

4.5具体操作要求

4.5.1每月月底前,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将该部门的人数和劳保用品需求表(要求写清楚该部门的人员姓名、岗位,劳保用品名称、月消耗量等)送至综合办审核,综合办以所上交的劳保用品需求表为依据,编制发放表后,将发放表送至仓库,由仓库统一登记发放;

4.5.2每月1--3日,由各部门或车间负责人到仓库登记领用当月的全部劳保用品,当月中途,仓库拒绝零星领用常规劳保用品;

4.5.3除非增加人员要领用劳保用品的,但是领用单必须要经过综合办审核,否则,仓库不予领用;

4.5.4仓库将当月劳保用品发放清单,及时交一份综合办存档,以备劳动部门检查劳保用品使用情况;

4.5.5各部门车间领好的劳保用品,要妥善保管使用,同时,各车间要专门设置一个废旧劳保用品收集箱,将废旧劳保用品储放好,便于次月以旧换新。严禁浪费,一旦发现,综合办将会给予每次10元的处罚,同时,降低次月的劳保定额数量。

4.5.6每月领用时间为1--3日,领用前,部门主管,必须凭废旧劳保用品换取相应数量的新的用品,如果发生的废旧劳保用品超出额定标准,只能按实际额定标准发放。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司生产、工作现场6S的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内容

2.1劳动纪律

2.1.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打卡上下班;

2.1.2员工在工作时间不许外出会客;如果有急事外出,须经本部门领导批准;

2.1.3员工上班时间不许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吃零食、打电脑游戏、MP3等,更不许串岗;

2.1.4生产工人加班必须按生产部或车间主任安排的时间上下班,同时应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

2.2文明生产

2.2.1员工上班必须坚持文明生产,爱护公司财物,保持工作现场的清洁;

2.2.2严禁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如食品、雨伞等)进入生产现场和仓库或在生产现场、仓库内吸烟;

2.2.3爱护环境,不许在公司周围及院内和工作场所乱扔废弃物(如废纸、塑料袋、烟头等),更不许随地吐痰;

2.2.4工作时间应保持肃静,严禁在工作场所嬉戏打闹,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2.3上岗着装

2.3.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统一着装上岗,并将工作证佩戴胸前;

2.3.2生产工作上班穿戴公司统一制作的工作服,管理人员穿戴公司统一制作的制服;

2.3.3员工必须自觉维护企业视觉形象,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佩戴工作证,不着装上岗。

2.4工艺纪律

2.4.1生产车间必须按照工艺文件的规定加工产品,不允许有超越工艺纪律的行为,未经允许不能帮助他人加工、装配半成品或成品;

2.4.2外协件、半成品、成品的验收必须按公司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2.4.3有关人员必须重视包装、搬运、贮存、交付过程的产品质量,其操作过程必须按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2.4.4生产车间、仓库及其它工作场所必须坚持定置管理,产品、工装、工具、桌椅及其他物品定置存放;

2.4.5生产、检验、包装、搬运、贮存、交付过程必须明确产品标识。全体员工有责任维护产品标识,同时做好各类有关的质量记录。

2.5安全生产

2.5.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不许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5.2生产车间、仓库重点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作业;

2.5.3下班时值日人员或部门领导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检查无误码方可离开,门卫人员有责任检查各部门安全防范情况。

2.6处罚规定: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员工,按照公司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因违反规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将从重处罚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本制度由综合办提出,解释权归综合办。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管,谁负责”的原则,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工伤事故,均依照本制度规范的体制管理。

1.3权责单位

1.3.1公司人事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1.3.2由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核准。

1.4管理单位

   公司安全办为管理单位

2.管理内容

2.1安全防范职责

2.1.1各级负责人和全体员工,必须无条件接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公司对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2.1.2各级负责人在组织日常生产、工作、装卸等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在操作过程中必须讲究科学,认真规范操作,不得随心所欲,严禁盲目指挥。

2.1.3生产部、设备部对新招聘的员工要进行上岗前培训,如冷冲压工、注塑工、模具工、装卸工、打高压工等带有危险性作业岗位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操作,电工、焊工、高压测试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1.4生产部、设备部应视各工序和设备的特点,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日常的培训和检查,不断提高生产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2.1.5在生产一线的员工,根据各自所从事的工种,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种作业,并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上班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佩带上岗证。

