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一生就是学习的一生
在这次培训中,我认真聆听专家的讲座,与同仁们一起学习探讨,精心的完成每一次作业。这里,虽没有妙笔生花,虽没有豪言壮语,但是,培训中的点点滴滴都已深入我内心,在我的心底掀起层层涟漪,那就是作为教师,是一个一生都要学习充电,自我完善的过程。教师的一生就是学习,积累的一生。在不断的教学经历中,磨砺和专业成长。一个优秀的教师,要一生热爱自己的职业,并且在不断学习中时时反思,不断总结自己教学过程的得与失。教师的苦与乐,喜与悲,教师的压力,教师的自我成长,在这次培训中每个人都是受益匪浅。
在这次培训中我受益匪浅。面对生命,我不能决定生命的长度,但我可以控制它的宽度 。面对环境,我不能左右天气,但我可以改变心情 。面对容貌,我不能改变容貌,却可以展现笑容。 面对人际,我不能控制别人,却能掌握自己。 我不能预知明天,但可以好好利用今天 。我不能样样胜利,却可以事事尽力。这些专家的讲座中的点滴如一眼清泉,让我感到备受关注与温暖。
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所带来的社会对教育所负载的东西更多,教师承受的教育教学方方面面的压力更大,在专业成长中自尊心、自信心、好胜心容易被现实所挫伤。所以,教师要努力打开心里的枷锁,让自己在繁重的工作中感受到快乐和幸福。也只有当教师具备了这种执著,他才可能不断地寻求发展的机会,不断地完善自己。为此,教师一定要快乐:一要快乐地教着;二要有一种快乐心态;三要挖掘工作快乐。也许,
教师职业目前还不是自己理想中的工作,但为了对孩子负责,也为了对自己的今天负责,教师应该努力去发掘内心蕴藏的活力、热情和巨大的创造力。二要敬业修炼:爱心性工作。教师应该不分智愚,不分长幼,不分勤惰,不分恩怨,去点亮学生心中的灯——做有爱心的 “职业者”。要相信:“亲其师,信其道”——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要多看到学生的长处——做教育的“宽容者”;要善于发现学生的潜能——做因材施教的“赏识者”;要树立教师个人品牌——做教育风范的“征服者”。可能会有人说,我实在爱不起来,怎么办?也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尊重——尊重每一个孩子。这是教育的底线。学习是教师润泽一生的最积极、最有意义的活动。教师没有学习,一切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要说创新超越了,可能连最起码的教书育人的底气都没有。为此,教师要养成时时、事事、处处学习的习惯:向书籍学,向同事学,向自己学,向学生学,让学习交融于工作生活之中,以学习的精彩赢得生命的精彩,以学习的成功赢得生命的成功!
既然选择了教师这个职业,那就把爱心奉献给课堂,奉献给学生。让我们无愧于自己的承诺,无悔于自己的人生。
第二篇:教师法制学习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教师的法律素质,我校在全校干部、教师中开展学法活动。使广大教师具备了相应的法律知识与素质,能够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提高了教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与能力,全面提高了依法治教、依法施教、依法教书育人,加快了学校教育法制的建设步伐,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 本学期围绕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以及教育中心工作,继续深入系统地学习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工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与教育工作相关的、与本职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校),依法教书育人。继续深入学习了宣传邓小平的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江泽民同志有关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实现由提高中小学教师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深入开展了教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宪法》及与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基本法律的教育,注重培养教师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增强了广大中小学教师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和遵守国家法律的自觉性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进一步加强了学校的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通过教育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了教育执法与监督力度,完善教育执法与监督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使学校教育工作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 本学期学法形式是领导干部结合中心组学习,带头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真正地做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坚持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形式,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学习和培训,干部自学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教师自学时间每年不少于20学时,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建立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每周一下午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双周一处室年级组法制学习制度,促使干部、教师学法走上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 坚持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校务会研究依法治校工作; 坚持每学年请教委有关领导进行《交通法规》教育讲座。
依法治校,要求学校的管理者必须依照法律法规来管理学校,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并承担违法办学和滥用办学权所导致的法律责任。随着社会的进步,学校与学生的关系、老师与学生的关系在不断地变化。如今,学生的自主意识和维权意识在日益增强,那种对学生管理只有义务规范而缺少权利规范、片面强调学校权利而漠视学生权益、认为受教育者就应该以服从为主以及习惯于用道德评价代替对学生的法律评价的做法已越来越不适用。学校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管理学校,不断提升学校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