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近几年来,在市委组织部和教育局党工委组织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坚持档案工作为干部管理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立足于抓基础、抓制度、抓队伍、抓管理,不断完善干部档案工作内在质量,学校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工作格局。我们以档案达标复查工作为契机,实行目标管理,尽力抓好案卷质量,逐步实施信息化管理,使档案工作适应现代化、规范化的要求,并充分利用、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方面特有的作用,使档案更好地为教育服务。近年来,我校档案管理的硬件设施有了长足的进步,我们力争在新条件、新形势下,使档案工作跃上新的台阶。现将近几年来我校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配备1名兼职干部档案管理人员,管理在职干部人事档案96卷,退休干部档案60份,代管原校办厂职工档案18卷,死亡档案17份。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抓基础、抓制度、抓管理、抓队伍,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要求,立足于巩固基础,不断完善干部档案内在质量。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1、严格目标管理标准,提高管理水平。近几年来,我们一直把严格工作标准作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严格按照目标管理标准,在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归档整理上狠下功夫。
一是狠抓了归档材料的日常收集和鉴别工作,加强档案内容建设。建立健全干部档案材料收集网络,根据材料形成规律和特点采取定时收集、定向收集、跟踪收集、补充收集等方法,确保归档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对收集上来的干部档案材料,严把鉴别关,达到了干部档案能历史地、全面地、准确地反映干部全貌的要求。
二是强化了干部档案的整理工作。在整理中,严把分类关,做到了分类准确、排列有序、层次清楚。在登记目录方面,采用微机打印目录,统一规格,使档案更加规范、美观。
三是认真抓好干部档案的审核工作。根据上级组织部门要求,学校办公室抽调3名政治素质高的党员同志对档案进行审核整理,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一历及档案材料的完善情况,并对缺少的档案材料进行详细记录,要求限期补充收集,使干部档案更加齐全完整。
2、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宏观指导。我们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发挥协调和指导职能,有效地促进了我校干部档案工作的平衡发展。
一是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七种制度,具体如:《管理制度》、《利用制度》、《收集补充制度》、《鉴别整理制度》、《转递制度》、《安全保密制度》、《检查核对统计制度》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守则》等制度规定,严格按制度办事,由于我们严格执行制度,没有发生任何失密和丢失档案现象。
二是完善了检查制度。近几年来,我们严格标准,坚持每年对学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把零散的材料归档,从而保证学校所有干部档案无一丢失,有效地推动了我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是实行了目标管理制度。每学年初,部门在制定工作计划时,都把干部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其中,从而明确本年度干部档案工作的任务、目标、措施等,真正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落到了实处。
3、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为使干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近几年来,我校不断加强对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不断改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件,为促进学校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学校管档人员利用教育局人事处的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把较为系统的干部档案信息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其中包含基本情况、工作情况、职务职称、受教育情况、奖惩考核、社会关系和履历等干部信息。首先由干部本人录入,然后管档人员再与他本人原始档案认真核对,确保档案信息准确无误,实现了干部日常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几年来,在市委组织部和教育局党工委组织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能规范有序地进行管理,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通过对档案的整理审核,依旧发现问题的存在,那说明我们的工作还不够严谨,存在一定的漏洞,今后的工作,我们还需更细心,更规范,特别是对新进人员的档案应及时审核,发现材料缺少可及时追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校下一步打算就是要在干部人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上下功夫,完善所有人员的相关信息,并认真对信息逐项复核,使干部人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更精确、到位、规范、科学。并不断提升档案人员的信息化管理的能力和技术水平。
迎接检查的过程,也是我们不断学习,不断发现自身不足,不断改进,不断提高水平的过程。我们将以这次干部档案复查为契机,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虚心学习,不断进取。不断加强对管档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现代化程度,力争在较短时间内达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较高水平,使档案更好地为教育服务。
第二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一)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一、保管干部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
三、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六、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调查研究干部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八、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九、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档案。
十、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二)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守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二、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规定,保护档案的安全,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四、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五、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和档案材料及业务文件等的交接工作。