2.2工伤类别认定

2.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2.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2.2.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2.4在抢险救灾维护公司财产和利益中受伤害的;

2.2.5在生产过程中,因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或粗心大意及他人造成伤害的,视为人为工伤。

2.3事故报告及处理

2.3.1事故发生后,所属部门主管应及时上报,以便及时处理(伤势轻可自行处理,伤势较重的或自行无法处理的应及时送医院治疗)。

2.3.2建立严格的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出现工伤事故后,相关部门负责人要24时内及时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上报,对瞒报或逾期不报的部门负责人追究领导责任。

2.3.3设备部收到“工伤事故报告单”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核实,将核实定性的结果上报总经理。

2.3.4工伤事故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劳动安全制度,凡定为工伤者,公司负责报销医疗费用,在经公司批准的休养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但不能享受全额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

2.3.5在工作中,因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或粗心大意及他人造成伤害,经设备部调查核实为人造成工伤事故的,按事故严重程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公司只给予报销医疗费的90%(凭医院正式票据)。人为工伤的当事人及造成他人伤害责任人,只发放基本工资,无权享受全额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

2.4其他注意事项

2.4.1报销医疗费用,由公司指定医疗机构或如乐清市人民医院、乐清市中医院、温州市118医院等地区性正规医疗单位专用医疗费收据,对伤势轻微的,可以不去指医院就医的,但需部门负责人批准。

2.4.2治疗结束后,凡是对未来得及参加工伤保险同不符合参保工伤保险条件员工出现工伤事故,工伤当事人将医疗费收据按公司有关规定粘贴好,交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送报设备部审查,设备部汇同安全办审查报销票据来源是否正规、申报金额是否符合规定连同《工伤事故报造单》呈报总经理批准,公司财务给予报销。

2.4.3凡是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提供虚假证词,或故意混淆工伤与人为工伤,或在工伤事故认定或医疗费报销审核不力的,相关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惩处。

2.4.4由人事部建立工伤事故档案,每次事故发生后的《工伤事故报造单》、证据材料(病历、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出院医疗总结或检验报告单、受伤部位照片)、医疗报销情况、内部和解协议书一并建立案卷存档,档案至少保存二年。

2.4.5对岗前培训不到位、安全教育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工伤事故多发的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公司将追究其管理责任。

3.附表

《工伤事故报造单》

部门协作管理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为了促进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加强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提高管理队伍的办事效率和管理素质,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部门协作要求:

    1、各部门间需要协作的一般事情(主要是部门日常工作,但完成要其他部门配合的),各部门可自行选择采取正式或非正式沟通方式处理。

    2、各部门间需要协作的重要事情(一个部门协作无法完成或协作沟通无效,需要会议沟通协调的),各部门必须采取会议或书面等正式的方式进行沟通。会议沟通的必须做会议记录,书面沟通的必须做发放记录。各记录必须明确开始和完成日期,并责任到人。

    3、部门协作填写《工作联络单》或会议做出决议的,必须上交一份给相关部门,由请求部门负责跟踪监督工作落实情况。

    4、协作部门在协作工作中遇到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必须在规定完成工作时限之前与要求协作部门协商、沟通;协商后仍解决不了的,可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协调解决。

    5、对于无法协作的,被要求部门应及时向要求部门说明情况。

    二、工作责任追究:

1、部门协作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任何协作事情,都要做到事情不了解清楚不放过,问题而解决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因工作不负责任,解决协作事情不力,未按期解决的或给公司造成损失、不良影响的,由要求部门反馈人事部核实后处理。

2、公司各部门必须无条件地个人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部门服从公司,工作的重点是效率、品质、成本、安全。

    3、对本部门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主管应负连带责任,连带处罚额度由人事部视具体情况参照对责任员工处罚额度的20%进行处理。

    4、为推进6S管理顺利开展,由人事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例行检查,规定每周二、四、六定期检查,检查应形成跟踪记录反馈,待管理走上规范化后,可减轻检查力度。规定参加人员无故不参加的扣50元/次。

    5、对于工作经协商或会议决议、检查跟踪记录规定时间不完成工作的,对于一般性工作,处罚责任主管30元/天。无故不完成造成停工停产或发生重大生产、安全、管理事故的,处罚责任主管50元/天,并对相应事故负责。

