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鼠防鼠工作方案
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降低鼠密度,预防和控制鼠传疾病的发生,提高生活质量,优化生活环境,确保我*管辖区域灭鼠防鼠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
(一)机关办公场所、单位营房等重点区域,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
(二)重点场所门窗、下水道(地沟)及通风口等处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三)单位城区内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绿地、水沟池沿岸、单位院内、住宅等区域环境累计20xx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工作区域:
本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场所、营房、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绿地、水沟池沿岸、单位院内、住宅及所辖卫生区域等。
三、工作方法
本次灭鼠工作采取“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专业队伍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科学管理、社会监督”的方式进行。干职工人员住户的灭鼠工作由住户个人进行。单位负责购买灭鼠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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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并提供有关灭鼠的操作知识。
四、组织领导及宣传发动
各股、室、办、所要精心组织,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灭鼠知识的宣传,提高认识,广泛动员人们参与,形成人人动手灭鼠的氛围。
五、业务培训与督导检查
灭鼠员参加县里组织的灭鼠工作培训学习,指导*机关相关人员的灭鼠工作,并把灭鼠技术指导资料打印下发到人,使各股、室、办、所及家属都能正确运用灭鼠的基本方法。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将我*管辖区域内鼠密度控制在规定的标准以内。另外县爱卫办将组建灭鼠技术指导组检查、指导和督促我*的灭鼠工作。
六、技术措施
采取环境生态防制,药物杀灭的措施。
(一)药物杀灭:采用县爱卫办统一采购的药物——诱鼠灵,投放到所建的灭鼠站、墙角及其它老鼠经常活动的场所。每堆药饵10—15克,严禁随意散扔。投药后第2天和第3天要观察毒饵被盗食情况,进行补充投药2天。
(二)环境生态防制
灭鼠达到预期效果后,应组织群众进行环境治理,包括大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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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管好垃圾,收藏好粮食、食品,兴建和完善防鼠设施,消除鼠类隐蔽栖息处所等。
重点场所防鼠设施要求达到:
1、下水道和排水沟口装置铁丝网,网眼为0.6×0.6平方厘米。
2、地下室和重点部位的窗户、通气孔以及防潮层通气孔要加装铁丝网,网眼1.3×1.3平方厘米。
3、门窗合缝,缝隙小于0.6厘米,门下包锌铁皮,高度为30-60厘米, 锌铁皮厚度不应小于1毫米。
4、管道和电缆与建筑物之间缝隙用水泥混凝土填塞。
5、垃圾道口装置铁门,关闭道口,缝隙小于0.6厘米。
6、建筑物周围及墙面60厘米以下的孔洞、破损处用水泥混凝土填塞。
7、建筑物外围隐蔽处、垃圾通道口附近设立人造鼠洞,破损的人造鼠洞应修复。
8、外环境灭鼠达到效果后需要用混凝土等堵洞。
七、实施步骤
(一)发动阶段:*月*日到*月*日。***制定单位灭鼠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宣传发动、培训指导、药械准备。
(二)实施阶段:*月*日到*月*日。***各股、室、办、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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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杀灭工作,进行环境整治。
(三)检查考核阶段:*月*日到*月*日。*爱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自查、写好总结。县爱卫会将组织检查,我*要严格按照县里要求,扎实做好工作,以迎接省、市爱卫会对我县组织的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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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和谐林区、平安林区,确保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全面胜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本年度的森林防火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防为主、防扑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森林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可持续发展、综合防范、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和法制保障“五项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确保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为绿色潍坊、平安潍坊、和谐潍坊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为确保全年森林防火安全,市和各县市区要专门召开森林防火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各县市区要采取广播、电视等形式,深入广泛地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强化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各进山路口、林区道路两侧和县、乡驻地,都增设防火宣传标牌,各森林旅游景区进山沿途刷写森林防火标语,门票上标注森林防火注意事项,教育和警示入林旅游休憩人员文明旅游、平安旅游。3月为全市“森林防
火宣传月”,市和各县市区要集中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严格规范野外用火行为,各有关县市要加强森林防火管理工作,杜绝火种进山,及时下达“封山令”。对确需进入林区的人员,必须持有县市林业局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各旅游景点要划定戒严区域。加强各类防火检查站建设。全市各国有林场和连片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集体林区,都要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对进山人员收缴火种,并对人员、车辆进行登记,严禁火种、破险车辆进山。加大野外巡查力度,杜绝野外用火发生。节假日期间,森林公安民警和护林员坚持在岗在位,不间断巡查,及时、准确地发现并制止野外随意用火行为和查处各类森林火灾案件。坚决杜绝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焚烧地边地堰、吸烟等违法用火。对周围村庄的一些个别智障人员,也以家庭为单位,落实责任人,加强教育监管。
四、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一)扑火预案准备。从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分级启动应急预案。各县市区要组织森林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作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抓好森林防火指挥员、防火办主任、森林消防队长和扑
火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组织指挥能力,扑火技能和安全自救能力。
(二)扑火队伍准备。市、县、乡都要建立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加强装备建设,严格训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扑火灭火技能。防火期内,森林消防专业队要做到集中食宿、严阵以待,遇有森林火灾,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减少林火损失。发生森林火灾时,各级政府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以人为本,重兵出击,科学扑救。扑明火的任务必须由专业队伍承担,清守火场的任务由群众性扑火队伍承担,努力把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
(三)物资保障准备。负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县市区都要建立与扑火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建立联防救援机制,落实后勤保障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火案查处工作。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要组织力量集中侦破,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并公开曝光,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
五、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工作
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制定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好林火预测预报网、通讯网、了望探测网、林火阻隔网(四网)建设规划,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对现有的森林防火设施设备要加强维护保养,使各种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市森林防火
办要充分发挥森林防火指挥监测中心的作用,实现对5个山区县市森林防火的指挥调度,临朐县国有沂山林场、嵩山林场、九山林场、丹崮林场、青州市杨集林场,全部要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全天候监控林场火情,作好预警准备。市森林防火办将开通对青州市杨集林场、临朐县沂山林场、九山林场、嵩山林场的视频监控。
六、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落实工作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落实新的《森林防火条例》,明确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森林防火经费保障机制,坚持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及装备能力建设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规划,森林防火经费、专业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按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逐步加大投入力度。要检查督导县、乡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任务分解情况。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及时表彰;对领导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惩处。要根据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防止人员不到位,工作出现空档。
(二)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森林防火部门要对森林防火工作真抓实管,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状进行考核。要制定下发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定期
召开会议,及时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活动,对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分类指导,精心组织实施。
(三)强化监督监管职能。在进入防火期后,以及春节、全国全省“两会”、清明节、五一节等关键时期,各森林防火重点县市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重点乡(镇)、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对重点县市、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进行督查。各级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检查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现象的,要依法追究检查人员责任。
(四)落实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作用,各成员单位都要划定责任区,签订责任状,把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落到实处。清明节、五一节期间要组织指挥部成员到对口单位进行森林防火监督检查。
(五)加强各级防火办建设。积极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指导,坚持领导带班和防火期24小时值班制度,有序处置火情,及时准确上报森林火情、统计报表、形势分析、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高质量地完成各级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加强各级防火办设施设备建设,改善防火办工作条件。
(六)落实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各森林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和规章制度,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培训,落实防火资金,建设防火
设施设备,严格管理经营区域用火,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保证森林经营区域内的防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