(三) 干部人事档案借阅制度
一、查借阅单位应填写《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派2名中共党员按照查借阅干部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越级查借阅干部档案。
二、档案管理单位,要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
三、只允许查阅批准查阅的内容;查借阅单位或个人需要摘抄、复制档案内容的,必须经档案管理单位同意后才能摘抄、复制。
四、查借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有关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污损档案材料,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犯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于假公济私者,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五、任何个人不得查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六、除干部死亡撰写生平材料需要外,干部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因其他工作需要必须借出使用时,要经档案管理单位负责人批准,限15天内归还,借用期间不得擅自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
一、要建立收集材料的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干部工作动态和信息,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干部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二、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收集干部档案材料;做到嘴勤、腿勤、手勤,确保干部档案材料齐全。
三、接到干部任免、工资变动通知后,要及时登记干部职务变动和工资变动情况。
四、要定期查看干部档案,发现缺少材料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登记并向有关部门、单位索取。
五、根据工资需要有计划地布臵填写干部履历表、做鉴定、写自传等,及时充实干部档案内容。
(五)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送交归档制度
一、各级组织干部人事、纪检监察和教育培训、审计、统战等部门,都应建立健全送交干部档案材料归档的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形成干部档案材料的部门,在形成材料后的一个月内,要将材料送交干部档案管理单位归档。
三、凡拟提拔任职的干部档案,应先送有关干部档案管理单位进行业务性审核。
四、干部档案材料必须由组织送交,干部本人送交的一律拒收;送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文字清晰、对象明确、手续完备。
五、对无故或有意不送交干部档案材料甚至丢失干部档案材料的,应对有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六)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一、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收集或送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手续完备;凡头尾不清、来源和时间不明的材料,要查清注明后再归档;凡查不清楚或对象不明确的材料,不能归档;凡不符合归档要求、手续不完备的材料,应补办完手续后归档。
二、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他重要问题需要查清而未查清的材料以及未办理完毕的材料,不能归档,应及时移交有关组织处理。
三、要严格清除虚假不实的档案材料,严肃查处伪造制假行为,坚决维护干部档案的真实性。
四、对不属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不应归档的材料,应区分情况及时转给有关部门或干部本人;无保存价值又不宜退回干部本人的,应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销毁。
五、对经鉴别应予归档的材料,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整理归档。
六、干部档案整理装订成卷后,应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
(七)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一、干部工作调动、职务变动以及死亡后,应及时将干部档案转至新的主管单位;转递干部档案必须依据干部调动通知或干部任免文件等方能办理。
二、转递干部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2名中共党员)送取,不得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三、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四、转递档案必须详细填写《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严密包封,并在包缝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印章。
五、收到档案的单位应认真核对档案,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凡属误转的档案,应写明情况,尽快退回转出单位;凡转出档案1个月后未收到回执的,应向接受单位催问,以防丢失。
六、干部调配、任免部门应与干部档案管理单位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通报有关干部的调动、任免情况,以做到“档随人走”。
(八)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一、在干部档案的接收、转递、查借阅等日常管理工作中,应认真登记,搞好检查核对,做到名册与档案相符、人与档案相符、目录与材料相符。
二、对接收的档案,应核查是否属于管理范围、姓名单位职务等是否相符、材料数量是否与转递通知开具的项目一致;发现差错及时登记处理。
三、转出档案时,应核实清点、注销名册。
四、办理查借阅档案时,应先清点后付出;收回时,应先清点后入库归位。
五、每月检查一次借出档案情况,对逾期未还的,要抓紧催回。
六、每半年应将干部档案名册与所管干部名册以及库房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核对,将不该管理的档案转至相关单位,对缺少的档案要查清线索,及时索要。
(九)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一、干部档案库房必须符合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六防”)和规定面积的要求,档案必须存放于铁质专用柜并按科学便利的顺序摆放。
二、在职、非在职和死亡干部的档案应分开保管。
三、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工作人员办公室应分开设臵。
四、每天应检查并登记档案库房“六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迅速整改消除。
五、保持档案库房整洁,不得在档案库房和档案柜内存放无关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库房。
六、不准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不准私自保存他人和自己的档案材料,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书信索要或提供档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