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
复的写作
是具有指示性、决定性的公文,是上级领导机关针对下级机关单位报送的请示,就其中的问题表明意见,答复提出请示的下级机关
1.引语。即批复的开头,一般先引下级来文(请示)的发文字号,以及来文的标题或文件的事由,来文的日期,使受文单位阅后明确批复的针对性。
引语一般有这样几种写法:“你局×月×日××〔××××〕×号《关于??的请示》收悉”、“你市××〔××××〕×号收悉”、“你单位××号文收悉”等。写引语较规范的要求是写明发文字号和标题。
2.主体。引语之后,即正文的主体部分。这是批复的核心内容。批复中的指示、
决定、意见、要求等,都写在这一部分。一般有两种写法: (1)简明扼要的批复。主要是提出原则性的意见,不作具体的指示。 (2)较为具体的批复。对请示的具体事项,要表示其明确的态度。如果同意请示的内容,则在表示同意之后,再进一步阐明之所以同意的理由,以及如何执行等指示性的意见。如果不同意请示的事项,那么在表示不同意之后,还要说明理由,进行必要解释。如果批复的意见不成熟,亦可写上“将另行研究”字样。
3.结语。结尾语常用“此复”、“特此批复”,可写在正文后面,也可单独占一行,后面加句号。也可视行文需要,不加结尾语,自然终结。
第二篇:批复的写作
批复范文
http://www.kusky.net 加入日期:20xx-11-2 9:28:02
达川地区行政公署
达署函〔1997〕42号
四川省达川地区行政公署
关于同意设立四川通洲集团中心拍卖行的批复
四川通洲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成立四川通洲集团中心拍卖行的请示》悉,经行署研究同意,并报四川省贸易厅批准,同意设立四川通洲集团中心拍卖行。
四川通洲集团中心拍卖行的拍卖范围是:达川地区范围内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物品,交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和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法律、法规许可拍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受理企业、事业单位或民间委托的拍卖事项等。
中心拍卖行成立后,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
有关规定,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好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我区经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此复。
20xx年x月x日
【专家点评】
本文主旨突出,条理清楚,语言简洁、朴直。文章采用了批复常用的贯通式(即多段式)结构,批复对象、批复事项、结语齐备。因为批复所涉及的是一项法规、政策性较强的经济活动,因而内容突出了批复事项的重点,规范了拍卖行的经营范围,提出了依法经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求。这样写主次分明,详略得当,符合本文写作目的和意图。
【写作心得】
《四川省达川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同意设立四川通洲集团中心拍卖行的批复》(达署函〔1997〕42号文)在全省政府系统"好公文"评选中有幸获得二等奖,我们感到很高兴。在此,谈谈写作时的体会。写公文很多人都会,但要写好一篇公文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写公文涉及到许多环节,从准备到写作,从格式到内容,从标题到正文,从内容到政策,从结构到语言,从开头到结尾等等,每个环节都马虎不得,
都必须认真加以对待。就拿写作《关于同意设立四川通洲集团中心拍卖行的批复》这篇公文来说,在写作时,我们首先注意收齐材料,收集四川通洲集团公司的请示、国家关于拍卖行的有关政策规定和省贸易厅的批复等等。在写作中,严格按照公文的基本要求和"批复"这类公文的特点来写作。结构上,先写同意设立中心拍卖行,后写拍卖行的拍卖范围,再写对拍卖行成立后的要求,做到结构紧凑,逻辑严密。政策上,注意了拍卖行的审批权限,报经了省贸易厅批准,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尽量用准确的语言规定了拍卖行的拍卖范围,做到政策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语言上,开门见山,直陈其事,表示同意设立即完,没有议论论证,正如孔子主张写文章仅仅要求"辞达而已矣",全文仅260多字,简明扼要,文精而事丰。要求上,紧扣四川通洲集团公司要求成立中心拍卖行的请示事项来写作,批复的意见明确,即:同意设立四川通洲集团中心拍卖行,没有用含糊其辞、模棱两可的语言,符合批复的基本要求。
该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正文的开头只引用了通洲集团公司来文的标题,而忽略了发文时间和发文字号。(作者:达川地区行政公署)
第三篇:批复的写作
批
复的写作
是具有指示性、决定性的公文,是上级领导机关针对下级机关单位报送的请示,就其中的问题表明意见,答复提出请示的下级机关
1.引语。即批复的开头,一般先引下级来文(请示)的发文字号,以及来文的标题或文件的事由,来文的日期,使受文单位阅后明确批复的针对性。
引语一般有这样几种写法:“你局×月×日××〔××××〕×号《关于??的请示》收悉”、“你市××〔××××〕×号收悉”、“你单位××号文收悉”等。写引语较规范的要求是写明发文字号和标题。
2.主体。引语之后,即正文的主体部分。这是批复的核心内容。批复中的指示、
决定、意见、要求等,都写在这一部分。一般有两种写法: (1)简明扼要的批复。主要是提出原则性的意见,不作具体的指示。 (2)较为具体的批复。对请示的具体事项,要表示其明确的态度。如果同意请示的内容,则在表示同意之后,再进一步阐明之所以同意的理由,以及如何执行等指示性的意见。如果不同意请示的事项,那么在表示不同意之后,还要说明理由,进行必要解释。如果批复的意见不成熟,亦可写上“将另行研究”字样。
3.结语。结尾语常用“此复”、“特此批复”,可写在正文后面,也可单独占一行,后面加句号。也可视行文需要,不加结尾语,自然终结。