三、本暂行办法自20##年8月1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人事部。

厂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建立公司形象,提高员工荣誉感,并配合人事管理需要,增进员工互相了

解,由人事部制发员工厂牌。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员工厂牌为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识别用,不得作为其它身份证明;

    3.2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或在办公处所及厂区范围内,应按规定佩戴厂牌,以资识别:

    3.3员工出入未按规定配戴厂牌,保安有权禁止出入并予以上报人事部:

    3.4厂牌一律挂在上衣左胸或指定的位置上,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违者以未佩戴厂牌处理(见3.7条):

    3.5厂牌若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人事部门补办,如接通知后无正当理由在一天内予以补办的,视同未佩戴厂牌,按30元/天处以罚款;补办厂牌需工本费10元,在当月工资里扣除;

    3.6员工离职时,应将厂牌交换人事部注销,未交还者按补办处理,赔偿工本费10元:

    3.7各部门主管应督促所属员工挂厂牌,并由人事部负责追踪考核工作,未佩戴厂牌者每次罚款10元并通报批评;

    3.8各部门主管未按规定佩戴厂牌,予以罚款20元/次并通报批评:

    3.9各部门主管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该部门总入数10%的,该部门或车间直接主管亦受连带警告并     罚款50元的处分:

3. 10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解雇或移交法办:

    3. 10.1利用厂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情者;

    3. 10.2将厂牌借给非本公司同仁,而在外破坏本公司名誉或肇事者。

4.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废时亦同。

5.本规定解释权归浙江贝尔佳电子有限公司人事部。

  人员增补申请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了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维持稳定,并满足业务增长所需的人才,强化提升人员素质,特制定此办法。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内人员增补之申请,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1.3权责单位

    1.3.1人事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1.3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管理单位人事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2. 增补规定

2.1增补申请条件

    2.1.1现职人员离职,其主管之业务没有人员接管。

    2.1.2业务增加,致使工作量加大,现有人力不足。

    2.1.3增加新工种,现有企业内缺乏此工种人才或不足时。

    2.1.4因应未来业务扩展,提早储备人才。

2.2增补申请流程

    2.2.1用人单位需增补人员时,应先填制“人员增补申请单”并经主管签核。

    2.2.2将主管签核之申请单转交人事部查核。

2.3增补渠道

2.3.1内部推荐如本公司员工、员工亲友、协力厂商的引荐。

2.3.2人才市场如参加人才交流会、人才招聘会,通过中介机构等。

2.3.3媒体广告如在报刊杂志、电视上刊登招聘启示、外部粘贴招聘广告等。

2.3.4人才猎头公司

2.3.5互联网通过在大专院校办招聘会,招聘优秀毕业生,人才招聘网等。

3.审查人事部接到“人员增补申请单”后,应依公司编制、人员运用状况评估是否需要增补,在申请单上注明意见。

4.审批权限

(1)符合2.1.1条款之规定由人事部审核后即可实施招聘。

(3)符合2.1.2、2.1.3、2.1.4条款之规定由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招聘。

5.实施控制

(1)车间主任以上(含车间主任)人员招聘,需求部门须提前30天提出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人事部确保在审批日期后30天内招聘到位。

(2)车间主任以下(不含车间主任)人员招聘,需求部门须提前15天提出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人事部确保在审批日期后15天内招聘到位。

6.  注意原则

6.1增产未必须增员业务增加时应优先考虑是否在时间使用、提高效率等手法上下工夫。

6.2因事设人,避免因人没事

    健全组织架构,依照组织分掌及岗位规范选用适当人选,做到适才适所。

6.3定期定量而非随心所欲做好人力资源预估工作,拟定需求计划,定期定量办理。

7. 本办法自20##年8月1日起生效,之前所发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8.附表

    《人员增补申请单》

职工教育训练实施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1.1.1提升本公司从业人员之素质,改善企业体质,提高工作效率与品质。

1.1.2通过教育训练增强企业凝聚力。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在职员工之教育训练之实施,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权责单位

l.3.1人事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1.3.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管理部门

