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乡镇(或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或个人)
整改情况统计表
附件2:
XXX乡镇(或县直单位)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
注:1、填入表格中的制度应为20##年6月18日中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制定的制度;2、目前还未制度出台的制度要在备注中进行详细说明;3、类别为“中省市对接制度”、“县对接制度”、“本单位制定下发制度”。
附件4
XXX(乡镇、县直单位)教育实践活动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自查评估报告送审单
附件5
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对领导班子和党员
领导干部开展纪实评价的工作提示
县委各督导组:
目前,县委各督导组按照《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乡镇党政一把手和县直单位一把手开展纪实评价的通知》(桂群组发〔2014〕18号)要求,开展纪实评价工作,并填写了《第一、二环节纪实评价表》,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纪实评价工作要严格按照桂群组发〔2014〕18号文件要求执行,纪实评价内容应包括民主评议总体评价情况,干部群众反映“四风”方面主要问题,整改落实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督导组综合评价意见等四个方面,以表格形式体现。
二、纪实评价工作必须由县委督导组独立完成,督导组组长负总责。纪实评价要由督导组成员亲自起草,综合分析整个教育实践活动收集到的各种情况,经督导组集体研究形成,决不能安排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办、组织人事部门代写或提供所谓“素材稿”,更不能变相安排纪实评价对象写“自我评价”、“自我鉴定”。已经出现这种情况的,要立即“刹车”,坚决纠正。
三、对干部群众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主要问题进行纪实,一要坚持党性原则,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敢于反映问题、直面问题,不能遮遮掩掩、避重就轻;二要按照聚焦“四风”要求,对通过民主评议、设立意见箱、个别谈话、专题民主生活会、信访举报等途径收集到的问题和上级点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甄别、提炼,既要注意保持原汁原味、防止变形走样,又要突出重点、抓住要害,列出最主要、最典型的问题,防止简单堆砌。可以参考对照检查材料和整改问题清单,但不能简单地照抄照搬。
四、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评价,一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搞先入为主,不当好好先生,不戴“有色眼镜”,不掺杂个人感情,务求做到准确、全面、客观、真实;二要重点了解纪实评价对象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具体表现情况,注重看学习是否用心,征求群众意见态度是否真诚,交心谈心是否坦诚相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是否认真,查摆问题是否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敢于揭短亮丑,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是否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落实是否做到立说立改,认真兑现整改承诺。同时,注重从群众口碑中了解平时和一贯的表现,特别要了解敢不敢于坚持原则、敢不敢于担当;三要写实、写准,要突出个性特点,列举典型表现,不要泛泛而谈、空洞无物、面面俱到,防止千人一面,要一分为二,把不足和缺点写清楚、写到位。对领导班子的纪实评价,还应该包括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
五、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督导组任何成员均不能泄露纪实评价的内容。
六、要把握好时间进度,各督导组要在总结会后完成全部纪实评价工作,并将密封好的纪实评价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文档)上报县委活动办联络组。
县委活动办联络组
20##年9月23日
下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实评价表参考格式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实评价表
班子名称: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实评价表
姓名: 职务:
注:1、评价对象为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
第二篇:关于做好迎接省教育工作综合督导的通知
杭教发[2011]31号
杭锦旗教育局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
度综合督导评估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2010-2011学年度杭锦旗教育局对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工作督导方案》(杭教发〔2010〕70号)的文件精神,教育局定于20xx年6月10日至6月15日,对各学校、幼儿园2010-2011学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各学校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做好相应档案的整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的内容
(一)以《2010-2011学年度杭锦旗教育局对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工作督导方案》的内容为准,逐条核对落实情况,详细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的完整度。
注:对于学校领导班子测评(上学期末)、教师谈话(上学期末)、家长测评(上学期)等已完成。
(二)查阅2011年党务工作档案和上半年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
(三)了解2010-2011学年学校(幼儿园)工作情况。各学校(幼儿园)为每位评估人员准备一份书面汇报材料(10份),内容主要体现2010-2011学年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亮点、不足等。
二、督导评估的具体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在每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小时。
三、督导工作程序
督导评估组到校(园)后,按下列程序开展工作:
(一)直接在检查档案的场所(提前要做好准备)召开见面会。不听汇报(学校为每人提供一份2010-2011学年工作的书面汇报材料),由督导评估小组组长作开展工作的简要说明,然后由学校(幼儿园)相关处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协助对应评估人员进行档案资料验收与核对。
注:把档案资料按规范要求装盒放好,要求有总目录、盒内目录、卷内目录等,但暂不要装订。
(二)验收结束后,在现场召开20分钟左右的督导评估反馈会。要求学校(幼儿园)的正、副校(园)长、环节干部正职、工会主席、团委书记(或大队辅导员)参会。
(三) 各学校(幼儿园)对督导人员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和反馈意见,要及时采取措施并进行整改,为迎接20xx年底市对旗教育督导评估做好准备工作。
四、评估方法
评估采取听介绍与问询相结合、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察、数据测算等方式进行。为便于开展工作,各学校要安排熟悉相关业务的负责人陪检,配合评估小组做好评估工作。
五、组织领导
成立督导评估领导小组,由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股室、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业务骨干任成员,小组预计共10人。
六、评估要求
(一)督导评估工作本着求真务实、简朴节约的原则,禁止一切形式的迎来送往、张贴标语、悬挂彩旗等活动。
(二)认真履行督导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接待一律从简。
(三)工作人员一律不在学校用餐(基层下乡只用工作餐,不接受酒席宴请)。
附件1:杭锦旗20xx年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工作日程安排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
说明: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日程安排做好相关人员及其他方面的合理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