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
1.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床的处以()
2. 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机床设备清洁、干净,坚持班清扫、保养设备洁净,违者罚款()。
3.每天认真填写设备点检记录,违者每次罚款()。
4.下班或吃饭时,须将自已机床及照明等关闭,不执行者一次罚款()。
5. 踩、站、压设备不允许部位,处以警告或罚款()
6.严禁在机床设备上人为刻划,留下痕迹,一经查实将给予()元的处罚。
7.员工在未经班组长或主管的允许下,不得擅自更改机床内的任何程序,一经发现,将处以()元的罚款,如因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机床损坏的,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8.加工产品时,扳手等工具不得放在机床内部,一经发现将处罚()元,如因此而导致机床损坏的,将照价赔偿损坏部件。
9.机床加工产品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导致刀具、夹具损坏的,应当照价赔偿。
10.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违者处以()
劳动纪律
1.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运转、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锈蚀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工件不按规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相关记录没填写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2.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未穿劳保鞋者,每次罚款()。
3.员工进入生产现场工作服整洁、整齐,着装合理。
4.员工上班应做到不迟到、早退,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进入工作岗位,不到岗者作迟到处理,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者按早退处理没到下班时间不允许离开自己的岗位,违者罚款()。
5.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聊,不允许大声唱歌喧哗,打闹嬉笑,更不得擅自出厂或回宿舍,有事离岗必须向组长或车间主管领导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如擅自离岗被发现一次罚款()元。 现场管理
1.员工责任区要保持清洁,工具、工件及物品按定置规定摆放整齐,违者罚款()。
2.在制品工件不许有杂物、污物铁屑。
4.所有在加工的在制品、合格品、不合格品等均须用标识牌标识。
5.做到单物相符,检验单,传递记录与工件数量相符,手续齐全。
6. 两(三)班倒每天认真填写交接班。
7.下班打扫卫生后,铁屑车应放在指定区域,并保持现场的整齐整洁,卫生不合格者,处以()。
8. 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9 浪费公司资源:水、电、气处以()元罚款。
10.现场厕所、洗漱间整洁卫生,干净。
工具管理
1.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做到完好保养,丢失赔偿,使用量具时轻拿轻放,不敲刀刃具,不乱拆治具。
2. 各种工具量具刃具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一经发现处以罚款()。
3. 精密、贵重工具、量具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4.量具使用人员要努力做到计量完好、准确、清洁并及时送检。
5. 量具必须保持完好无损,零件、附件无丢失,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送品质科以便检查、修理、
鉴定。
6. 禁止使用过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确使用、轻拿轻放、严禁碰撞,使用后擦拭干净。
7.对不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或造成损坏、丢失者,应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罚款()。
工艺管理
1.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不按工艺操作者罚款()。
2.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 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 。
3. 对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 严格执行标准、图纸、工艺,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可用于生产。
5. 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6. 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7.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8.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
9. 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10.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每班生产的第一只产品必须经检验员确认后方可连续生产,生产过程中必须经常进行自检,如发现批量报废,处罚(),并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第二篇:防汛总结制度
1 总 则
1.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水电站水库和枢纽建筑物安全度汛,充分调动员工的防汛积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仅适用于******水电站。
1.3坚持“奖惩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安全生产成绩优异的集体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事故责任部门、各级有关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1.4执行本制度,电站应建立防汛安全奖励专项基金以及相应的基金管理制度。 2 防汛总结
2.1总结防汛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防汛管理工作水平,保证水电站水库和枢纽建筑物安全度汛,电站应及时进行防汛总结。
2.2汛后对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各种文件和上级领导所作出的有关指示,必须认真收集,分门别类,整理归档。
2.3会同有关部门对汛期发生的各种自然灾害及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面统计和分析,力求数据准确。
2.4工作总结内容要实事求是、全面真实反映一年来的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2.5总结要真实反映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和对今后防汛工作的建议。
2.6工作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2.6.1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防汛组织领导及抢险指挥的经验和教训;
2.6.2雨情、灾情分析,包含汛期总来水量、主要的降雨、洪水过程、汛末水库蓄水情况等;
2.6.3汛期工作状况和度汛情况;
2.6.4设施运行情况;
2.6.5运用方式,汛期洪水调度过程(最高水位、最大下泄量、泄洪总历时、总弃水量等);
2.6.6洪水预报分析、总结;
2.6.7革新及合理化建议;
2.6.8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2.7安生办形成总结报告经防汛领导小组审批后报有关上级部门。
3 表彰奖励与处罚
3.1领导小组在防汛总结中,对当年防汛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及典型事迹进行专项表彰奖励,以激励员工抗洪斗志。
3.2抢险工作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3.2.1工作中组织指挥得当,措施得力,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减轻了灾害损失的,给予500~3000元奖励;
3.2.2工作中身先士卒、不畏艰险,表现突出、贡献显著者,给予500~20xx元奖励;
3.2.3信息准确,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300~20xx元奖励;
3.2.4合理化建议及技术改进措施,经实践应用经济效益好、安全可靠的,给予300~800元奖励;
3.2.5防汛有关技术文件、经验总结和科学论文,水平较好,在生产中有一定的推广实用价值的,给予300~800元奖励。
3.3工作中擅离职守,违反纪律,延误防汛工作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要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记过处分等处罚,触犯相关法律的则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3.3.1不执行防御洪水方案、上级防汛抢险指令、水库洪水调度运行计划,导致洪水威胁加重,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并予以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
3.3.2责任人未按规定履行防汛抢险领导指挥职责,组织管理工作不力,防汛抢险决策失误或决策迟缓造成重大灾情后果的,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并予以500~3000元的经济处罚;
3.3.3擅离防汛岗位,导致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等信息收集汇总、发布、传递不及时,提供技术信息和参谋意见有重大失误的,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并予以500~20xx元的经济处罚;
3.3.4迟报、误报汛情、灾情,造成防汛抢险工作严重失误的,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并予以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3.3.5未制定防汛抢险预案和各项防汛抢险制度的,以及未按规定组织开展防汛演练的负责人,给予3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3.3.6无相关报告、报表,经核实常有“错、迟、漏”报,造成不良或严重后果的,给予300~800元的经济处罚;
3.3.7无安全检查制度,造成防汛安全隐患的,给予300~800元的经济处罚;
3.3.8工作或进度迟缓的,给予200~500元的经济处罚。
3.4造成防汛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黄河公司的事故调查规程、督办制和结案制的要求,做好事故调查和分析原因,吸取经验教训。
4 附则
4.1本制度由电站防汛领导小组制定。
4.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