人事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2.教育训练原则

2.1训练施行原则

2.1.1本公司教育训练以通过组织系统实施为原则,各单位各级主管,有责任对部属施予教育训练。

2.1.2教育训练应有事先之计划及充分的准备,并应以最有效方法持续性办理。

2.1.3将所学之知识充分活用到工作中。

2.1.4实施后进行成果追踪。

2.2训练作业原则

人事部为教育训练管理单位,应负责办理下列有关之教育训练事项:

2.2.1综合调整各部门及工厂之各种教育训练方针及人力资源发展计划,负责推行各种教育训练。

2.2.2制定年度教育训练计划,每半年制订1次。于每年年底预先调查各单位教育训练需求,经需求部门经理审核后由人事部汇总归档,制定坎年职工教育训练计划。

2.2.3教育训练实施过程之督导。

2.2.4检讨教育训练实施,追踪评价教育训练成果,作为改进之参考。

2.3训练计划编订原则

本公司教育训练计划编订应依下列原则办理:

2.3.1编订教育计划,要以本公司各部门实际工作需要与公司策略性强调的课题为首选。

2.3.2训练计划应于每年年底由人事部负责调查各部门需求,并汇总整理编排次年度全公司教育训练计划,其内容含培训内容、培训对象、考核方式、培训地点、培训时间、讲课老师、费用预算等。

2.3.3年度教育训练应经本公司总经理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2.4训练分类及要求

本公司教育训练,概分为职前训练、在职训练、专技训练三类。各类训练宗旨如下:

2.4.1职前训练

其宗旨系使新进人员了解本公司概况及公司规章制度,并熟知本职务之工作内容,使其能胜任未来之工作。培训内容有厂纪厂规、工厂简介、产品介绍及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由人事部对其在进厂三个月内训练完毕。

2.4.2在职训练

其宗旨在于改善工作并增进效能,培养创新观念、积极进取的工作理念,建立科学化、制度化、数据化之管理模式。如属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之外的,由需求部门临时上报人事部安排培训。

2.4.3专技训练

针对专业技术人才而实施者,如为配合未来工作需要,得由部门主管专案申请参加与现今工作有关或强化技能水平之技术教育训练。参加专技训练昀职工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或适当延长聘用年限。

2.5训练方式本公司教育训练方式分为公司内训练及公司外训练两种。

2.5.1公司内训练

公司内训练包括:

(1)部门内之训练。

(2)整体性之专案训练。

(3)外聘学者专家至本公司开课或演讲。

2.5.2公司外训练

公司外训练包括:

2.5.2.1外派员工参加:

(1)企管公司或企业管理辅导机构所举办之讲习。

(2)学者专家专题演讲会或座谈会。

(3)大专院校专业科目选修。

2.5.2.2公司或工厂之参观访问。

3.教育训练管理

3.1训练申请与核准

本公司职工教育训练应依下列规定申请:

3.1.1公司内训练

(1)若由公司内部自行办理之教育训练,其属于部门内之训练,如专题报告、作业讲解等,部门主管可自行决定办理。

(2)如教育训练关系两个部门以上时,应由人事部通知相关部门主管要求受训人员参加。

3.1.2公司外训练

(1)参加公司外训练之人员,应于主办训练单位规定报名截止日一周前,填具申请单由部门主管签核后送人事部审核,并附简章及有关资料。

(2)经人事部审核后,并转呈总经理批准。

[注]公司内举办之教育训练班,规定学员应准确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得依奖惩办法处理。外部受训人员培训回岗后3天内到人事部报到,并将培训证书、培训教材交人事部存档和审核;如培训未完成培训内容或效果,未按期毕业或结业,则所发生费用自己全部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3.2训练费用由公司指派至公司外机构受训者:

(1)训练费用由公司全额负担。

(2)被外派参加训练者,按正常出勤对待,但不得申报加班。

(3)凡外部培训费用总额在1000元以内者合同期增加1年,1000元-2000元合同期增加2年,2000元以上合同期增加3年。在此期间若中途离职或因故解职时,其由本公司所支付之研习进修费用应由本人全额承担。

(4)参加外部培训的差旅费用依据《出差管理办法》之规定处理,因培训所发生的生活费由个人承担。

4.公司内部讲师评选

公司内之教育训练在开班前必须先聘请适当人员担任讲师,聘用讲师应遵循下列原则办理:

4.1各训练课程应优先选聘公司内具有专业知识或专业技术,且具有讲授能力之主管或同仁担任讲师。

4.2特殊课程无法于内部评选讲师丌课时,可对外聘请专家至本公司内讲授,但学员人数须达经济量以上,否则应改为派外受训方式处理。

5.成果考核

本公司教育训练成果考核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5.1派外受训人员应于受训回岗后10日内,填具训练心得报告(或者说作改善计划),连同训练教材送部门主管核阅后报人事部备案;公司内之训练,其考核方式为笔试、现场作业、现场提问等,其成绩将通知各学员主管并由人事部归档存查。

5.2训练心得报告或工作改善计划逾期未交者,除一年内不得派外受训外,培训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5.3部门主管或人事部,得视实际需要指派受训人员,就受训课程安排讲述,被指派人员不得借故推诿。

5.4凡参加公司内之训练成绩未达标准者,根据考核办法及相关制度处理。

6.  本办法于20##年8月1日制定至今生效,之前所发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7.  附表

    《教育训练需求调查表》

    《年度教育训练计划表》

    《参加外部培训申请表》

    《教育训练记录表》

 质量事故责任赔偿制度

质量责任赔偿制,是一项以提高员工质量意识为导,经强化质量管理为前提的责任制度,为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不断发展,使广大员工自觉关心质量、重视质量从而达到抓质量、上品种、严管理、增效益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一、产品质量主要有商务谈判、技术设计、材料采购、仓库管理、制造安装、质量检验、包装运输等过程控制。对这些过程控制不力造成质量事故的,依照本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质量损失信息的来源、产生及接收;

    1、客户投诉(反映)的,由销售部门接收;

    2、材料入厂检验、过程检验、成品出厂检验产生的,由质控部门接收;

    3、生产管理人员及工人发现的,均报告直接主管,统一由生产部门通报质控部门接收;

    4、其他人员发现的,均可报生产部门转告质控部门或直接报质控部门接收;

    5、质量信息的反映以书面形式(填写《质量信息反映单》),紧急情况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后填写书面材料;

    6、售后服务或质控部门接收到质量信息后,应立即进行质量分析,给客户或质量信息提供人员一个明确的答复。对确实属于质量事故的,尽快采取处理补救措施,尽可能避免损失或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质量责任鉴定

    经质量分析确定属于质量事故的,按照先处理补救后鉴定的原则,在处理补救措施结束后,由质控部门填制《质量损失责任分析审批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办理审批手续,将质量责任落实到责任人。《质量损失责任分析审批表》分别送质控、财务部、综合办、责任人各一份。2个或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工作失误导致同一质量事故发生的当事人承担共有责任。质量责任鉴定要讲究证据实事求是处理。

    四、相关直接费用的组成

    1、质量事故发生后,依本办法追究质量责任所指的相关直接费用包括:

    2、售后服务人员的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

    3、返工、返修的工时费;

    4、更换采购物资(产品)的运输费;

    5、物资(产品)损坏或丢失费。

    五、追溯依据及责任人

    1、质量责任追溯依据为采购、设计、生产、质控、售后服务全过程产生的各种原始记录。

    2、追溯责任部门为质控部门。质控部门责任人为追溯责任人,主管质量工作的公司品管部责任人为督办人。

    六、过程控制责任规定

    1、商务谈判

      商务谈判人员应根据客户要求准确核算报价,确认标的、交货期及质量要求等事项并通过合同评审后签订商务合同

    (1) 核算不准确,报价误差在市场平均价的1/3以上,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的10%予以处罚。   

    (2)与客户衔接不清楚,商务合同签订有误,造成损失者,对责任按损失额的20%予以处罚。

    2、技术设计

    设计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按合同及客户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提供设计图纸及制作要求,作为材料采购和制造安装的依据。

    因设计人员的失误导致的质量事故(如返工、返修、售后服务等)而产生的相关直接费用,由设计部门按比例承担部分(直接设计人员20%,主管5%)

    3、材料采购

    因材料采购人员未按照要求实施采购而出现的质量事故产生的相关直接费用,由采购部门人员按此比例承担(直接采购人员20%,主管5%)

    4、仓储管理

    仓储管理人员对保管的物品应仔细核对型号、数量、采取切实的防护措施。如因保管不善损坏(丢失)物品或错发料等,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直接费用的40%。

    5、制造安装

    生产工人应严格按图纸、按标准、按工艺进行制造安装。因制造安装不当或用错元器件等而产生的相关直接费用,给予责任人员费用30%的处罚。

    6、质量检验

    质控部门应按照规定做好调试、检验工作,确保原材料入厂、制造安装及成品出厂等过程的质量监督、控制。

    如因漏检、错检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主要责任不在质控部门的,质控部门承担相关直接费用的5%,主要责任在质控部门的,质控部门承担相关直接费用的50%。

    7、包装运输

    (1)包装、搬运应小心轻放,避免损坏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因包装、运输造成的损失,责任人员承担相关直接费用的50%。

    (2)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碰撞、松动等现象而产生的损失,确认原因后不由公司人员承担。

    七、对发现质量隐患(事故)隐瞒不报,导致损失产生(扩大)的,对当事按共有责任予以追究。

    八、上述所有工作质量损失如纯属个人(个人组合)原因造成的,只追究当事人员责任,如除个人原因以外还有管理(领导)原因的,尚需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直接主管乃至间接主管的经济责任(损失大于1000元小于3000元的,追究直接主管相当于直接责任人20%---40%的经济责任;损失额在3000元至30000元的,再追究间接主管相当于直接责任人15%---30%的经济责任;大于30000元的,应追究再上一级领导相当于直接责任人10%---20%的经济责任),本制度如与其他制度相抵触的,按最高赔偿额进行赔偿。

    九、出现质量事故后,除按本办法追究质量损失责任外,同时适用《员工奖惩条例》的规定,但经济处罚只按本办法执行而不叠加。

    十、本办法从20##年5月10日起执行。

十一、附表:

1、质量事故申报表

2、质量损失责任分析审批表

附表1

质量事故申报表

附表2

                      

质量损失责任分析审批表

                                                               年     月     日

   编制:                   审核:                 审批:

科技成果归属规定

    1、公司员工在承担科研任务期,由公司立项,或划拨资金,或利用公司的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技术资料以及占用工作时间进行研究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除署名权外,其注册权、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归公司所有。对于重大发明创造,公司根据发明的价值及为公司创造的效益给予适当的奖励。

    2、物资费用报销

所有物资采购都必须依据《物资管理规定》执行,所有物资费用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3、一切报销单据,都应是国家正式发票,收据、白条概不报销,如有特殊情况,需讲明原因,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4、一切报销单据,都应是国家正式发票,收据、白条概不报销,如有特殊情况,需讲明原因,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公司员工利用业余时间,使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技术资料,进行的发明创造,以及根据公司原有产品或技术进行的改进与技术提高,属于职务发明,除署名权外,其注册权、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权利归公司所有,公司会根据该发明创造或改进的价值,给予适当的奖励。

    5、公司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筹资金,使用个人技术数据或公众资料,在公司的研究和经营领域外的发明创造,属于个人发明,其署名权、注册权、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归个人所有。但当职员转让该项发明创造时,公司有优先受让权。

6、公司员工离职或调动工作后,在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公司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公司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公司的职务发明,除署名权外,其注册权、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  他权利归公司所有,公司会根据该发明创造的价值给予适当的奖励。

职务权限制度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各职务的权限范围,使企业运作得到有效控制,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事项的审核和批准权限均须按本规定执行(另有特殊授权除外)。

第三条  各级职务人员应在其职务权限范围内行使审批权限。

 职务权限表

 

 说明:1. 符号说明:“○”表示提出或承办人、“◎”表示审核、“※”表示批准;

       2. 费用支出方面,如总经理、董事长出差,由相关领导审核后可先到财务部报帐,             但总经理、董事长回来后要补批。

   第五条  本规定未涉及的职务权限,但其他规章制度另有规定的,按其他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公司规章制度尚未涉及的职务权限由总经理确定。

   第七条  本规定经高层会议讨论通过,修改时亦同。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年05月10日发布,20##年06月10日实施,以往类似规定同时废止。

                                                       

   

编制说明:

1.本规章制度中所称呼的员工指聘用的所有人员。

2.本规章制度解释权贝尔佳公司综合办。

3.公司有权在必要时对本规章制度内容进行修改。

4.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浙江贝尔佳电子有限公司

                          (盖章)

                                    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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